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求。如染爱,憎恚亦尔。
[28] 如《瑜伽》卷五十五云︰
疑都无所有。
[29] 同注二十六。
[30] 「六」字,本论《述记》原作「五」,今改。
[31] 《对法》卷六云︰
又贪不与疑相应者,由慧于境不决定,必无染着故。余得相应者,与余慢等不相违故。
[32] 《对法》卷六云:
谓瞋不与贪、慢、见相应。若于此事,起憎恚,即不于此生于高举及能推求。
[33] 见《瑜伽》卷五十五、五十八。前文谓憎恚同染爱,或时高举,或
时推求。后文谓五见以自性故,互不相应,贪、恚、慢、疑,四相违故,不相应,此外无不相应。
[34] 谓「受俱门」。
[35] 《对法》卷六云:
见不与瞋、疑相应。
又云︰
谓瞋不与贪、慢、见相应。
[36] 《瑜伽》卷五十五谓:憎恚同染爱,或时高举,或时推求。
[37] 即《对法》卷六云︰
慢不与瞋、疑相应。
《瑜伽》卷五十五云︰
疑都无所有。
《瑜伽》卷五十八云︰
贪、恚、慢、疑,更相违故,互不相应。
[38] 即《对法》卷六云︰
慢不与瞋、疑相应。
不遮余惑──《瑜伽》卷五十五云︰
慢之与见,或更相应。谓高举时,复邪推构。
《瑜伽》卷五十八云︰
贪、恚、慢、疑,更相违故,互不相应。
亦不遮余。
[39] 「别明」二字,《续藏》注所引古本无此二字。
[40] 如本论卷六云︰
有义:俱生分别起慢,容与非苦四受相应,恃苦劣蕴,忧相应故。
[41] 本论卷六原作:
恃苦劣蕴,忧相应故。
[42] 《对法》卷六云︰
疑不与贪、慢、见相应。
《瑜伽》卷五十五云︰
疑,都无所有。
《瑜伽》卷五十八云︰
此五见是慧性故,互不相应。自性、自性不相应故。
[43] 《瑜伽》卷五十八文,如注四十二所引。
[44] 本论卷四云︰
慧即我见,故不别说。
又云︰
我见虽是别境慧摄,而五十一心所法中,义有差别,故开为二。
[45] 《对法》卷六云︰
无明有二︰一、一切烦恼相应无明,二、不共无明。不共无明者,谓于谛无智。
《瑜伽》卷五十五云︰
无明与一切。
《瑜伽》卷五十八谓五见「互不相应」,贪、恚、慢、疑四者「互不
相应」,其余不遮。
[46] 即本论卷三初、卷四后。卷三云︰
﹝藏识﹞善、染污等,亦不相应。
本论卷四云︰
﹝第七识﹞与根本四烦恼相应。其四者何?「谓我痴、我慢,并我见、我爱。」
[47] 本论卷五云︰
此六转识,总与六位心所相应,谓遍行等。
《瑜伽》卷五十八云︰
又十烦恼,七唯意地。
[48] 《瑜伽》卷五十八云︰
贪、瞋、无明亦通五识。
[49] 《对法》卷七原文作:
慢、见、疑,于一切处唯在意识身。由彼于称量﹝藏文作「yovs su ”jal ba/」﹞等门转故。
[50] 今明「初、实义」第一「明贪瞋痴」中,第一标宗也。
[51] 如《对法》第七云︰
又贪于欲界与乐、喜、舍相应。如于欲界,于初二静虑,亦尔。于第三静虑,与乐、舍相应。以上,唯与舍相应。贪于欲界,与乐相应者,谓在五识身;与喜相应者,在意识身;与舍相应者,在一切贪﹝汉译抄误,作「处」,今依藏文改。下一同。即「”dod chags thams cad/」﹞于相续末位﹝藏文作「断位」﹞,所以不与忧、苦相应者﹝藏文略无此语﹞,由此欣﹝藏文作「dga” ba」﹞行转故。瞋与苦、忧、舍相应。苦相应者,在五识身;忧相应者,在第六识﹝藏文作「第六意地」﹞;所以不与喜、乐相应者,由此戚﹝藏文作「dman pa」﹞行转故。瞋能逼恼自相续,故名戚行﹝藏文无此十一字﹞。与舍相应者,于一切贪﹝汉译亦作「处」﹞,如前说。
[52] 如《瑜伽》卷五十八云︰
贪、乐、喜、舍相应,恚、苦、忧、舍相应。……无明,一切五根相应。
[53] 「八」字,本论《述记》原作「五」,今改,即五十八续作解释。
[54] 《瑜伽》卷五十八下文云:
其余深细,后﹝卷五十九初﹞当广说。
[55] 「理」字,《续藏》注云︰古本无。
[56] 「此」,谓「多分相应道理」。
[57] 如《瑜伽》卷五十九云︰
问︰是诸烦恼几与乐受相应,乃至几与舍根相应?答︰若任运生一切烦恼,皆于三受现行可得。是故通一切识身者,与一切根相应;不通一切识身者,与意地一切根相应。
[58] 《瑜伽》五十九续云︰
不﹝藏文无﹞任运生一切烦恼,随其所应诸根相应,我今当说︰贪于一时,乐、喜相应,或于一时,忧、苦相应,或于一时,与舍相应﹝藏文均作「能相应」,下同﹞。
问︰如何等?答︰如有一,或于乐受起会遇爱、不乖离爱,而现在前,遂于乐受不会遇﹝藏文作「ma phrad/」﹞、非会遇﹝藏文作「phrad par ma gyur/」﹞,若乖离﹝藏文作「bral/」﹞、非和合﹝藏文作「ldan par ma gyur pa/」﹞;或于苦受起不会爱,或乖离爱,而现在前,遂于苦受合会,非不合会,不乖离﹝藏文作「ma bral/」﹞、非乖离﹝藏文作「bral bar ma gyur pa/」﹞;由是因缘,贪于一时﹝能﹞忧苦相应。与此相违,喜乐相应。若于不苦不乐位,而生味着,当知此贪,舍根相应。恚于一时,忧、苦相应,或有一时,喜、乐相应。
问︰如何等?答︰如有一自然﹝藏文作「自内」,即「bdag bid kyi/」,而非「bdag bid kyis/」﹞为苦逼切身心,遂于内苦﹝藏文作「bdag bid kyi sdug bsval/」﹞作意思惟,发恚恨心;或于非爱诸行、有情,及诸法所,作意思惟发恚恨心。由是故,恚﹝能与﹞忧、苦相应。
问︰恚与喜、乐相应,如何等?答︰如有一于怨家等非爱有情起恚恼﹝藏文亦作「źe ”gras pa/」,与「恚恨」同﹞,心作意思惟︰愿彼没苦﹝藏文作「sdug bsval bar ”gyur ba/」﹞,没已不济﹝藏文作「sdug bsval bar gyur ba/」﹞,或不得乐,得已还失﹝藏文作「rgud pa/」﹞。若遂所愿,便生喜乐﹝藏文无此二句﹞,由是故,恚,喜、乐相应。
[59] 谓俱生与分别。
[60] 《枢要》卷下云︰
贪、瞋、痴俱生与五受俱者,《瑜伽》五十九说俱生「通一切识身者」,与一切根相应故。其分别者,《瑜伽论》﹝续云:﹞贪会违缘,忧苦俱故;瞋遇顺境,喜、乐俱故。今此文通,一切不遮。俱生、分别,二种皆同,应广如彼。
[61] 即《瑜伽》卷五十九文。
[62] 「许」字,明历本作「计」。
[63] 俱生慢与分别慢。
[64] 《瑜伽》卷五十九云︰
慢于一时,喜根相应,或于一时,忧根相应。问︰如何等?
答︰略有二慢,一、高举﹝藏文作「khevs pa/」﹞慢,二、卑下﹝藏文作「”dud pa/」﹞慢。又高举慢有三高举,谓:称量﹝藏文作「yovs su ”jal pas/」﹞高举、解了﹝藏文作「sred pas/」﹞高举、利养﹝藏文作「rbed pa dav bkur stis/」﹞高举。此高举慢,喜根相应。若卑下慢,与彼相违,忧根相应。
[65] 如本论卷六云「与身、邪见,一分亦尔」,亦如与断见不俱生。
[66] 《对法》卷七亦云︰
慢于欲界,与喜、舍相应;于初二静虑,与乐、喜、舍相应;于第三静虑,与乐、舍相应;以上,唯舍相应。慢于欲界乐不相应者,以五识无故。
若尔,于初二静虑,云何与乐相应?与意地乐相应,故无过。云何与彼有意地乐?由说彼地有喜、乐故。如经言︰云何为喜?谓已转依者依于转识,心悦﹝藏文作「sems tshim pa/」﹞、心踊﹝藏文作「sems win tu dga” ba/」﹞、心适、心调﹝藏文作「sems ravs pa dav/ sems dga” ba dav/」﹞、安适受﹝藏文作「bde ba myov ba/」﹞,受所摄。
「依于转识」者,即依意识。于﹝藏文作「由」﹞三摩哂多位﹝藏文作「mbam par gźag pa/」﹞,余识无故。
「云何为乐?谓已转依者,依阿赖耶识摄受所依﹝藏文无「摄受所依」,只作「阿陀那识」﹞,所依怡﹝藏文作「gnas la phan pa/」﹞、悦﹝藏文作「gnas tshim pa/」﹞、安适受﹝藏文作「bde ba myov ba/」﹞,受所摄。」此经意说︰乐受依初二静虑生时,与如是心、心所聚相应,由欣踊﹝藏文作「dga” ba/」﹞行,还令此聚皆得踊悦﹝藏文作「tshim par byed pa/」…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六 三、广六位心所──十三门辨根本烦恼》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