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今于此中,略示綱要。
世俗谛者,「世」,謂覆障,可毀壞義;「俗」,謂顯現,隨世流義[131];「谛」者,實義,理也[132]。或世即俗,是持業釋。勝義叁種,如第八卷。然則蘊、處、界,名勝義者,勝之義故。如涅槃等。唯依士釋[133]。
真、俗二谛各有四重。俗谛四者,一、假名無實谛[134]:謂瓶、盆等,但有假名,而無實體。從能诠說,故名爲谛。或體實無,亦名爲「谛」[135]。二、隨事差別谛[136]:謂蘊、界等。隨彼彼事,立蘊等法[137]。叁、證得[138]安立谛[139]:謂苦、集等[140]。由證得理而安立故[141]。四、假名非安立谛[142]:謂二空理,依假空門說爲真性由彼真性內證智境,不可言說,名二空如,但假設[143]故。
此前叁種,法可擬宜,其第四谛,假名施設[144]。
勝義[145]四者,一、體用顯現谛[146]:謂[147]蘊、界[148]等。有實體性,過初世俗,故名勝義。隨事差別,說名蘊等,故名「顯現」[149]。二、因果差別谛[150]:謂苦、集等。知斷證修因果差別,過俗道理[151],故名「勝義」[152]。叁、依門顯實谛[153]:謂二空理,過俗[154]證得,故名「勝義」。依空能證,以顯于實,故名「依門」[155]。四、廢诠談旨谛[156]:謂一實真[157]如[158]體妙離言,已[159]名「勝義」。過俗勝義[160],複名「勝義」[161]。俗谛中初,都無實體,假名安立。無可[162]勝過,故不名真[163],但名爲俗。第四勝義,不可施設,不可名俗,但名爲真。
由斯,二谛四句料簡︰有俗非真,謂最初俗;有真非俗,謂最後真;有亦真亦俗,謂真前叁、俗後叁谛;其第四句翻上應知。
前四世俗如《瑜伽論》六十四[164]中、《顯揚》六說。名字雖別,諸論亦有[165]。其四真谛若義,若名,非諸論有,唯此論釋[166]。
如第九卷:「外境隨情」,「唯世俗」者,即是假名無實谛攝,故說「唯」言。決定義故。實我法、名,如瓶盆等,唯初俗攝。體實非[167]谛。以無法故。識、境所依,亦勝義者,是[168]俗隨事差別谛攝,複是[169]體用顯現谛攝[170],故論言「亦」。不定義故。
真俗二谛今古所明,各爲四重,曾未聞有,可謂理高百代,義光千載者欤!真不自真,待俗故真;即前叁真,亦說爲俗。俗不自俗,待真故俗;即後叁俗,亦名爲真。至理沖玄,彌驗于此。廣此二谛,如別章說[171]。
以上略明[172]頌上叁句。通護法、難陀二師所釋。然本唯是二分宗[173]義,但難陀釋。唯釋世間我,不說聖教我。非爲法故[174]。
【疏翼】
《述記》卷二曾謂「然釋本頌上叁句中,文意有二︰初、略釋頌,答外所征」。此即初文略釋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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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識外二」叁字,《金藏》無。
[2] 「內識上二」四字,《金藏》無。
[3] 《樞要》卷上雲︰
「如是諸相」問起之中,敘安慧等叁師別問。「彼相皆依識所轉變而假施設」,世間依此起執,聖教依斯義,說所執依他,隨應而說。此護法、難陀解。安慧解雲︰二種皆依遍計所執。又與下同解彼相依見、相二分名所轉變。與下別解者,此中自證亦所轉變。下據我、法通依,古今同許,大小所成,唯依見相。此據實依,故並自證。種子變現行,現行亦變爲種子故。真如非依,故論不說。
[4] 此釋見《二十唯識論》。
[5] 「如」字,《金藏》作「而」。
[6] 智周《演秘》雲︰
除遍行外,余之心所並種類也。
[7] 「文叁」二字,《金藏》有,余無。今文有叁師各釋不同,故依《金
藏》改。
[8] 「二取」,謂能取、所取。
[9] 《攝論》卷二頌雲:
唯識二種種,觀者意能入。由悟入唯心,彼亦能伏離。
[10] 「起」字,唯《金藏》有,余無。
[11] 如《攝論》卷二雲︰
依依他起,實無所有,似義顯現。
又雲︰
于非義中,起義顛倒。
又雲︰
一切唯識,都無有義。
又雲︰
諸義無義道理。
又雲︰
實唯有識似義顯現之所依止。
「義」即遍計所執性,「外境」即所執我法。
[12] 根本智直證真如,無所挾帶故。
[13] 他心、後得二智雖不外取,但變相而緣。
[14] 「此」,謂根本、後得二智。
[15] 本論卷七雲:
未轉依位,是俱生故,必仗外質。故亦定有疏所緣緣。已轉依位,此非定有,緣真如等無外質故。
[16] 本論卷十雲:
有義:根本無分別智親證二空所顯真理,無境相故,能斷隨眠。後得不然,故非斷道。有義:後得無分別智雖不親證二空真理,無力能斷迷理隨眠,而于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現前無倒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
又卷九中雲︰
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後相見道,後得智攝。諸後得智有二分耶?……有義﹝第叁師﹞:說此智二分俱有。說此思惟似真如相,不見真實真如性故。
[17] 《二十唯識述記》卷四,亦同前注第叁「有義」護法師說。
[18] 「離體」,謂離識自體。
[19] 「見」字,唯《金藏》有。
[20] 《樞要》卷上詳解同種、別種生雲︰
相、見同種、別種生者,有二解。有說相見同種生。謂無本質者,影像相與見分同種生;其有本質者,本質亦同種生。即一見分,種生現行時,叁法同一種故。謂見、影、質。有說相、見別種生者,本質、見分,定別種生;其影像相﹝親所緣緣﹞,與見分,及本質﹝疏所緣緣﹞,或異,或同種。相分等現行爲因緣故。本有俱生,現行相分,或和合生。新舊同種生故。
安慧二分亦說種生,見與體同。相分二說︰或同,或異。相分無體,種子是假。
護法正義︰質、影二相,與見分叁。此叁,叁性、種子、界系等,未要皆同。隨其所應故。即前所說,相、見別種,是此正義。
頌曰︰性境,不隨心;獨影,唯從見;帶質,通情本;性、種等,隨應﹝《了義燈》卷叁雲「叁藏法師以爲一頌」﹞。
總攝諸境,有其叁類︰一者、性境:諸真法體,名爲性境。色是真色,心是實心。此真實法不定,隨心叁性不定。如實五塵唯無記性,不隨能緣五識通叁性故,亦不隨心同于一系。如第八識是一界系,所緣種子,通叁界系。身在下界起二通時,緣天眼耳境。身在上界,眼、耳二識見欲界境。二禅已上,眼、耳、身識緣自地境。識初禅系,境自地系。如是等類亦不隨心一種所生。由見、相種各別體故。
二者、獨影之境:唯從見分所生。性、系、種子,皆定同故。如六識緣龜毛、空花、石女兒、無爲、他界緣等所有諸境。如是等類,皆定隨心,無別體用。假境攝故,名爲獨影。
叁者、帶質之境:謂此影像有實本質﹝疏所緣緣﹞,如因﹝位﹞中第七所變相分得從本質,是無覆無記等,亦從見分是有覆﹝無記﹞所攝。亦得說言從本質種生;亦得說言從見分種生;義不定故。
「性種等隨應」者,「隨應」是不定義。有二隨應︰一者、義顯叁境諸心聚生有唯有一,有二合,有叁同。聚有一者,如前已說。有二合者,如第八識緣自因地散境,心王所緣是初性境,心所所緣是獨影境。五識所緣自地五塵是初性境,亦得說帶質之境。如第六識緣過、未五蘊,得是獨影,亦得說是帶質之境。熏成種子生本質故。有叁合者,如因﹝位﹞第八緣定果色,心所所緣唯是獨影,心王所緣是實性境,亦得說爲帶質之境。第六所變定果之色,爲本質故。二者、又性種等隨應者,顯上叁境隨其所應,或性雖同,而系、種不同。如在下地緣上界天眼耳﹝境﹞。或系雖同,而性、種不同。如五識緣自界五塵。或種雖同,而系不同。約聚論之,即有;一法論之,即無。如第八識聚,心所所緣與見同種,心王所緣而系不同。二合、叁合,思准可知。以此一頌,定諸法體。于八識中,若因若果,一一行相,于五蘊法各別牒出。恐繁且止。
慧沼《了義燈》卷叁雲︰
然同別種,複有種別︰性與見同;或複性同,而系、種別;或複相分性同見,質,判性不定;或雖有質,相、見同生,不生本質。由此不定,故叁藏法師以爲一頌,顯此差別雲︰性境不隨心,獨影唯從見,帶質通情本,性、種等,隨應。釋此頌文,如《樞要》說。以義稍難,故更廣之。先定「性境」,後顯「不隨」。
何名「性境」?從實種生,有實體用,能緣之心得彼自相,名爲「性境」。如身在欲界第八所變五塵之境,以實種生,複因緣變,名爲「性境」﹝應有名言熏習差別、我見熏習差別、有支叁業熏習差別,複應有最初名言所起熏習差別等。見《攝大乘論》卷一﹞。眼等五識及俱第六現量緣時得境自相,即此相分,亦是「性境」。相從質故,余法准知。
如此相分有四不隨︰一、不隨能緣同善染性,二、不定從能緣同一界系,叁、不隨能緣同一種生,四、不隨能緣是異熟等。于中雖有與能緣心同界、同性…
《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一 叁、釋「彼依識所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