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爲二種。又于一識似叁相現︰所取、能取及自證分,分爲叁相。如是叁相,一識義分,非一、非異。如余處辨﹝卷四雲「于一識中有相、有見,二分俱轉,相、見二分,不即,不離(藏文無「不即不離」四字)始從眼識,乃至身識,隨類各別變爲色等種種相識,說名相分(藏文作「rgyu mtshan dang bcas pa/」)。眼等諸識了別境界能見義邊,說名見分(藏文作「lta ba dav bcas pa/」)。又所取分名相,能取分名見,是名『二性』」﹞。于一識上有多相現﹝藏文作「自證有多行相」﹞,故名「種種」﹝卷四雲「『由種種』者,種種行相而生起故。于一識中一分變異似(藏文作「現起爲」,下一同)所取相,一分變異似能取見。此之二分各有種種差別行相俱時而起。若不許一識一時有種種相,應無一時覺種種境」﹞。
以下以意識爲例,解種種相,與上引世親釋卷四文大同。
[51] 與世親、無性「一識體上一分成見,一分成相」說不同。
[52] 「不離于識」,此謂不離于見分。
[53] 「似計所執」,謂以有似無。
[54] 《攝論》兩釋卷四成立唯識由叁相,本無有義,似義顯現。即同護
法、陳那叁分義。
[55] 「等」,謂難陀等。
[56] 「等」,謂世親、無性等。
[57] 「等」,謂親光等。
[58] 在此論中,護法但說叁分,同大多數師義。
[59] 見本論卷第二中。
[60] 「與」字後,《義蘊》牒文有「師」,《金藏》作「之」。
[61] 「彼」字,《金藏》無。
[62] 如本論卷叁說阿羅漢。
[63] 「第二」,謂判文第二。
[64] 謂別解叁句頌文。
[65] 余本作「已別釋字」,《金藏》爲「已別釋變」。今順文意,依《金
藏》改。
[66] 「等」,謂包括了世親、無性。
[67] 「無」,金陵本誤作「元」。
[68] 「生」字,《金藏》作「者」。
[69] 「擊」字,金陵本作「系」。
[70] 「聖教名我、法者」,是有體施設假。「彼」字,《金藏》無。
[71] 「此所變者,似彼妄情,名似我、法」,此是無體隨情假。
[72] 「者」字,《金藏》作「若」。
[73] 「此」字,《金藏》有。余無。
[74] 「我」字,《義蘊》釋金藏作「于」,余作「我」。
[75] 「爲假我法」,《金藏》作「爲我、爲法」。
[76] 「假」字,《金藏》無。
[77] 「聞此」,《金藏》作「此聞」。
[78] 此即二解中之第二。
[79] 謂七識心、心所。
[80] 應作「分別熏習」。
[81] 「皆」,從《金藏》,余作「法」。
[82] 即護法義:六、七識有虛妄分別。
[83] 即安慧義:總八識皆虛妄分別。
[84] 《述記》卷二末引《解深密經》及《瑜伽》卷七十六,亦說于圓成
實起執。即疏緣亦許。
[85] 謂別無依于總無之上。
[86] 「損」字下,《金藏》有「壞」字。
[87] 「根」字,《金藏》無。
[88] 「覺愛」,即菩提留支,梵作「bodhiruci」。
[89] 即菩提留支所譯《唯識二十論》之首偈。
[90] 前偈頌真谛所譯《大乘唯識論》譯爲:
實無有外塵,似塵識生故;猶爲翳眼人,見毛、二月等。
玄奘譯本無此頌。
[91] 「大迦多衍那」,梵文爲「mahakatyayana」。
[92] 「娑」,原論、《金藏》均作「娑」,余誤作「婆」。
[93] 「娑刺拿」,梵文爲「sarana」。
[94] 語見玄奘譯《唯識二十論》。情節詳見《樞要》卷上及《唯識二十
論述記》卷四。
[95] 「自」字,《金藏》作「妄」。
[96] 即所執非因緣所生我、法。
[97] 「前所變」,謂相、見。
[98] 「叁釋」,叁師所釋。
[99] 即別無見、相二分故。
[100] 即無體隨情假。
[101] 「我、法」,謂似我、似法。
[102] 即見、分相分。
[103] 「有」字,《金藏》有。
[104] 「宰」字,《金藏》無。
[105] 非因緣生。
[106] 謂遍計所執。
[107] 謂非因緣生。
[108] 謂增益有。
[109] 「識」,謂依他起。
[110] 此顯唯識教爲中道之教。
[111] 即執實有非緣生法。
[112] 「此」,謂初二兩種判文中。
[113] 編按:此下,《大正藏》有一問:「問:內境是有,外境都無。皆
依內識而說爲假。彼及內識,爲世俗有?亦勝義耶?」《疏翼》缺。
[114] 「依」字,《金藏》誤作「作」。
[115] 「者執」二字,《金藏》無。
[116] 「者說」二字,《金藏》無。
[117] 「無」字下,《金藏》有「故」字。
[118] 「其」字,《金藏》無。
[119] 「者說爲」叁字,《金藏》無。
[120] 「者之所說」四字,《金藏》無。
[121] 謂本論卷第十末,如雲︰
或識相見,等從緣生,俱依他起,虛實如識。
此是正義。
[122] 本論《述記》卷六十雲︰
雖似難陀二分義,少分有異。親疏所緣二皆不實故。以疏所緣等取親相,不即親得,不爲行相。
以所變相分爲行相,即陳那義。
[123] 《述記》卷十末見相同異、同種別種,有叁師說。以第二護法義
爲正。第叁師即安慧一分義,此中未及。
[124] 智周《演秘》雲︰
若依四勝,相分雖假,形于勝義,是初勝義。即一向判爲非實,故知但據殊勝說也。
[125] 謂難陀等。
[126] 與護法說少別,大意亦同。
[127] 《述記》前文雲︰
相分體性雖依他有,由見變爲,故名唯識。
[128] 「即是愚夫所計……」等二十四字,《金藏》有,余無。
[129] 智周《演秘》雲︰
勝人知故,名爲勝義;劣人所知,名爲世俗。
[130] 謂:《法苑義林章》卷八〈二谛章〉以叁門分別︰一、顯名辨體,
二、叁乘淺深,叁、相攝問答。
[131] 〈二谛章〉謂此解乃護法所說,又雲︰
此谛理應名隱、顯谛。隱覆空理,有相顯現。如結手巾爲兔等物,隱本手巾,兔相顯現。此亦如是。今隨古名,名世俗谛。梵雲:「叁佛栗底」﹝梵文作「sajvrti」﹞,故以義釋,名隱、顯谛﹝《瑜伽》卷叁十六雲「謂于世間色等想事所有色等種種假說,名諸世俗」﹞。又複性墮起盡,名之爲「世」。體相顯現,目之爲「俗」。世即是俗,名爲「世俗」,持業釋也。或世之俗,義亦無違。
[132] 〈二谛章〉雲︰
「谛」者,有如實有,無如實無。有無不虛,名之爲「谛」。世俗即谛,持業釋也。世俗之谛,依士釋也。
[133] 〈二谛章〉雲︰
「勝」﹝梵文作「parama」﹞謂殊勝。「義」﹝梵文作「artha」 ﹞有二種︰一、境界名「義」,二、道理名「義」。第四勝義﹝即勝義勝義,亦名義勝義﹞,諸論多說。勝即是義,持業釋名。或四勝義,皆勝之義,依士釋也。論說依他、圓成二性隨其所應根本後得二智境故﹝本論卷八雲「無分別智證真如已,後得智中方能了達依他起性如幻事等」﹞。所以諸教多以真如體勝,持業得名,實通依士。其無漏真智隨在何谛,亦以勝爲義。真如爲境故。通有財釋。
《瑜伽》卷七十二雲︰
問︰真如有何相?答︰正智所行相。問︰正智有何相?答︰真如爲所行相。
[134] 本論及《辯中邊》作「假世俗﹝梵文作「prajbapti sajvrti」﹞」。《瑜
伽》、《顯揚》、〈二谛章〉作「世間世俗」。
[135] 〈二谛章〉雲︰
「世間世俗」者,隱覆真理,當世情有,墮虛僞中,名曰「世間」。凡流皆謂有,依情名假說,名爲「世俗」。
《瑜伽》卷六十四出體雲︰
所謂安立宅、舍、瓶、盆、軍、林、數等。又複安立我、有情等。
本論卷八及《辯中邊》謂依第一根本真實遍計所執性建立。
[136] 前二論作「行世俗﹝梵文作「pratipatti sajvrti」﹞」,後二論及〈二
谛章〉作「道理世俗」。
[137] 〈二谛章〉雲:
「道理世俗」者,隨彼彼義,立蘊等法,名爲「道理」。事相顯現,差別易知,名爲「世俗」。
本論卷八及《辯中邊論》謂依第二根本真實依他起性建立。
[138] 「證得」,《金藏》作「方便」。
[139] 前二論亦作「行世俗」。
《述記》卷五十二雲︰
第叁﹝世俗﹞攝者,心上變…
《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一 叁、釋「彼依識所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