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因明,但局自體,名爲自性;通他之上,名爲差別;准相違中自性、差別。複各有自相、差別,謂言所帶,名爲自相,不通他故;言中不帶,意所許義,名爲差別,以通他故。
空、無我等,雖有兩解,然以分別、言說,或智與诠之遠離與否,可以界定。與因明論中自性、差別,可以相對移動者異趣,蓋彼是假诠、假智中事;雖以無分別爲現量,尚是五識等分別所資。
[58] 《因明入正理論》卷上續雲︰
今憑因明,總有叁重︰一者、局通:局體,名自性,狹故;通他,名差別,寬故。二者先後:先陳,名自性,前未有法,可分別故;後說,名差別,以前有法可分別故。叁者、言許:言中所帶,名自性;意中所許,名差別;言中所申之別義故。
[59] 「且如」二字,《金藏》作「又此」。
[60] 如理《義演》雲︰
即牒前「一何乖返」難意,更重問也。
智周《演秘》雲︰
前粗後微,故二別也。
[61] 原《疏翼》于「言」字下重一言字,《大正藏》無。
[62] 如理《義演》雲︰
意說無常共相非是法體,體上可有诠得之義。
[63] 此句爲答。
[64] 「唯」字,《金藏》、靈泰《抄》、《秘蘊》作「唯」,余作「准」。
[65] 道邑《義蘊》雲︰
五根、五塵、第八心、心所得,五塵亦是五識並同時第六識得。此意說唯心、心所得法自相,豈名言等诠得法之自性耶?
[66] 智周《演秘》雲︰
即共相差別義,差別之義句所得故。
道邑《義蘊》雲︰
如言火,唯通一切火,名爲共相。不得此木草等之差別義,故言火時,名得共相之自性,非謂言诠稱共相之自體,名得自性也。
[67] 「中青」二字,《金藏》作「青黃」。
[68] 「黃」字,《金藏》有,余無。
[69] 謂隨一樹等之青黃。
[70] 謂樹等之青黃。
[71] 謂枝等之青黃。
[72] 此句謂極微之青黃爲自相。
[73] 「五」字,金陵本作「色」。
[74] 「能」字,《金藏》有,余無。
[75] 「夫」字,《金藏》無。
[76] 如理《義演》雲︰
世共目火等爲定量。
[77] 慧沼《義林章補缺》卷七〈二量章〉雲︰
于彼二相爲欲了知,心想行解貫比余法,方名比量所取共相。
智周《演秘》雲︰
如所作因,通聲、瓶故。
[78] 「自」字,《金藏》無。
[79] 「言」字,《金藏》作「之」。
[80] 《攝論》卷二雲︰
當知意識是能遍計﹝ 藏文作「kun tu rtog pa/」﹞。有分別故。所以者何?由此意識用名言熏習爲種子,及用一切識名言熏習爲種子,是故意識無邊行相分別而轉。普于一切分別計度,故名遍計。又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計﹝ 藏文作「kun tu brtags par bya ba/」﹞。又若由此相,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計,此中是名遍計所執自性。由此相者,是如此義。複次,雲何遍計能遍計度?緣何境界?取何相貌?由何執著?由何起語?由何言說?何所增益?謂緣名爲境。于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爲﹞相貌。由見執著。由尋起語。由見、聞等四種言說而起言說。于無義﹝ 藏文作「med pa”i don/」﹞中,增益爲有。由此﹝即如以上之﹞遍計,能遍計度。
《攝論‧無性釋》卷四解雲︰
「當知意識是能遍計有分別故」者,由有顯示﹝ 藏文作「ves par ston pa/」,相當《對法》卷二所說叁分別中第叁「計度分別(藏文爲「mvon par dpyod pa”i rnam par rtog pa/」)」,「謂于去來今不現見事思構行分別」。隨念( 藏文作「rjes su dran pa/」),「謂于昔曾所受諸行追念行分別」﹞分別所雜糅故。
「用自名言熏習爲種子」者,無始生死所有意識戲論名言熏習種子爲此生因。「及用一切識名言熏習爲種子」者,謂用無邊色等影識﹝藏文作「顯現無邊色等識中」﹞、名言﹝藏文作「言說」﹞種子爲因。似彼生故。是故一切無邊行相分別而轉。「又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計」者,謂此一分眼等諸相,是所計業﹝藏文作「境」﹞。
「又若由此相,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計,此中是名遍計所執自性」者,謂由此品類緣相﹝ 藏文作「rnam pa rgyur gyur pa/」﹞,是名遍計所執自性。「是如此義」者,是如此品類緣相義。
「複次,雲何遍計能遍計度」者,作問生起,爲欲宣說遍計所執自性﹝之﹞差別。
「緣名爲境」者,謂色、受等﹝藏文無「色受等」﹞,天與﹝ 藏文作「lhas byin」﹞等名,于義相應起諸遍計,說異行相,爲識其名﹝「說異」等八字,藏文無﹞,非無有名能于其義起諸分別。
「于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者,是執自相義。由能取相,說名爲想,如其所想,作是言說﹝藏文作「如是隨順假立言說」﹞。或于依他起自性中,取眼等相。「由見執著」者,由五品類﹝見﹞推求﹝ 藏文作「ves par rtog pa」﹞行﹝相﹞轉,起諸執著。取﹝色受等、眼等﹞相貌已,起執著故,是于相貌﹝ 藏文作「mtshan ma」﹞堅執著義。由見推求,于義決定,起執著已,欲爲他說。「由尋起語」者,如契經說「由尋由伺而說語言,非無尋伺能說語言」。
「由見聞等四種言說而起言說」者,由見、聞、覺﹝鼻、舌、身叁識所受﹞、知﹝意識所受﹞四種言說而起言說。如緣似蛇﹝「似蛇」,藏文作「蛇名」﹞繩等相貌,取盤曲等種種相貌﹝似蛇義顯現﹞,自執著已,爲覺悟他說如是言︰我已見蛇,我已見蛇。此亦如是。他聞是已,複更增益,謂﹝我義、法義﹞爲實有。
又《攝論》卷二除自性遍計與差別遍計外,有有覺遍計及無覺遍計,
如雲︰
有覺者,謂善名言;無覺者,謂不善名言。
《攝論‧世親釋》卷四解雲︰
「善名言」者,謂解名言;「不善名言」者,謂牛羊等,雖有﹝名言﹞分別,然于文字,不能解了。
安慧《大乘莊嚴經論釋》﹝德格版, mi, 186b.7﹞雲︰
如是若從習氣因,此所遍計爲果,二者密意說爲遍計所執相;謂習氣因亦說爲遍計所執。由能作遍計所執法顯現因故。諸善名言者假立說之爲瓶﹝氆氇、黃、青等﹞。諸不善名言者﹝如嬰孩等﹞見瓶時心想此者爲何?如是亦名爲遍計所執,由有所取及能取分別故。如是習氣因及所遍計,二者俱名遍計所執。
[81] 「已」字,《金藏》作「具」。
[82] 《雜心論》卷十二:
句者,集諸名、味,究竟顯義。味身者,是字身;名者,名諸法,以名顯義,如名男女。
如《般若燈》卷四說。
[83] 「與」字,《雜心論》無。
[84] 「鼻」字下,《雜心論》原有「舌」字。
[85] 「雲」字,《金藏》無。
[86] 《般若燈》卷一雲︰
如偈曰︰不滅、亦不起,不斷、亦不常,非一、非種種,不來、亦不去。……釋曰︰彼句義次第解無間故,解此論義,是故初說如是句義。
[87]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總料簡章〉雲︰
句有二種︰一、集法滿足句,二、顯義周圓句。
[88] 又此依正常人主要用具說。
[89] 《說無垢稱經》卷五雲︰
時無垢稱問彼土上方諸來菩薩︰汝等知不?彼土如來于其世界,爲諸菩薩雲何說法?彼諸菩薩鹹共答言︰我土如來不爲菩薩文詞﹝ 藏文作「yi ge dav ves pa”i tshig/」﹞說法,但以妙香﹝ 藏文作「dri」﹞令諸菩薩皆悉調伏。
[90] 「此」字,《金藏》無。
[91] 原《疏翼》無「何」字,《大正藏》有,文意通。
[92] 靈泰《抄》雲︰
「機」,謂根機;而「欲」得待教法。
[93] 謂非聲處攝,而是法處不相應行攝。
[94] 即發身、語之思。
小乘《成實論》卷七〈無作品〉第九十六亦雲︰
問曰︰已知有無作法非心,今爲是色?爲是心不相應行?答曰︰是行陰所攝。所以者何?作起相,名行。無作是作起相故。色是惱壞相,非作起相。
《成業論》雲︰
是故所言謂過去業其體實有,能得當來所感果者,理定不成!﹝毗婆沙師救雲︰﹞若爾,應許﹝如余宗所說﹞由善不善身語二業,蘊相續中引別法起其體實有,心不相應行所攝!
[95] 「等」字,《金藏》有,余無。
[96] 道邑《義蘊》雲︰
此解無表但依一思,故非別攝,與長等同。問︰二解何勝?答︰後說爲勝,前解難知。無表但從所防所發而得色名,不依身語;如何說依多法立耶?若爾,六處既是命根所持,所依種子亦非多法,命根應隨第八種等,意處所收。答︰如前已解,無勞再述。
[97] 「繕」字,除靈泰《抄》、《秘蘊》外,《金藏》及余本均作「善」。
[98] 根形應男女有別。
[99] 靈泰《抄》雲︰
意顯此鹽能顯出此食中氣味,猶如經文其義深遠,其語增妙也。此中即言文增義妙也。此「巧妙」者,即是經中氣味,故說增妙…
《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二 叁、破名句文身爲實有》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