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無明等,雖亦有能緣上地者,然彼不能親﹝藏文作「mvon sum du/」﹞緣上地,如緣自地。由依彼門起分別﹝藏文作「遍分別彼爲門轉起」﹞故,立彼爲所緣,所言無明緣上地者,謂與見等相應。見者,除薩迦耶見。不見世間緣他地諸行執爲我故,上地諸煩惱不緣下地爲境,已離彼地欲﹝藏文作「”dod chags/」﹞故。
[152] 如《瑜伽》卷六十二雲︰
又我雲何得生上,常、恒、不變?
[153] 「得」字下,余本多有「所得」二字,《義演》牒文無。《續藏》
注雲︰古本無「所得」二字。
[154] 《樞要》卷下雲︰
下上相緣中,下地緣上,二界皆得。無文遮故。
[155] 如《對法》卷六雲︰
見者,除薩迦耶見,不見世間緣他地諸行執爲我故。
[156] 如《瑜伽》卷五十八雲︰
下地煩惱能緣上地煩惱及事。
[157] 謂《瑜伽》五十九雲︰
十四、他境緣:謂色界于欲行煩惱;無色界于色行煩惱;又複下地于上地煩惱。所以者何?生上地者,于彼﹝即「方彼」﹞下地諸有情所,由常、恒、樂、淨,具勝功德,自謂爲勝﹝藏文有「心高舉」﹞故。
[158] 《瑜伽》卷五十八原文爲:
又有諸見妄計自在、世主﹝藏文作「skyes bu”i bdag po/」﹞、釋﹝藏文作「brgya byin/」﹞、梵,及余物類爲常、爲恒,無有變易。如是邪見,亦迷苦谛。
[159] 「界」字下,余本有「不」字,《義演》牒文無,《續藏》注雲︰
「不」字疑作「而」。
[160] 《瑜伽》卷五十八原文爲:
常見所攝邊執見者,謂六十二諸見趣中,計度前際諸遍常論、一分常論,及後際諸有想論、無想論、非想非非想論。
[161] 本論《述記》雲︰
又緣梵王一分常者,是上地我見,後生常見。得宿住智,緣起上界身、邊見故。
[162] 如理《義演》雲︰
此第二解。
[163] 本論《述記》又雲:
又緣梵王一分常者,是上地我見,後生常見。得宿住智,緣起上界身邊見故。正義:唯是上地所系,得宿住智後方起故。
[164] 如理《義演》雲︰
此解:亦不異,但更出理會。
[165] 謂二論文中。
[166] 謂《對法》。
[167] 《樞要》卷下雲︰
我見別緣,不緣他地者,修道我見有二行相︰一、總緣:得他地。二、別緣:不得。
見斷我見,亦有二類︰一、見計爲他我,即得。二、計爲自內我,即不得。今說不得,隨義應知。或無分別我見緣他地者,梵王常等,即定後我見故。
[168] 《瑜伽》卷五十九雲:
由常、恒、樂、淨、具勝功德,自謂爲勝﹝藏文有「心高舉」﹞故。
《樞要》卷下雲︰
上緣下中,無色界中無別緣慢,總緣,亦有慢。
[169] 如本論卷六雲︰
總緣諸行執我、我所,斷、常、慢者,得緣上故。
[170] 如《瑜伽》卷八十八、五十八。
[171] 《樞要》卷下雲︰
上緣下中,無色界中無別緣慢;總緣,亦有慢,余如于前皆有。見、戒二取,理定不得。除總緣行相,無別能故。
[172] 「二見」,即見取、戒禁取。
[173] 「等」,謂《對法》卷六。
[174] 《瑜伽》卷五十八雲︰
非上地惑能緣下地煩惱及事。
《對法》卷四雲︰
上地諸煩惱不能緣下地爲境,已離彼地欲故。
[175] 即非學非無學。
[176] 如《瑜伽》卷五十七雲︰
二﹝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學,以叁種爲義;一﹝具知根﹞無學,以叁種爲義。
[177] 「此問也」叁字,《義演》置于「第九、叁斷門」之前。
[178] 如《對法》卷叁雲︰
謂不善及有覆無記法是染汙義。有覆無記者,謂遍行意相應煩惱等﹝《雜集論述記》卷十叁雲「謂等取欲界身、邊二見,及俱有法等」﹞,及色、無色界系諸煩惱等。
[179] 如《對法》卷四雲︰
謂分別﹝藏文作「yovs su brtag pa/」﹞所起染汙見、疑、見處﹝藏文作「lta ba”i gnas/」﹞、疑處,及于見等所起邪行﹝藏文作「log par źugs pa/」﹞、煩惱、隨煩惱,及見等所發身語意業,並一切惡趣等﹝藏文無「等」字﹞蘊、界、處,是見所斷義。
此中「分別所起染汙見、疑」者,謂聞不正法等爲先所起五見等。「分別所起」言,爲簡俱生薩迦耶見及邊執見。
問︰何相邊執見是俱生耶?答︰謂斷見。已學現觀者,起如是怖:今者我我﹝藏文作「va”i bdag/」﹞爲何所在?「見處」者,謂諸見相應共有法﹝藏文作「與諸見俱起法」﹞,及彼種子。疑處,亦爾。「于見等所起邪行煩惱」者,謂依見等門,及緣見等,所起貪等﹝《雜集論述記》卷十四初雲「『依見』,謂爲同類因等生。」論下文雲︰「謂由彼長養諸種子故,于未來世,即彼種類增勝而生,如是諸法能爲相似增長因故,立同類因」﹞。
[180] 如本論卷四末雲︰
如何此﹝第七﹞識要有我見?二取、邪見,但分別生,唯見所斷。此俱煩惱,唯是俱生,修所斷故。
[181] 如本論卷九雲︰
此﹝加行﹞位菩薩于安立谛、非安立谛,俱學觀察。爲引當來二種見﹝道﹞故,及伏分別二種障故,非安立谛是正所觀,非如二乘唯觀安立。
又《佛地經論》卷六第叁師解自相共相雲︰
雖緣諸法苦無常等,亦一一法各別有故,名爲自相。真如雖是共相所顯,以是諸法自實性故,自有相故,亦非共相;不可以其與一切法不一不異,即名共相,自相亦與一切共相不一異故。
又《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下雲︰
複言︰世尊!入見道時,于此四谛爲頓現觀?爲漸現觀?世尊告曰︰有別道理,名頓現觀;有別道理,名漸現觀。何別道理,名頓現觀?謂自內證真谛聖智,于真智境非安立義,總相緣故,名頓現觀。何別道理,名漸現觀?謂初業智及後得智,觀察自相及因果相,由作行相別相緣故,名漸現觀。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斷障章〉雲︰
一剎那中,由加行引,能普遍知,名總相緣。非一一法,真如妙理而不別知,名爲總相。
[182] 「壞」,藏文作「”dres pa/」,即雜或總義。《十地經論》:「不壞」,
藏文作「ma ”dres pa/」。
[183] 《瑜伽》卷五十九原文爲:
複次,見斷煩惱頓斷,非漸。所以者何?由現觀智谛現觀故,能斷見道所斷煩惱。然此現觀與壞緣谛作意相應,是故叁心頓斷一切迷苦谛等見斷煩惱。修道煩惱,漸次而斷,數數修道方能斷故。
[184] 如理《義演》雲︰
雖有九品,以違一真如,或叁心故,以于二種見道中皆頓斷也。
[185] 如理《義演》雲︰
意說俱生修道煩惱一起有九品,要起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斷及證也。見道不然,故一時斷。
[186] 如理《義演》雲︰
將下地上上品惑,與上地上上品惑總爲一品,乃至欲界下下品,與非想下下品亦爲一品,所以總爲九品。即總起九無間道、解脫道,而證第四果也。
[187] 如理《義演》雲︰
一、迷苦集,二、迷滅道,叁、迷苦滅,四、迷集道,五、迷集滅,六、迷苦道。
[188] 如理《義演》雲︰
一、初叁除道,二、後叁除苦,叁、初二及四,四、前叁爲一句。
[189] 智周《演秘》雲︰
「壞」,猶雜也。身、受、心法,二叁四合而以觀之,名壞念住。
[190] 《瑜伽》卷五十八雲︰
欲界迷苦有十煩惱;迷集有八,除薩迦耶及邊執見;如迷集谛,滅、道亦爾。上界諸谛,並除瞋、恚,隨迷次第,如欲界說。
[191] 《對法》卷七原文爲:
又十煩惱皆迷苦、集,起諸邪行﹝藏文作「log par rtog pa/」﹞,是彼因緣﹝藏文作「rgyu/」﹞所依處﹝藏文作「gźi”i gnas/」﹞故。所以者何?苦、集二谛,皆是十種煩惱因緣,又爲依處。是故一切迷此因緣、依處,起諸邪行。又十煩惱皆迷滅、道,起諸邪行,由此能生彼怖畏故。所以者何?由煩惱力樂著﹝藏文作「mvon par dga” ba/」﹞生死,于清淨法﹝藏文作「rnam par byav ba/」﹞起懸崖想﹝藏文作「g·yav sar ”du wes/」﹞,生大怖畏。又諸外道于滅、道谛,妄起種種顛倒分別﹝藏文在「生大怖畏」後,即說「起顛倒分別,于滅道谛起諸邪行」;並別說「由諸外道起異行相遍計,生起邪行故」﹞。是故十惑皆迷滅道,起諸邪行。
[192] 《瑜伽》卷八雲︰
或分十種︰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叁、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六、貪,七、恚,八、慢,九、無明,十、疑。或分一百二十八煩惱,謂即上十煩惱,由迷執十二種谛建立,應知。
何等名爲十二種谛?謂欲界苦谛、集谛,色界苦谛、集谛,無色界苦谛、集谛;欲界增上彼遍智果﹝藏文作「de yovs su wes pa”i ”b…
《成唯識論疏翼 第叁冊 卷六 叁、廣六位心所──十叁門辨根本煩惱》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