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叁.二六一 諸大乘經,皆順無我,違數取趣,棄背流轉,趣向還滅;贊佛、法、僧,毀諸外道表蘊等法,遮勝性等。樂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如《增壹》等至教量攝。
【疏翼】
第一引不共大乘教中,第二立大乘至教量攝。
【述記‧卷二十】
下、外人以經爲不定,不許爲至教故。
自下初、以比量成大乘是佛語,第二、引《莊嚴論》成立是佛語。
說「至教」者,言中[1]于理,真[2]實教也,故諸論等,無不定失。若成佛語,即初四因,加「契經攝」字。不爾,四因皆有不定,《六足》等論雖順無我等,非佛語故[3]。量中有五因,兩句爲一因,及末後「樂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爲第[4]五也。
初言「諸大乘經」,末言「至教量攝」,是宗也,中間是因,如《增一》[5]等,喻。
然初四因,有隨一過,彼不許此順無我等故。又若以契經爲至教[6],有不定過。大乘等諸論皆順無我,違數取趣,豈即至教量所攝也?以爲不定,彼非至教故。
准第五因,有所簡別:自「許能顯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簡他不極成,然自亦許《增一》等至教量故[7]。
前四種因皆以末後因先[8]成立方[9]得爲因,因既成已,即總及別有十比量。前四因爲宗有四,皆以「許能顯示」等爲因[10]。又以「諸大乘經」乃至「至教量攝」爲宗,兩對爲[11]一因,各加「樂大乘者許契經攝」字[12],因既有五,合前爲九。又總以中間四對爲宗,唯取「許能顯示」爲因,且略而言,故有十種。若二叁合等,隨義應知。
然《攝大乘》[13]說諸大乘經皆是佛語,一切不違補特伽羅無我性故,如《增一》者[14];此對小乘有隨一過[15],設許不違補特伽羅無我,便共許《發智》[16]等爲不定,彼亦不違人無我。諸師于此未能了達。
然有大名居士,德重智高,芳振一時,英流八表。時人不敢斥其尊德,號曰「抱跋[17]迦」[18],此雲「食邑」。以其學業有余,理當食邑[19],即是勝軍論師。四十余年,成一量雲︰諸大乘經皆是佛說;宗也。兩俱極成非諸佛語所不攝故;因也。如《增一》等阿笈經[20]。注在《唯識決擇釋[21]》中,時世久行[22]。
我師至彼而難之曰︰此亦不然。且《發智論》[23]亦極成非佛語所不攝,彼宗自許真是佛語。雖聖者集,本是佛語,亦外道等[24]及汝大乘者,兩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非如《增一》等[25]。若以《發智》爲宗,因犯兩俱不成[26],宗犯違教失,不以爲宗。故知此因有自不定,爲如《發智》兩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
汝大乘教如自許《發智》,非佛語耶?爲如《增一》等兩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大乘是佛語耶?若直言[27]爲如《發智》極成非佛語不攝[28],小乘即違自宗,自[29]許是佛語故。故今應[30]言︰爲如汝自許《發智》極成非佛語不攝,彼大乘非佛語耶?以不定中有自、有他,及兩俱過,此犯自失[31]。
由此理故,遂正彼雲︰自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簡彼《六足》[32]等非自許故,即無前失。
【疏翼】
以上第一引不共大乘教中,第一以比量成大乘是佛語訖。
【論文】
叁‧二六二 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語。
【疏翼】
第一引不共大乘不共教別答中,第二引《莊嚴論》成立是佛語。于中分四︰一、總,二、別,叁、總結,四、引「故」字通上因。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
自下第二[33]、引《莊嚴論》爲證。
然《顯揚論》第二十卷有十因證大乘是佛說,大勝。與此七因有少不同,一一如彼論,此[34]中對引。然《莊嚴論》頌文彌勒所說[35];長行釋者,世親所爲。舊人不知,總爲天親[36]作,謬也[37]。
梵言梅呾利耶[38],此翻言「慈氏」。梅呾啰曳尼[39],此聲[40]轉之異。婆羅門十八姓中,「慈[41]」爲一姓,「氏」,謂氏族,曾當皆生此種姓家,故以爲號。今[42]《莊嚴論》說有八因,依勘梵本,[43]但有七種。
此中第五有無有因,彼[44]別離之,故爲八種[45],本合爲一,長行有七「故」字,皆是彼文,余文並是此說。
【論文】
叁‧二六叁 一、先不記故:若大乘經,佛滅度後,有余爲壞正法故說,何故世尊非如當起諸可怖事,先預記別?
【疏翼】
第二引《莊嚴論》證成立是佛語中第二別引。于中分七,依次有七證。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
謂小乘者,說大乘經是壞正法者之所說故。若爾,何故世尊不預記別?如當有可怖事皆先記別故,如分十八部滅正法等[46]。
《莊嚴論》[47]雲︰一「不記」故,無「先」字也[48],《顯揚》同此[49]。
應立量雲︰諸此大乘經若是壞正法者說,佛先應記;宗也。汝說自法內,廣壞正法者所起等故;因也。如正法滅事等;喻也。余可怖事,謂《正法滅經》[50]說瞻波羅國某城邑有諸比丘滅我正法可怖[51]等事。
又分十八部等,此中應有不定過難[52]。諸小乘外道自造諸論,雖佛不記,亦壞正法者說故。外道非自法內,小乘非廣壞正法者說,無不定失。
又諸大乘經定非自法內廣壞正法者說,佛先不明記故,如《增一》等。如小乘者造謗大乘論,佛雖不記,非廣壞正法者說,如疥癬等。
此下和上《製惡見》等中[53],一一皆有七個比量,彼論中廣說[54]。
諸小乘人雲︰佛無功用舍,故不說。謂佛不作意觀,不記後有大乘者。
于彼複言︰佛有叁因,何故不記?一、無功用智恒起現在前,即慧、天眼所見。二、恒作正勤,守護正法。叁、知未來智無有障礙。如余可怖事,何故不預記?
彼論雖無文,傳小乘難佛亦記已,如經說言︰師子中蟲自食其肉[55],即住法內,自說大乘惑[56]亂正法,豈非師子之蟲自食肉也?
今應難言︰世尊何故不預分別顯記:我滅度後,有某甲[57]比丘等說壞正法,名爲大乘,而[58]總說言自食其肉?應立量雲︰師子中蟲自食其肉,非定授我記[59]。不分明記故。如記汝驢,披師子[60]皮教等。此義甯知非授汝記,責謗大乘名爲自食?又汝非我,我不非汝,汝爲自食[61]。
【疏翼】
《樞要》卷中雲︰
先不記中又有叁量︰一雲︰若大乘是住自法內爲廣壞正法說,佛應先記。無功用智佛恒有故,如正法滅事;又恒正勤守正法故;又知未來智無著礙故。
又有一量雲︰有法如前,法雲佛應先分明記別。自法內爲壞正法者所等起故。如正法滅事並驢披師子皮教。
【論文】
叁‧二六四 二、本俱行故:大小乘教本來俱行,甯知大乘獨非佛說?
【疏翼】
第二別引中,第二證成佛語。
【述記‧卷二十】
《莊嚴論》言「同行」者,同一時行也[62]。
設許前難佛滅度[63]後,方造大乘,何故與汝小乘之教一時俱行?
量雲︰諸大乘經佛滅即行。許明無我理契經攝故。如《增一》等。然成佛說諸大乘經真是至教[64]。許佛滅後本來俱行故,契經攝故[65]。如《增一》等。又小乘經應非佛說。許[66]與大乘經本俱行故。如汝許大乘經。
雖違大乘自宗,以許彼經是佛語故,然義逼應爾,爲相違過。何故大乘獨非佛語,而小乘教是佛語耶?彼許大乘一時俱有,不須成立佛滅即行[67]。
【論文】
叁‧二六五 叁、非余境故:大乘所說廣大甚深,非外道等思量境界,彼經論中曾所未說。設爲彼說,亦不信受,故大乘經非非佛說。
【疏翼】
第二別引中,第叁證成佛語。
【述記‧卷二十】
問︰若是佛語,何故聲聞等不信樂,不聞說耶?
彼無廣解,《莊嚴論》[68]言「不行」故──謂聲聞智不能行故。大乘理教廣大甚深,外道小乘思量[69]不及[70],故不爲說。「彼經論中曾所未說」、「設爲彼說,亦不信受」,根器小故,非彼境故,如阿陀那識中頌[71]。
應立量雲︰大乘經是佛語。許非余外道等境,契經攝故。如《增一》等。
不言「契經攝」,即大乘論爲不定失。又阿陀那識前已成有,故今爲量。除彼識教外,諸大乘經[72]皆是佛說。許諸聲聞所不聞信,契經攝故。如阿陀那識教。
又彼論言[73]有五因故,彼忖度人[74]不得入大乘境︰一、「有依」故,「智依教生,非證智故[75]」。二、「不定」故,有時、有處、有異智生故。叁、「緣俗」故,忖度世谛不及第一義谛故[76]。四、「不普」故,雖緣世谛,但得少解,不解一切故[77]。五、「退屈[78]」故,「诤論辨窮,即默然故」,大乘智無依,有證智,乃至終無退屈。故大乘經理非忖度人境[79],彼言忖度人,即聲聞外道[80]。
【論文】
叁‧二六六 四、應極成故:…
《成唯識論疏翼 第二冊 卷叁 十八、證大乘教是真佛語》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