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成唯识宝生论略注▪P11

  ..续本文上一页释颂后三句破正量部。

  此若后缘时,所见境已亡,如何许现量于诸量为最者,若其当时生现量觉,此是我之别根所了,尔时于境遂无所见,唯是意识所刊定故,眼识当时己谢灭故。义既如是,如何彼境许成现量耶

  

  △三申颂后三句破一切有部。

  况复是为殊异论者,许一切法刹那不住,此觉起时,色等诸境亦皆己灭,现量之理斯何得成!

  △后广中亦五:初破经部,二破正量部,三破一切有部,四破余师,五破余疑。初中复二:初难,后破。今初。

  虽复如前善开释已,仍为于斯甚深法义,不能窥测。更高难言,由量力故断为有者,或复此由违比量故。于色等处遮使成无,纵实由量刊定有无,然由于彼别根比知,及正教等诸量之中,别根最胜,由亲证境是果性故。要于此处无连违害已,方于余量而成立之。此即别根于色等处既亲证会,岂能令彼比量相违:辄欲遮其色等有性,如何外色成别根境。由若无境,不能于此生如是觉,此事是我别根知也。此言意道各别自证领受相生,重起心缘而宣说故,犹如曾领苦乐染等。

  △后破。

  此固不然,于余亦尔。别根如梦等。见有如斯,前已具说。于梦等位,亦有现见色等诸境,即如所言,覆察之心是有故者,显此立因有不定过。然由梦翳及罪逆心之所损故,如似别根现前明见,虽无实境而有见事。复亦不越识之体性,于所领事现前纳受,为断割故。由斯道理,意欲成立色等实境是离识者,有相违过,徒事慢心。

  △二破正量部。

  此复更有因不成过。此觉后缘时,所见境已亡,如何许现量。眼等诸识见色等时,彼实不能生斯断割,此但由其各别内证相分性故。因此为先意识,随后取其定相,总集思构方有决断。又复当时识不俱起,设尔有其色等诸境,眼等识灭后何能见,能见非有,所鉴岂成!正于此时何所希望,从其灭识宁能有见!

  △三破一切有部。

  况于色等共识同亡,是故应知此不能见色等诸境。借彼见力,重审之心观于色等,如何许成别根量性

  复于彼时意识断割,不共许为现量性故,由无能见及俱谢故。

  △四破余师有二:初立,后破。今初。

  有余师云,于此最初领受其境,非分别垢之所染故,彼定缘于外色实境。

  △后破。

  此亦非理,是不成故。由非他许离于言诠,色等外境是识所知。然由内有自证之事,当尔之时不起思构,便缘诸境相貌差别。彼但许有如斯内缘,此亦随其相貌现时,但依于识,犹如共成苦乐染等。然由将彼色等外境,为别根量。此但是为虚妄情执,犹如彼此数量业等。

  △五破转疑有二:初述疑,后正破。今初。

  还将此难用拓余疑。于梦见事,从梦觉已后覆缘想,虽复当时无境,然有上心之知,现量亦尔。由因此故,后时意识决了非无。

  △后正破。

  彼亦尤无拨别根量,于自内证心心所生,不离自证而有现量,是所许故。然于外境将为现量,斯妄增益即是所遮。如前为出不成之过,未见解词,但事空言实无的当。彼全不许有外色等,更欲仗之明有现量,然所成立,不能远离所斥之过故。

  △后释忆持执有二:初外救,后正破。今初。

  要曾现受,意识能忆,是故决定有曾受境。见此境者许为现量,由斯外境实有义成。

  若也不曾领受前境,意识不能生忆念也。决定应许于彼外境曾领受之,由斯能见于色等境许别根性。

  后正破有二:初总,后别。今初。

  如是要由先受后忆,证有外境,理亦不成。何以故

  斯乃不成曾领受境,方能忆者。所以者何

  由有理故。

  △后别。

  颂曰:

  如说似境识,从此生忆念。

  论曰:如前所说,虽无外境,而眼识等似外境现,从此后位与念相应,分别意识似前境现,即说此为忆曾所受。故以后忆证先所见,实有外境,其理不成。

  △释此分中有二:初略释,后广辩。今初。

  已说如相识者,虽无外境,如忆想现,眼等诸识遂得生起,如前已说。次复云何从此生忆念者,从此识后与念相应,即于此相分别意识而生起也。由领其境念方起故,其义不成。

  △后广辩有四:初不领于境,二无境有见,三见忆殊体,四本似解殊。初中复二:初述执,后正破。今初。

  若尔于色等处,以现量性决定了知,所有相貌生忆念性故,犹如乐等。于忆念上安置形像而领取之,决断前相内自证解,然非不领,犹如石等有其焰等。生意识时,亦不能生此忆念。由斯决定,依比量力于色等境,应必定有,亲领受之。若异此者;所许忆念便成非有。复由于此,受领之境成现量故,世间言论名之为见。

  △从正破。

  若于色等是忆念性,如共成者可有斯过。即由于此外色等处,领受忆念,理不许成,由有理故。如离于境得有其见,忆念同然,为其能立不共成故。字及于喻欲晓悟他,于境领受全无力用。

  卷第五

  △二无境有见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如何不与色等诸境而相关涉,名作见耶

  

  △后答。

  若遣斯难,此不劳言。由斯识体自现形相,虽五色等而境得成,此前已说。梦狱翳等,为能喻事,随其所应广陈比量。

  △三见忆殊体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从此生忆念者,不待外境而现前故。见之自性方始得生,虽无实义,念与意俱,由现见识所有功能,安置力故。随其次第,假借余缘为能牵引,觉想方生。当尔之时,名为忆念。如何复知见之与忆两体差殊,若此见忆,俱并不借外境有故。

  自从此生忆至名为忆念,此牒唯识家义,自如何复知至未此外人述问。

  △后答。

  能生自体由性境者,为杜邪疑说分别识。见之为用,不生计度前境相状,但有自证体性生起,念之相也。取其言相安布之差,了相不明分别生也。以见为先熏习所遣,即此自性由他故生。见不然也,见之与念条然别故,为此定须许如斯理。假令虽复有其外境,二皆有境缘相不殊。见之与忆自体不同,如有异途幸应为说。彼设虽缘现在之境名之为见,如缘过去说之为念,由无境者彼虽境异,有无之相所缘别故。斯之异相,缘亦不能而于见念为片思也。宜应说为自体别故,斯成异相。

  △四本似解殊有二:初难,后破。今初。

  尔者,此境是其识所现相,若为决定知如是耶

  由于前境决知见已,与彼相似所起之识,分明不忘,取彼事时,即名斯事而为似相。犹如决了丈夫相貌,方名此作似丈夫耶

  似相了知,非不曾见,然非曾见。能有如斯决断之理,为由不放有外境故。

  △后破有三:初申正,二破邪,三述喻。今初。

  斯亦非理。由彼自证心心所生解相不同,是所许故。斯固于他全不成难。

  汝既分别于事善巧,我聊致问,理复如何

  同时自证既不许有,如何此见能决定耶!非过去事能有忆念,由彼非是自证性故。又非自证如所说事,违道理故。先当授己,后乃击他,所有陈谋,方能获胜。斯即念托境生,不共成也。

  △三述喻。

  复于梦处领纳外境,令共成讫,后时自可道彼元无,成非理故。犹如乐等领受领事,若其外境元有可俱,但有似相错乱现前。当然之时,外境非有,自然决断,犹如梦者觉乃知非。

  △自下大文释外所征,广破异执中,第三释小乘外道以梦例觉时。知境无失,有二:初难,复破。今初。

  若如梦中虽无实境,而识得起,觉时亦然。如世自知梦境非有,觉时既尔,何不自知

  既不自知梦境非有,宁知梦识实境皆无。

  梦者见非有,觉已乃知非,若也觉时亦不领境,犹如梦中,彼是非有,世人共知,然不如是。是故定知于正觉时,然色等境有真领受,不同梦中识无力用。

  △后破。

  此亦非证。

  颂曰:

  未觉不能知,梦所见非有。

  论曰:如未觉位,不知梦境非外实有,觉时乃知。如是世间虚妄分别,串习惽热如在梦中,诸有所见皆非实有,未得真觉不能自知。若时得彼出世对治,无分别智即名真觉。此后所得世间净智,现在前位,如实了知彼境非实,其义平等。

  △释此分中有二:初申无境,后申无我。初中复二。初申正,后破邪。今初。

  此亦不能而为晓喻。令于色等领受义成,由作梦者处梦中时,不能了境是为非有。若由远离于睡暗时得分明慧,随其所有别别曾缘熏成念种,然于梦位的领之境,忆令上心,方生决断,此事非有。彼既如是,此亦还然。虽非外色可为领受,便即翻作见外色心起妄分别,重重现前,数数缘虑。生此类性,所有功能熏习成种,令其上心。即此熏习,更欲彰其不实事故,复起余缘彰见真义。由有睡眠相似法故,虽于觉位亦曰睡也。为此熏习恒随逐故,世间睡眼犹如余睡,但有妄情离识别见,色声等境而被缠缚,极受艰辛,漂泊生津,沦回欲海。由未正得熏习断故,犹如梦中不能觉了色等境无,未能称事于非起故。不了是无,为境所诳。纵有闻思所生之智,为由分别熏习随故,未现证真,不能正起,亦名诳妄。当尔之时,名为不觉。及由于彼熏习种子对治已生,毕意拔深深有力用,于创起时非世先有,由此名为出世间智。正断一切分别性故,五分别智获得现行。能除熏习无知睡故,证悟真觉。于时借此五分别智,以为因故,由此之力方便起故,决能截除色等诸义,固执熏习,名为清净。

  △二破邪。

  由涉计度诸境相故,号曰世间。彼智现已,但唯是识,随其色类缘会力故。生起之时,唯于自识现其相分,妄执诸境而作生因。然非离识有自性故,色声等境而生了知。其所立量,若据总相不知彼境,是为无者,许能立因有不成过。若言差别觉时不知,还有不成与前相似。觉悟之位了境元无,宗所许故。既有斯过,理固不能以斯能立,成其前境有所领纳。

  △后申无我有三:初明色无我,二明识无我,三总无无我。初中复二:初难,后答。难中有二:初难,后计。今初。

  或有于此不成之过,申述解词,犹若元来不为境解,此无之智理不应成。要先知境,方于此事能生此心,说为非有。若尔的知前境是有,如何能得更复言无

  观相是有复乃云无,现是相违,若为解释

  

  △后计。

  彼诸…

《成唯识宝生论略注》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 继续阅读 ▪ 佛说灌佛经疏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