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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寶生論略注▪P11

  ..續本文上一頁釋頌後叁句破正量部。

  此若後緣時,所見境已亡,如何許現量于諸量爲最者,若其當時生現量覺,此是我之別根所了,爾時于境遂無所見,唯是意識所刊定故,眼識當時己謝滅故。義既如是,如何彼境許成現量耶

  

  △叁申頌後叁句破一切有部。

  況複是爲殊異論者,許一切法刹那不住,此覺起時,色等諸境亦皆己滅,現量之理斯何得成!

  △後廣中亦五:初破經部,二破正量部,叁破一切有部,四破余師,五破余疑。初中複二:初難,後破。今初。

  雖複如前善開釋已,仍爲于斯甚深法義,不能窺測。更高難言,由量力故斷爲有者,或複此由違比量故。于色等處遮使成無,縱實由量刊定有無,然由于彼別根比知,及正教等諸量之中,別根最勝,由親證境是果性故。要于此處無連違害已,方于余量而成立之。此即別根于色等處既親證會,豈能令彼比量相違:辄欲遮其色等有性,如何外色成別根境。由若無境,不能于此生如是覺,此事是我別根知也。此言意道各別自證領受相生,重起心緣而宣說故,猶如曾領苦樂染等。

  △後破。

  此固不然,于余亦爾。別根如夢等。見有如斯,前已具說。于夢等位,亦有現見色等諸境,即如所言,覆察之心是有故者,顯此立因有不定過。然由夢翳及罪逆心之所損故,如似別根現前明見,雖無實境而有見事。複亦不越識之體性,于所領事現前納受,爲斷割故。由斯道理,意欲成立色等實境是離識者,有相違過,徒事慢心。

  △二破正量部。

  此複更有因不成過。此覺後緣時,所見境已亡,如何許現量。眼等諸識見色等時,彼實不能生斯斷割,此但由其各別內證相分性故。因此爲先意識,隨後取其定相,總集思構方有決斷。又複當時識不俱起,設爾有其色等諸境,眼等識滅後何能見,能見非有,所鑒豈成!正于此時何所希望,從其滅識甯能有見!

  △叁破一切有部。

  況于色等共識同亡,是故應知此不能見色等諸境。借彼見力,重審之心觀于色等,如何許成別根量性

  複于彼時意識斷割,不共許爲現量性故,由無能見及俱謝故。

  △四破余師有二:初立,後破。今初。

  有余師雲,于此最初領受其境,非分別垢之所染故,彼定緣于外色實境。

  △後破。

  此亦非理,是不成故。由非他許離于言诠,色等外境是識所知。然由內有自證之事,當爾之時不起思構,便緣諸境相貌差別。彼但許有如斯內緣,此亦隨其相貌現時,但依于識,猶如共成苦樂染等。然由將彼色等外境,爲別根量。此但是爲虛妄情執,猶如彼此數量業等。

  △五破轉疑有二:初述疑,後正破。今初。

  還將此難用拓余疑。于夢見事,從夢覺已後覆緣想,雖複當時無境,然有上心之知,現量亦爾。由因此故,後時意識決了非無。

  △後正破。

  彼亦尤無撥別根量,于自內證心心所生,不離自證而有現量,是所許故。然于外境將爲現量,斯妄增益即是所遮。如前爲出不成之過,未見解詞,但事空言實無的當。彼全不許有外色等,更欲仗之明有現量,然所成立,不能遠離所斥之過故。

  △後釋憶持執有二:初外救,後正破。今初。

  要曾現受,意識能憶,是故決定有曾受境。見此境者許爲現量,由斯外境實有義成。

  若也不曾領受前境,意識不能生憶念也。決定應許于彼外境曾領受之,由斯能見于色等境許別根性。

  後正破有二:初總,後別。今初。

  如是要由先受後憶,證有外境,理亦不成。何以故

  斯乃不成曾領受境,方能憶者。所以者何

  由有理故。

  △後別。

  頌曰:

  如說似境識,從此生憶念。

  論曰:如前所說,雖無外境,而眼識等似外境現,從此後位與念相應,分別意識似前境現,即說此爲憶曾所受。故以後憶證先所見,實有外境,其理不成。

  △釋此分中有二:初略釋,後廣辯。今初。

  已說如相識者,雖無外境,如憶想現,眼等諸識遂得生起,如前已說。次複雲何從此生憶念者,從此識後與念相應,即于此相分別意識而生起也。由領其境念方起故,其義不成。

  △後廣辯有四:初不領于境,二無境有見,叁見憶殊體,四本似解殊。初中複二:初述執,後正破。今初。

  若爾于色等處,以現量性決定了知,所有相貌生憶念性故,猶如樂等。于憶念上安置形像而領取之,決斷前相內自證解,然非不領,猶如石等有其焰等。生意識時,亦不能生此憶念。由斯決定,依比量力于色等境,應必定有,親領受之。若異此者;所許憶念便成非有。複由于此,受領之境成現量故,世間言論名之爲見。

  △從正破。

  若于色等是憶念性,如共成者可有斯過。即由于此外色等處,領受憶念,理不許成,由有理故。如離于境得有其見,憶念同然,爲其能立不共成故。字及于喻欲曉悟他,于境領受全無力用。

  卷第五

  △二無境有見有二:初問,後答。今初。

  如何不與色等諸境而相關涉,名作見耶

  

  △後答。

  若遣斯難,此不勞言。由斯識體自現形相,雖五色等而境得成,此前已說。夢獄翳等,爲能喻事,隨其所應廣陳比量。

  △叁見憶殊體有二:初問,後答。今初。

  從此生憶念者,不待外境而現前故。見之自性方始得生,雖無實義,念與意俱,由現見識所有功能,安置力故。隨其次第,假借余緣爲能牽引,覺想方生。當爾之時,名爲憶念。如何複知見之與憶兩體差殊,若此見憶,俱並不借外境有故。

  自從此生憶至名爲憶念,此牒唯識家義,自如何複知至未此外人述問。

  △後答。

  能生自體由性境者,爲杜邪疑說分別識。見之爲用,不生計度前境相狀,但有自證體性生起,念之相也。取其言相安布之差,了相不明分別生也。以見爲先熏習所遣,即此自性由他故生。見不然也,見之與念條然別故,爲此定須許如斯理。假令雖複有其外境,二皆有境緣相不殊。見之與憶自體不同,如有異途幸應爲說。彼設雖緣現在之境名之爲見,如緣過去說之爲念,由無境者彼雖境異,有無之相所緣別故。斯之異相,緣亦不能而于見念爲片思也。宜應說爲自體別故,斯成異相。

  △四本似解殊有二:初難,後破。今初。

  爾者,此境是其識所現相,若爲決定知如是耶

  由于前境決知見已,與彼相似所起之識,分明不忘,取彼事時,即名斯事而爲似相。猶如決了丈夫相貌,方名此作似丈夫耶

  似相了知,非不曾見,然非曾見。能有如斯決斷之理,爲由不放有外境故。

  △後破有叁:初申正,二破邪,叁述喻。今初。

  斯亦非理。由彼自證心心所生解相不同,是所許故。斯固于他全不成難。

  汝既分別于事善巧,我聊致問,理複如何

  同時自證既不許有,如何此見能決定耶!非過去事能有憶念,由彼非是自證性故。又非自證如所說事,違道理故。先當授己,後乃擊他,所有陳謀,方能獲勝。斯即念托境生,不共成也。

  △叁述喻。

  複于夢處領納外境,令共成訖,後時自可道彼元無,成非理故。猶如樂等領受領事,若其外境元有可俱,但有似相錯亂現前。當然之時,外境非有,自然決斷,猶如夢者覺乃知非。

  △自下大文釋外所征,廣破異執中,第叁釋小乘外道以夢例覺時。知境無失,有二:初難,複破。今初。

  若如夢中雖無實境,而識得起,覺時亦然。如世自知夢境非有,覺時既爾,何不自知

  既不自知夢境非有,甯知夢識實境皆無。

  夢者見非有,覺已乃知非,若也覺時亦不領境,猶如夢中,彼是非有,世人共知,然不如是。是故定知于正覺時,然色等境有真領受,不同夢中識無力用。

  △後破。

  此亦非證。

  頌曰:

  未覺不能知,夢所見非有。

  論曰:如未覺位,不知夢境非外實有,覺時乃知。如是世間虛妄分別,串習惽熱如在夢中,諸有所見皆非實有,未得真覺不能自知。若時得彼出世對治,無分別智即名真覺。此後所得世間淨智,現在前位,如實了知彼境非實,其義平等。

  △釋此分中有二:初申無境,後申無我。初中複二。初申正,後破邪。今初。

  此亦不能而爲曉喻。令于色等領受義成,由作夢者處夢中時,不能了境是爲非有。若由遠離于睡暗時得分明慧,隨其所有別別曾緣熏成念種,然于夢位的領之境,憶令上心,方生決斷,此事非有。彼既如是,此亦還然。雖非外色可爲領受,便即翻作見外色心起妄分別,重重現前,數數緣慮。生此類性,所有功能熏習成種,令其上心。即此熏習,更欲彰其不實事故,複起余緣彰見真義。由有睡眠相似法故,雖于覺位亦曰睡也。爲此熏習恒隨逐故,世間睡眼猶如余睡,但有妄情離識別見,色聲等境而被纏縛,極受艱辛,漂泊生津,淪回欲海。由未正得熏習斷故,猶如夢中不能覺了色等境無,未能稱事于非起故。不了是無,爲境所诳。縱有聞思所生之智,爲由分別熏習隨故,未現證真,不能正起,亦名诳妄。當爾之時,名爲不覺。及由于彼熏習種子對治已生,畢意拔深深有力用,于創起時非世先有,由此名爲出世間智。正斷一切分別性故,五分別智獲得現行。能除熏習無知睡故,證悟真覺。于時借此五分別智,以爲因故,由此之力方便起故,決能截除色等諸義,固執熏習,名爲清淨。

  △二破邪。

  由涉計度諸境相故,號曰世間。彼智現已,但唯是識,隨其色類緣會力故。生起之時,唯于自識現其相分,妄執諸境而作生因。然非離識有自性故,色聲等境而生了知。其所立量,若據總相不知彼境,是爲無者,許能立因有不成過。若言差別覺時不知,還有不成與前相似。覺悟之位了境元無,宗所許故。既有斯過,理固不能以斯能立,成其前境有所領納。

  △後申無我有叁:初明色無我,二明識無我,叁總無無我。初中複二:初難,後答。難中有二:初難,後計。今初。

  或有于此不成之過,申述解詞,猶若元來不爲境解,此無之智理不應成。要先知境,方于此事能生此心,說爲非有。若爾的知前境是有,如何能得更複言無

  觀相是有複乃雲無,現是相違,若爲解釋

  

  △後計。

  彼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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