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無。
[5] 「別」字,《金藏》原作「所」,今依論意改,余無。
[6] 如理《義演》雲︰
諸楞伽師即執《楞伽經》﹝十卷本卷九頌﹞中「八九種種識,如海中諸波」。執八識尚不別,何更別有心所?故不立心所。
靈泰《抄》同。
[7] 本論《述記》卷二雲︰
即學《中》、《百》清辨等師,依密意教,說諸法空,便亦撥心體非實有。
心所當亦隨撥而無。
[8] 本論《述記》卷二雲︰
經部師說,佛說五蘊,故離心外,唯有叁心﹝金藏無﹞所︰一、受,二、想,叁、思,更不說余心所名蘊。故離叁外,更無余所。
《順正理論》卷十一雲︰
有譬喻者說唯有心,無別心所。心想俱時,行想差別不可得故。何者?行相唯在想有,在識中無。深遠推求,唯聞此二名言差別,曾無體義,差別可知。又由至教,證無心所。如世尊告阿難陀言︰若無有識入母胎者,乃至廣說。
又說︰或心、或意、或識,長夜流轉,生于地獄、乃至生天。
又說︰我今不見一法速疾回轉,猶如心者。
又說︰我今不見一法若不修習,則不調柔無所堪能,猶如心者。
又如契經伽他中說︰「心遠行、獨行,無身寐于窟;能調伏難伏,我說婆羅門。」
此等諸經皆遮心所。
又于心所,多興诤論,故知離心,無別有體。謂執別有心所論者,于心所中興多诤論︰或說唯有叁大地法,或說有四,或說有十,或說十四。故唯有識,隨位而流,說有多種心、心所別。如甘蔗汁,如倡妓人,故無受等別體可得。心、心所法共一境轉,生、住、滅等分位是同;善、不善等,性類無異;體相差別,實難了知;非諸劣智能生勝解。故契經言︰心、心所法展轉相應,若受,若想,若思,若識,如是等法和雜不離,不可施設差別之相。
[9] 本論《述記》卷二作「覺天所執,亦依經故」。因此卷《述記》下文
別說「妙音等計」。
[10] 如《大毗婆沙論》卷一百四十二雲︰
彼﹝覺天﹞作是說︰諸有爲法,有二自性︰一、大種,二、心。離大種,無所造色;離心,無心所。諸色,皆是大種差別;無色,皆是心之差別。
[11] 見《述記》卷二初。
[12] 即經部覺天。
[13] 「數」字,《金藏》作「假」。
[14] 《俱舍論》卷十雲︰
諸師于此﹝叁和﹞覺慧不同︰有說叁和即名爲觸。彼引經證,如契經言︰如是叁法聚集和合,說名爲觸。
[15] 《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叁末雲︰
問︰此經中說六處緣觸,有余處說名色緣觸,余處複說二緣生觸,如是叁種有何差別?
名「六處緣觸」,顯觸所依。謂顯一切外物外物和合,必因于內,內法勝故。但說所依,故說六處緣觸。「名色緣觸」,顯觸自性。「二緣生觸」,顯觸所依及所緣別。
[16] 見《攝論》卷二及兩《釋》卷四。
[17] 即《十地經論》卷八,如《攝論》卷二雲︰
如《十地經》薄伽梵說︰如是叁界,皆唯有心。
[18] 即十卷本《楞伽經》卷九及卷十。
[19] 謂《攝論》卷二。
[20] 如本論卷二雲︰
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是故說唯心。
[21] 見《攝論》卷二及兩釋卷四。
[22] 「遠行」,藏文作「riv du ”gro/」。
[23] 「獨行」,藏文作「gcig pu rgyu/」。
[24] 「身」字,泰《抄》牒文、《金藏》誤作「心」。
[25] 「寐」,藏文作「gnas/」。
[26] 此偈第四句爲:我說真梵志。「真梵志」,《順正理論》作「婆羅門」。
[27] 「此」,謂「心遠獨行」。
[28]《攝論‧無性釋》雲︰
說一意識菩提薩埵引教證言「若遠行」等。遊曆一切所識境故,名爲「遠行」。爲證此義,複說「獨行」,無第二故。言「無身」者,無形質故。「寐于窟」者,居在內故。言「調此」者,于如是心,作自在故。「難調心」者,性浍悷故。
《樞要》卷下雲︰
《瑜伽》五十七、二十二根中,「問︰世尊依何根處說如是言遠行及獨行,無身寢﹝《樞要》引作「寐」﹞于窟耶?答︰依意根處。由于前際無始時故,遍緣一切所知境故,名爲遠行。諸心相續一一轉故,無主宰故﹝藏文作「bdag po med pa/」﹞,名爲獨行。無色、無見﹝藏文作「bstan pa med pa/」﹞亦無對﹝藏文作「thogs pa med pa/」﹞故,名爲無身。依止色﹝藏文有「及名」二字﹞故,名寢﹝《樞要》引作「寐」﹞于窟。
[29] 如本論卷四雲︰
又契經說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
[30] 「所叁」二字,原無。藏文作「sems las byuv ba rnams/」。
[31] 《瑜伽》卷五十六原作:
唯欲顯說色、動、心法最勝所依。
「最勝所依」,藏文作「gnas gtso che/」。
[32] 《俱舍論》卷二,謂爲《入胎經》所說,並解空、識二界雲︰
諸有門窗及口鼻等內外竅隙,名爲空界。如是竅隙,雲何應知?傳說竅隙即是明暗,非離明暗,竅隙可取,故說空界明暗爲體。應知此體不離晝夜,即此說名鄰阿伽色﹝藏文作「thogs pa”i be ba”i ”khos gyi gzugs/」﹞。傳說阿伽﹝梵文爲「agha」;藏文爲「thogs pa/」﹞,謂積集色﹝藏文作「bsags par gnas pa”i gzugs/」﹞,極能爲礙,故名阿伽。與彼相鄰,是故說名鄰阿伽色。有說阿伽即空界色,此中無礙,故名阿伽,即阿伽色;余礙相鄰,是故說名鄰阿伽色。諸有漏識,名爲識界。
[33] 「現」或「現似」,藏文作「snav ba/」。波羅頗迦羅此句譯爲「此
二唯心光」。「心光」,亦是「顯現」義。
[34] 「所」字,《金藏》有,余無。
[35] 「法」字,《金藏》無。
[36] 「爲」字,《金藏》無。
[37] 「自」字,《金藏》有,余無。
[38] 「信」字,《金藏》無。
[39] 指「複言」以下「如二分故,言心變似故」等文。
[40] 「下」字,《金藏》有,余無。
[41] 「共心相應生」之言,在十卷《楞伽》的卷九、十都有,如卷九雲:
煩惱熏種種,共心相應生;衆生見外境,非諸心法體。
[42] 如十卷《楞伽》卷十雲︰
生死諸世間,隨于諸根轉;無明、愛和合,而生于諸身。
又雲︰
心及心數法,功德陰和合;陰中我亦爾,無智不能見。
[43] 「等」,取《對法》第叁卷。
[44] 泰《抄》牒文、《金藏》有「自性」二字,余無。
[45] 如相應六種中,第六「同行相應」雲︰
「同行相應」﹝藏文作「mthun par rtog pas sbyor ba/」﹞者,謂心、心所于一所緣,展轉同行。此同行相應複有多義︰謂他性﹝藏文作「gźan gyi dvos po/」﹞相應,非己性。如心不與余心相應,受不與余受相應,如是等……。
[46] 《瑜伽》卷五十六原作:
問︰諸法誰相應?爲何義故,建立相應?
答︰他性相應非自性。爲遍了知依自性清淨心﹝藏文作「sems rav gyis ”od gsal pa la/」﹞,有染、不染法,若增、若減,是故建立。
[47] 謂《入楞伽經》卷七〈五法門品第十二〉雲:
大慧!依彼﹝名相﹞二法分別,生心、心數法,一時非前後。如日共光明一時,而有分別種種相。
[48] 即《瑜伽》卷五十六文。
[49] 「五種性」,藏文作「lva bid/」。
[50] 即釋文。
[51] 「言」字,《金藏》作「意」。
[52] 「種」字,《金藏》有,余無。
[53] 原作「諸蘊有五種」。
[54] 《瑜伽》卷五十六原作:
有一沙門、若婆羅門,欲令名中唯心實有,非諸心法;此不應理!諸蘊有五種,性不成就故。
[55] 「彼」字,《金藏》無。
[56] 「等」,取妙音。
[57] 《瑜伽》卷五十六續雲︰
又若彼計分位分位別故,有五性者﹝《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叁末解經說觸緣受時雲「複次,此經中說,分位緣起。前位名觸,後位名受,故不應責」﹞,分位別計,亦有過失。何以故?
[58] 「若」字,《金藏》有,余缺。
[59] 原作「若言有者」,此處加入解釋。
[60] 原作「便應有異實物體性」。
[61] 卷五十六原無此句。
[62] 「性」字,《金藏》有,余無。
[63] 原作「若言無者,計分位別,則爲唐捐」。
[64] 《金藏》作「複」,余作「又」。
[65] 原作「不應謂如六識身分位差別」。
[66] 「識」字,《金藏》無。
[67] 原文爲「六識身所依所緣有差別故」。
[68] …
《成唯識論疏翼 第四冊 卷七 二、料簡心心所爲一爲異》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