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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叁冊 卷六 叁、廣六位心所──十叁門辨根本煩惱▪P9

  ..續本文上一頁求。如染愛,憎恚亦爾。

  

  [28] 如《瑜伽》卷五十五雲︰

  

  疑都無所有。

  

  [29] 同注二十六。

  

  [30] 「六」字,本論《述記》原作「五」,今改。

  

  [31] 《對法》卷六雲︰

  

  又貪不與疑相應者,由慧于境不決定,必無染著故。余得相應者,與余慢等不相違故。

  

  [32] 《對法》卷六雲:

  

  謂瞋不與貪、慢、見相應。若于此事,起憎恚,即不于此生于高舉及能推求。

  

  [33] 見《瑜伽》卷五十五、五十八。前文謂憎恚同染愛,或時高舉,或

  

  時推求。後文謂五見以自性故,互不相應,貪、恚、慢、疑,四相違故,不相應,此外無不相應。

  

  [34] 謂「受俱門」。

  

  [35] 《對法》卷六雲:

  

  見不與瞋、疑相應。

  

  又雲︰

  

  謂瞋不與貪、慢、見相應。

  

  [36] 《瑜伽》卷五十五謂:憎恚同染愛,或時高舉,或時推求。

  

  [37] 即《對法》卷六雲︰

  

  慢不與瞋、疑相應。

  

  《瑜伽》卷五十五雲︰

  

  疑都無所有。

  

  《瑜伽》卷五十八雲︰

  

  貪、恚、慢、疑,更相違故,互不相應。

  

  [38] 即《對法》卷六雲︰

  

  慢不與瞋、疑相應。

  

  不遮余惑──《瑜伽》卷五十五雲︰

  

  慢之與見,或更相應。謂高舉時,複邪推構。

  

  《瑜伽》卷五十八雲︰

  

  貪、恚、慢、疑,更相違故,互不相應。

  

  亦不遮余。

  

  [39] 「別明」二字,《續藏》注所引古本無此二字。

  

  [40] 如本論卷六雲︰

  

  有義:俱生分別起慢,容與非苦四受相應,恃苦劣蘊,憂相應故。

  

  [41] 本論卷六原作:

  

  恃苦劣蘊,憂相應故。

  

  [42] 《對法》卷六雲︰

  

  疑不與貪、慢、見相應。

  

  《瑜伽》卷五十五雲︰

  

  疑,都無所有。

  

  《瑜伽》卷五十八雲︰

  

  此五見是慧性故,互不相應。自性、自性不相應故。

  

  [43] 《瑜伽》卷五十八文,如注四十二所引。

  

  [44] 本論卷四雲︰

  

  慧即我見,故不別說。

  

  又雲︰

  

  我見雖是別境慧攝,而五十一心所法中,義有差別,故開爲二。

  

  [45] 《對法》卷六雲︰

  

  無明有二︰一、一切煩惱相應無明,二、不共無明。不共無明者,謂于谛無智。

  

  《瑜伽》卷五十五雲︰

  

  無明與一切。

  

  《瑜伽》卷五十八謂五見「互不相應」,貪、恚、慢、疑四者「互不

  

  相應」,其余不遮。

  

  [46] 即本論卷叁初、卷四後。卷叁雲︰

  

  ﹝藏識﹞善、染汙等,亦不相應。

  

  本論卷四雲︰

  

  ﹝第七識﹞與根本四煩惱相應。其四者何?「謂我癡、我慢,並我見、我愛。」

  

  [47] 本論卷五雲︰

  

  此六轉識,總與六位心所相應,謂遍行等。

  

  《瑜伽》卷五十八雲︰

  

  又十煩惱,七唯意地。

  

  [48] 《瑜伽》卷五十八雲︰

  

  貪、瞋、無明亦通五識。

  

  [49] 《對法》卷七原文作:

  

  慢、見、疑,于一切處唯在意識身。由彼于稱量﹝藏文作「yovs su ”jal ba/」﹞等門轉故。

  

  [50] 今明「初、實義」第一「明貪瞋癡」中,第一標宗也。

  

  [51] 如《對法》第七雲︰

  

  又貪于欲界與樂、喜、舍相應。如于欲界,于初二靜慮,亦爾。于第叁靜慮,與樂、舍相應。以上,唯與舍相應。貪于欲界,與樂相應者,謂在五識身;與喜相應者,在意識身;與舍相應者,在一切貪﹝漢譯抄誤,作「處」,今依藏文改。下一同。即「”dod chags thams cad/」﹞于相續末位﹝藏文作「斷位」﹞,所以不與憂、苦相應者﹝藏文略無此語﹞,由此欣﹝藏文作「dga” ba」﹞行轉故。瞋與苦、憂、舍相應。苦相應者,在五識身;憂相應者,在第六識﹝藏文作「第六意地」﹞;所以不與喜、樂相應者,由此戚﹝藏文作「dman pa」﹞行轉故。瞋能逼惱自相續,故名戚行﹝藏文無此十一字﹞。與舍相應者,于一切貪﹝漢譯亦作「處」﹞,如前說。

  

  [52] 如《瑜伽》卷五十八雲︰

  

  貪、樂、喜、舍相應,恚、苦、憂、舍相應。……無明,一切五根相應。

  

  [53] 「八」字,本論《述記》原作「五」,今改,即五十八續作解釋。

  

  [54] 《瑜伽》卷五十八下文雲:

  

  其余深細,後﹝卷五十九初﹞當廣說。

  

  [55] 「理」字,《續藏》注雲︰古本無。

  

  [56] 「此」,謂「多分相應道理」。

  

  [57] 如《瑜伽》卷五十九雲︰

  

  問︰是諸煩惱幾與樂受相應,乃至幾與舍根相應?答︰若任運生一切煩惱,皆于叁受現行可得。是故通一切識身者,與一切根相應;不通一切識身者,與意地一切根相應。

  

  [58] 《瑜伽》五十九續雲︰

  

  不﹝藏文無﹞任運生一切煩惱,隨其所應諸根相應,我今當說︰貪于一時,樂、喜相應,或于一時,憂、苦相應,或于一時,與舍相應﹝藏文均作「能相應」,下同﹞。

  

  問︰如何等?答︰如有一,或于樂受起會遇愛、不乖離愛,而現在前,遂于樂受不會遇﹝藏文作「ma phrad/」﹞、非會遇﹝藏文作「phrad par ma gyur/」﹞,若乖離﹝藏文作「bral/」﹞、非和合﹝藏文作「ldan par ma gyur pa/」﹞;或于苦受起不會愛,或乖離愛,而現在前,遂于苦受合會,非不合會,不乖離﹝藏文作「ma bral/」﹞、非乖離﹝藏文作「bral bar ma gyur pa/」﹞;由是因緣,貪于一時﹝能﹞憂苦相應。與此相違,喜樂相應。若于不苦不樂位,而生味著,當知此貪,舍根相應。恚于一時,憂、苦相應,或有一時,喜、樂相應。

  

  問︰如何等?答︰如有一自然﹝藏文作「自內」,即「bdag bid kyi/」,而非「bdag bid kyis/」﹞爲苦逼切身心,遂于內苦﹝藏文作「bdag bid kyi sdug bsval/」﹞作意思惟,發恚恨心;或于非愛諸行、有情,及諸法所,作意思惟發恚恨心。由是故,恚﹝能與﹞憂、苦相應。

  

  問︰恚與喜、樂相應,如何等?答︰如有一于怨家等非愛有情起恚惱﹝藏文亦作「źe ”gras pa/」,與「恚恨」同﹞,心作意思惟︰願彼沒苦﹝藏文作「sdug bsval bar ”gyur ba/」﹞,沒已不濟﹝藏文作「sdug bsval bar gyur ba/」﹞,或不得樂,得已還失﹝藏文作「rgud pa/」﹞。若遂所願,便生喜樂﹝藏文無此二句﹞,由是故,恚,喜、樂相應。

  

  [59] 謂俱生與分別。

  

  [60] 《樞要》卷下雲︰

  

  貪、瞋、癡俱生與五受俱者,《瑜伽》五十九說俱生「通一切識身者」,與一切根相應故。其分別者,《瑜伽論》﹝續雲:﹞貪會違緣,憂苦俱故;瞋遇順境,喜、樂俱故。今此文通,一切不遮。俱生、分別,二種皆同,應廣如彼。

  

  [61] 即《瑜伽》卷五十九文。

  

  [62] 「許」字,明曆本作「計」。

  

  [63] 俱生慢與分別慢。

  

  [64] 《瑜伽》卷五十九雲︰

  

  慢于一時,喜根相應,或于一時,憂根相應。問︰如何等?

  

  答︰略有二慢,一、高舉﹝藏文作「khevs pa/」﹞慢,二、卑下﹝藏文作「”dud pa/」﹞慢。又高舉慢有叁高舉,謂:稱量﹝藏文作「yovs su ”jal pas/」﹞高舉、解了﹝藏文作「sred pas/」﹞高舉、利養﹝藏文作「rbed pa dav bkur stis/」﹞高舉。此高舉慢,喜根相應。若卑下慢,與彼相違,憂根相應。

  

  [65] 如本論卷六雲「與身、邪見,一分亦爾」,亦如與斷見不俱生。

  

  [66] 《對法》卷七亦雲︰

  

  慢于欲界,與喜、舍相應;于初二靜慮,與樂、喜、舍相應;于第叁靜慮,與樂、舍相應;以上,唯舍相應。慢于欲界樂不相應者,以五識無故。

  

  若爾,于初二靜慮,雲何與樂相應?與意地樂相應,故無過。雲何與彼有意地樂?由說彼地有喜、樂故。如經言︰雲何爲喜?謂已轉依者依于轉識,心悅﹝藏文作「sems tshim pa/」﹞、心踴﹝藏文作「sems win tu dga” ba/」﹞、心適、心調﹝藏文作「sems ravs pa dav/ sems dga” ba dav/」﹞、安適受﹝藏文作「bde ba myov ba/」﹞,受所攝。

  

  「依于轉識」者,即依意識。于﹝藏文作「由」﹞叁摩哂多位﹝藏文作「mbam par gźag pa/」﹞,余識無故。

  

  「雲何爲樂?謂已轉依者,依阿賴耶識攝受所依﹝藏文無「攝受所依」,只作「阿陀那識」﹞,所依怡﹝藏文作「gnas la phan pa/」﹞、悅﹝藏文作「gnas tshim pa/」﹞、安適受﹝藏文作「bde ba myov ba/」﹞,受所攝。」此經意說︰樂受依初二靜慮生時,與如是心、心所聚相應,由欣踴﹝藏文作「dga” ba/」﹞行,還令此聚皆得踴悅﹝藏文作「tshim par byed 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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