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這是個因緣,影就是因緣所生法。這個因緣所生法這個影,離開了太陽和樹,這個影能獨立存在嗎?不能的。他離開了因緣,這個影能自己存在嗎?沒有這回事。他若能夠自己存在,就叫做有自性。把樹砍倒了,沒有樹了,還有影在那裏嗎?若有影在那裏,那個影就是有自性的。那就是這上面說:「它的自相實在是毫無自體的」,就不能這麼說了。若是把樹砍倒了的話,就是沒有影了,那麼就可以知道,影在的時候,就知道影是沒有自體的,沒有,這就叫做「空」。不是說沒有影叫空,有影的時候,影沒有自體就叫做空,是這麼意思。
說「色即是空」,色是因緣所生法,他沒有自體,所以叫做空。所以我從這一段文,讀這個孫陀羅難陀這一段的譬喻,感覺到那和《大般若經》是一致的。《大般若經》是說這個道理啊!是一致的。
現在這裏說這個「遍計所執」這個「似義顯現」,亦複如是,遍計所執是畢竟空的。唯識上說依他起不是自性空,他不這麼說。是說遍計執是自性空的,就是遍計執這個「似義顯現」,似義顯現是自性空的,是畢竟空。「它的自相實在是毫無自體的」。
『依本譯說:它唯是那能遍計的虛妄分別心的所執而已。』只是我們的執著,我們執著他有真實性。什麼叫做有真實性呢?就是有自體的東西是有真實性的,叫做有真實性。沒有自體的,雖然是有,但是不真實。說我們這個人說話的氣力很強,精神很旺,這是假的,你叫他七天不吃飯,看他還有沒有氣力,看他還有精神說話嗎?所以那個精神的旺盛,那麼多的健康都是假的,靠不住的,有不同的因緣的影響立刻就沒有了,就破壞了,都是假的。看那一個牆上有一支草,「我爲勤灌溉,欣欣有生意」,這是假的。說那個人長得那麼樣的好、很美、很怎麼…都是假的;說那個人不好,很醜陋,也是假的。因爲都是因緣有的,因緣不支持他的時候,這件事就沒有了,都是假的,沒有真實性。那麼沒有真實性,但是我們就是要執著他,執著是真實的。只是你在執著而已,實在沒有那麼一件事,所以這叫做「遍計所執」,「自相實無,唯有遍計所執可得,是故說名遍計所執」。
前面那第一個解釋,由能遍計、由所遍計加起來故名爲遍計所執。現在這第二個解釋,沒有所遍計。你認爲是有真實性,在那上面沒有真實性,沒有你所執著的那個,在所遍計的那一切法上面沒有你所遍計的那個,只是你在遍計而已,故名遍計所執。分兩個解釋。
所以這唯識上,它叫我們用功修行的時候,先觀遍計所執是空的,這是第一步,先觀察一切法都是虛妄,如夢中境,不真實。我們執著真實的,完全是錯誤的,沒有。你就先思惟這一點,思惟一切都是不真實;我認爲是真實,是我的錯誤,這是我的顛倒。先第一步這樣破除自己的顛倒執著。修唯識觀第一步是這樣子。我認爲這一點就非常好,這個修行人第一點先做這一步的修行,是非常好的。直接對治,不躲避,不要躲避,先這樣對治。對治的時候,我們就是因爲在這上生貪瞋癡煩惱嘛,這一下子心裏面有了正憶念了,這個煩惱不動。煩惱不動的時候就自在的多,雖然還沒斷煩惱,但是煩惱不動就很好,很自在了。不過福德大的人也很自在,但是我們用聖人來看,不管福德大小,都是煩惱在動。若是你修這個遍計所執相是畢竟空的,你煩惱不動了。聖人一看:喔!這個善男子、善女人,值得恭敬。他開始轉了,方向回轉過來了,同于聖道了。不繼續向凡夫那面流轉,所謂逆流,逆生死流。順逆的逆,逆生死流了。所以這個地方,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提得有意思,在這個地方要多用點心去思惟觀察。
我現在又開始說些煩惱的話。從教義上,佛菩薩開示我們修行的法門是這樣子修行的,不符合這個意思,那個修行能怎麼樣?能有多大作用呢?我們自己說開悟了,哎呀,未必,未必是開悟。這個問題就解釋到這裏。
************************
第49,這個正文的本子第49頁。「此一切識無有義故得成唯識」。這個49頁倒數第5行。我們把這一段文念一下。
「複次雲何安立如是諸識成唯識性?略由叁相。一由唯識,無有義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見二識別故。叁由種種,種種行相而生起故」,這是標出來。這底下解釋:「所以者何?此一切識無有義故得成唯識」,就是第一個「一由唯識,無有義故」。「有相見故得成二種,若眼等識以色等識爲相,以眼識識爲見乃至以身識識爲見。若意識,以一切眼爲最初法爲最後,諸識爲相,以意識識爲見,由此意識有分別故,似一切識而生起故。此中有頌;唯識二種種,觀者意能入,由悟入唯心,被亦能伏離」。
這一段,你看這個印老的講記208頁,這篇7行開始:『一、由唯識,無有義故:一切法唯是虛妄分別的亂識,沒有似義顯現的所取義。』「沒有似義顯現的所取義」這句話還需要解釋。怎麼叫做「沒有似義顯現的所取義」呢?似義顯現是依他起,是有的。「非無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這個幻術所變化的這個人,這個人你可以見聞的,可以看見他,這個眼識是可以看見他的,就是有這麼一個人,不過他不真實就是了,還是有,就是有而不實,是有;這依他起的有就是這樣意思。這個似義顯現就是有,不是沒有。
『沒有似義顯現的所取義,所取義是沒有實體的。』是這樣意思,就是他沒有實體。若說實體,就是一點也沒有,是這樣意思。『這是唯識的根本義;下面的兩相,不過爲說明現象,給予唯識的一種解說罷了。』下面的兩相就是「由二性」和「由種種」,這兩相。解釋這段文,看印老的解釋。『二、由二性,有相有見二識別故:二性就是相識和見識。』這兩種。『雖然唯是一識。』這個相也是識,就是所見的一切相、所緣的一切事也是識;能緣一切相的這個見識也是識,這兩種都是識。雖然都是一識,就是一識。『但在亂識現起的時候,就有一分所取的相,一分能取的見的二性差別現前。』因爲心一分別就有能分別和所分別,就有二性分別。『這相見皆是識,所以叫相識見識。』這兩種都是識,但是這個「見識」是有明了性,這個「相識」是明了性的識所變現的,還是有這個分別。當然都不真實,就是這樣意思。
『一般人以爲相是外境,見是內心,實際上兩種都是識。』都是識所變現的。這個「識所變現」這個地方,人還是不容易承認,我不容易承認「我所分別的是我所變現的」,我們一般人是不容易承認這句話的,不容易。但是,智慧稍微高一點,也應該容易體會到,就是造成誤會的時候,造成誤會的時候你能夠先不要動氣,常常多反省,覺悟了是我的誤會,並不是他搞我鬼,這時候就明白,喔!這是我內心的變現,他並沒有搞我,我疑惑他搞我。我疑惑他搞我,最初不是疑惑,我認爲他真要搞我,那就是不承認是自心變現。等到覺悟是我誤會,按佛法的話就是自心變現;用這件事可以體會到,一切都是自心變現的。
我這樣講,你們聽得懂嗎?要承認所變現、所緣慮的境界是我能分別心的變現,這個地方是不容易的,不容易承認:我分別的境界是我心的變現,不是外面的境界真實有那種事。我們很難承認這件事。但是從自己犯的錯誤上,可以覺悟到多少。
師:智禅法師,你要說什麼?
問:如果,假如說這個是每一個人自心變現的。那麼,當那個人死掉以後,當他死掉以後,這個人消失了,他的這個自心變現的東西也應該消失。但實際上別人看起來並沒有消失。
師:有什麼沒有消失?
問:譬如說:所有的世界,這個根身器界這些外面,我們凡夫認爲所有的境界,並沒有因爲這個人的消失 而這些境也同時消失。
師:這個前面也解釋過這個問題。這個,他的境界是消失了,別人還看見有山河大地,那是別的人的業力變現,不是那個死掉的人變現的。他死掉了那個,他已經隨著沒有了。這是一個。
第二個,就是前面那個種子那個地方,說是有生因、有引因,有一部份是引因的力量。譬如說他自己的身體是他識的變現,但是那有引因的力量又拖長了一個時期。等到引因的力量也結束了,那就完全沒有了,是這樣意思。譬如說:這屋子裏有這麼多燈。我們這屋子的光是由這個燈發出來的,但是你用那個開關關掉一個,這個燈他所發的光就沒有了。但是我們還看見還有光,那是其他的燈的光,不是那個燈的光。這個燈的光已經沒有了,不現了。
所以,我們這個世界的根身器界,每一個人都有變現。每一個人的阿賴耶識都有變現他的根身器界。那他若死掉的時候,這個果報結束的時候,這個人的阿賴耶識所變現的根身器界就都結束了。但是,我們還看見有山河大地,乃至他花錢造的房子還在,那就不是了,那是另一回事了。可以吧?可以這麼解釋吧。
問:我覺得用這樣的譬喻來說明「以境爲緣,以本質爲緣還見本質」。如果說是「以心變現」這種說法,用這個鏡子你的本質現影相生,這種外境現起和鏡子的比喻,我不覺得非常地完全的配合相稱。我的意思是說:以人爲本質,從鏡中現起的影像和你變現外界這個世界,這個譬喻我很難認爲融洽,因爲那是一種業力所現的,和你的本質,這種鏡中的影像……?
師:這是那樣。他那一段文,每一段文他有一個特別的要顯示的正義。「以質爲緣還見本質」,那要顯示的正義是什麼?就是告訴你,你所分別的是你的自心變現,只是顯示這一件事;就是我們日常生活這個分別心這種境界,是你自心變現。主要是顯示這個意思,顯示這樣意思。
問:影像與本質、和你所變現這兩件事情,那可能用另一種形式來說明,而不是完全真的你的本質去見你的本質,你的影相跟本質那樣密切地那麼相似的。
師:我看是很密切。你看,我們譬如說作夢,夢見一個人和這個人吵架。在夢中夢見一個人,或者是一個感情很好的人…
《《攝大乘論》筆錄 前叁章──複習與問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