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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叁冊 卷六 二、廣六位心所──辨根本煩惱體業▪P5

  ..續本文上一頁爲斷」者,謂薩迦耶見若于此事,緣之爲我,今即于此觀常、觀斷。「常」者,謂恒常不變。言「或複爲斷」中,「斷」者,謂無結生相續而滅。言「隨觀乃至染汙慧爲性」者,如前當說。此以障中道行﹝或「處中行」﹞、﹝障﹞出離爲業。「中道行」者,謂斷常、斷二執,正知緣起智。

  

  

  

  【論文】

  六‧一五六 此見差別,諸見趣中,有:執前際四遍常論、一分常論,及計後際有想十六,無想、俱非各有八論、七斷滅論等,分別趣攝。

  

  

  

  【疏翼】

  第二釋邊執見中,第二釋差別。

  

  

  

  【述記‧卷叁十六】

  

  此下、別說。

  

  然此邊見攝六十二見中、四十七見︰謂四遍常[109],乃至俱非[110]以來四十見,是常見;七斷滅論,是斷見;皆意緣我有常、斷故[111]。

  

  言「等」者,「等」取十四不可記事[112]中,四常等是常見,無常等是斷見。除邊等四,彼是邪見。如來死後四中,亦有等是常,非有等是斷、命異身一等,是我見。

  

  又遍常、一分常等,有緣他界爲斷等,是他界緣中廣說[113]。此六十二見,「唯分別起」,五十八說故。

  

  彼文又說:緣梵王常是邪見,非我見後生[114]。今此我見後生,是邊見攝。

  

  又此邊見,此論下文,除總緣蘊,余非他界緣[115]。設從我見後生,如何緣梵王常等是邊見?邊見根本亦分別我見,如何別緣我見亦緣他界生?如下他界緣中,及別抄[116]等會,應審推度[117]。

  

  六十二見如《梵網六十二見經》[118]、《長阿含》第十四[119]、

  

  〈梵動品〉[120]、《婆沙》第一百九十九、二百卷[121]、《瑜伽》第六、第七[122]、第八、第五十八、第八十七等廣解。

  

  今言「見趣」[123]者,「趣」謂意趣,或是所趣,或謂趣況。

  

  言「前際」者,此依過去,起分別見,名爲「前際」;依未來,起分別見,名爲「後際」;若依現在,起分別見,此即不定,或名「前際」──未來前故,未來因故;或名「後際」──過去後故,過去果故[124]。

  

  四遍常論者,一、由能憶二十成壞劫,彼便執我、世間俱常,由隱顯故[125]。二、由能憶四十成壞劫,彼便執我、世間俱常[126]。叁、由能憶八十成壞劫,便執爲常[127]。四、由天眼見諸有情死時、生時,諸蘊相續,便執我及世間俱常[128]。

  

  四中前叁,由依靜慮起宿住通有上、中、下,第四由依天眼所見。此見道斷,即有見道常見,亦他界緣,緣叁界法並是常故。然依定後起,可通上界系。雖叁界合緣,仍隨所應,界地所系。以獨影故,唯從見說。 

  

  「四一分常論」︰一、從梵天沒,來生此間,得宿住通[129],作如是執:我等皆是梵王所化,梵王是常,我等無常[130]。

  

  二、聞梵王有,如是見等[131]。大種常,心無常,或翻此說[132]。同彼忍者,或住梵世,乃至[133]或是展轉聞如是道理[134]︰我以梵王爲量,信其所言[135],是故世間一分常住[136]。

  

  叁、有先從戲忘天沒,來生此間,得通,起執︰在彼諸天不極戲等,在彼常住,我等無常[137]。

  

  四、有從意憤天沒,乃至如前[138]。

  

  此滅住處文,如前已說[139]。

  

  此四由執大梵、大種,或心戲忘、憤恚,四事而起,此之八見依前際起。以色界之我[140]緣自地爲我,或下界我見計,梵王爲他我,故計一分常,常見所攝。

  

  不爾,應非邊見所攝,但不得緣他地諸法爲其自我。其全常等,理不相違。設自身我,亦在中故,如前[141]全常。

  

  一分邊見緣上下生︰一分常者,是常見,無常者是何見?

  

  此雖非斷,然堅執發,亦是染汙。非五見攝,但是染慧。

  

  又解︰邪見所攝。此不同于不可記事,是斷見攝。彼言「無常」,意說斷故。

  

  前解爲勝,不說一分通邪見故。

  

  「及計後際有想十六」者,「初四見[142],依叁見立」︰一、「命者即身」,二、「命者異身」,叁、「此總是我,遍滿、無二、無異、無缺」。

  

  依第一見,立第一我有色死後有想:以[143]執色爲我[144],故名我[145]有色。取諸法想[146],說名有想[147]。在欲界全;色界一分,除無想天;許無色界亦有色者,此亦在彼前叁無色,此有想故,不在後一。

  

  依第二見[148],故立第二我,無色死後有想[149]:執無色蘊[150]爲我[151]等。其釋名等,如論[152]應知。

  

  此在欲界,乃至無所有處,除無想天。

  

  依第叁見,立第叁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有想[153]:執五蘊爲我,乃至廣說;在欲界全,乃至廣說[154]。

  

  第四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有想。即遮第叁,無別依見[155]。如是四種,或依尋伺,或依等至,皆容得起。

  

  次四見︰一、執我有邊,死後有想︰若執色爲我,體有分限。或在身中,如指節量等。乃至廣說非色爲我,亦有分限──所依、所緣有分限故。此在欲界全、色界一分[156]。無色有色等[157],如前說。

  

  二、執我無邊,死後有想︰若執色爲我,彼所執我、遍一切處[158]。此所不知,皆謂爲有。非其所見,能知無邊、叁千界等,有分限故,下准此解。

  

  以其智慮不知邊際,名爲「無邊」,非遠知也,余如前說。

  

  叁、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有想︰《瑜伽》第六雲︰執我,隨身或卷,或舒,其量不定;身無量等,我亦無量[159]等。余義准上[160]。

  

  四、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有想︰即遮第叁。此四依尋伺、等至皆起[161]。

  

  次四、依想異[162]︰一、「我有一想」,二、「我有種種想」,叁、「我有少[163]想」。四、「我有無量想」。

  

  次四、依受︰一、「我純有樂」,「死後有想」。二、「我純有苦」,「死後有想」。叁、「我純[164]有苦有樂」,「死後有想」。四、「我純[165]無苦無樂」,「死後有想」。

  

  一想者,在前叁無色。

  

  種種想,在欲、色界,除無想天。

  

  少想者,執少色爲我等、想爲我所等,我與彼合,名爲少想。在欲、色界,除無想天[166]。無色界,如前說[167]。

  

  無量想者,執無量色爲我等,想爲我所等[168]。如前說,乃至廣如彼論。

  

  如是四種,尋伺、等至,皆容得起[169]。

  

  純有樂有想者,在前叁靜慮,乃至廣說[170]。

  

  純有苦有想者,在地獄中[171]。

  

  有苦有樂有想者,在畜生、鬼界、人,及欲天[172]。

  

  無苦無樂有想者,在第四定以上,尋伺、等至,皆容得起[173]。

  

  無想八論[174]者,有色等四,有邊等四。

  

  有色等四者,一、我有色,死後無想。執色爲我,得無想定,見定生彼,便作如是計等[175]。二、我無色,死後無想:執命根爲我,得無想定等,乃至廣說[176]。

  

  叁、執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無想:執色、命根爲我,于此二中起一我想,乃至廣說[177]。

  

  四、執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無想:即遮第叁,無別有物[178]。等至、尋伺,皆容有起。

  

  有邊等四者,一、執我有邊,死後無想:執色爲我,其量狹少等。得無想定等,乃至廣說[179]。

  

  二、執我無邊,死後無想:執色爲我,遍一切處等,乃至廣說[180]。

  

  叁、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無想:執色爲我或卷,或舒,乃至廣說[181]。

  

  四、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無想:遮第叁說[182]。等至、尋伺,皆容得起。

  

  俱非有八[183]者,有色等四、有邊等四[184]。

  

  一、執我有色,死後非有想非無想:執色爲我,見諸有情入非想非非想定,想不明了,作如是執:唯尋伺,非得定,乃至廣說[185]。

  

  二、執我無色,死後如前:執無色蘊爲我等,入非想非非想定,不明了,作如是執,乃至廣說[186]。非[187]等至,唯尋伺起。

  

  叁、執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如前:執色、無色爲我,見諸有情,想不明了,作如是執,唯尋伺者,乃至廣說。

  

  四、執我非有色非無色爲我,死後如前:遮第叁是。

  

  有邊等四者︰一、執我有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乃至第四、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如是一切皆執無色爲我。已得非想非非想處定者,容有此執[188]:一、由彼定時分促故,以一一蘊爲所緣,執我有邊。二、由彼定時分長故,總以四蘊爲所緣,執我無邊。

  

  叁、由定時分或短[189],或長,或一一蘊,或總[190]爲我,故成第叁句[191]。

  

  第四、即遮說故[192]。

  

  以上,常見攝。

  

  七斷滅論者,一、我有色,粗四大種所造、爲性。死後斷滅,畢竟無有[193]──見身死後有而無故,若自、若他之我,皆以粗大種所造,死後斷滅──現在此身亦得,後生他身亦得,後皆准此。

  

  二、我欲界天,死後斷滅[194]。

  

  叁、我色界天,死後斷滅[195]。 

  

  四、我空無邊處,死後斷滅……。

  

  五、我識處[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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