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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一 二、造論所爲▪P4

  ..續本文上一頁別習氣增長成滿,及色等分別習氣增長成滿,則阿賴耶識現似我等分別,及現似色等分別而起。此中現似我等及現似法等,亦由諸外我及外法分別,似外境現以爲因故,無始時來,假說我等及假說色等法而轉,猶如眩翳見毛輪等。

  

  言「假說」者,謂于此處,本無有彼,即于此處,假說爲彼,猶如以牛稱彼愚人。如是于識之自性及于此外,無我、法故,諸我及法即是遍計所執性。以于勝義,非實有故,彼一邊論執彼所知如識實有,不應道理。

  

  又「假說」者,離彼所依,不可得故。若依于此生起,假說我法,如是識體,決定實有。是故由此所許當知彼識亦如所知世俗爲有,勝義俱無,道理相違,以世俗亦應無有故。若無所依,世俗不應得成。如是二種邊論,俱不應理,是故論師謂爲應舍。

  

  若爾,一切所知,是遍計所執性故,應說非有。由識是緣起故,許說實有。內識緣者,由「變」聲可知。

  

  

  

  【論文】

  

  一‧一八 此能變唯叁,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疏翼】

  

  解初一頌半舉頌依正義答中,第二解後叁句略辨識相彰能變體。

  

  

  

  【述記‧卷二】

  

  既言我、法依識所變,識有幾種[174]?

  

  略辨識相出能變體,初句總舉能變識數。因前所標,今略舉也。下之二句,列能變名。乘前舉數,次列名也。

  

  謂有難言︰雖我、法相皆依識變,而未了達能變一多,故答叁種。「此」者,即識之所變也。彼我、法相,依識所變。此識所變之能變有叁種,叁法轉相依也[175]。

  

  一、謂異熟識[176]:即第八識。名有多義︰一、變異而熟:

  

  要因自種[177]變異之時,果方熟故。此義通余種生果時。皆變異故。二、異時而熟:與因異時,果方熟故。今者大乘約造之時,非約種體。許同世故。叁、異類而熟:與因異性。果酬因故[178]。

  

  然初二解,無別論文,今依論文[179],但取後解。若異屬因,即異之熟。若異屬果,異即是熟。異熟即識,熟屬現行。異熟之識,熟屬種子。故余能變,不得此名。

  

  二、謂思量識:即第七識。「思」謂思慮,「量」謂量度。思量第八,度爲我故。又恒審思量,余識無故。余之二識,不名思量。至下[180]當悉。

  

  思量即識,准前釋[181]也。

  

  叁、了別境識:即余六識。《二十論[182]》說︰心、意、識、了,名之差別。

  

  「了」,是識之通名也。了別別境及粗顯境,唯前六故。對此六塵,說六識故。

  

  然濫第七,應言此六了別粗[183]境,名了別[184]境識。以了別相粗,簡于七、八故。了別境,即識,亦同前[185]解。

  

  此依勝義勝義[186],心言俱絕;依第二、第叁勝義[187],不可言一多,真故相無別;依世間中可言八別[188]。今以類同,故有叁種。

  

  頌中「唯」言,顯其二義︰一、簡別義:遮虛妄執,顯但有識,無心外境[189]。二、決定義:離增減數。略,唯決定有此叁故;廣,決定有八種識故。一類菩薩,一說識唯一[190];諸小乘等,執心、意、識義一文異;又複彼執,識唯有六;則是減數。《楞伽經[191]》說: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說有九識,即是增數。顯依他識,略有叁種,廣唯有八。離于增減,故說「唯」言。

  

  《楞伽經》中,兼說識性,或以第八染、淨別開,故言九識。非是依他識體有九,亦非體、類別有九識。小乘根淺,不知心、意、識叁種體別。又未除所知障,不了依他[192],故唯說六。然依根、境別體、相故,說十二處、十八界等,非唯六識。經部雖立有細意識,即是第六別位起故。如《樞要》說[193]。

  

  「及」亦二義︰一、合集義:六識合名了境識故,如後卷[194]說。二、相違義:即相違釋[195]。顯叁能變體各別故。即一「及」字,貫通上下。謂應言:異熟,及思量,及了別[196]境識。若不爾者,即有濫于余釋之過。

  

  所以者何?

  

  但言「異熟」、「思量」、「了別境識」,不言及思量等者,一、濫持業:恐言異熟,即是思量、了別境故。二、濫依士:不言「及」者,恐言異熟之思量了別境故。叁、濫有財:不言及者,恐言以彼異熟爲[197]思量、了別境故。四、濫鄰近:不言「及」者,恐言異熟俱時思量、了別境故。今顯異彼,故說「及」言。顯叁能變體各異故。

  

  既爾,何故頌中不言異熟及思量等,而頌乃言及「了別境識」?

  

  顯得二義故。若于[198]「異熟」下,方置「及」言,唯得相違,不得合集。今合六識總名了境,故于「思量」下,方置「及」字。

  

  下一「識」字,通叁能變。欲顯文略而義廣故。

  

  此叁能變初之一名,唯未轉位。後之二號,亦通淨名。

  

  何故爾耶?下[199]自當悉。

  

  又諸識皆通異熟等名,何故第八獨得名也?

  

  皆如下[200]辨。恐厭繁文,故不先述。

  

  此舉本頌[201],答難標宗。

  

  

  

  【疏翼】

  

  此第一、舉本頌訖。

  

  安慧《唯識叁十論》爲引起此句頌雲︰

  

  識爲能變,相有差別,今尚未知。爲顯差別,故說頌曰︰此能變唯叁。

  

  又雲︰

  

  若依于彼,假立爲我及假立爲法,即此亦由因事及果事故,而有差別。此中因能變者,謂于阿賴耶識中所增長異熟及等流習氣。果能變者,謂由先業所感圓滿時,由異熟習氣得生故,引生起余衆同分中阿賴耶識;及由等流習氣得生故,從阿賴耶識生起轉識及染汙意。此中由善、不善轉識,于阿賴耶識中生起異熟習氣及等流習氣,由無記轉識及染汙意,生起等流習氣。所說能變叁種,今尚未知。爲顯彼差別,故說頌曰︰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如是叁種能變者,所謂「異熟」、所謂「思量」,及所謂「了別境識」。此中由善、不善業習氣異熟增上力故,隨能引生所感果體,如是名爲異熟。染汙意者,謂恒審思量爲我性故,名爲思量。識等六識別別顯現色等境界故,名爲能了別境。

  

  

  

  【論文】

  

  一‧一九 世間、聖教說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

  

  

  

  【疏翼】

  

  上答難標宗已舉六句頌﹝第一頌全,第二頌之半﹞。下長行釋頌。亦分二段釋︰即答難標宗與辨相出體。初叁句答難標宗中,亦分叁句釋。別釋初句中分二︰一、首答外征,二、訓釋我法。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

  

  次、長行中,依頌正答。二段,如頌。

  

  何故本頌先首答難標論宗者,如《樞要》說[202]。

  

  然釋本頌上叁句中,文意有二︰初、略釋頌答外所征,次「雲何應知實無外境」下,廣破外執,顯前頌義。初、略解中有二判文︰第一、合作二文科[203]︰初、別解叁句,後「愚夫所計實我實法」下,總結叁句。別解叁句中:初、別解第一句,「彼二俱有種種相轉」下,別解第二句,「如是諸相若由假說」下,別解第叁句。第二、總作叁文科,別解叁句故[204]。「若由假說」下,乃至「亦勝義有」,皆解第叁句。略釋本頌答外征也。此釋初句,別釋其四[205]字[206]。如論易解,故[207]不能別舉。

  

  雙舉世間及諸聖教皆說有我及有法者,但由假立,非實有性。「性」者,體也。

  

  

  

  【論文】

  

  一‧二○ 我,謂主宰;法,謂軌持。

  

  

  

  【疏翼】

  

  釋第一頌初句中,第二訓釋我法。

  

  

  

  

  

  【述記‧卷二】

  

  仍未了知我、法二義?

  

  「我」如主宰者,如國之主,有自在故;及如輔宰,能割斷故。有自在力及割斷力,義同我故。或「主」是我體,「宰」是我所;或「主」如我體,「宰」如我用[208]。

  

  「法謂軌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209];「持」謂任[210]持,不舍自相[211]。一、體有無對[212],二、自性差別對[213],叁、有爲無爲對[214],四、先陳後說對[215]。

  

  前唯有體,後亦通無[216]。《瑜伽論》五十二雲:意不壞、法現前,無亦名法[217]。今者相分必有,似無名無。前[218]是共相,後[219]是自相;前唯有爲,後通無爲;前唱者,名「持」,後唱者,名「軌」。合有四對,名爲「軌持」[220]。

  

  

  

  【疏翼】

  

  以上長行釋第一句終。

  

  

  

  【論文】

  

  一‧二一 彼二,俱有種種相轉。

  

  

  

  【疏翼】

  

  釋第一頌第二句。于中分二︰一、釋前四字,二、釋第五字。初中分二︰一、總標,二、別列。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

  

  釋第二句頌。

  

  然彼我法二種,俱有種種差別,若名,若義,諸相轉也。「相」,謂相狀。言「種種」者,顯非一義。

  

  

  

  【論文】

  

  一‧二二 我種種相,謂有情、命者等。

  

  

  

  【疏翼】

  

  釋第一頌第二句前四字﹝有種種相﹞中,第二別列我法種種相。于中分二︰一、別列我,二、別列法。初中又二︰初、世間,次、聖教。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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