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記‧卷二十四】
薩婆多師既有未[29]來[30],設複救言︰初生染識,非行所招,名色位中有異熟識,方名行感。雖約分位,以說緣生,但感名「緣」,于理無失。
難雲︰既約分位,以辨緣生,名色時識,即是「名」攝,言「行緣識」,理定不成。若對經部,若熏、若感,其義皆然,初生染識,非所熏故。對薩婆多,唯感名「緣」。
【論文】
四‧一一七 時分懸隔,無緣義故。
【疏翼】
第二雙破二部中,第叁時分懸隔難。
【述記‧卷二十四】
彼複救言︰既約分位,以說緣生,初生之時識體雖染,非行所感,此時有色,異熟爲性,亦名識支,分位說故。爲行所感,故說名「緣」,于理何失[31]?此則一切有部正救,經部兼之,無去來故。
應答彼言︰「懸」,謂懸遠;「隔」,謂隔絕。
謂答薩婆多言︰汝許有去來,然我實不許。設許有者,且行在現在,色果在未來──或是一劫,或一劫余,經八萬等──業、果相望,時分懸隔,無緣義故。因既不得成,如何能無果[32]?如外法等,非異熟因。又行不緣識位中色,無異熟識可名果識支,如何俱色說行能感,名緣于識?又若感于識位中色,名之爲「懸」,若感後時名色位識,名之「隔」,俱無緣義[33]。
答經部言︰設許行支能感色者,未來非有,猶如龜毛,時分懸隔勢非鄰近,如何說行能爲識緣?故但說熏,名「行緣識」,非謂感也[34]。又「懸」、「隔」別,如前已說。准此總應言︰懸故,無緣義;隔故,無緣義;無果識可名識支,即無緣義,叁文合也。此等文意,極爲深遠!諸論所未詳,群賢所未究。
【論文】
四‧一一八 此不成故,後亦不成。
【疏翼】
第二雙破二部中,第四後亦不成難。
【述記‧卷二十四】
此則如文。
又「後不成」者,《攝論》雲︰「又取緣有,亦不得成。[35]」爲難兩家熏、緣、感果,難之返覆,准上應知。又非但[36]後取緣于有,次第相望,皆可得爾。果中相緣故[37]。
【疏翼】
以上第二別解或子段別破中,第一解雜染訖。
【論文】
四‧一一九 諸清淨法,亦有叁種:世、出世道、斷果別故。
【疏翼】
第二別解或子段別破中,第二解清淨。
【述記‧卷二十四】
次、別破淨。于中有二︰第一、總顯淨法,後、別破之[38]。
淨法有叁︰一、世道,二、出世道,叁、斷果。有漏六行,名「世道」;無漏能治,名「出世道」;所得無爲,名「斷果」。「斷」是「果」也。
【論文】
四‧一二○ 若無此識持世、出世清淨道種,異類心後,起彼淨法,皆應無因。所執余因,前已破故。
【疏翼】
第二別破淨中,第二別破之。
【述記‧卷二十四】
下、別破中,有二︰初、破世出世道,後、破無爲。于[39]中有二︰初、難異類後無因,後、難初道不生。此即初也。
「若無本識」持二道種,「異類心後」者,即起異界,及雜染、清淨等心。
即是《攝論》第叁[40]雲︰雲何世間清淨不成?謂未離欲纏貪、未得色纏善[41]心,即以欲纏心[42]爲離欲纏貪故,勤修加行。此欲纏心與色纏心不俱生故,非彼所熏,爲彼種子,不應道理,乃至廣說[43]。
〈世出世間章〉雲︰又此如理作意相應心[44],是世間心;彼正見相應心[45],是出世心;曾未有時俱生俱滅,是故此心非彼所熏;非彼所熏,爲彼種子,不應道理,乃至廣說。此對經部兼薩婆多,准染應知。
【疏翼】
此爲淨法無因難。
【論文】
四‧一二一 若二淨道無因而生,入無余依涅槃界已,彼二淨道還複應生。
【疏翼】
第一破世出世道中,第一難異類後無因。于中有叁︰一、淨法無因難,二、入無余依後還複生難,叁、所依亦應更生難。此即第二。
【述記‧卷二十四】
入涅槃已,二道應生,許無因生故。
【論文】
四‧一二二 所依,亦應無因生故。
【疏翼】
第一難異類後無因中,第叁所依亦應更生難。
【述記‧卷二十四】
彼若救言︰入涅槃已,道無所依身,故入涅槃已,遂更不生也。
論主難雲︰即所依身亦應無因而更得生,許無因生故。前染業果,無惑不生,難彼雲「煩惱應無因生」。彼若更言:無所依故[46],准此爲難。然文略巧,初後顯之。
【疏翼】
以上第一破世出世道中,第一難異類後無因訖。
【論文】
四‧一二叁 又出世道,初應不生,無法持彼法爾種故。
【疏翼】
第二破世出世道中,第二難初出世道不生。文分爲四︰一、無法持種難,二、類別非因難,叁、同自然生難,四、應無叁乘果難。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四】
難經部師無法爾種,此無漏道,初不應生;無法持彼法爾種故,以唯新熏而爲不正[47]。
【論文】
四‧一二四 有漏類別,非彼因故。
【疏翼】
第二難初出世道不生中,第二類別非因難。
【述記‧卷二十四】
設彼若言:以世第一法爲因緣生,不假法爾無漏種者;論主難言[48],前第二卷已廣說訖。
【論文】
四‧一二五 無因而生,非釋種故。
【疏翼】
第二難初出世道不生中,第叁同自然生難。
【述記‧卷二十四】
又彼若言︰初無漏生,但無因起,何假汝立法爾種子?論主難雲︰說有因生,釋迦子故。不爾,便同自然外道!
【論文】
四‧一二六 初不生故,後亦不生,是則應無叁乘道果。
【疏翼】
第二難初出世道不生中,第四應無叁乘果難。
【述記‧卷二十四】
此初無漏既不生故,後時無漏亦應不生;初、後無漏,既並不生,是則應無叁乘道果!
【疏翼】
以上第二別破之中,第一破世出世道訖。
【論文】
四‧一二七 若無此識持煩惱種,轉依斷果,亦不得成。謂道起時,現行煩惱及彼種子,俱非有故。
【疏翼】
第二別破之中,第二破無爲或明斷果。于中分七︰一、斷果不成難,二、染淨不俱難,叁、雙破二部,四、破經部救,五、論主總結,六、牒計非,七、釋所以。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四】
自下第二、明其斷果。
要由本識持煩惱種,故得證斷。無漏道起,一切「煩惱及彼種子,俱非有故。」
「道」者,無間道。此正破經部言種子故、薩婆多計惑得俱故[49]。染法現、種,俱非有故,斷何所斷?于此時中,無有漏識故。
【論文】
四‧一二八 染、淨二心,不俱起故,道相應心,不持彼種,自性相違,如涅槃故。
【疏翼】
第二破無爲或明斷果中,第二染淨不俱難。
【述記‧卷二十四】
若言惑種,在無漏識中,有漏種等非無漏識中。
量雲︰聖道不持煩惱種子。與煩惱種自性相違故。如涅槃法。
【論文】
四‧一二九 去、來、得等,非實有故。
【疏翼】
第二破無爲或明斷果中,第叁雙破二部。
【述記‧卷二十四】
此則雙破。
非經部師有去來,故不得言惑[50]在過去、惑在未來。薩婆多言︰我宗不立識能持種,實有去、來,及與得等,故有斷果。又命根、同分,設持惑種,無此過失。今言「去、來、得等,非實有故」,如上已破。
【論文】
四‧一叁○ 余法持種,理不成故。
【疏翼】
第二破無爲或明斷果中,第四破經部救。
【述記‧卷二十四】
經部師言︰余皆有失,我今複言:惑種在于色等之中。
難言︰一切色等不能持種,理不成故。色中無種,如上已破。
【論文】
四‧一叁一 既無所斷、能斷,亦無依誰、由誰,而立斷果。
【疏翼】
第二破無爲或明斷果中,第五論主總結。
【述記‧卷二十四】
論總結言︰既無所斷之惑,以無依,故無種;能斷之道亦無依,依何…
《成唯識論疏翼 第二冊 卷四 四、許有第八染淨方成》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