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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叁冊 卷六 二、廣六位心所──辨根本煩惱體業▪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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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即遍行、別境,及善位。

  

  [2] 煩惱位心所。

  

  [3] 「等」,取《五蘊論》、《瑜伽》卷五十八、《顯揚》卷一、《對法》

  

  卷一。

  

  [4] 《瑜伽》卷一亦同。

  

  [5] 即第十二頌「煩惱謂貪、瞋、癡、慢、疑、惡見,隨煩惱謂忿、恨、

  

  覆、惱、嫉、悭」之首二字。

  

  [6] 靈泰《抄》雲︰

  

  若隨煩惱,但名隨煩惱,不得名煩惱也。亦得等流性,從前等流生故。若根本煩惱,亦名隨煩惱,不得名等流性也。

  

  [7] 《對法》卷七原作:

  

  諸煩惱皆是隨煩惱,有隨煩惱,非煩惱。謂除煩惱所余染汙行蘊所攝一切心所。

  

  此複雲何?謂貪等六煩惱所余染汙行蘊所攝忿等諸心所。又貪、瞋、癡名隨煩惱心所,由此隨煩惱隨惱于心,令不離染﹝藏文作「chags pa/」﹞,令不解脫,令不斷障故,名隨煩惱。如世尊說︰汝等長夜爲貪、瞋、癡,隨所惱亂,心恒染汙。

  

  [8] 即出貪體、業。

  

  [9] 謂邪見。

  

  [10] 如本論卷六雲︰

  

  彼親所緣,雖皆有漏,而所仗質,亦通無漏。

  

  本論《述記》卷叁十七末雲︰

  

  又瞋、慢可成無漏緣惑,若滅道下,無漏別緣貪,如何說成無漏緣惑?由此不說貪無漏緣。迷則可爾,是故言「隨應」。

  

  [11] 《瑜伽》卷五十八雲︰

  

  緣滅道境,及緣不同分界境﹝藏文作「khams mi ”dra ba/」﹞所有諸漏,是緣自分別所起名境。何以故?非此煩惱能緣滅道,亦不能緣不同分界。非無所緣故﹝藏文無此句﹞。

  

  [12] 如本論卷六雲︰

  

  而有處言貪、瞋、慢等不緣上者,依粗相說,或依別緣。 

  

  [13] 《瑜伽》卷八︰

  

  「由猛利貪」者,謂于他所有﹝藏文有「財物」二字﹞,由貪增上,欲爲己有,起決定執故。「于財」者,謂世俗財類。「具」者,謂所受用資具。即此二種,總名爲「物」﹝藏文作「rdzas/」﹞。「凡彼所有定屬我」者,此顯貪欲﹝藏文作「brnab sems/」﹞生起行相。

  

  又雲︰

  

  貪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于外及內可愛境界,若分別若不分別,染著爲體。

  

  [14] 如《瑜伽》卷五十五雲︰

  

  貪由十事生︰一、取蘊,二、諸見,叁、未得境界,四、已得境界,五、已所受用過去境界,六、惡行,七、男女,八、親友,九、資具,十、後有及無有﹝藏文作「”jig pa/」﹞。

  

  問︰何貪于何事生耶?答︰隨其次第,十貪于十事生。何等爲十?謂事貪、見貪、貪貪、悭貪、蓋﹝藏文作「sgrib pa/」﹞貪、惡行貪、子息貪、親友貪、資具貪、有無有貪。

  

  [15] 如《瑜伽》卷五十八雲︰

  

  問︰如世尊言「妄分別﹝藏文只作「分別/」﹞貪,名士夫欲」,以何因緣唯煩惱欲﹝藏文作「bon movs pa”i ”dod pa/」﹞說名爲「欲」﹝藏文作「說以欲聲」﹞?非事欲﹝藏文作「dvos po”i ”dod pa/」﹞耶?

  

  答︰以煩惱欲性染汙故,又唯煩惱欲能欲事欲故,又煩惱欲發動事欲,令生種種雜染過患﹝藏文作「又煩惱欲能令事欲發動,作雜染過患」﹞,謂諸所有妄分別貪未知未斷﹝原作「未斷未知」,今依藏文改,藏文作「由未知而未斷妄分別貪」﹞故,先爲欲愛﹝藏文作「”dod pa”i sred pa/」﹞之所燒惱;欲愛燒故,追求諸欲,便受種種身心疲苦。雖設劬﹝原作「功」,今改。藏文作「brtsol ba/」﹞勞,若不稱遂,便謂我今唐捐其功,及受劬勞無果之苦。設得稱遂,便深戀著,守掌因緣﹝藏文作「kun tu bsruv ba”i gźi/」﹞,受防護苦。若受用時,貪火所燒,于內便受不寂靜苦。若彼失壞,受愁憂苦。由隨念故,受追憶﹝藏文作「分別」﹞苦。又由是因發起身、語,及意惡行,又出家者棄舍﹝諸﹞欲時,雖複舍離煩惱欲因,欲複還起﹝藏文作「還能攝取煩惱欲因」﹞。又唯煩惱欲因緣﹝藏文還作「gwi/」﹞故,能招欲界生、老、病、死﹝藏文有「等」字﹞、惡趣等﹝藏文無「等」字﹞苦。如是等輩雜染過患,皆煩惱欲以爲因緣,是故世尊唯煩惱欲,說名爲欲,非于事欲。

  

  [16] 《顯揚》卷一雲︰

  

  貪者,謂于五取蘊,愛樂覆藏、保著爲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貪爲業,障得菩提資糧圓滿爲業,損害自他爲業,能趣惡道爲業,增長貪欲爲業,如經說諸有貪愛者爲貪所伏蔽。

  

  [17] 《五蘊論》雲︰

  

  雲何爲貪?謂于五取蘊,染愛、耽著爲性。

  

  已見前引安慧《廣釋》文。

  

  [18] 《對法》卷一雲︰

  

  貪者,叁界愛爲體,生衆苦爲業。「生衆苦」者,謂由愛力,五取蘊生故。

  

  [19] 如《瑜伽》卷五十八雲︰

  

  謂于滅谛起怖畏﹝藏文作「skrag pa/」﹞心,起損害心﹝藏文作「kun nas mnar sems/」﹞、起恚惱﹝藏文作「kov kro ba/」﹞心,如是瞋恚,迷于滅谛。

  

  又雲︰

  

  所余貪等迷道煩惱,如迷滅谛,道理應知。

  

  [20] 《對法》卷一雲︰

  

  瞋者,于諸有情,苦及苦具,心憎恚﹝藏文作「kun nas mnar sems pa/」﹞爲體,不安隱住﹝梵爲「asparwa vihara」;藏文作「reg par mi gnas pa/」﹞,惡行所依爲業。「不安隱住」者,謂心懷憎恚,多住苦故。

  

  [21] 泰《抄》謂有兩本︰一作「或」,一作「惑」,並作兩解,余多作「惑」。

  

  [22] 《瑜伽》卷八:

  

  恚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于外及內,非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憎恚爲體。

  

  [23] 《瑜伽》卷五十八原文作:

  

  損己他見,他有情所,及于所愛不饒益所,所不愛作饒益所。

  

  [24] 指取生諸蘊。

  

  [25] 《顯揚》卷一雲︰

  

  瞋者,謂于有情,欲興損害爲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瞋爲業,如前乃至瞋恚爲業。如經說:諸有瞋恚者,爲瞋所伏蔽。

  

  [26] 《瑜伽》卷一雲:

  

  複有二業︰謂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發業轉。

  

  [27] 《對法》卷一。

  

  [28] 即相應無明。

  

  [29] 《瑜伽》卷五十八雲︰

  

  邪見者,一切﹝顛﹞倒見,于所知事顛倒而轉,皆名邪見。當知此見,略有二種︰一者、增益,二者、損減。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此四見等,一切皆名增益邪見。謗因、謗用﹝藏文作「bya ba/」﹞、謗果、壞實有事等﹝藏文作「yod pa”i dvos po ”jig par byed pa”i lta ba/」,無「等」字﹞,心執﹝藏文作「mvon par źen pa/」﹞、增益﹝藏文作「sems la ”jog pa/」﹞所有諸見,一切皆名損減邪見。無施、無受﹝藏文無「無受」﹞,亦無祠祀﹝藏文作「mchod sbyin med do/ sbyin sreg/ med do/」﹞,是名「謗因」。無有妙行,亦無惡行,是名「謗用」。無有妙行、惡行諸業果及異熟,是名「謗果」。無父、無母、無化生有情,亦無世間真阿羅漢諸漏永盡,乃至廣說,如是一切,名「壞實有事」。

  

  [30] 謂見道所斷無明。

  

  [31] 謂修道所斷無明。

  

  [32] 「邪定」,謂邪決定。藏文作「log par ves pa/」。

  

  [33] 《瑜伽》卷五十八雲︰

  

  無明者,謂于所知真實覺悟﹝藏文作「rtogs par bya ba/」﹞,能覆能障心所爲性。此略四種︰一、無解﹝藏文作「ma rtogs pa/」﹞愚,二、放逸愚,叁、染汙愚,四、不染汙愚。若于不見聞覺知所知義中,所有無智,名無解愚。若于見聞覺知所知義中,散亂、失念所有無智,名放逸愚。于顛倒心所有無智,名染汙愚。不顛倒心所有無智,名不染汙愚。

  

  相應、不共二種無明,已如前引。

  

  [34] 謂第五卷「七識」處已分別二種無明。

  

  [35] 已如前指

  

  [36] 即五見。

  

  [37] 謂十九無知、五無知。

  

  五愚、七愚、十九無知配屬如下表。

  

  

  

  

  

  

  

  

  

  

  

  

  

  

  

  

  

  

  

  

  

  

  

  

  

  五愚

  

   七愚

  

  所緣

   所由

   行相

  

  

  

  

  

  

  

  

  

  

  

   , ;

  

  1.

  

  義

  

  愚

  

  

  

  

  

  

  

  

  

  

  2.見愚

  

  

  

  

   1.前際過去諸行

  

  2.後際未來諸行

  

  3.內諸行

  

  

  不如理分別

   有無、體類、去來無知

  

  

  1. 世愚

  

  4.內各別諸行

  

  5.外非有情數諸行

  

  6.外他相續諸行

  

  

  不如理作意或分別

  

  

  

  

  怨親中,

  

  迷我、我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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