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字。又取第一句中「非」字,第二句「彼性」之字,爲宗法也。「彼」者,即是惡作等也,此即有法及宗法具足也。或可「有宗具足」者,有法及法和合爲宗,故雲「有、宗具足」。
[100] 「慧」字,《金藏》有,泰《抄》、《義演》同。
[101] 「非」字,《金藏》誤作「慧」。
[102] 「纏彼性故」。
[103] 如理《義演》雲︰
總合爲量,悔眠合破。
[104] 見《瑜伽》卷五十五。
[105] 「行相別」叁字,《金藏》有,余無。
[106] 本論卷六,如前叁師釋「惛沈」中第叁護法雲︰
有義:惛沈別有自性,雖名癡分,而是等流。如不信等,非即癡攝。隨他相說,名世俗有。如睡眠等,是實有性。
[107] 見《對法》卷二、《瑜伽》卷一所說。「尋求分別」藏文作「kun du
tshol ba/」或「yovs su tshol ba/」;「伺察分別」藏文作「so sor rtog pa/」。
[108] 謂單一「尋」字。
[109] 複名謂「尋求」。
[110] 《攝論‧無性釋》卷四雲︰
謂彼意識,有能一時取一切義增上勢力。
[111] 靈泰《抄》雲︰
如名言能诠一切法,若意識,能取一切境,與言相似。
[112] 《攝論‧無性釋》卷六初,解淨法因「似法似義有見意言」雲︰
言「有見」者,謂意、耳﹝漢譯傳抄誤作「取」,今依藏文改﹞識俱。言「意言」者,所謂意識。或與﹝藏文有「安立」二字﹞見分俱所取﹝及﹞能取性﹝藏文作「事」﹞──即安立所取、能取所依自性﹝藏文無此十一字﹞。
卷四又雲︰
謂實無體,但似其義相貌顯現。若體實無,雲何名義﹝藏文作「don/」﹞?爲避此難,是故說言「似義顯現」。謂由名言熏習種子,雖無實體,而似有義相貌顯現,是故名義。如幻像等似有顯現。顯現者,明了義;無而似有﹝藏文無此四字﹞,明、了、現前﹝藏文作「gsal ba dav mvon pa dav rab tu gsal ba/」﹞,故名顯現﹝藏文作「snav ba/」﹞。即此似義,爲彼自性,如自性受﹝藏文無此十二字﹞。
又雲︰
「用自名言熏習爲種子」者,無始生死所有意識戲論,名言熏習種子爲此生因。及用一切識名言熏習爲種子者,謂用無邊色等影識﹝藏文作「snav ba”i rnam par rig pa/」﹞名言熏習種子爲因,似彼故。是故﹝意識﹞一切無邊行相分別而轉。
[113] 「意言」,藏文有時作「yi kyis brjod pa/」。
[114] 此引文中略「障得菩提資糧圓滿爲業,損害自他爲業,能趣惡道
爲業」。
[115] 「身」字,《金藏》有,余無。
[116] 如《瑜伽》卷五雲︰
尋伺所緣者,謂依名身、句身、文身﹝之﹞義爲所緣。
[117] 如理《義演》雲︰
但不同名等像,即是言論不及,非要正智也。故知名所诠義疏遠故﹝如迷道、滅谛等煩惱﹞,故名不攝于義。《瑜伽》若以名義爲境者,雲何得攝離言之法?
[118] 道邑《義蘊》雲︰
此解別配思、慧,理稍難詳,何者?且論雲尋、伺「並用思、慧一分爲體」,今安不安住,必不俱時,豈思與慧不許俱耶?又此《疏》雲思細、慧粗,論中粗轉、細轉,別配尋、伺,豈可思、慧亦別配耶?然以簡擇相粗,別配于慧,不以思、慧別配尋、伺,不違論也。
《順正理論》卷十一雲︰
由是尋、伺,雖一心中,體俱可得,用時別故,而無一心即粗即細。如貪、癡性,雖並現行,而得說心爲有貪行。隨何心品,有法用增,由此爲門,總標心品。
有說︰現見別法所持,令其別法相續變故,心體相續既有粗細,故知別爲尋、伺所持。有余複言︰爲立尋、伺爲定障故,說尋、伺爲心粗細性。
雲何知然?諸聖教內,處處于定立心名故……謂大仙尊見有觀行者方欲趣入中間靜慮時,有法爲障,推求此障,知尋爲體。複有觀行者方欲趣入第二靜慮時,有法爲障,推求此障,知伺爲體。既能爲障,故知別有。
若言煩惱足爲定障,何須別立尋、伺障者,此言非理。煩惱唯障離染法故,非爲定障。
雲何知然?下地煩惱有雖已斷,而上地定不現前故。有雖未斷,上地邊定亦現前故。又唯煩惱爲定障者,應唯未斷,能與趣入上地爲障。然尋、伺等要現在前,方與趣入上地爲障。又契經說靜慮中,言寂靜尋伺,離喜,斷樂。已離貪者修諸定時,方說尋等寂靜、離、斷。故知煩惱外別有尋等障。于染、善心,爲障別故。不應責言煩惱障定,何須別立尋、伺爲障。是故所言爲立尋、伺爲定障故,說尋、伺爲心粗細性,理善成立。
定之粗障,說名爲尋。定之細障,說名爲伺。由此故說心之粗性,說名爲尋,心之細性,說名爲伺,亦無有失。非于上地定過患中,更有如斯粗細名想,故上地定得一味名……。
[119] 如理《義演》雲︰
問︰其叁行中,若尋、伺是語加行﹝出入息是身加行;受、想是心加行﹞,尋、伺無,明語亦無,故二禅以上無尋、伺故,即無有語。此論亦應﹝說﹞尋、伺是語言之所依,何故說尋、伺是身心所依?所依身心,不依尋、伺有故﹝靈泰《抄》亦如是問,但有問,不得解﹞。且若一人由尋、伺行相有粗細,故發語時,遂令身心有安不安,故說尋、伺是身心所依,非是身心唯依尋、伺。
[120] 《顯揚》卷一雲,「于法尋求」及「于所尋法」,未及「意言」。
[121] 如《五蘊論》雲︰
謂能尋求﹝或「能伺察」﹞意言分別思、慧差別,令心粗﹝或「令心細」﹞爲性。
[122] 「等」,取《對法》卷一。
[123] 「等」,取句身、文身、義。
[124] 見《對法》卷一。
[125] 「言」字下,《金藏》有「推度」二字。
[126] 「不推度」,藏文作「mvon par mi rtog pa/」。
[127] 「四」字,《述記》原作「五」,今改。
[128] 即第七識。
[129] 本論卷四原作:
尋、伺俱依外門而轉,淺、深推度,粗、細發言。
[130] 「即」字,《金藏》有,余無。
[131] 漢譯《對法》卷一作:
依思、依慧者,于推度、不推度位﹝藏文作「不推度、推度位」﹞,如其次第,追求行相意言分別﹝伺依思、依慧,次第亦然﹞。
[132] 「即」字,《金藏》無。
[133] 如《瑜伽》卷五雲︰
尋、伺體性者,謂不深推度所緣,思爲體性;若深推度所緣,慧爲體性應知。尋、伺所緣者,謂依名身、句身、文身﹝之﹞義爲所緣。尋、伺行相者,謂即于此所緣,尋求行相﹝藏文作「gtod civ bye brag tu gtod pa/」﹞是尋,即于此所緣,伺察行相﹝藏文作「so sor rtog pa/」﹞是伺。尋伺等起者,謂發起語言﹝藏文作「kun nas slov vo/」﹞。
[134] 如《瑜伽》卷五十五雲︰
尋、伺二種,是發語言心﹝藏文作「vag slov ba”i sems/」﹞加行分故,及慧分故,俱是假有。
[135] 見《顯揚》卷一。
[136] 見《對法》卷一。
[137] 「雲」字,《金藏》有,余無。
[138] 《金藏》作「種子纏及」,余作「纏種子」。
[139] 原論文爲「顯二二種。」,今依《金藏》作「顯二種二」。
[140] 「二等」二字,《金藏》無。
[141] 「特縛炎」,梵文爲「dvayam」。
[142] 「特縛曳」,梵文爲「dvaye」。
[143] 具意:即「一名身」在句身主位中,目「一種二」,即單數名身。
[144] 具意:即「二名身」在句身主位雙數中,目「二種二」義,即雙
數名身,非單、非多故。
[145] 謂在漢語中。
[146] 主位名身雙數。
[147] 即「二二種」。
[148] 靈泰《抄》雲︰
尋、伺通初禅。若惡作,離欲即斷。若睡眠,離欲界亦不斷。
[149] 靈泰《抄》雲︰
若尋、伺,即是禅支。若悔、眠,不定。
[150] 「語」字,《金藏》有,余無。
[151] 靈泰《抄》雲︰
尋、伺,通定、散;悔、眠,散。
[152] 「漏」字,《金藏》有,余無。
[153] 靈泰《抄》雲︰
尋、伺,通有、無漏;悔、眠,有漏。
[154] 謂二種二。
[155] 悔、眠、尋、伺。
[156] 即有覆無記、無覆無記。
[157] 即「染、不染」。
[158] 同上。
[159] 「一性」二字,《金藏》有,余無。
[160] 《瑜伽》卷五十五說「二十四隨煩惱」,卷五十八雲︰
若有極久尋求、伺察,便令神疲念失,心亦勞損。是故尋、伺名隨煩惱。
[161] 「四」字,《金藏》有,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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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四冊 卷七 一、廣六位心所──不定心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