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此理是一,性常決定。其無明等十二支分,是有爲攝,理是無爲,一切聖道,性能離染,理是常一。其八差別,自是生滅,理是無爲,此由生死及于聖道,各別有理爲礙核(《料簡》及該論《述記》上文均作「隔礙」)故,性相決定」﹞。
[3] 「成」字下,《疏翼》原有「共知」有二字。
[4] 智周《演秘》雲︰
若言不知眼等體相名非了者,心等體相,世豈了乎?瓶等現知,何須別說?故知論「現所知」者,據世間中容有而談﹝即極成之法,不待因立共許之法﹞,非約一切﹝如別說八識各別所緣境,現、比、非叁量不同所緣境,以及識智不同所緣境等﹞。
[5] 現量所知謂世所共許。
[6] 如《唯識二十論》雲︰
諸他心智雲何于境不如實知?如自心智。此自心智雲何于境不如實知?由無知故。二智于境,各由無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彼二于境不如實知,由似外境虛妄顯現故,所取、能取分別﹝種子﹞未斷故。
又色中根體清淨色亦非世間清淨現量所知,由其他種種方法比知其結構。如下文說。
[7] 「雖」字,《金藏》誤作「唯」。
[8] 「見」字,《金藏》無。
[9] 即非量所得。
[10] 「假」,即安立。
[11] 謂法我無體相故。
[12] 「世現」二字,《金藏》誤作「現世」。
[13] 《因明入正理論》雲︰
有分別智,于義異轉,名似現量。謂諸有智了瓶、衣等,分別而生,由彼于義不以自相爲境界故,名似現量。
[14] 「問」字,《金藏》無。
[15]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雲︰
以緣瓶等心,雖不必執,但惑亂故,謂爲實瓶,故是非量。
亦即遍計所執義。
《瑜伽》卷七十叁雲︰
問︰遍計所執自性,緣何應知?答︰緣于相名相屬,應知。
[16] 「心」字,《金藏》有,余無。
[17] 「作」字,《金藏》有,余無。
[18] 《瑜伽》卷七十叁明「真如爲正智所緣及功德建立因或依因」雲︰
雲何圓成實自性?謂諸法真如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緣,乃至能令證得清淨、能令解脫一切相縛及粗重縛,亦令引發一切功德。
[19] 爲色、心之了因。
[20] 智周《演秘》雲︰
色、心相顯,四句分別︰一、以色顯色,二、以色顯心,並如疏述,叁、以心顯心,謂他心智,四、以心顯色,謂心緣色。問︰無爲雲何色、心顯耶?答︰有義:虛空無爲通色心顯,《佛地論》﹝卷四﹞說五蘊無處顯虛空故﹝如雲「譬如依空,地等可得,非與地等共相應故,空成蘊性」﹞。又心緣空,故名心顯。擇滅無爲,若依能證,唯心所顯,其義可知。今此通顯諸無爲因,故總說言「或色心等所顯性」也。
[21] 即智親證故。
[22] 即相分、見分等。
[23] 「心」字,《金藏》有,余無。
[24] 「宗」,謂有法及法。
[25] 「不離色、心」,即不離相分、見分等。色不離識而單外有,前已
成故,識相、識性非一異故。
[26] 「以」字,《金藏》作「次」。
[27] 「六釋」,謂六離合釋。
[28] 「破」字,《金藏》作「波」。梵文爲「rupa」。
[29] 「叁字」,謂漢語中叁音節。
[30] 「別」字,《金藏》作「具」。
[31] 「下文」等八字,《金藏》無。
[32] 《大毗婆沙論》卷十雲︰
非擇滅,並一切虛空無爲,或欲令是一物,或欲令多物。……如是說者,應知此中前說爲善。
[33] 「別破」等二十四字,《金藏》有,余無。
[34] 「申別」等十二字,《金藏》有,余無。
[35] 「彼」字,《金藏》作「破」。
[36] 「所」字,《金藏》有。
[37] 靈泰《抄》雲︰
汝虛空體應非一。與此處色合,與彼處色不合故。如余色等。
[38] 「第二難」叁字,《金藏》有,余無。
[39] 如理《義演》雲︰
比量雲︰汝色等諸法應互相遍。因雲以此處合時彼處色亦合故。如所合虛空。又因雲此處色即余色故,猶如此處色,前因既成,故得爲量。
[40] 「次第叁難」四字,《金藏》有,余無。
[41] 「第四難」叁字,《金藏》有,余無。
[42] 「等」字,《金藏》作「等」,余作「別」。
《樞要》卷中雲︰
有同處不相離,色爲不定過︰爲如色處,處無別故,虛空即色處?如香等處,處無別故,虛空非色處?
[43] 謂破空體是一已。
[44] 「一部」二字,《金藏》無。
[45] 如理《義演》雲︰
四谛下見﹝所斷﹞惑爲四,修道﹝所斷﹞總爲一部。合有「五部」。「部」者,衆類之義。「品」者,九品。即見修﹝所斷﹞惑,地地皆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粗細不同﹞九品。
《大毗婆沙論》卷五十雲︰
系縛義、合苦義、雜毒義,是結義。
《雜集論述記》卷十七雲︰
能合苦故,名爲結。一切煩惱皆能和合苦,九唯增故。此九結中嫉、悭二種,能令出家貧智,在家貧財;故諸隨惑中,獨立爲結。余之七種,即﹝根﹞本煩惱。以見結爲種作意思惟,取結爲種方便故﹝均爲不如理作意強增上緣﹞,故開立之。余各自立。
[46] 「已所」二字,應作「所已」。
[47] 「可」字,《金藏》作「前」。
[48] 薩婆多等執有離色、心等實無爲。
[49] 「取」字,《金藏》作「取」,余誤作「所」。
[50] 「各」字,《金藏》作「名」。
[51] 六因:相應因、俱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能作因。
[52] 五果:異熟果、等流果、離系果、士用果、增上果。
[53] 「果」字下,《金藏》有「等」字。
[54] 《樞要》卷中雲︰
「許無因果故」者,大乘之中,無爲是離系果。十因中,觀待、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得﹝除牽引因、生起因、隨說因,及相違因﹞。是觀待、攝受、同事、相違、不相違因,能得增上果。今就他宗,又是同品,亦無過失,定有性故。
如理《義演》雲︰
意說無爲非六因所得,名無因;不得五果,名無果。體是因果者,體是能作因,又即解脫果。如修無爲時,無爲不障他義邊,名能作因;即與大乘增上緣相似,無爲當體即離系,名解脫果。
[55] 「下別顯有二」五字,《金藏》有,余無。
[56] 本論卷一雲︰
諸瑜伽師以假想慧于粗色相,漸次除析至不可析,假說極微。
[57] 「等」字,《金藏》有,余無。
[58] 即似遍計所執義而顯現影像。
[59] 「擇」字,《金藏》誤作「釋」。
[60] 「法缺緣」,《金藏》作「諸緣缺」。
[61] 「入」字,靈泰《抄》、《秘蘊》誤作「八」。
[62] 「果聖」,《金藏》作「聖果」。
[63] 如理《義演》雲︰
意說:後得智亦得遠緣見道前加行智中所作空觀等,及親聞佛說等。
[64] 靈泰《抄》雲︰
此文中即約因果法,識能緣無爲,心上變起識變無爲也。有漏中唯第六識緣虛空無爲,而心上變起無爲。
[65] 靈泰《抄》雲︰
十地中六、七二識,平等智、妙觀智之後得,前中能緣虛空無爲,變起無爲之相。
[66] 靈泰《抄》雲︰
此第一解:若不說成所作智緣空,余叁智之後得智能緣無爲,而變起無爲相分也。
[67] 靈泰《抄》雲︰
第二解說:成所作後得智能緣空無爲,而變起無爲之相分,則通。
慧沼《了義燈》卷八總解雲︰
七地以前,有漏變熏,唯第六識,故一識。因在無漏位第七創緣虛空,非擇滅,未有漏熏,但由第六,故二識。果無漏叁智,或除成事不說緣理,或通八識,智遍緣故。然識變者,獨影唯從見,無別種生。
《樞要》卷中,以「顯依識變」爲科,總攝以上叁文。
[68] 《顯揚》卷十八雲︰
虛空無爲者,由心所緣境相相似,故立爲常,非緣彼心,緣彼境界有時變異故。
[69] 謂善不善心等所緣現相。
[70] 亦非別種。
[71] 本論卷八雲︰
虛空、擇滅、非擇滅等,何性攝耶?叁皆容攝。心等變似虛空等相,隨心生故,依他起攝。愚夫于中妄執實有,此即遍計所執性攝。若于真如假施設有虛空等義,圓成實攝。
[72] 相當《樞要》前二文。
[73] 相當《樞要》第叁文。
[74] 相當《樞要》後二文。
又,「下文有叁」等十六字,《金藏》有,余無。
[75] 即:以理爲體,是法共相,又不即離,實法自體。
《佛地經論》卷五雲︰
如是緣起平等法性,即是一切法平等法性。如說︰梵志!一切法性,即是緣生緣起法性﹝亦即「唯識性」,四緣依故﹞。悟解此故,名爲菩提。如佛所見一切法性如此,即是緣起法性。又契經言︰不見少法離緣起性…
《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二 五、破諸無爲法實有》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