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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叁冊 卷六 五、廣六位心所──十叁門辨隨煩惱▪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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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如《對法》卷六雲︰

  

  無慚、無愧于一切不善品中恒共相應,若離不顧自他,不善現行,無是處故。

  

  [12] 如《瑜伽》卷五十五雲︰

  

  當知無慚、無愧與一切不善相應。

  

  [13] 如《瑜伽》卷五十八雲︰

  

  謂無慚、無愧,名通一切不善心起隨煩惱。

  

  [14] 謂別相如前「無慚、無愧」時說,如雲︰

  

  不善心時,隨緣何境,皆有輕拒善,及崇重惡義。故此二法俱遍惡心,所緣不異,無別起失。

  

  [15] 如《瑜伽》卷五十五雲︰

  

  放逸、掉舉、惛沈、不信、懈怠、邪欲﹝藏文作「log par ”dun pa/」﹞、邪勝解﹝本論于「不信」中雲「由不信故,于實、德、能,不忍、樂、欲;非別有性。若于余事邪忍、樂、欲,是此因果(即等流),非此自性」﹞、邪念﹝藏文作「log par dran pa/」,余處多作「失念」(藏文作「brjed vas pa/」),又作「忘念」﹞、散亂、不正知。此十隨煩惱,通一切染汙心起,通一切處,叁界所系。

  

  [16] 本論卷四末說「第七識與幾心所相應」中,有四師說:第一師說十

  

  五心所相應︰前九法加五隨,並別境慧。第二師說十九心所相應︰前九、六隨、念、定、慧及惛沈。第叁師說二十四心所相應︰前九、十隨、別境五。第四師說十八心所相應︰前九、八隨、別境慧。

  

  [17] 本論卷四末雲︰

  

  忘念、不正知,念、慧爲性者,不遍染心,非諸染心皆緣曾受,有簡擇故;若以無明爲自性者,遍染心起,由前說﹝「六中但約無明爲體」﹞故。

  

  [18] 即護法。

  

  [19] 如《瑜伽》卷五十五雲:

  

  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惡慧﹝即「不正知」﹞,與一切染汙心相應。

  

  [20] 如理《義演》雲︰

  

  意說尋、伺,各定,不互增也,故雲「不互然」。

  

  [21] 《對法》卷六謂此五法:

  

  于一切染汙品中,恒共相應。若離無堪任性等,染汙性成,無是處故。

  

  [22] 「等」,取不正知。

  

  [23] 即忘念、不正知等。

  

  [24] 見本論卷叁初簡別別境等,如雲:

  

  此識唯是異熟性故,善、染汙等,亦不相應。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

  

  [25] 「四」字,本論《述記》原作「五」,今改。本論卷四末,護法雲︰

  

  然此意俱心所十八︰謂前九法、八隨煩惱,並別境慧。無余心所及論叁文﹝前叁師義﹞,准前應釋。

  

  [26] 如本論卷四雲︰

  

  煩惱起位,若無惛沈,應不定有﹝瞢重令心﹞無堪任性。掉舉若無,應無囂動,便如善等非染汙位。若染心中無散亂者,應非﹝躁擾,令心﹞流蕩、非染汙心。若無失念,不正知者,如何能起煩惱現前?故染汙心決定皆與八隨煩惱相應而生,謂: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忘念、不正知,念、慧爲性者,不遍染心,非諸染心皆緣曾受,有簡擇故;若以無明爲自性者,遍染心故;由前說故﹝如雲「忘念、散亂,惡慧若無,心必不能起諸煩惱。要緣曾受境界種類,發起忘念及邪簡擇,方起貪等諸煩惱故」﹞。

  

  [27] 謂觸、想、思、作意。

  

  [28] 如理《義演》雲︰

  

  意地法故,無苦樂俱,不在五識,于欲界中,複不通苦樂。地獄之中,縱有苦受,﹝此師﹞不在意識,故不苦俱。……忿等與喜俱者,「瞋遇順境,喜樂俱故」。

  

  [29] 謂忿等七。

  

  [30] 見本論卷五,如雲︰

  

  傍生、鬼界,名憂,名苦──雜受、純受有輕重故;那落迦中,唯名爲苦──純受、尤重,無分別故。

  

  又雲︰

  

  如極樂地,意悅名樂,無有喜根;故極苦處,意迫名苦,無有憂根。

  

  [31] 如本論卷五雲︰

  

  貪、瞋、癡叁,俱生、分別,一切容與五受相應。貪會違緣,憂、苦俱故。瞋遇順境,喜、樂俱故。

  

  [32] 「亦緣」二字,《續藏》注所引一本有,余無。

  

  [33] 如理《義演》雲︰

  

  意說俱生隨與俱生根本俱,分別亦爾,故分別不與俱生並。俱生,亦爾。

  

  [34] 「行」,謂行相。

  

  [35] 「叁」字,原本論《述記》作「二」,今改。

  

  [36] 如本論卷六雲︰

  

  瞋與慢、疑或得俱起。所瞋、所恃,境非一故,說不相應。所蔑、所憎,境可同故,說得俱起。初猶豫時,未憎彼故,說不俱起;久思不決,便憤發故,說得相應。疑順、違事,隨應亦爾。瞋與二取,定不相應。執爲勝道,不憎彼故。此與叁見或得相應,于有樂蘊,起身常見,不生瞋故,說不相應。于有苦蘊起身常見,生憎恚故,說得俱起。斷見翻此,說瞋有無。邪見誹撥惡事、好事,如次說瞋或無,或有。

  

  [37] 「今」字,明曆本、天海本作「令」。

  

  [38] 如理《義演》雲︰

  

  意雲︰瞋是忿自體,忿不與瞋俱。不共無明是忘念,不正知之自體,如瞋、忿等,亦不俱故。雲「不遍此心」者,即不遍無明心所也。釋忘念等是癡分,不與無明俱所由。

  

  有雲︰「由此證知至癡分故」者,此意雲︰瞋、忿決不與貪俱,故知是主不共無明上所立忘念等,亦不與此忿等心俱。由彼主﹝相應﹞無明,不與忿等﹝應作「忘念等」﹞俱故。﹝不共無明、相應無明﹞各別起故。雖有此解,前解爲勝。

  

  實則後解爲正。

  

  [39] 謂不言不共無明定得與忘念、不正知俱。

  

  [40] 本論《述記》卷二十八雲︰

  

  問︰如起邪慧簡擇法時,亦有愚癡,即便有二不正知耶?余忘念等爲問,亦爾!

  

  答曰︰不然。說有慧分時,不說無明分。無慧分時,說有無明分;有不正知時,亦說有無明;義別說故。余數﹝忘念﹞亦爾。或總依﹝《述記》原作「于」,今據《了義燈》引文改﹞慧、無明,立一不正知。不正知是假,不可言有二。如放逸等依四法立,不約貪等別說,二相應故。

  

  [41] 此爲難問。

  

  [42] 即無明相應聚中。

  

  [43] 此謂不共無明。

  

  [44] 「逸」字,疑爲「劣」。

  

  [45] 謂覆、诳、谄。

  

  [46] 如《樞要》卷下雲︰

  

  隨煩惱中,诳、谄、覆等,癡分位者,亦非瞋俱者,依多粗相說。據實,亦有俱。如瞋故,诳他、行谄、覆自罪者,理亦應然。相細隱故,論略不說。余解如《疏》。

  

  [47] 謂谄、诳、憍。

  

  [48] 即除谄、诳、憍叁,余七小隨煩惱。

  

  [49] 「在」字,明曆本無。

  

  [50] 謂大八,及憍、诳、谄。

  

  [51] 如理《義演》雲︰

  

  矯現有德,于欲界有情起诳;爲網帽故,于他下有情起谄曲;得彼定方起此等。又雲︰如已得上定者,起上界诳、谄;诳、谄欲界有情等,诳他令從己,谄他我得勝法等。

  

  [52] 謂無覆無記。

  

  [53] 謂中二、大八。

  

  [54] 如本論卷六雲︰

  

  下地煩惱,亦緣上地。《瑜伽》﹝卷五十八﹞等說:欲界系貪,求上地生,味上地故。

  

  《瑜伽》卷五十八雲︰

  

  如是所說十種煩惱,亦緣事轉,亦緣煩惱︰謂十煩惱,皆與自地一切煩惱展轉相續,亦緣自地諸有漏事。下地煩惱能緣上地煩惱及事,非上地惑能緣下地煩惱及事。

  

  [55] 如理《義演》雲︰

  

  設言緣者,但緣彼名聞,依欲界聲故。准此意,但以欲界聲爲本質而緣,不許小十緣上,行相近故,不遠取故。

  

  [56] 即「勝地法」。

  

  [57] 此謂行相淺近如前文所說。

  

  [58] 如論前文雲︰

  

  既說瞋恚,憎嫉滅、道,亦應憎嫉離欲地故。

  

  [59] 七謂十小除谄、诳、嫉。

  

  [60] 如本論卷六雲︰

  

  上地煩惱,亦緣下地。說生上者,于下有情,恃己勝德而陵彼故。

  

  [61] 《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二十九雲︰

  

  尊者馬勝,遂發誠心,願大梵王,于此衆現。應時大梵,即放光明,便自化身爲童子像,首分五頂,形貌端嚴,在梵衆中,隨光而現。

  

  尊者前進問曰︰大仙!諸四大種,何處永滅?梵王不達,作矯亂言︰苾刍!當知我是大梵,是自在者、作者、化者、生者、養者,爲一切父。此是谄、诳所發語業。

  

  尊者告言︰我不問仁梵、非梵等,但問大種何處永滅。爾時大梵知此苾刍非矯亂言卒能酬遣,便執兩手引出衆外。此是谄、诳所發身業。出衆外已,謝尊者言︰我實不知大種滅處,然諸梵衆或謂我是自在作者,無不知見,若我衆中雲不知者,是諸梵衆便見輕蔑。

  

  [62] 前十爲一段。

  

  [63] 叁子門依次爲:一、見修斷,二、迷谛總別,叁、迷行親疏。

  

  [64] 謂俱生、分別二煩惱。

  

  [65] 《疏》次下文「皆類可知」一句,亦上貫此。如「前十煩惱見斷修

  

  斷門」雲︰

  

  然迷谛相,有總、有別。總,謂十種皆迷四谛──苦、集是彼因依處故;滅、道是彼怖畏處故。別,謂別迷四谛相起──二唯迷苦;八通迷四;身、邊二見,唯果處起,別空、非我,屬苦谛故。

  

  [66] 如前「十煩惱迷行親疏」雲︰

  

  謂疑、叁見,親迷苦理。二取執彼叁見、戒禁及所依蘊爲勝、能、淨;于自他見及彼眷屬,如次隨應,起貪、恚、慢。相應無明,與九同迷。不共無明,親迷苦理,疑及邪見,親迷集等。二取、貪等,准苦應知。然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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