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遮他身,許爲可熏[31],及剎那前後不俱相應故,無和合義,故非所熏。異經部師前念之識熏後念類[32]。
【疏翼】
以上第一辨所熏具言多少中,第二答何等所熏四義訖。
【論文】
二‧叁一七 唯異熟識,具此四義,可是所熏,非心所等。
【疏翼】
第一辨所熏具言多少中,第叁總結上文。
【述記‧卷十四】
第叁、結也。
唯第八識具此四義,可是所熏,非是同時五心所等,及余轉識。
言「異熟識」者,正是熏位故。若言現行熏種異時,如何釋此[33]?故知即以此義爲正。其無姓人,此第七識,四義具足,何不受熏?以染[34]、無記,違善、惡品,今言「無記」,唯無覆無記。
此所熏中,何故堅者,乃名受熏?
以諸色等,生無色界;諸轉識等,入無心定等;無法持諸種子故。若二俱持,即成一種生二芽過[35],如後當破[36]。
何故善等不能受熏?不含容故[37],如沈香等,如文自解。
何故假法、心所、無爲不能受熏?
以無體故,不自在故,非可熏故,不能持種。
問︰如瓶能持物,假法何不然?
答︰不然。總假不能持,別色[38]等能持。以別成總,說瓶能持,瓶體即是實色等故[39]。諸不相應,即色、心等故,如色等不能持種,亦不受熏。
若爾,本識上假物生等,應能受熏?
實,已受熏,何須假法?
如礙于心,假法亦得,如受于熏,假法應得!
若假說者,亦得受熏。唯自體分能受余熏,如上心所,不能受熏,如下[40]「觸等亦如是」中說。
何故不知合,不得爲所熏?
若爾,便有熏他身!
熏他身,有何過?
即自作罪令他受果!他身中有業種子,自受果故,或凡夫熏阿羅漢等!
故要四義,簡持如右。此則《攝論》[41]雖有,未能有此差別。
【疏翼】
以上第叁廣辨熏習義中,第一辨所熏具緣多少訖。
【論文】
二‧叁一八 何等名爲能熏四義?
【疏翼】
第叁廣辨熏習義中,第二辨能熏具緣多少。文分爲叁︰初,問,次,答,後,結。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四】
唯能熏四義,諸論所無,依前標問。
【論文】
二‧叁一九 一、有生滅:若法非常,能有作用、生長習氣,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辨能熏具緣多少中,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于中分四︰一、辨有生滅,二、辨有勝用,叁、辨有增減,四、辨與所熏和合而轉。初中分二︰一、簡自,二、遮他。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四】
即前六義簡無爲因[42],以有作用,故方能熏,猶如種子有生滅用,故能生果。
【論文】
二‧叁二○ 此遮無爲,前後不變、無生長用,故非能熏。
【疏翼】
第一辨有生滅中,第二遮他。
【述記‧卷十四】
此、簡法也。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中,第一辨有生滅訖。
【論文】
二‧叁二一 二、有勝用:若有生滅,勢力增盛,能引習氣,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中,第二辨有勝用。文分爲叁︰一、簡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四】
勝用有二︰一、能緣勢用:即簡諸色爲相分熏,非能緣熏。二、強盛勝用:謂不任運起。即簡別類異熟心等,有緣慮用,無強盛用;爲相分熏,非能緣熏。
由斯,色等有強盛用,無能緣用;異熟心等,有能緣用,無強盛用;不相應法,二用俱無,皆非能熏。即勝勢用,可致熏習,如強健人能致功效故。第八俱五心所等,亦非能熏,若爲他緣,一切無過。此中總言,意說如此。
【論文】
二‧叁二二 此遮異熟心、心所等──勢力羸劣故──非能熏。
【疏翼】
第二辨有勝用中,第二遮他。
【述記‧卷十四】
「心所等」者,「等」彼相分,或六識中異熟生無記。此舉第八「異熟心、心所」,「等」六識中業所引者。非謂一切異熟生心、法執等類,皆不能熏[43],唯業所感異熟心等二種[44],所生無勝用故;或此法爾皆非能熏,以無用故。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中,第二辨有勝用訖。
【論文】
二‧叁二叁 叁、有增減:若有勝用,可增可減,攝植習氣,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中,第叁辨有增減。于中有二︰一、簡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四】
第七末那至無漏位,亦有增減,因中無漏爲例,並然。可致上、中、下種子故[45]。要如利根,能斷于善,得果亦疾,余則不然。或能剛、能柔,乃能致果,非余中物及平等物。
【論文】
二‧叁二四 此遮佛果圓滿善法──無增無減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圓滿,前後佛果,應有勝劣。
【疏翼】
第叁辨有增減中,第二遮他。
【述記‧卷十四】
佛四智品,非能熏習。
若佛能熏,有何過失?
更增新種,便非圓滿,諸佛有勝劣、功德多少故。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中,第叁辨有增減訖。
【論文】
二‧叁二五 四、與所熏和合而轉:若與所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中,第四辨與所熏和合而轉。文分爲二︰一、簡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四】
要同時、處[46],方是能熏,如所熏說[47]。
【論文】
二‧叁二六 此遮他身、剎那前後──無和合義故──非能熏。
【疏翼】
第四辨與所熏和合而轉中,第二遮他。
【述記‧卷十四】
非前後剎那,及與他身能熏自識,不和合故。「和合」即是「相應」異名,如「生」名「起」。
現行熏種,若說異時[48],如何釋此?
無姓有情,此第七識畢竟無有動轉之時,缺無第叁──有增減──應非能熏!
此有二釋︰一雲︰此亦不然。無始以來我執增長,剎那剎那現種增長,非是不增。如邪見等,雖言一品,亦有異故[49]。四義具足。如無分別智入見[50]以去,漸漸增長,非謂體大,名爲增長,但加明利,此亦如是。從無始來行相轉暗,堅執不舍,故名爲增,然極難也[51]。
二雲︰亦有增減。欲界爲粗,乃至非想爲細,地系差別,粗細不同,生下上時,亦有轉動,有增減故。
問曰︰既爾,何故論說與有頂地下下品道一時頓斷[52]?
答曰︰不然。豈以斷同,便無九品?如叁界中見道煩惱,一時頓斷,有九品故。
此障見道,彼障非見,何以爲證?
答曰︰若爾,如修道中頓超二果,從預流者至阿羅漢,以欲界中初品煩惱乃至與有頂初品煩惱一時頓斷,豈品類同耶?
問︰彼由加行,故令頓斷,此不然者!
答曰︰若爾,菩薩第十地頓斷修道煩惱,應無九品!若以煩惱不障地故、唯障無學、作意留故,一時頓斷者,以前頓斷。有得義不[53]?今此第七唯障無學,不障有學,故金剛心一時頓斷,非無九品。
問曰︰若爾,應離此地,即斷第七!以九品故。
答曰︰不然。如菩薩十地所斷所知障,一一地通叁界所斷,豈無多品[54]?又如菩薩生上,不斷下惑,不障彼者,此例應然!不障有學,雖離此地,故不能斷,要至無學方卻斷下[55]。
問︰若有九品,何故名「一類」?
答︰「一類」有多義︰一、叁受不易,二、叁性不易,叁、境界不易,四、相續不易。故未轉前,名爲「一類」,非無九品名爲「一類」。由此義故,卻成無始乃至今日,今日爲增。前解方成[56]。
若以無姓有情,第七是有姓種類,故有增減者[57],不然。佛果七識,因七之類,亦應能熏!若以有漏無漏爲論,不可例者,亦可有姓無姓爲例,不應種類彼可名熏。論[58]言第七「與有頂地下下煩惱」等者,同障無學,名「勢力等」。金剛心中一時頓斷故,名「勢力等」。非謂品同,名「勢力等」。
又如初地所斷所知障,乃通叁界,不妨欲界初品所知障,通障十地,十地別斷。豈以多品斷故,障即品多;一品障故,便無…
《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二 十七、明熏習》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