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如指節等。若執無色爲我,彼執命根爲我,遍在身中,稱身形量。如是執已,得無想定,及見他得彼定,生無想有情天,便作是念︰我有邊,死後無想。當生無想有情天中,想不起故。諸尋伺者亦執彼爲我,見有風洴,隨其所應,廣如前說。
[180] 《大毗婆沙論》卷二百原文爲:
二、執我無邊,死後無想:謂若執色爲我,彼執色我,遍一切處,若執無色爲我,彼執命根爲我,亦遍一切處。如是執已,得無想定,及見他得彼定,生無想有情天,便作是念︰我無邊,死後無想。當生無想有情天中,想不起故。諸尋伺者亦執彼爲我,見有風洴,隨其所應,廣如前說。
[181] 《大毗婆沙論》卷二百原文爲:
叁、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無想:彼執色我,或卷,或舒。若執無色爲我,彼執命根爲我,亦如身色,或卷,或舒。如是執已,得無想定,及見他得彼定,生無想有情天,便作是念︰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無想。當生無想有情天中,想不起故,諸尋伺者亦執彼爲我,隨其所應,廣如前說。
[182] 《大毗婆沙論》卷二百原文爲:
四、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無想:即遮第叁,爲此第四,叁門異說,如前應知。如是八種後際分別諸無想論,依前所說八種事起。
[183] 原作「八非有想非無想論」。
[184] 原作「謂有色等四、有邊等四。有色等四者……」。
[185] 《大毗婆沙論》卷二百原文爲:
一、執我有色,死後非有想非無想:謂尋伺者,執色爲我,彼見有情想不明了,便作是念︰我有色,非有想非無想。如于此世,他世亦爾。非得彼定,可有此執。所以者何?要已離無所有處染者,方可執非想非非想處諸蘊爲我。彼既無色,此執理無所依。別義說得,彼定亦有此執。謂生欲色界已離無所有處染者,執非想非非想諸蘊爲我。彼所執我,體雖非色,而與色合,名有色我。如說有髻人,而人體非髻。彼雖不執色爲我所,而所執我,未離色身。乃至命終猶隨身故,說我有色。彼由入非想非非想處定,想不明了,故執我現在非有想非無想,死後亦然。許無色界亦有色者,彼許有執非想非非想處我實有色,而非有想,亦非無想。
[186] 《大毗婆沙論》卷二百原文作:
二、執我無色,死後非有想非無想:謂得彼定者,執非想非非想處諸無色蘊爲我,或爲我所。彼所執我無色爲性,或有無色,故名無色我。彼由所入非想非非想定,想不明了,作如是執,乃至廣說。
[187] 「非」字,《義演》謂應作「依」,非是。
[188] 《大毗婆沙論》此處有:
又此一切,皆容執非想非非想處四無色蘊爲我、我所。
[189] 「短」字,原作「促」。
[190] 謂總四蘊爲所緣。
[191] 原作「執我亦有邊亦無邊」。
[192] 《大毗婆沙論》卷二百原文爲:
四、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無想。即遮第叁,爲此第四。
《大毗婆沙論》卷二百雲︰
叁門異說,如前應知。此中一切皆由所入非想非非想處定想,不明了故,執我現在非有想非無想,死後亦然。諸尋伺者,及許無色界亦有色者,執色無色爲我,隨其所應,廣如前說。如是八種後際分別非有想非無想論,依前所說八事而起。
問︰何故無想論及非有想非無想論中,不說我有一想等八耶?若亦說者,一切皆應名有想論,以有想受者非無想等故。如是一切有想論說死後故,皆是後際分別見攝。
[193] 《大毗婆沙論》卷二百原文作:
一、作如是念︰此我有色,粗四大種所造爲性,死後斷滅,畢竟無有,齊此,名爲我正斷滅。後見此生受胎爲初,死時爲後,便作是念︰我受胎時本無而有,若至死位,有已還無,名善斷滅。
[194] 《大毗婆沙論》卷二百原文作:
二、作是念:此我欲界天,死後斷滅,畢竟無有。齊此,名爲我正斷滅。後作是念︰我既不因産門而生,本無而有,有已還無,如彗星等,名善斷滅。
[195] 《大毗婆沙論》卷二百原文作:
叁、作是念︰此我色界天,死後斷滅,畢竟無有,齊此,名爲我正斷滅。彼作是念︰我既不因産門而生,本無而有;由等至力,有已還滅,名善斷滅。或有說者︰此叁斷見,皆緣已離初靜慮染有情而起。彼斷見者雖已得定,而未能離初靜慮染。所發天眼唯見下地前叁有情既命終已,皆生上地。所受中有,生有等身,非彼境界,便作是念︰得靜慮者既命終已,悉皆斷滅。
[196] 即識無邊處天。
[197] 《大毗婆沙論》卷二百原文續雲:
畢竟無有,齊此,名爲我正斷滅。
[198] 《大毗婆沙論》卷二百原爲:
如是七種後際分別諸斷滅論,依前所說七事而起。如是七種,皆說死後,故是後際分別見攝。
[199] 見《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九十九至二百。
[200] 《續藏》雲︰「中」下當增一「常」字。讀之,乃《續藏》誤計。
[201] 「養」字,原作「樂」,《大毗婆沙論》卷二百亦然。今依《瑜伽》
卷八改。藏文《瑜伽》、《雜集》均作「mchod sbyin/」。《續藏》注雲:《瑜伽》作「養」。
[202] 「作用」二字,《顯揚》卷一作「功用」,藏文作「byed pa/」。
[203] 「無化生有情」,藏文作「sems can ”byuv ba med pa/」。
[204] 即誹謗異世往來作用故。誹謗任持﹝藏文作「”debs pa/」﹞種子﹝《雜
集論述記》卷七雲「母能任持,父爲種子」﹞作用故,誹謗﹝結生﹞相續作用故﹝《雜集論述記》卷七雲「諸趣中有,名化有情,先業所招,能續後有,故謗無此,名『謗相續』」﹞。
[205] 「謗」字,原作「壞」。
[206] 「謗事實」,藏文作「yod pa”i dvos po/」。
[207] 「真」字,天海本作「實」,原文無此字。
[208] 見《對法》卷一。
[209] 即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
[210] 《瑜伽》卷五十八原文:
一切倒見,于所知事顛倒而轉,皆名邪見。當知此見略有二種︰一者、增益,二者、損減。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此四見等一切皆名增益邪見。謗因、謗用﹝藏文作「bya ba/」﹞謗果、壞實事等心執、心持﹝漢譯誤作「增益」,藏文作「sems la ”jog pa/」,今據藏文改﹞所有諸見,一切皆名損減邪見。
[211] 《對法》卷一原文作:
問︰如是五見,幾增益見?幾損減見?答︰四是增益見,于所知境增益自性及差別故。于諸見中,增益第一及清淨故──謂于五取蘊所知無我境,增益我、我所自性,是薩迦耶見;增益我常、無常差別是邊執見;于諸惡見增益第一,是見取;即于此見,增益清淨,是戒禁取。一多分,是損減見;一多分者,由邪分別,不必損減故。
[212] 如前已引。
[213] 如《瑜伽》卷八雲︰
「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者,謂由叁種意樂,非撥施與︰一、財物意樂,二、清淨意樂,叁、祀天意樂。
供養火、天,名爲「祠祀」。又顯非撥戒修所生善,能治所治故,及顯非撥施所生善能治所治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又顯非撥此﹝戒、修、施﹞叁種善,能治所治所得果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
又顯非撥流轉依處緣故,說如是言︰「無有此世,無有他世。」又顯非撥彼所托緣故,及非撥彼種子緣﹝藏文作「de”i sa bon kyi rkyen/」,指紅白﹞故,說如是言︰「無母、無父。」又顯非撥流轉士夫﹝藏文作「”jug pa”i skyes bu/」,指結生相續識﹞故,說如是言︰「無有化生﹝藏文缺「化生」二字﹞有情。」又顯非撥流轉對治還滅故,說如是言︰世間無有真﹝藏文無「真」字﹞阿羅漢,乃至廣說。
又《瑜伽》卷五十五亦雲︰
損減事亦有四種︰一、謗因,二、謗果,叁、謗作用,四、謗善事。當知此中謂無施與,乃至無妙行、惡行,是名「謗因」。謂無妙行、惡行業果異熟,是名「謗果」。謂無此世間,乃至無化生有情,名「謗作用」。所以者何?諸士夫用,是此中作用義。此士夫用﹝藏文作「skyes bu”i byed pa/」﹞複有四種︰一、往來用,二、持胎藏﹝藏文作「mval/」﹞用,叁、置種子用﹝藏文作「sa bon ”debs pa/」﹞。若謂世間無阿羅漢等,名「謗善事」﹝藏文還作「yod pa”i dvos po/」﹞。
[214] 如《瑜伽》卷五十八雲︰
無有妙行,亦無惡行,是名「謗用」,……無父、無母、無化生有情,亦無世間真阿羅漢諸漏永盡,乃至廣說,如是一切,名「壞實事」。
[215] 即《雜集論述記》卷七。
如雲︰
「無祠祀」者,無以財食供養叁寶所生妙行。惡行翻此。或初二﹝即「無施與、無愛養」。「養」原作「樂」,《述記》亦依「愛樂」釋,今不依﹞無妙行。「無祠祀」者,無惡行。別則此叁,總即妙行及惡行等。《瑜伽論》第八及五十五,說皆同此。
《瑜伽》卷五十八雲︰
無妙行、惡行名謗作用者,此謗無體,彼謗無用;此謗無思業,彼謗無身語;此謗爲因果未生位,彼謗其用…
《成唯識論疏翼 第叁冊 卷六 二、廣六位心所──辨根本煩惱體業》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