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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一 一、宗前敬序▪P3

  ..續本文上一頁:初「唯識性」,即是法寶。以是佛師,故先歸敬。教、理、行、果四法不同,常恒軌則,真如爲本。要證真如,余方有故。教、行、果,叁真實性故。叁乘聖者之根本故。或說彼本即兼末故,不說余叁,但說理法。或唯識性能诠、所诠、能成、所成,如其次第教、理、行、果,四種法寶。言「唯識性」,即攝一切四種也。「滿清淨者」,即是佛寶;證法、正說,唯如來故,次法後說。「分清淨者」、即是僧寶;能隨佛教,是佛之資,故次佛說[196]。

  

  一、問︰何故論初,叁寶不次?

  

  答︰師資相因,法先、佛後。顯說相因,佛先、法後。故與常說叁寶次第義各不同,所望異故。《報恩經》[197]不許法在佛先說[198],今以師資之義,亦無過失。

  

  二、問︰何故論初,須敬叁寶?

  

  答︰有四義︰一、最吉祥故:故[199]《成實論》[200]說言:叁寶最吉祥故,我經初說[201];二、真福田故:《論》又說言:堪受世間妙供養故[202];叁、有大力故:福德智慧二種莊嚴功德、神通,實難對故[203];四、起希求故:說法之首先說叁寶、令聞法者發勝心故。憑力請加、方能造釋。

  

  叁、問︰叁寶有二︰一乘、叁乘。此中所敬,何者叁寶?

  

  答︰此中唯敬一乘叁寶。說唯識性滿分淨故,二乘不修唯識觀故。《顯揚頌》首雲︰善逝善說妙叁身,無畏無流證教法,上乘真實牟尼子,我今至誠先贊禮。《佛地論》頌雲︰稽首無上良福田︰叁身、二谛、一乘衆[204]。《攝大乘》等,處處皆同[205]。故此唯敬一乘叁寶。證解圓滿,福慧具足,有大力故。或此通敬叁乘聖者。二乘亦于人無我門,觀見真如唯識性故,分淨所攝。《對法[206]》雲︰諸會真、淨、究竟理[207],乃至敬禮如是大覺尊、無等妙法、諸聖衆。通敬一切叁乘叁寶。

  

  四、問︰此中所敬叁寶如何?

  

  答︰法如前說。此中佛寶,通攝叁身;僧寶,通攝除佛余聖。

  

  問︰麟角獨覺,諸部不同[208],此于叁寶,何寶所攝?

  

  答︰麟角善根,僧種類故,許彼種類有多獨覺,同時出故,故麟角者,亦僧寶所攝。

  

  五、問︰叁寶有二[209]︰同相、別相。此中所敬,何者叁寶?

  

  答︰此中但敬別相叁寶。何故但敬別相叁寶?顯敬有爲無爲功德皆周盡故。又亦通敬同相叁寶。唯識性中義兼說故。故《涅槃》[210]雲︰若能見[211]叁寶常住同真谛,此則是諸佛最上之誓願。論文雖舉滿分二淨,意取所證同相叁寶。皆常住故。

  

  六、問︰何故但敬叁寶,非余?

  

  答:四緣勝故:一、由如來性調善故,二、所調、能調善方便故[212],叁、由如來具大悲故,四、財供養時,未以爲喜,正行供時,方歡喜故[213]。由此,如來所說正法,及聖弟子,皆可歸依,非余天等[214]。叁寶[215]、歸敬[216],及二體性[217],並諸門義[218]。

  

  叁寶可敬,余不可敬,並如《瑜伽》第六十四、七十四卷[219],《顯揚》第六、第十叁[220],及《勝鬘經》[221]、別章[222]等說。

  

  此中第四,亦得說敬非人非法。法[223]寶即非人,佛、僧,非法故。雖有四義,釋上二句,正取歸敬本、釋二師。于境第七[224],說唯識性故。第四[225]聲中,說滿分淨故。如《樞要》說[226]。

  

  總是第一、歸敬福田。

  

  凡造論者,總有二緣︰一、令法久住,二、爲濟含識;一、自利,二、利他;一、由智德,二、由恩德;一、爲生大智,二、爲生大悲。

  

  第叁句雲「我今釋彼說」者,正顯釋論令法久住、自利、由有智德、生大智也。

  

  第四句雲「利樂有情」者,述意所爲濟諸含識、利他、由有恩德、生大悲也。又有別解,如《樞要》說[227]。

  

  「我」,即護法[228],自指己身,即是隨俗五蘊假者。「今」者,正顯隨其爾所釋論之時,即事究竟時分「今」也。「釋」謂解釋,開演之義。幽隱未顯,今說,名「開」;先約難知,廣談,爲「演」。又約初機,曰「開」;爲久機,曰「演」。又「釋」者,成立之義。安教、立理,名曰「釋」也。「彼」謂「世親」。「說」,即本頌。《叁十伽陀》[229]世親所造,名爲「彼說」。此即唯取彼所說教。

  

  又「說」,即是能诠、所诠。若教、若理,世親所述,總名「彼說」。如《樞要》中釋論名義。

  

  此中意顯,我今釋彼世親所說《叁十唯識》,令法久住[230]。

  

  【述記‧卷一】

  

  令法久住,略有六因︰一、欲令法義當廣流布,二、欲令有情隨入正法,叁、令失沒義重開顯故,四、爲欲略攝廣散義故,五、爲欲顯發甚深義故,六、以巧言詞莊嚴法義,令起愛樂生淨信故。如[231]《瑜伽論》六十四說[232]:令法久住,即自利也[233]。

  

  利樂有情,乃有多義。梵雲「薩埵」[234],此言「有情」,有情識故。今[235]談衆生有此情識,故名有情,無別能有。或假者能有此情識故,亦名有情。

  

  又情者,性也;有此性故。又情者,愛也;能有愛生故。下第叁雲︰若無本識,複依何法建立有情?有情之體,即是本識[236]。言衆生者,不善[237]理也。卉木[238]衆生,亦應利樂!

  

  有情不同,有六十二。如《瑜伽論》第二卷說︰五趣、四姓、女、男、俱叁、劣、中、妙叁、在家等四、律儀等叁、離欲等二、邪定等叁、苾刍等七、習斷等十九、異生等四、聲聞等四、輪王爲一[239]。故今此論,言「諸有情」。又教所被菩薩種姓、不定姓人,此類非一,故言「諸」也。

  

  一、「利」謂利益,即是後濟;「樂」謂安樂,即是現濟。二、或現益名「利」,後益名「樂」。叁、或攝善名利,離惡名「樂」。四、或翻此。五、或出苦名「利」,與樂名「樂」。六、或興[240]智名「利」;興福名「樂」。七、或興出世勝善名「利」;興世勝善說名爲「樂」。八、或興小果名「利」;興大果名「樂」。九、或利與樂,一體異名。如《佛地》[241]第一、《顯揚》十叁[242]諸論等說。十、或利,謂十利︰一、純利,二、共利,叁、利益種類利,四、安樂種類利,五、因攝利,六、果攝利,七、此世利,八、他世利,九、畢竟利,十、不畢竟利[243]。樂謂五樂︰一者、因樂:即順樂受諸根境界,樂相應法[244]。樂能[245]發業[246],皆名因樂,能有樂故。二、受樂:即是樂受,通有、無漏。有漏樂者,叁界所系調暢身心[247],皆名爲樂,非唯遍行受數中樂[248];無漏樂者,通學、無學;是樂自性。叁、苦對治樂:謂因寒、熱、饑、渴等事。暫息滅時,生起樂覺,名苦對治樂;非必自性。四、受斷樂:謂滅受想定,粗動受滅,故說爲樂。五、無惱害樂:此有四種︰一、出離樂:謂出家者。二、遠離樂:謂生上者。叁、寂滅樂[249]:謂即涅槃。四、覺法樂:謂菩提[250]。《婆沙》二十六有此四樂[251]。最後二種,是勝義樂。此十利五樂,如《瑜伽論》叁十五說。

  

  上之十種解利樂者,應說頌言︰世、性及苦樂,智福、出世、世,小、大與名異,十利並五樂。

  

  今釋[252]此論,令法不滅,爲與有情此利樂故。即今二緣,釋彼頌[253]也。或此頌中下之二句,明釋彼說者,但爲諸有情。有情信、學,法便住故。菩薩所爲,本利他故。依所具緣,前釋爲本;約大悲說,後解無妨。

  

  然造論者[254],名莊嚴經。略有五喻,名莊嚴也。一者、如蓮未開,見雖生喜,不如已剖[255],香氣芬馥。二者、如金未用,見雖生喜,不如用之爲莊嚴具。叁者、如膳未食,見雖生喜,不如食已,知真美味。四者、如慶書未開,見雖生喜,不如披已[256]知其慶事。五者、如珍寶未得,見雖生喜,不如得已,攝爲己財。故今造論,名莊嚴經[257]。

  

  又要具四緣,方應造論,如《瑜伽論》六十四說[258]。

  

  【疏翼】

  

  以上即總第一文前敬敘中釋歸敬頌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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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仙人鹿苑,梵文爲「mrga-dava」。

  

  [2] 《阿笈摩》,梵文爲「agama」,指《四阿含》。

  

  [3] 「鹫嶺」,梵文爲「grdhra-kuda」。

  

  [4] 以說空性爲行相。

  

  [5] 心外,謂遍計所執。

  

  [6] 即依他起。

  

  [7] 謂舍第一俗谛。

  

  [8] 《華嚴》: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六十卷,唐實叉難陀譯八十卷,有藏文

  

  本。

  

  [9] 《深密》:《相續解脫經》二卷,劉宋求那跋陀羅譯;《解節經》一卷,

  

  陳真谛譯;《解深密經》五卷,唐玄奘譯。有藏文本。

  

  [10] 《如來出現功德莊嚴》:未譯出。據下文及《大乘義林章》卷叁〈唯

  

  識章〉曾引一頌雲︰

  

  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11] 《攝論》卷一〈十殊勝品〉雲:《阿毗達磨大乘經》中善入大乘菩

  

  薩于薄伽梵前所說。所引「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一頌,即此經文。

  

  [12] 《楞伽阿跋多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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