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今于此中,略示纲要。
世俗谛者,「世」,谓覆障,可毁坏义;「俗」,谓显现,随世流义[131];「谛」者,实义,理也[132]。或世即俗,是持业释。胜义三种,如第八卷。然则蕴、处、界,名胜义者,胜之义故。如涅槃等。唯依士释[133]。
真、俗二谛各有四重。俗谛四者,一、假名无实谛[134]:谓瓶、盆等,但有假名,而无实体。从能诠说,故名为谛。或体实无,亦名为「谛」[135]。二、随事差别谛[136]:谓蕴、界等。随彼彼事,立蕴等法[137]。三、证得[138]安立谛[139]:谓苦、集等[140]。由证得理而安立故[141]。四、假名非安立谛[142]:谓二空理,依假空门说为真性由彼真性内证智境,不可言说,名二空如,但假设[143]故。
此前三种,法可拟宜,其第四谛,假名施设[144]。
胜义[145]四者,一、体用显现谛[146]:谓[147]蕴、界[148]等。有实体性,过初世俗,故名胜义。随事差别,说名蕴等,故名「显现」[149]。二、因果差别谛[150]:谓苦、集等。知断证修因果差别,过俗道理[151],故名「胜义」[152]。三、依门显实谛[153]:谓二空理,过俗[154]证得,故名「胜义」。依空能证,以显于实,故名「依门」[155]。四、废诠谈旨谛[156]:谓一实真[157]如[158]体妙离言,已[159]名「胜义」。过俗胜义[160],复名「胜义」[161]。俗谛中初,都无实体,假名安立。无可[162]胜过,故不名真[163],但名为俗。第四胜义,不可施设,不可名俗,但名为真。
由斯,二谛四句料简︰有俗非真,谓最初俗;有真非俗,谓最后真;有亦真亦俗,谓真前三、俗后三谛;其第四句翻上应知。
前四世俗如《瑜伽论》六十四[164]中、《显扬》六说。名字虽别,诸论亦有[165]。其四真谛若义,若名,非诸论有,唯此论释[166]。
如第九卷:「外境随情」,「唯世俗」者,即是假名无实谛摄,故说「唯」言。决定义故。实我法、名,如瓶盆等,唯初俗摄。体实非[167]谛。以无法故。识、境所依,亦胜义者,是[168]俗随事差别谛摄,复是[169]体用显现谛摄[170],故论言「亦」。不定义故。
真俗二谛今古所明,各为四重,曾未闻有,可谓理高百代,义光千载者欤!真不自真,待俗故真;即前三真,亦说为俗。俗不自俗,待真故俗;即后三俗,亦名为真。至理冲玄,弥验于此。广此二谛,如别章说[171]。
以上略明[172]颂上三句。通护法、难陀二师所释。然本唯是二分宗[173]义,但难陀释。唯释世间我,不说圣教我。非为法故[174]。
【疏翼】
《述记》卷二曾谓「然释本颂上三句中,文意有二︰初、略释颂,答外所征」。此即初文略释讫。
--------------------------------------------------------------------------------
[1] 「识外二」三字,《金藏》无。
[2] 「内识上二」四字,《金藏》无。
[3] 《枢要》卷上云︰
「如是诸相」问起之中,叙安慧等三师别问。「彼相皆依识所转变而假施设」,世间依此起执,圣教依斯义,说所执依他,随应而说。此护法、难陀解。安慧解云︰二种皆依遍计所执。又与下同解彼相依见、相二分名所转变。与下别解者,此中自证亦所转变。下据我、法通依,古今同许,大小所成,唯依见相。此据实依,故并自证。种子变现行,现行亦变为种子故。真如非依,故论不说。
[4] 此释见《二十唯识论》。
[5] 「如」字,《金藏》作「而」。
[6] 智周《演秘》云︰
除遍行外,余之心所并种类也。
[7] 「文三」二字,《金藏》有,余无。今文有三师各释不同,故依《金
藏》改。
[8] 「二取」,谓能取、所取。
[9] 《摄论》卷二颂云:
唯识二种种,观者意能入。由悟入唯心,彼亦能伏离。
[10] 「起」字,唯《金藏》有,余无。
[11] 如《摄论》卷二云︰
依依他起,实无所有,似义显现。
又云︰
于非义中,起义颠倒。
又云︰
一切唯识,都无有义。
又云︰
诸义无义道理。
又云︰
实唯有识似义显现之所依止。
「义」即遍计所执性,「外境」即所执我法。
[12] 根本智直证真如,无所挟带故。
[13] 他心、后得二智虽不外取,但变相而缘。
[14] 「此」,谓根本、后得二智。
[15] 本论卷七云:
未转依位,是俱生故,必仗外质。故亦定有疏所缘缘。已转依位,此非定有,缘真如等无外质故。
[16] 本论卷十云:
有义:根本无分别智亲证二空所显真理,无境相故,能断随眠。后得不然,故非断道。有义:后得无分别智虽不亲证二空真理,无力能断迷理随眠,而于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现前无倒证故,亦能永断迷事随眠。
又卷九中云︰
前真见道,根本智摄。后相见道,后得智摄。诸后得智有二分耶?……有义﹝第三师﹞:说此智二分俱有。说此思惟似真如相,不见真实真如性故。
[17] 《二十唯识述记》卷四,亦同前注第三「有义」护法师说。
[18] 「离体」,谓离识自体。
[19] 「见」字,唯《金藏》有。
[20] 《枢要》卷上详解同种、别种生云︰
相、见同种、别种生者,有二解。有说相见同种生。谓无本质者,影像相与见分同种生;其有本质者,本质亦同种生。即一见分,种生现行时,三法同一种故。谓见、影、质。有说相、见别种生者,本质、见分,定别种生;其影像相﹝亲所缘缘﹞,与见分,及本质﹝疏所缘缘﹞,或异,或同种。相分等现行为因缘故。本有俱生,现行相分,或和合生。新旧同种生故。
安慧二分亦说种生,见与体同。相分二说︰或同,或异。相分无体,种子是假。
护法正义︰质、影二相,与见分三。此三,三性、种子、界系等,未要皆同。随其所应故。即前所说,相、见别种,是此正义。
颂曰︰性境,不随心;独影,唯从见;带质,通情本;性、种等,随应﹝《了义灯》卷三云「三藏法师以为一颂」﹞。
总摄诸境,有其三类︰一者、性境:诸真法体,名为性境。色是真色,心是实心。此真实法不定,随心三性不定。如实五尘唯无记性,不随能缘五识通三性故,亦不随心同于一系。如第八识是一界系,所缘种子,通三界系。身在下界起二通时,缘天眼耳境。身在上界,眼、耳二识见欲界境。二禅已上,眼、耳、身识缘自地境。识初禅系,境自地系。如是等类亦不随心一种所生。由见、相种各别体故。
二者、独影之境:唯从见分所生。性、系、种子,皆定同故。如六识缘龟毛、空花、石女儿、无为、他界缘等所有诸境。如是等类,皆定随心,无别体用。假境摄故,名为独影。
三者、带质之境:谓此影像有实本质﹝疏所缘缘﹞,如因﹝位﹞中第七所变相分得从本质,是无覆无记等,亦从见分是有覆﹝无记﹞所摄。亦得说言从本质种生;亦得说言从见分种生;义不定故。
「性种等随应」者,「随应」是不定义。有二随应︰一者、义显三境诸心聚生有唯有一,有二合,有三同。聚有一者,如前已说。有二合者,如第八识缘自因地散境,心王所缘是初性境,心所所缘是独影境。五识所缘自地五尘是初性境,亦得说带质之境。如第六识缘过、未五蕴,得是独影,亦得说是带质之境。熏成种子生本质故。有三合者,如因﹝位﹞第八缘定果色,心所所缘唯是独影,心王所缘是实性境,亦得说为带质之境。第六所变定果之色,为本质故。二者、又性种等随应者,显上三境随其所应,或性虽同,而系、种不同。如在下地缘上界天眼耳﹝境﹞。或系虽同,而性、种不同。如五识缘自界五尘。或种虽同,而系不同。约聚论之,即有;一法论之,即无。如第八识聚,心所所缘与见同种,心王所缘而系不同。二合、三合,思准可知。以此一颂,定诸法体。于八识中,若因若果,一一行相,于五蕴法各别牒出。恐繁且止。
慧沼《了义灯》卷三云︰
然同别种,复有种别︰性与见同;或复性同,而系、种别;或复相分性同见,质,判性不定;或虽有质,相、见同生,不生本质。由此不定,故三藏法师以为一颂,显此差别云︰性境不随心,独影唯从见,带质通情本,性、种等,随应。释此颂文,如《枢要》说。以义稍难,故更广之。先定「性境」,后显「不随」。
何名「性境」?从实种生,有实体用,能缘之心得彼自相,名为「性境」。如身在欲界第八所变五尘之境,以实种生,复因缘变,名为「性境」﹝应有名言熏习差别、我见熏习差别、有支三业熏习差别,复应有最初名言所起熏习差别等。见《摄大乘论》卷一﹞。眼等五识及俱第六现量缘时得境自相,即此相分,亦是「性境」。相从质故,余法准知。
如此相分有四不随︰一、不随能缘同善染性,二、不定从能缘同一界系,三、不随能缘同一种生,四、不随能缘是异熟等。于中虽有与能缘心同界、同性…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一 三、释「彼依识所变」》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