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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四冊 卷七 十、十門問答結唯識義成▪P6

  ..續本文上一頁然共所許受等自體,是自證性,境無有故。既有斯理,實可依憑。然色別有,無別因由,以義推尋,因非齊致。

  

  若爾,一切諸識皆悉無有所知境者,此如何知?又雲︰若有余識得與余識而爲境耶?亦如有雲︰諸佛境界其法是有,並余識境。若于佛境,不以自心取爲境者,斯即無容能有宣說!

  

  ﹝答雲︰﹞如此說者,並成妄設。如有思度發言诠故。由其言、義所表之相,即是唯識現多種相。雖無外境,似觸其事而識得生;此即是爲言論因也。如雲「生已即滅」之聲,假令息教,博士絕聲,應聽其響!固非于彼而有所得,然即于中,共申言論。但可許業能爲造作、領納是受,彼即便成許有「實我」;豈複當﹝問對﹞時別有我而可得耶?

  

  ﹝若﹞不許同時二識生者,余識無間體是滅壞,﹝且﹞如斯切難,亦不相應!余識領此,不相應故。亦以此言兼遮後難︰如彼說雲如知境有,何以得知。此亦于其共相之境,而爲構畫,說之爲知。複亦與彼同招诘責︰如彼所說诠表如來有諸勝德,汝亦應成證知勝德!由此便非是佛之境,固亦不同如食米枸,此之共相是實有物,是故定知不由外境現前力故,方能了察。此中但由心聚構畫而便生起。既有斯理,于佛境界,爲難不成。此則因論生論,傍義且周。

  

  然密意果,其因應說︰此之密意,有其二因︰一、謂余教相違,二、于正理有害。說唯識教,即是相違。此阿笈摩不言成故。又複于彼《幻網經》中,如佛于色等境處生分別者作如是說︰「即此眼識所知之色,不見實有及以定住。但于妄情起邪分別,作決定解而生言論︰唯斯是實,余義皆非。」如是廣陳,乃至于法次第說雲︰「多聞聖弟子應如是學︰我觀過去未來現在眼識,觀彼所有諸色,然于彼處無有常定、無妄、無異實事可得。或如所有,或無倒性,悉皆非有。唯除聖者出過世間,斯成真實。」世尊說此皆虛妄等,違阿笈摩。

  

  正理相違,宜且爲說,方興問緒,發起疑情︰「如何複知如是說者,此非是實,猶如說識是如言義,說十二處?曰其一性,及非一性,思察之時將以爲境,無堪能故。」是故定知不如所說,即是其義。故于今者,試作商量︰此色聲等所應生處,各隨自體由于其識作生相貌色等事相,是識之境。色識名色,聲識名聲,余皆准此。

  

  「此色聲等,應無支分,體是其一,如有分色」。由此便于自所依處無支分性故。然此色等,是有事物,體是質礙,有所斷割。于其同類多處性故。能生識等不同處故。

  

  《對法》卷十二雲︰

  

  複次,如方廣分﹝藏文作「win tu rgyas pa/」﹞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此言依何密意說?謂無自然性﹝藏文作「bdag-bid kyis mi ”byuv ba/」﹞故,無自體性﹝藏文作「rav gi bdag bid med pa/」﹞故,無住自體﹝藏文作「rav gi vo bo bid la mi gnas pa/」﹞故,無如愚夫所取相﹝藏文作「gzuv ba”i mtshan bid/」﹞性故。

  

  「無自然性」者,由無自然性,故說無自性。不遮待緣性,故說無自性。「無自體性」者,由此自體曾所經有,即此自體,不可複有故,說爲無性﹝即《瑜伽》卷一百所說「無有第二自性可得」﹞。「無住自體」者,體雖現在,未至壞相,次必當滅,體無住義,故說無性﹝藏文此段缺﹞。「無如愚夫所取相性」者,如諸愚夫未見谛者,依止名言戲論熏習門,妄取諸法性相。遠離如是所取自性,故說無性。

  

  《瑜伽》卷九十中雲︰

  

  複次由四因緣,于法無我能到究竟︰謂一切法皆無我者,除識自性、識諸因緣、識諸助伴,其余所有,不可得故。又識自性是無常故,又此因緣是無常故,又此助伴是無常故。

  

  

  

  【論文】

  

  七‧二五五 此識若無,便無俗谛;俗谛無故,真谛亦無;真俗相依,而建立故。

  

  

  

  【疏翼】

  

  第四答釋唯識成空難中,第六廣無俗亦無真理。

  

  

  

  【述記‧卷四十叁】

  

  若唯識無,便是「無俗谛」。俗谛,即依他故。俗谛若無,亦無真谛,以「真俗相依」建立故。依識俗事,有真識[216]理。此二相依,互相待故,缺一不可。

  

  四重俗谛中,前叁是俗谛,俗谛中第四俗谛,是俗中真谛,故俗中定真俗亦是相依。四重真谛中,前叁是俗谛,第四是真谛;即真中真俗亦是相依。若總四,俗真相望,皆真皆俗,亦是相依。若無一俗,真對何立?無真,亦爾。故二谛須有。

  

  

  

  

  

  【論文】

  

  七‧二五六 撥無二谛,是惡取空,諸佛說爲不可治者。應知諸法有空、不空,由此,慈尊說前二頌。

  

  

  

  【疏翼】

  

  第四答釋唯識成空難中,第七撥無二谛陷惡取空。

  

  

  

  【述記‧卷四十叁】

  

  若撥無識及性,即「撥無二谛」,「佛說爲不可治者」。沈淪生死,病根深故。即清辨等。

  

  「應知諸法」遍計所執無故,「有空」;依他、圓成有故,「有不空」也。故彌勒「說前二頌」,即前《中邊頌》、《二十唯識》,義與此同。

  

  

  

  【疏翼】

  

  以上第二問答廣辯中,第四答釋唯識成空難訖。

  

  

  

  【論文】

  

  七‧二五七 若諸色處,亦識爲體,何緣乃似色相顯現,一類、堅住、相續而轉?

  

  

  

  【疏翼】

  

  第二問答廣辯中,第五色相非心難。于中分二︰一、外人問,二、論主答。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叁】

  

  下文第五、色相非心難。

  

  外人問曰[217]。《攝論》[218]第四,亦有此難。無性雲︰若諸色處[219]亦體是識等者,此問色識堅住相續轉之所以[220]。「似色相」者,有形礙故。「一類」者,是相似義。前後一類、無有變異,亦無間斷,故名「堅住[221]」。天親雲︰多時住故,即此說名,相續而轉[222]。「一類堅住」者,即是相續而轉,是此中問意。

  

  

  

  【論文】

  

  七‧二五八 名言熏習,勢力起故。

  

  

  

  【疏翼】

  

  第五答釋色相非心難中,第二論主答。于中分二︰一、第一解,二、第二解。此即初解。

  

  

  

  【述記‧卷四十叁】

  

  此、論主答。

  

  妄習色相一類等故,有此相[223]現,非真實有。無性、天親皆無此解[224]。謂由無始名言熏習住在此身中,由彼勢力此色等起,相續而轉[225]。

  

  

  

  【論文】

  

  七‧二五九 與染、淨法爲依處故。

  

  

  

  【疏翼】

  

  第二論主答中,第二解。又分爲二︰一、爲染淨法依,二、廣爲依意。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叁】

  

  此、第二解。

  

  

  

  【論文】

  

  七‧二六○ 謂此若無,應無顛倒,便無雜染,亦無淨法。是故諸識,亦似色現。

  

  

  

  【疏翼】

  

  第二解中,第二廣爲依意。又分爲二︰一、引《攝論》義,二、引《攝論》頌。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叁】

  

  如何爲依?

  

  此、廣前依。

  

  由元[226]迷執色等境故、生顛倒等。色等「若無,應無顛倒」。顛倒,即諸識等緣此境色而起妄執,名爲「顛倒」[227]。此識等顛倒無故,「便無雜染」。「雜染」即是煩惱、業、生。或顛倒體即是煩惱、業、生。此等無故,便無二障、雜染。二障、雜染無故,無漏淨亦無。無所斷故,何有清淨?

  

  

  

  【論文】

  

  七‧二六一 如有頌言:亂相及亂體,應許爲色識,及與非色識,若無余亦無。

  

  

  

  【疏翼】

  

  第二廣爲依意中,第二引《攝論》頌。

  

  

  

  【述記‧卷四十叁】

  

  《攝論》[228]第四無著論本。「亂相[229]」者,「相」者,因也[230];「亂」,謂心等妄倒;以色識爲因,起妄心故,說「色識」爲「亂相」。「亂體」即諸識[231]。「順結頌法,故文隔越」[232],「應許爲色識」,即「亂相」;「及與非色識」,即是「亂體」。

  

  謂彼難雲︰若不許有外色,雲何似色現?今答︰由「亂相」、「亂體」故,汝應許有「色識」及「非色識」。若無所變似色亂因,能變亂體,亦不得有。境因,能生心之果故[233]。

  

  

  

  【疏翼】

  

  以上第二問答廣辯中,第五答釋色相非心難訖。

  

  

  

  【論文】

  

  七‧二六二 色等外境,分明現證,現量所得,甯撥爲無?

  

  【疏翼】

  

  第二問答廣辯中,第六現量違宗難。文分爲二︰一、外人問,二、論主答。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叁】

  

  此文第六、現量違[234]宗難。

  

  外人問曰︰色等五外境,分明五識現證,是現量得,大小極成,甯撥爲無?

  

  《唯識二十》雲︰諸法由量刊定有無。一切量中,現量爲勝。若無外境,甯有此覺「我今現證如是境耶」?

  

  

  

  【論文】

  

  七‧二六叁 現量證時,不執爲外,後意分別,妄生外想。

  

  

  

  【疏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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