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二‧三○二 内种必由熏习生长,亲能生果,是因缘性。
【疏翼】
第一以出体等十门分别中,第十门四缘分别。文分为三︰一、内种为因缘,二、外种为增上缘,三、外共相器为内种果。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次第十、四缘分别。
辨内外种因、非因缘,熏、不熏别。内种是因缘,必由熏习,方能生果;法尔种子,必由熏长,方能生果。故新熏[1]熏生方能生果,有情法故。
【论文】
二‧三○三 外种熏习,或有或无,为增上缘,办所生果。
【疏翼】
第十门四缘分别中,解外种为增上缘。
【述记‧卷十四】
无性《摄大乘》第二卷说︰如从其炭、牛粪、毛等,如次生苣胜、青莲根,及蒲。非苣胜等与炭等俱生俱灭互相熏习,而从彼生,名无熏习。如苣胜与华等俱生俱灭,由熏习故,生香气等,名有熏习[2]。外种不定,内则定熏,故外种子,既唯现行,「为增上缘,办所生果」。
【论文】
二‧三○四 必以内种,为彼因缘,是共相种,所生果故。
【疏翼】
第十门四缘分别中,第三外共相器为内种果。
【述记‧卷十四】
此、显外种非无因缘。
从内共相种子生故,如《摄大乘》,自广分别[3]。
【疏翼】
以上第二广释中,第一以出体等十门分别种子讫。
【论文】
二‧三○五 依何等义,立熏习名?
【疏翼】
第二广释中,第二辨熏习相。
【述记‧卷十四】
自下第二、解熏习义。于中有三︰初、总问,次、略答,后、广辨。初问起也。
【论文】
二‧三○六 所熏、能熏,各具四义,令种生长,故名熏习。
【疏翼】
第二解熏习义中,第二略答。
【述记‧卷十四】
此、标具义释熏习名,略答所问。
「熏」者,发也,或由致也;「习」者,生也,近也,数也。即发致果于本识内令种子生[4],近令生长故。
此、略标有三︰一、所熏四,二、能熏四,三、「令种生长」名熏习故。
【论文】
二‧三○七 何等名为所熏四义?
【疏翼】
第二解熏习义中,第三广辨。
【述记‧卷十四】
此下、广辨也。于中有三︰初、辨所熏具缘多少,二、辨能熏具缘多少,三、释熏习义等。初中有三︰初、问,次、答,后、结。此即初也[5]。
《摄论》[6]第二亦有此文,然少不同,随处应辨。
然五聚法︰第一、简色法及七识俱心所法等,第二、简佛果等善法,第三、简无为及不相应、俱时心所,第四、简别异身同时许可熏义。《摄论》无者[7],一一披对,方知差别。
【论文】
二‧三○八 一、坚住性:若法,始终一类相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
【疏翼】
第一辨所熏具熏多少中,第二答。于中分四︰一、辨坚住性,二、辨无记性,三、辨可熏性,四、辨与能熏共和合性。初中又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十四】
此第二、答也。
从无始之始至究竟之终,一类之性相续不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8]。
【论文】
二‧三○九 此遮转识,及声、风等,性不坚住,故非所熏。
【疏翼】
第一辨坚住性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遮七转识及彼心所。
此中「识」言,摄心所故,即末那[9]等,皆名转识。若许持种,初地见道无漏心时,应失一切有漏种子。「声、风等」者,即遮根、尘、法处色等。生无色界,色即无故;入灭定等,心亦无故;名「性不坚」。
此中,何故但言风及声?
间[10]断相显故,非谓此中色等不说[11],此《摄论》[12]无[13]。
此简经部色、心可熏[14],不坚住故[15]。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一辨坚住性讫。
【论文】
二‧三一○ 二、无记性:若法平等、无所违逆,能容习气,乃是所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二辨无记性。于中分三︰一、简自,二、遮他,三、如来带旧非新。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若坚故、可熏,佛本识[16]既坚,应是善等性,许亦可熏?若法平等、无所违拒善恶习气,乃可受熏,无记不违善恶品故。
【论文】
二‧三一一 此遮善、染──势力强盛,无所容纳故──非所熏。
【疏翼】
第二辨无记性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如沉麝等」,及「如蒜薤等」[17],皆不受熏。亦如舍行之人,体性宽容,即能纳事。若聪明、恶性,皆不能容。且如善性,非直唯违不善,亦自违善。如沉不受檀等香故,恶等亦尔,故不可熏。而无记性,不违善、恶,如舍行人[18]不违事故。
亦遮识类善等受熏,第七识内并非所熏,此同于后[19]唯是无覆无记中释[20]。
【论文】
二‧三一二 由此,如来第八净识,唯带旧种,非新受熏。
【疏翼】
第二辨无记性中,第三如来带旧非新。
【述记‧卷十四】
由此,无记方受熏故,如来第八无漏净识,唯在因中曾所熏习,带此旧种,非新受熏。以唯善故,违于善等,如沉香等故。此《摄论》无,简与《佛地》同,说为不熏[21]。
熏时何过?
违拒法故,有增减故,善圆满故,有优劣故,不可受熏。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二辨无记性讫。
【论文】
二‧三一三 三、可熏性:若法自在,性非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三辨可熏性。于中分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若无记性,及唯坚故,即是所熏,本识同时想等五数,及虚空等,应是所熏。
若法为王,而体自在,不依他起。「性非坚密」,体是虚疏,易可受熏,非如石等,是可熏习。若不坚密,有虚疏故,可容种子,坚密不然[22]。
【论文】
二‧三一四 此遮心所及无为法──依他、坚密故──非所熏。
【疏翼】
第三辨可熏性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本识俱时心所五数,体非自在,依他生起[23],故非所熏。王虽要有心所方起,不言「依他」,得名王故,是自在义,此《摄论》无[24]。
受熏何妨?
如下[25]「触等亦如是」中解,亦遮无为──以坚密故,不受熏习,如坚石等。故虚空等,不可熏习。
若尔,识上生等假法,应可受熏!今依他摄,自无实体,依实说假故。
又此应言︰若非坚密、有体、自在,乃可受熏。初简无为,次简假法,后简心所。此遮无为、假法、心所──依他、坚密──故非所熏。不是说者[26],拟今说故,又此不言实有体者,假法先无,更何须简?
若尔,空等无为如何?若言真如,即非无记。言非择等假,同生等假法[27]不论。由此,故应第一说善。无明熏真如,由此,知非也[28],亦遮熏于假识类等[29]。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三辨可熏性讫。
【论文】
二‧三一五 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所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四辨与能熏共和合性。文分为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若可熏习即是所熏,亦应异身得成熏习!
所、能和合,是相应义。若同一时、同一处所,所熏之体非即能熏;亦非全相离──在他身上识──为能熏等[30]。
【论文】
二‧三一六 此遮他身、剎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所熏。
【疏翼】
第四辨与能熏共和合性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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