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第六複難。
【述記‧卷二十二】
若汝救言:無色界中初生定心,及下界中初生位散心,由惛昧故,初未現前。此即是前諸論、諸賢共禀之因,何勞于中妄生別說?
【疏翼】
以上第二遮余非中,第叁破大乘異說訖。
【論文】
叁‧叁八九 有余部執:生死等位,別有一類微細意識,行相、所緣,俱不可了。
【疏翼】
第二遮余非中,第四破上座部義。于中分二︰一、敘執,二、簡歸。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二】
上座部師說,有根本計,有末所計。根本計粗細二意,許得並生;末計不然,必別時起[19]。
【論文】
叁‧叁九○ 應知即是此第八識,極成意識,不如是故。
【疏翼】
第四破上座部義中,第二簡歸。
【述記‧卷二十二】
今此本計別有細意識,生死位中,一類、微細,行相、所緣俱不可了,非如薩婆多等,故我無咎者。不然,此即是我第八之識。所以者何?「極成意識不如是故」。
即以汝因,還複破汝。謂︰彼計有二意識生,一、粗,二、細。細者受生、命終,俱不可知,異粗意識。
無著《攝論》本雲:應二意識俱時轉等[20]。「又依染汙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21]」又此所依是種子識,即我所說第八識者,《攝論》諸師,未悟此文,由不曾見《唯識論》故[22]。
無二意識並生論[23]者,我不頌此經,我部經中無此語故。或說無二粗意並生,及二細意並生,言先不障粗、細二識並生,故無妨也。
又因明法,因有叁相。「依染汙」因、「時無斷」因,缺無同品定有一相,非正比量[24]。「意識所緣不可知[25]」者,如大乘本識緣身器故,所依種識即本識者,何勞虛認此體非汝所計之識?
今論意言︰汝謂不然。且初二意並生,有難。亦應有粗細二眼識並生,轉識攝故,如意識。或意識不得有粗細二識並生,轉識攝故,如眼等識。故知經上無文[26]定說,以理證爾。豈得隨情,便撥聖教?
次叁因者,此非正量。謂立量雲︰汝所言細意識者,決非意識。極成意識不如是故。如眼等識。或意識所緣分明行相不可得故。猶如五識。唯第叁因成是比量,前二返顯,以理直逐,不爲比量,何得誤[27]征[28]?
今此論言「極成意識不如是」者,即彼[29]第叁因。文雖不同,勢義是一。由是前量故,汝細意識即我賴耶故,故上座師不符正理。
【疏翼】
以上第二遮余非中,第四破上座部義訖。
【論文】
叁‧叁九一 又將死時,由善、惡業,下、上身分,冷觸漸起。若無此識,彼事不成,轉識不能執受身故。
【疏翼】
第二遮余非中,第五難死時漸舍之識。文分爲二︰一、總難轉識,二、別難五六。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二】
自下論文、通破諸部。下第五、難死漸舍識。
世親、無性《攝論》皆雲善業從下冷,惡業從上冷,由生勝趣、惡趣別故[30]。《瑜伽》第一雲︰隨上下冷,後至于心。此處初生,最後舍故[31]。
如上所明,六非執受,以舍執受,冷便起故。
【論文】
叁‧叁九二 眼等五識,各別依故,或不行故;第六意識,不住身故,境不定故,遍寄身中,恒相續故;不應冷觸,由彼漸生。
【疏翼】
第五難死時漸舍之識中,第二別難五六。
【述記‧卷二十二】
五識依別,先若能執受,無識之時,身冷應起。若身識遍能執受者,「或不行故」。漸命終時,亦有先舍五識身故。
意識住身,可由起觸。不是決定住于身中取觸等故,非無意識身便冷生。第八住身,即有暖起,不住身處,故冷觸起。又第六識「境不定故」,緣境轉易。此命終時,行相微細,緣一類境,非第六識有是相狀。第六意識恒常起時,逢境即緣,隨依即止,不同本識久住一依,定緣此境。
由是等文,下[32]七識中,有一類計第八識以五根爲依[33]。如此中言五識「各別依」,不能執故。通依者,能執。若不依根,能執受者,第六應然。若不依、不能執,便以第八爲不定故[34],第八故以五根爲依。及此中言「不住身」故,故第八識亦住于身。
【疏翼】
以上第六生死時心證中,第二遮余非訖。
【論文】
叁‧叁九叁 唯異熟心,由先業力,恒遍,相續,執受身分,舍執受處,冷觸便生。壽、暖、識叁不相離故。冷觸起處,即是非情,雖變,亦緣,而不執受。故知定有此第八識。
【疏翼】
第六生死時心證中,第叁歸本識。
【述記‧卷二十二】
下、總結言。
唯第八識真異熟心由先業力恒不斷、遍、相續、執于身,舍執受處,冷觸便起。壽、暖、識叁不相離故,識不起處,即是非情,引果所攝外器之類。雖第八識變,而亦緣,而不執受,如發鬓等,故此識有。
上來或初、引教共诤,別破異部,二、引事[35]爲難,叁、總結上文。
【疏翼】
以上第二引經申其理證或依經附理中,第六生死時心證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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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字,《義蘊》牒釋作「合」,余作「含」。
[2] 《瑜伽》卷八十原文爲:
問︰諸阿羅漢住有余依涅槃界中住何等心,于無余依般涅槃界當般涅槃?答︰于一切相,不複思惟,唯正思惟真無相界,漸入滅定無轉識等。次異熟識舍所依止﹝藏文作「次舍阿賴耶識之所依止」﹞,由異熟識無有取故,諸轉識等,不複得生﹝藏文作「由阿賴耶識及轉識無因不生故」﹞,唯余清淨無爲離垢真法界在。
[3] 謂與《瑜伽》卷八十文不相違也。
道邑《義蘊》雲︰
此又解經。經必住散心等者,說異生、有學,不據入無余依。故與《瑜伽》不相違也。
[4] 《瑜伽》卷六十叁說,由七種因心不得生中,第一「謂緣缺故,心
不得生」雲︰
謂內眼處壞,若外色處不現在前,廣說乃至內意處壞,若法處不現在前,爾時由彼所生眼識,乃至意識,終不得生。如是,名爲由緣缺故心不得生。
[5] 《瑜伽》卷十叁雲︰
謂無心睡眠位、無心悶絕位、無想定位、無想生位、滅盡定位,及無余依涅槃界位。如是六位,名〈無心地〉。
[6] 道邑《義蘊》雲︰
死生雖即悶絕,今離彼外,別取鬼、藥等悶絕,證死生也。
[7] 薩婆多部唯無想、滅盡、無想異熟叁位無心。
[8] 「宗」字,《演秘》謂合作「言」,《義蘊》謂「宗」字正。
[9] 如《瑜伽》卷一雲︰
爾時,父母貪愛俱極,最後決定各出一滴濃厚精血,二滴和合,位母胎中合爲一段,猶如熟乳凝結之時。當于此處,一切種子、異熟所攝、執受所依阿賴耶識和合依托。
[10] 《對法》卷二雲︰
雲何命終之識不可得耶?謂臨命終時識漸舍離所依身分,發起冷觸,或上,或下,非彼意識有時不轉,故知唯有阿賴耶識能執持身。隨于身分,若舍此識,冷觸可得,身無覺受。意識不然。是故若無阿賴耶識,命終之識必不可得。
[11] 《樞要》卷中雲︰
此段中文,或分爲六︰一、破經部:「如睡無夢」,轉識無故,余部不爾。次、破薩婆多等。叁、顯真異熟。余叁、文自顯。
[12] 《樞要》卷中雲︰
薩婆多等說有意識行相可知,故今難之雲︰如可知者,應如余位分明可知。既不分明,明非意識故。
[13] 「知」字,論作「了」。
[14] 「知」,即「了」。
[15] 靈泰《抄》雲︰
其五天竺國,名「月氏國」。即叁世佛一切獨覺師中,皆現能除衆生貪瞋熱起病,而得清涼,猶如天上月能除熱起,而得清涼也。
[16] 道邑《義蘊》雲︰
「取增」,與執著義同,即是妄執我、法也。
[17] 靈泰《抄》雲︰
若身在欲界,由加行善聞思慧引,方能入定。色界由加行善聞慧引,則能入定。色界無思慧故,爲有耳根、有聞慧故。其生得善亦能疏引定也。無色界聞思慧俱無,唯有生得善通叁界也。
智周《演秘》雲︰
生得、因修思等加行,何得同也?又寬狹別︰生得善心遍叁界,思等不遍。
[18] 「籍」字疑爲「藉」。
[19] 《異部宗輪論》說上座部分破爲十一部中,第十一部經量部雲︰
其經量部本宗同義︰謂說諸蘊有從前世轉至後世,立「說轉」名。……有根邊蘊,有一味蘊。
該論《述記》卷下解雲︰
「一味」者,即無始來,展轉和合,一味而…
《成唯識論疏翼 第二冊 卷叁 二十五、離阿賴耶生死不成》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