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一切煩惱,令生相續」﹞、五十九說:一切煩惱皆能結生,何故此﹝《對法》﹞中,唯說于愛?潤生有二位︰一、明了叁性位:容起一切煩惱。﹝二、﹞若明了有覆位:唯起于愛。又望正命終,有近、有遠。遠通叁性,近唯是貪。
[247] 智周《演秘》雲︰
其意難雲︰如言異生而以現潤,下雖有現,不潤生上。聖言種潤,下雖有種,不潤生上!
[248] 智周《演秘》雲︰
第六意識俱生我見相應貪等,豈非正潤?若言是者,正潤惑在,雲何言無故得生上?
[249] 「然」字,《金藏》有,余無。
[250] 「勝,必」二字,《金藏》作「勝,時」,《義演》牒文有「勝」字,
余只作「必」。
[251] 《金藏》作「無漏資」,余作「唯種子」。
[252] 《瑜伽》卷四初雲︰
複次,色界有十八處︰謂梵衆天、梵前益天、大梵天。此叁由軟、中、上品,熏修初靜慮故。少光天、無量光天、極淨光天。此叁由軟、中、上品,熏修第二靜慮故。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此叁由軟、中、上品,熏修第叁靜慮故。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此叁由軟、中、上品,熏修第四靜慮故。無想天,即廣果天攝,無別處所。
複有諸聖住止不共五淨宮地︰謂無煩、無熱、善現、善見,及色究竟。由軟、中、上、上勝﹝藏文作「ches che ba/」﹞、上極品﹝藏文作「mchog tu che ba/」﹞,雜熏修第四靜慮故。複有超過淨宮,大自在住處﹝藏文作「dbav phyug chen po”i gnas/」﹞,有十地菩薩由,極熏修第十地故,得生其中。複次,無色有四處所﹝勝友《瑜伽師地論釋》雲「有說︰無色界于器界中有。由諸器界是一切有情共業所生起故」﹞;或無處所。
《對法》卷九雲︰
于無色界無有安堵宮殿等處故,不建立生果差別故。
[253] 《瑜伽》卷五十九及卷一。
[254] 如理《義演》雲︰
有在下地,斷下煩惱:如第二果及第叁向,並第叁果人,身在下地,斷下欲界煩惱,證不還果也;有在上地,斷上煩惱:如上流般、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等,皆自在上地,斷上煩惱,證無學果。
上中般等,如《對法》卷十叁等說。
[255] 本論卷二雲︰
苦樂受滅,故名不動。想受不行,名想受滅。
《顯揚》卷十八末雲︰
苦樂暫時離系,心、心法暫時離系。
[256] 「所」字,《金藏》有,余無。
[257] 「八」字,《演秘》、《義蘊》、《義演》謂有本作「一」,誤。
[258] 或五地惑。
[259] 智周《演秘》雲︰
即前一師伏八地、五地惑也。形滅定故,並名爲「下」。若伏八地,二種無爲,皆非擇滅。若伏五地,唯想受滅,不得擇滅。不動無爲,擇滅所攝。下四地惑,並皆斷也。《疏》文總也,應如是知。
[260] 即回心向大。「心」,《金藏》誤作「身」。
[261] 如理《義演》雲︰
但是身證不還,及俱解脫等。不是非身證人及唯慧解脫者。何以故?先未得﹝八解脫﹞故。
[262] 見《攝論》兩《釋》卷十,解「斷煩惱甚深」頌。
[263] 如《攝論‧世親釋》解雲︰
菩薩位中,伏煩惱纏,未滅煩惱,有隨眠故。譬如衆毒、咒力所害,體雖猶在,而不爲害。
《攝論‧無性釋》續解雲︰
何故煩惱隨眠猶在?恐同聲聞乘速般涅槃故。由此道理,煩惱爲因,至煩惱盡,得一切智。如有頌言︰念智力所製,煩惱證菩提。如毒、咒所持,過失成功德。
[264] 《瑜伽》卷六十二原文爲:
滅盡等至,當言無漏。由與煩惱不相應故,非相應故,無所緣故,非諸煩惱之所生故,是出世間。一切異生不能行故,唯除已入遠地菩薩;菩薩雖能起出世法令現在前,然由方便善巧力故,不舍煩惱。
[265] 如本論卷叁雲︰
然此菩薩雖未斷盡俱生煩惱,而緣此識,所有分別我見、愛等不複執藏爲自內我,由斯亦舍「阿賴耶」名,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亦說彼名「阿羅漢」。故《集論》﹝《對法》卷十四﹞中作如是說︰「十地﹝原作「此諸」﹞菩薩雖未永斷一切﹝原無「一切」二字﹞煩惱,然此煩惱猶如咒藥所伏諸毒,不起一切煩惱過失,一切地中,如阿羅漢已斷煩惱」,故亦說彼名「阿羅漢」。彼﹝《集論》﹞說非理,七地以前,猶有俱生我見、愛等,執藏此識爲自內我,如何已舍「阿賴耶」名?若彼分別我、見愛等不複執藏,說名爲「舍」,則預流等諸有學位,亦應已舍「阿賴耶」名!許,便違害諸論所說。地上菩薩所起煩惱,皆由正知,不爲過失。非預流等得有斯事,甯可以彼例此菩薩?彼六識中所起煩惱,雖由正知,不爲過失,而第七識有漏心位,任運現行執藏此識,甯不與彼預流等同?由此故知彼﹝《集論》﹞說﹝十地菩薩已斷煩惱、已舍「阿賴耶」名﹞非理。
[266] 即七卷《楞伽經》,卷五〈現證品〉。
[267] 如十卷《楞伽經》卷七雲︰
佛告大慧菩薩︰從初地乃至六地,入滅盡定。聲聞、辟支佛亦入滅盡定。大慧!諸菩薩摩诃薩于七地中,念念入滅盡定。以諸菩薩悉能遠離一切諸法有無相﹝藏文作「vo ba bid kyi mtshan bid/」。七卷《楞伽》作「有無相」﹞故。
大慧!聲聞、辟支佛不能念念入滅盡定。以聲聞、辟支佛緣有爲行﹝藏文作「mvon par ”du byed pa can/」。七卷《楞伽》作「有作」,「緣」是因義,非緣慮義﹞,入滅盡定,墮在可取能取境界;是故聲聞、辟支佛不能入七地中念念滅盡定。以聲聞、辟支佛生驚怖想﹝藏文、七卷《楞伽》無此句﹞,恐墮諸法無異相﹝七卷《楞伽》作「無差別相」;藏文並有「無種種相」﹞故。以覺諸法種種異相有法無法﹝藏文及七卷《楞伽》無此四字﹞、善不善法、同相異相﹝藏文十卷《楞伽》均作「自相共相」﹞,而入滅盡定。是故聲聞、辟支佛不能入七地中念念滅盡定,以無善巧方便智故﹝七卷《楞伽》無此八字﹞。
大慧!八﹝原刻作「七」,今依余兩譯藏文,及梵本改﹞地菩薩摩诃薩轉滅﹝藏文作「ldog par ”gyur ro/」﹞聲聞、辟支佛心、意、意識﹝「轉滅」二字應在「菩薩摩诃薩」五字之前,梵本及余譯均然。「意識」之後均有「分別及想」等﹞。
大慧!初地乃至六地菩薩摩诃薩,見于叁界但是自心──心、意、意識,離我、我所,唯是自心分別,不墮外法種種諸相。唯是凡夫,內心愚癡,墮于二邊,見于可取能取之法。以無知故,而不覺知無始時來身、口及意,妄想煩惱﹝「而不覺知」等十六字,是譯者增語﹞、戲論﹝七卷《楞伽》作「過惡」,四卷《楞伽》作「過惡虛僞」﹞,熏習而生諸法﹝七卷《楞伽》作「于自心內,變作能取、所取之相,而生執著。」﹞。
大慧!于八地中,一切菩薩、聲聞、辟支佛,入涅槃想﹝七卷《楞伽》作「八地菩薩所得叁昧,同諸聲聞、緣覺涅槃」﹞。大慧!諸菩薩摩诃薩承己自心叁昧佛力﹝藏文作「tiv ve ”dsin gyi savs rgyas kyis/」﹞,不入叁昧樂門、墮涅槃而住﹝七卷《楞伽》作「以諸佛力所加持故,于叁昧門不入涅槃,若不持者」﹞,以不滿足于如來地。若彼菩薩住叁昧分者,休息度脫一切衆生,斷如來種、滅如來家﹝藏文作「rigs kyi gduv yav chad par ”gyur bas/」﹞。爲示如來不可思議諸境界故﹝藏文作「大性不可思議」。七卷《楞伽》作「不可思議 大功德」﹞,是故不入涅槃。大慧!聲聞、辟支佛墮叁昧樂門法,是故于中生涅槃想。
大慧!諸菩薩摩诃薩從初地來,乃至七地具巧方便,觀察心、意、意識之想,遠離﹝七卷《楞伽》等無「遠離」二字﹞我、我所取相之法,觀察我空、法空,觀察同相、異相,善解四無礙巧方便義,自在﹝藏文作「dbav chags pa”i bde ba dav/」﹞次第,入于諸地菩提分法。大慧!我若不說諸菩薩摩诃薩同相異相法者,一切菩薩不如實知諸地次第,恐墮外道邪見等法,故我次第說諸地相。
大慧!若人次第入諸地者,不墮余道,我說諸地次第相者﹝此重牒前文,爲余譯所無﹞,唯自心見諸地次第,及叁界中種種行相,而諸凡夫不覺不知﹝七卷《楞伽》及藏文作「彼實無有若生若滅諸地次第,叁界往來一切皆是自心所見,而諸凡愚不能了知」﹞。以諸凡夫不覺不知故,是故我及一切諸佛,于諸地次第之相,及建立叁界種種行相。
複次,大慧!聲聞、辟支佛于第八菩薩地中,樂著寂滅叁昧樂門醉故,不能善知唯自心見,墮自相同相熏習障礙﹝藏文作「sgrib pa”i bag chags/」﹞故,墮﹝藏文有「”dzin pa/」。七卷《楞伽》有「著」字﹞人無我、法無我見過,以分別心名爲涅槃﹝藏文作「勝解彼分別爲涅槃所成慧」﹞,而不能知諸法寂靜﹝藏文作「而非勝解極寂靜法所有慧」﹞。
大慧!諸菩薩摩诃薩以見寂靜﹝藏文作「”gog pa/」;七卷《楞伽》作「寂滅」﹞叁昧樂門,憶念本願大慈悲心﹝藏文作「sbiv brtse ba dav sbiv rje dav ldan źiv/」﹞,度諸衆生﹝余譯均無此句﹞。知十無盡如實行智﹝藏文作「mthar thug pa”i gna…
《成唯識論疏翼 第四冊 卷七 五、別解五無心位──二無心定》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