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似,各別生焰。雖有差別而不可知彼差別相,然彼衆分非無有異。此亦應然,若熟變物才觸緣時,諸熟變相不即生者,彼于後時亦應不生,緣無異故,若長薪草衆分相異﹝藏文作「異」,漢譯作「似」,今改﹞。非分分中別生焰者,彼焰應無由彼別故,形量照明焰熱差別。是故不應以差別相不可知故,便謂即此轉至余方,應審了知彼差別相。
[20] 《成業論》雲︰
若謂滅因不可得故,知即此法轉至余方,此亦非理。如心、心所、聲、燈、焰等,有何滅因,而念念滅?余亦應爾,滅不待因。
若言心等亦有滅因,謂各別自無常相。若爾,何故余不許然?余既不然,此雲何爾?故知心等滅不待因。心等既然,余亦應爾。
若余法滅不待因者,薪等未與火等合前,彼色等性應不可取。如合後位,後亦應如前位可取。如何風手未觸、未執燈、鈴以前,燈、焰、鈴聲可取,非于後位?然焰聲滅不待風手,薪等亦然,不應爲難。
又若薪等由火等滅,彼色等性不可取者,才觸無間,應不可取,彼才觸時,有差別故。諸熟變物,下、中、上品諸熟相,差別生時,由彼爲因,後後生起,前前滅壞,誰複爲因?不應此法由彼故生,即此複由彼法故滅。二相違法,非共一因,世極成立。故有爲法,不待滅因,任運自滅。如前可取、不可取者,應知相續隨轉滅壞之相有微增故。
又若滅法亦有因者,是則應無無因滅法。心、心所等如待因生,滅亦應爾。非離心等別有無常,世共成立。又因異故,滅應差別。如火、光、雪、酢﹝藏文作「char」﹞等異故,熟變差別。又已滅法,應更可滅。許有因故。猶如色等。是故滅法決定無因。滅無因故,才生即滅。故知無有轉至余方。
《瑜伽》卷四十六,明「無別有生住異滅之有爲四相」雲︰
菩薩觀此已生剎那諸行自性,即是生、住、老之自性,不見生等別有自性。如實觀見生剎那後,即此生等諸行剎那自性滅壞,無別自性。
又雲︰
謂若滅法別有自性是實成就,即應此滅有生有滅。若滅生時,一切諸行,皆應同滅。如是即應少用功力,如入滅定諸心、心所一切皆滅。若滅滅時,一切諸行雖皆已滅,複應還生,以滅無故,是故言滅,有生有滅,不應道理。
《成業論》明有爲法均有生因,剎那生起變化,無有暫住,非別有滅因雲︰
若謂生因不可得故,知即此法轉至余方,此亦非理。有生因故。謂前與後,而作生因。如前念心與後念心,前念熟變與後熟變。乳與其酪,葡蔔汁與酒,酒複與酢等。故無少法轉至余方。轉相既無,何有行動﹝藏文作「”gro ba」﹞?又若有住,則無行動。若無行動,彼應常住﹝藏文作「rtag tu gnas pa」﹞。法若無住,亦無行動,才生即滅,無動義故﹝此四句藏文無﹞。
若爾,現見行動者何?余方所見非即本物。何緣知彼非本物耶?由彼彼方新新生故。如草火焰,及如影行。非此方影余方可見﹝如今電影、電視等﹞。形質不動,日等光明遠近回轉,便見彼影或長或短或移轉故。又障光明少分生故。
又反诘言:何緣征難至余方義?且如何知余方所見非即本物?此亦應引前理爲證,謂若有住,則無動等。又外火等緣無差別,而于後時差別可取。由此證知念念各別。
又若以證異因無故,謂余所見還是本物。既無有因證即本物,何緣不謂非本物耶?由此二義,應俱不定,故至余方,義不成立。
[21] 「生」字,《金藏》無。
[22] 引見上文。
[23] 「叉」字,《金藏》作「叉」,余作「刀」。
[24] 「怛叉翅羅」,梵文爲「takkasila」。
[25] 「鸠摩邏多」,梵文爲「kumaralata」。
[26] 《西域記》卷五作「童受」。《俱舍論光記》卷六作「豪童」。
[27] 智周《演秘》雲︰
按《西域傳》︰東天馬鳴、南天提婆、西天室利羅多﹝梵文爲「wrilata」。《西域記》卷十二謂「四日照世」,即「西有龍猛」,無「室利邏多」﹞、北天鸠摩邏多、中天龍樹。具如彼辨。
傳說有二。
[28] 《成業論》雲︰
日出論者作如是言︰諸行實無至余方義。有爲法性念念滅故。然別有法,心差別爲因。依手足等起。此法能作手足等物異方生因,是名行動,亦名身表。此攝在何處?謂色處所攝。
若爾,何緣不許眼見,如諸顯色?既非所見,不表示他,如何名表?複雲何知此法實有?雲何此法能令自身轉趣余方,別異而起?若言由心差別所生風界,即應如是風界其性是動,足能爲彼異方生因;何乃離風執有動法?又草葉等離外風界,無別動法,雲何移轉?然諸風界搖觸等生,其性能動,即應許彼能令手等轉余方生,何勞別執?若體、若用,俱不極成能動法生。
若不爾者,即心差別所生風界能爲手等異方生因,應是身表!如是風界,無所表示,雲何名表?又許觸處是善、不善,便非釋子。若不爾者,即心差別,能令自身余方生起。即身生起,應是身表!是則身表應假,非實。自身多法合爲體故,又無表示,雲何名表?香等不能表示他故。又許香等是善、不善,便非釋子。若此顯色,體非身表,此余方生,應是身表!天愛!任汝于此表業容力所能勤加轉計,然此非用功力能成。何乃于中徒生勞倦?誰能成立生別有體?此所執生,非如色等是所現見,非如眼等是能現見,何緣知有?又不可見,雲何名表?前說不能表示他故。又若顯色是善不善,可說此生爲身表業,然諸顯色非善、不善,前已說故,生亦應然。是故定無身實表業。
[29] 「征」字,《金藏》作「破」。
[30] 「因」字,《金藏》無。
[31] 見《成業論》中「風界無所表示」文,已如上引。
[32] 觸處非善惡,已如上引《成業論》文。
[33] 即《成業論》「香等不能表示他故」等文,已如上引。
[34] 《無垢稱經‧香臺佛品》卷十雲︰
時無垢稱問彼上方﹝即香臺佛界﹞諸來菩薩︰汝等知不?彼土如來于其世界爲諸菩薩雲何說法?彼諸菩薩鹹共答言︰我土如來不爲菩薩文詞說法,但以妙香令諸菩薩皆悉調伏。
[35] 即破日出論者。
[36] 「下」,謂本論卷二。
[37] 如本論卷二︰
然依語聲分位差別,而假建立名、句、文身。名诠自性,句诠差別。文即是字,爲二所依。……且依此土,說名句文依聲假立,非謂一切。諸余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叁故。
[38] 指身、語亦以色、聲爲體說。
[39] 「諸」字,《金藏》無。
[40] 「故」字,《金藏》無。
[41] 如《顯宗論》卷十八雲︰
發毛等聚,總名爲身。于此身中有心所起四大種果形色差別,能表示心,名爲身表。
[42] 第叁別破諸部中,第一破身表業訖。
[43] 《成業論》雲︰
能動身思,說名身業。思有叁種︰一、審慮思,二、決定思,叁、動發思。若思能動身﹝身、語皆識所變。彼論只說「又執有我,違《阿笈摩》說一切法皆無有我。故汝所執一常實我,都無正理,但率妄情。由此證成但思差別。熏習同時阿賴耶識令其相續轉變差別,能引當來愛非愛果,非如彼說身語業報」。以能動身思爲體。尚未明言身、語均識所變﹞,即說爲身業。此思能引身相續異方生因。風界起故。具足應言「動身之業」。除「動之」言,但名「身業」。
[44] 以上文意,與《成業論》同。並明意業雲︰
意者,謂識。能思量故,趣向余生及境界故,說名爲意。作動意思,名爲意業﹝前雲「此業但以思爲自性」﹞。令意造作善不善等種種事故。
又《成實論》卷七〈思品〉雲︰
雖總相說意行名思,而思多在善不善中說。是思有衆多分︰若人爲他衆生求善求惡,爾時名思;若求未得事,爾時名求;若求後身,爾時名願;故知思以種種名說。
[45] 《大毗婆沙論》卷十五雲︰
問︰一剎那心,能起一語;一剎那語,能說一字耶?答︰佛一剎那心,能起一語;一剎那語,能說一字。聲聞、獨覺,一剎那心能起一語;一剎那語不能說一字。彼說啋時,必經多剎那故。由此,唯佛其言捷利,聲韻無過,詞辨第一。
如說一字所成名。
[46] 「許」字,《金藏》有,余無。
[47] 「實」字,《金藏》無。
[48] 如理《義演》雲︰
亦如小乘說一個極微當大乘七極微。
《了義燈》卷六雲︰
一字聲中,仍未有名句聚集,故不能诠。
[49] 「微」字,《金藏》有,余無。
[50] 「汝」字,《金藏》無。
[51] 「余」字,《金藏》有,余無。
[52] 「以是有情」等四字,《金藏》有,余無。
[53] 「余」字,《金藏》有,余無。
[54] 「知」字,《金藏》作「知」,余作「言」。
[55] 《唯識二十論》第十七頌︰
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
[56] 本論卷八雲︰
聚集、相續、分位性故,說爲假有。
[57] 「身」字,《金藏》作「方」。
[58] 《成業論》雲︰
彼非緣彼心等所生。以緣言音,心等生故。
[59] 《俱舍論光記》卷四十六解「語表業體謂即言聲」雲︰
言語表業者,語、謂音聲。表以音聲爲體,謂聲相續…
《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一 十七、別破小乘──所執色》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