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第十義初起界別訖。
【論文】
七‧一五九 要斷叁界見所斷惑,方起此定,異生不能伏滅有頂心、心所故。此定微妙,要證二空,隨應後得所引發故。
【疏翼】
第二解滅定六段文中,第六段文明第十一義見修斷惑。
【述記‧卷四十一】
文第六、義第十一。下文有二︰一、明見惑,二、明修惑。此即[197]初也。
要斷何煩惱得起?
要斷見惑,「方起此定,異生不能伏滅有頂」見道所斷「心、心所故」。
下八地見惑,皆不能伏斷[198],何但非想?
此據最後必須伏斷處爲[199]言。隨此定所依斷道究竟處說故,非謂下地異生能伏斷[200]。
「此定微妙」,「微妙」者,殊勝義。
「要證二空,隨應後得所引發故」者,謂二乘人[201]唯證人空,後得引。菩薩、佛,入是[202]二空,後得智皆得引入。今顯彼入後得各別,故言:隨應後得智[203]所引發故。
有言:法空必無遊觀能入此定者,不然,此文正故。
上來、已明見惑[204]訖。
【論文】
七‧一六○ 有義:下八地修所斷惑中,要全斷欲,余伏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欲界惑種,二性繁雜,障定強故,唯說不還叁乘無學,及諸菩薩得此定故。彼隨所應,生上八地,皆得後起。
【疏翼】
第六段文明第十一義見修斷惑中,第二明修惑。
【述記‧卷四十一】
次下、明修惑。下、明修惑,有二︰初、明二乘,後、明菩薩。二乘中,有二︰初、異說,後、問答。此初師說[205]。
唯除非想,下八地修惑,「要全斷欲」界者,余上八地惑[206],或「伏或斷」,方「起此定」。以欲界必須斷者,下界煩惱種有「二性」──不善、無記。
言「繁雜」者,繁多雜亂義。與[207]此俱定障,障定強故。上界煩惱一性[208]、不多,故可伏得。其非想處斷,與不斷,皆極成故。下七不定。
又何不斷六品等初二果人得者[209],無性[210]《攝論》第叁雲:唯說不還等五人得故[211]。即上八地──四禅、無色──皆得後起,欲界初修故。
五十叁亦說︰有學入者,謂不還;無學入者,謂俱分解脫[212];故初、二果不得入。
若爾,《對法》第九[213]四句中第二句:謂聖者已得第四靜慮,不求生無色,能入此定[214],不言已得初定等,如何通?
答︰彼不言唯依得第四定,複不遮下叁定未斷不得,故有何妨?
【論文】
七‧一六一 有義:要斷下之四地修所斷惑,余伏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變異受俱煩惱種子,障定強故,彼隨所應,生上五地,皆得後起。
【疏翼】
第一明二乘異說中,第二師說。
【述記‧卷四十一】
此、第二師說。
下之叁定及欲,四地惑、種,要須斷盡,余上五地[215],或伏,或斷,方能入此定。下叁定等中,定障──苦樂等「變異受俱」惑種,障定強故[216]。如不動無爲[217],不依下地立。即[218]說即初起唯欲界,後起除下[219]叁定,通上五地皆得。即以第九《對法》四句爲證[220]。
此中,第二師爲勝。文正證故[221],亦有理故。
有人欲明[222]初、二果伏惑[223]得此定者,不然。論不說故;又粗定障,當未斷盡,如何能入?亦應于彼建立身證[224]!證九定[225]故[226]。如《對法》第二抄[227]解熏修[228]禅難等[229]。
【疏翼】
以上第一明二乘中,第一兩師異說訖。
【論文】
七‧一六二 若伏下惑,能起此定,後不斷退,生上地者,豈生上已,卻斷下惑?
【疏翼】
第一明二乘中,第二問答。于中分二︰一、薩婆多問,二、論主答。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一】
此第二、問答分別。
薩婆多等[230],問前二師︰若伏隨應何地之惑,後得此定者,將命終之時不以無漏道斷其種子,而後[231]不退,起其煩惱潤生[232],當既[233]命終生非想等[234]上地,豈[235]卻斷隨應所伏之惑種也?
【論文】
七‧一六叁 斷亦無失,如生上者,斷下末那俱生惑故。
【疏翼】
第二問答中,第二論主答。于中分二︰一、且以理抑,二、正義答解。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一】
論主初且理抑橫生異義──卻「斷亦無失」。
如何等?
如生上二界,卻斷下第七中惑[236]。以必金剛心方斷故。
【疏翼】
此非正答。以小乘不許第七故。然有此理,且強抑彼異義。
【論文】
七‧一六四 然不還者,對治力強,正潤生位,不起煩惱,但由惑種潤上地生。雖所伏惑,有退、不退,而無伏下生上地義,故無生上卻斷下失。
【疏翼】
第二論主答中,第二正義答解。
【述記‧卷四十一】
後、正義解。
此第叁果,對治道強──以欲界對[237]治道皆圓滿故,非初、二果──正潤生位,不起現行煩惱潤生;此第叁果,但由惑種潤生上地。
此意即是︰所已伏種,雖「退不退」,但必唯以隨眠潤生,「而無伏下生上地義」。即雖已伏,猶有種故[238],未無漏道斷,更[239]受生故。
五十九說:以隨眠潤生,謂見谛者[240]。《大論》第一[241]、《對法》第五,說初、二果亦以現行潤生,唯不還者以種子潤[242]。顯五十九說見谛[243]者,唯第叁果也。
若爾,異生應唯種子潤[244]!如《對法》第五[245]抄[246]。
然異生現行潤,六行不伏愛等現有,既得生上;聖者種子潤,雖有其種,應生上界[247]!以異生潤藉伴,雖有愛等,無余惑伴,得生上;聖潤不藉伴,有種不上生[248]。然[249]以聖善業勝必[250]決定故,無漏資[251]生。異生不然,故通現潤。不爾,聖種應強異生。
然不還者,如處不還一地之中,有叁天處等[252],下處死,生上處,亦以現行潤。以此生地,治道未滿,如初、二果,《瑜伽》[253]但生他地,爲論。今此若約生他地者,必唯種潤。
然應四句分別︰有在上,斷下惑:如二乘者上界得無學,斷下第七惑;有在下,斷上惑:下地得初果,斷上見惑等;余二句可知[254]。
然不動無爲、想受滅無爲[255]依所[256]斷受,建立擇滅一分。若伏下八[257]地,或五地[258],得此地,即不得二無爲。非是擇滅故[259]。
前來已說二乘定姓學、無學訖。
【疏翼】
以上第二明修所斷惑中,第一明二乘斷修所斷惑訖。
《樞要》﹝卷下﹞雲︰
「然不還者對治力強,正潤生位不起煩惱」等者,于中有五難︰取下第四、五問,應爲第一﹝「一」應作「二」,即本論《述記》第二異生唯種潤難﹞,第二爲第二﹝「二」應作「一」,即《述記》第一初二果同第叁難﹞,第一爲第叁﹝即聖應生上難﹞,余﹝第叁﹞如次﹝即異生亦應唯種難﹞。
一問︰如五十九雲︰見谛唯以隨眠潤﹝如雲「二、唯隨眠結生相續。謂見聖迹」﹞,初聖亦以現行潤。既說異生現種潤﹝如雲「一、纏及隨眠結生相續。謂諸異生」﹞,異生應有唯種潤!答︰聖多階降,潤有現行;異生類等,故無唯種。亦應聖生他地,唯種潤生,若生自地以現行潤故,異生亦應爾!若生自地,未有﹝對﹞治道,故可用現﹝潤﹞。若生他地,應唯種潤!
今解︰不然。無漏道圓,勢勝煩惱。無漏道缺,惑種便強。不同異生,故不爲例。
二難︰初二果聖生自地潤,通于現行;不還生自處,義應通現潤!答︰此可爾。准初二果故,如處不還等。論略不說。
又理不然。初二果未有圓道故,可用現潤。第叁果已有圓道故,設生自地,亦唯種潤。論不說以現行潤故。唯初二果說用現故。
叁難︰何故異生現種俱潤,聖人但種?種強彼耶?答︰聖業決定,業強可唯借種。異生業不爾,故通現行。
問︰若爾者,初二果業亦已決定,應唯種潤!答︰凡生苦迫,善業微,必藉現行方可潤。聖生苦少,善業勝,由此唯用種子潤。無漏亦可資有漏,故不同凡夫。又凡夫不覺生多少,可借煩惱現、種,皆助潤;聖人知業多少定,由此唯用種子潤。
四難︰六行所伏,不伏潤生貪等,唯伏散境貪等;何故凡夫得定,而不生下,潤、業皆在,乃生他地?答︰藉助伴貪愛等故,方可潤生;彼伴已亡,劣弱不能獨潤,由此不生下地。又凡造新業勝,而生上地;聖由故業而生,有種即生彼地。如凡夫在欲界,具有五趣之業,隨一業勝,而先生故。雖下業不無,上業勝初,先往。若上業劣,排之爲後報;退失上定,而生自界,亦無有失。
五難︰何故不許六識中,…
《成唯識論疏翼 第四冊 卷七 五、別解五無心位──二無心定》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