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若謂大乘是余佛說,非今佛語,則大乘教是佛所說,其理極成。
【疏翼】
第二別引中,第四證成佛語。
【述記‧卷二十】
然彼複言︰前叁因建立大乘雖是佛說,然今釋迦如來不說此法。
若言大乘是迦葉等余佛語,非釋迦語,則極成許大乘是佛說,今佛亦應說此大乘佛智等故,如迦葉等佛,何故乃言大乘非佛說,翻覆自違[81]?
【論文】
叁‧二六七 五、有無有故:若有大乘,即應信此諸大乘教是佛所說,離此,大乘不可得故。
【疏翼】
第二別引中,第五證成佛語。于中分二︰一、若有大乘體,二、若無大乘體。彼論分爲二因,今雖合一,亦分述之。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
彼文廣論問答,又縱汝許是佛所說,不是佛說,皆有過失。《莊嚴論》第五體[82]、第六非體[83],二合爲一。
彼言「有體」者,「若汝言余佛有大乘體[84],此佛無大乘體。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
「非體」者,若汝雲[85]:此佛無大乘體,則聲聞乘亦無體。若言聲聞乘是佛說,有體,大乘不然。無佛乘者,有佛出世說聲聞乘者,有大過故[86]。與此少異,此意亦以他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誰出世說聲聞等?意同前。
又此佛別有大乘體,即是此教所诠。彼無此義[87]。
又非唯體,若教、若理、若行、若事,皆是故,應總言教。此何所攝?大乘以何爲體?彼智爲體,有局義故。謂許有大乘教等,無問自他佛,即此所說是,離此所說,大乘無故。
量雲︰諸大乘體等,定以此教而爲能诠。許能顯彼深妙理等故。如《增一》等教。
【論文】
叁‧二六八 若無大乘,聲聞乘教亦應非有。以離大乘,決定無有得成佛義,誰出于世,說聲聞乘?故聲聞乘是佛所說,非大乘教,不應正理。
【疏翼】
第五證成佛語中,第二若無大乘體。
【述記‧卷二十】
若無大乘體等,聲聞乘教,亦應不有。以無能诠佛教、所诠佛行,依誰成佛說聲聞乘?佛應別有乘教,叁乘攝故。或果別故,或佛、聲聞中,隨一攝故,如余二乘。
若言佛乘,《增一》等是;亦應佛果,即聲聞等;應佛即聲聞。許能诠教是一故。如聲聞等。
又逼之言︰汝聲聞乘等,亦應非有。叁乘攝故。如許佛乘。
彼論廣中言︰若汝言有體者,即聲聞乘是大乘體。以此乘得大菩提故[88]。……有四因緣,非以聲聞乘爲大乘體:一、「非全」故:聲聞唯自利,不利他故。二、「非不違」故:有言自利法教,于他即是利他者,不然。雖以自利安他,彼自求涅槃,不可以此得大菩提故。叁、「非行」故:有言若久行聲聞乘行,則得大菩提者,不然。聲聞乘非大菩提方便故。非以久行非方便,得大菩提。如構牛角不出乳故。四、「非教授」故:大乘教授,聲聞乘無故,聲聞乘不即是大乘。
又五因故大乘與聲聞乘相違︰一、「發心異」。二、「教授異」。叁、「方便異」,「皆爲自得涅槃故」。四、「住持異」,福智聚少故。五、「時節異」,叁[89]生得解脫故。大乘翻此,故非即聲聞乘。
【疏翼】
以上第二引證中,第五證成佛語訖。
【論文】
叁‧二六九 六、能對治故:依大乘經勤修行者,皆能引得無分別智,能正對治一切煩惱。故應信此是佛所說。
【疏翼】
第二別引中,第六證成佛語。
【述記‧卷二十】
有言大乘,依行無果,非佛說者。《莊嚴論》雲︰七、能持勤修行時,得無分別智,對治一切煩惱,此即叁乘通所斷者。若求佛者,先斷法執,諸法分別執是違此智故。學無相法,所治遣此。《顯揚》[90]意與此同。
量雲︰大乘是佛說。許有對治真無漏道故。如《增一》等。
【論文】
叁‧二七○ 七、義異文故:大乘所說意趣甚深,不可隨文而取其義,便生誹謗,謂非佛語。
【疏翼】
第二別引中,第七證成佛語。
【述記‧卷二十】
若有說言大乘非佛說,說法空者,大乘意深不可隨文而取其義,便生誹謗。
彼廣中言︰若汝言佛語有叁相︰入修多羅、顯示毗尼、不違法空[91]。汝大乘[92]一切法無自性而爲教授,違此叁理[93],故非佛語。
今不違叁相,故是佛語──入自大乘修多羅故;現自煩惱毗尼故,菩薩以分別爲煩惱;廣大甚深,即是菩薩法空,不違此空得大菩提故[94]。
量雲︰大乘是佛語。許诠深理,義異于文,契經攝故。如「殺害于父母」等言[95]。彼《阿含經》中亦以義異于文故,謂「覺不堅爲堅」等[96],「貪愛以爲父」等。
【疏翼】
以上第二引《莊嚴論》爲證中,第二別引訖。
【論文】
叁‧二七一 是故大乘,真是佛說。
【疏翼】
第二引《莊嚴論》爲證中,第叁總結。
【述記‧卷二十】
總結之也。
【論文】
叁‧二七二 如《莊嚴論》頌此義言:先不記、俱行、非余所行境,極成、有無有,對治、異文故。
【疏翼】
第二引《莊嚴論》成立大乘是佛語中,第四引「故」字通上因。
【述記‧卷二十】
自引頌中末後「故」字,通爲上因。然彼論第一卷第二[97]品說:先略爲八因[98],後[99]廣爲細,各各分別,尋之大精。應言《莊嚴大乘經論》。能莊嚴大乘經故,先雲「大乘莊嚴經論」者,非也,無有《大乘莊嚴經》故。
正引大乘不共許經及爲量等,廣成立已。
【疏翼】
以上第一引教別答中,第一引不共大乘教,並證成大乘爲佛語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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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字,《金藏》作「中」,余作「忠」。
[2] 「真」字,《金藏》作「至」。
[3] 靈泰《抄》雲︰
爲如《六足》等論,雖順無我理等,汝大乘經非佛語所攝耶?爲如《增一》等順無我理,汝大乘經是佛語攝耶?爲簡此過,于前四因上加「契經攝故」。量雲︰諸大乘經至教量攝。因雲:皆順無我,違數取趣,契經攝故。如《增一》等。
[4] 「爲第」,《金藏》作「束爲」。
[5] 道安序「增一」雲:
比法條貫,以數相次也,數終十,令加其一。
[6] 「教」字下,《金藏》有「量或」二字,。
[7] 道邑《義蘊》雲︰
至教有二種:若以言中于理真實之教,名爲至教,即大乘論亦名至教;若唯以契經名爲至教,諸論即非。今立大乘經至教,即是契經爲至教也。設不定失︰爲如諸論順無我故,汝大乘經非至教耶?爲如《增一》;順無我故,汝大乘經是至教耶?故此四因各加第五,既雲「契經攝故」,即簡諸論無不定失。
[8] 「先」字,《金藏》有,余無。
[9] 「方」字,《金藏》有,余無。
[10] 智周《演秘》雲︰
理實我無我義別,句句爲宗,亦應無爽,爲宗既八,作因亦爾。宗因皆有二叁合等。其比量數,爲宗別總,有叁十六,爲因別總,有四十五,合計總有八十一量。若約超間,超一二等,爲量乃多。義准可知,恐繁不述。
[11] 「爲」字,《金藏》無。
[12] 「字」字,《金藏》作「爲」。
[13] 見《攝論‧無性釋》卷叁。
[14] 《攝論‧無性釋》卷叁雲:
以無虛诳正論總相,成立大乘真是佛語。一切不違補特伽羅無我性故,阿賴耶識能诠之教,稱所诠義佛所說故。如說剎那速滅等言,如佛余言。
此段文爲藏文所無,別有異文。
[15]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雲︰
他宗不許大乘不違無我理故。說有常我,違真理故。
[16] 即《六足》
[17] 「跋」,《入論疏》作「蹉」,似應作「跎」。
[18] 「抱跋迦」,梵文爲「bhatta」。
[19] 即爲王侯義。
[20] 此句即喻也。
[21] 「釋」字,《金藏》作「識」,《入論疏》作「分」,金陵本無。此
書或爲勝軍所著《瑜伽》卷五十一等釋。
[22] 「行」字下,《入論疏》有「無敢征诘」四字。
[23] 即薩婆多師。
[24] 《入論疏》作「亦余小乘」。
[25] 《入論疏》原文:
豈汝大乘許佛說耶?又誰許大乘兩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是諸小乘及諸外道兩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唯大乘者許非彼攝,因犯隨一。
[26] 《入論疏》作:
因犯一分兩俱不成,因不…
《成唯識論疏翼 第二冊 卷叁 十八、證大乘教是真佛語》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