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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筆錄 前叁章──複習與問答▪P3

  ..續本文上一頁,大家在夢裏吵架。一醒了夢,沒有這件事。「沒這件事」就可以知道,在夢中的時候,就是「以質爲緣還見本質」,就是自心的分別。那個所見的境界是自心的分別所現,不是另外別的境界爲你所分別,不是的,就表示這個意思。表示日常生活內心的活動的一切境界,都是自心的變現。不是離開了自己的分別心,有真實的外境,是這樣意思。所以沒有「一切法唯是虛妄分別的亂識」,「沒有似義顯現的所取義」,沒有。用夢的境界,也可以譬喻山河大地都是唯心所現,也可以譬喻這個意思。本來這個地方是一望無際的平原。但作夢的時候,這裏有個高山,這山裏面怎麼怎麼美,在那裏怎麼怎麼地快樂的生活。醒了夢,不是。這地方沒有高山,都是自己心的變現。也可以這樣想。那麼從佛法說的阿賴耶識變現的世界,就是由自己的淨業就變出來一個很美的世界,自己的雜染的業就變出一個汙濁的世界。這個因果上倒是非常的合理,合道理。

  

  問:請問師父,那個開悟的聖者─虛雲大師傳記說「山河粉碎,大地無塵」,他是變掉了,然後再恢複正常生活,他說「看山不是山」,那就沒有山水了嗎?還是有看到嘛,還是看到它,只是他感覺上不是這麼真實,他還是看到了。

  師:這是那樣:這個「見山不是山」,這話不是那樣講。這是學習到佛法的遍計執空的這種智慧,諸法空相的智慧的時候,觀一切山都不是山,觀一切水都不是水,觀一切法空的意思。這是你的智慧境界。至于說你前一生所造的業,變現出來現在的根身世界,阿賴耶識在的時候,他就是繼續存在;就是開悟了也是存在的。你觀察是空,那是第六意識的境界,第八阿賴耶識不受影響,繼續地變現,他還是在的,他不能說沒有。但是你第六識觀察是觀察真理,在真理上觀察一切法自性空,那是對的,並沒有錯,並不是顛倒。是這樣意思。

  所以我們從《攝大乘論》上學習了這個法門。我還是這句話:其他的輾轉關涉到的事情暫時不要管,主要這個正義你先要掌握到。是不是自心所現?這個地方要認真地思惟。如果你不認真思惟,只是在文句上講過去了,或者你記住了,結果你內心一點信心沒有。是唯心所現,只是那麼講講而已,那裏是我唯心所現?就是你在文字上的佛法還沒能開悟,因爲你沒有信心,用不上。你若從他這上說的譬喻,說這個譬喻在經律論,不管哪個學派裏面,我們從經論上看,佛是善于說譬喻的人。我們從譬喻上才能夠比較容易地覺悟到諸法都是虛妄不真實,都是空的。不然是不行,不然你覺悟不到,你覺悟不到這件事的。「一切唯心造」,這句話完全是正確的。

  

  問:這樣的話就是說,如果這個人能夠證到真正心內達到真空的境界的話,那這個就沒有障礙了。因爲這事實上是心所現,但是他真正能證到這種程度,事實上什麼房屋,什麼的…這個都應當沒有障礙。問題就是:理是這樣,但是我們自己心事實上沒有達到那個境界。

  師:是那樣:證悟了這樣的理性的時候,那就是聖人。這個聖人正念一提起來的時候,這種境界就現前的時候,是無障礙的。

  問:有辦法這樣的話,就應該都沒有障礙,因爲是唯心所現嘛!

  師:是,完全無障礙。但是,「證悟」這句話,它也還是分這個次第,就是初地、二地、叁地、四地……,這就是道力的問題。這個道力還是有深淺的,功夫還是有深淺。若到第八地以上,就是完全是無障礙,那是沒有出入定的分別,那就不可思議。這個初悟聖道的人,而定的力量淺,那就差一點。譬如:只是未到地定,那就差一點。你若到初禅、二禅、叁禅、四禅,那就不可思議。佛法是重視般若,但是有高深成就的聖人一定是有定,沒有定是不行的,所以他一定還要修定。所以我們盡量減少事情多靜坐,盡量減少事情,你多靜坐,使令有般若的慧、再有一點定。慧也再增長、定也再增長,漸漸有了大的成就,你再去從空出假,廣度衆生,你是有自在,是大自在。

  我們定也不成就,慧也沒有成就,雖然也可以活動,也能有多少活動,但是不行。就是平平地這樣子,你想要特別就是搞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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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人以爲相是外境,見是內心,實際上兩種都是識。』這是一句話,一個字一個字連起來變成一句話。就是你要從你自己內心上認真地去思考、思惟,要認同了這樣的理性才行的。

  『叁、由種種,種種行相而生起故。』「此一切識無有義故,得成唯識,有相見故,得成二種」,這個是引正文,我現在解釋這個意思。『種種就是多種多樣。在能所交涉的心境上,有種種的行相現起,所以雖唯是一識,而成爲千差萬別的不同現象。』是這樣。這底下這個「附論」我們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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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頁的正文:「所以者何?此一切識無有義故,得成唯識。有相有見故,得成二種」這以下,看這印老的文:『這一段是從多識論的見地,解說叁相來成立唯識。』這個叁相就是前面說這個:一是由唯識,二是由二性,叁是由種種;就是由這叁相來解釋唯識。這裏是說從多識論的見地,就是眼識是眼識,耳識是耳識,乃至意識是意識,不是一體的,這叫多識論者。(印老講記:『在能受識方面,有六識的差別,不是一意識的隨根得名,這叫多識論者。』)

  『一切諸識,無有實義。』一切諸識,每一個識都有所緣境,那都是義,而那個義是沒有實的,都是依名言而安立的。「依名言而安立」,這在唯識上,這句話非常重要。換一句話說,就是,都是由分別心而安立的。什麼叫做名言?就是分別心。因爲沒有名的時候,我們心不能分別。所以說名言,就是說內心在分別;說分別,就是說名言的意思,這兩句話就是一句話。『都是依名言而安立的。』而施設的,而出現的。『所以得成唯識。』所以叫做可以成立唯識。因爲所分別的境界都是分別心所變現的;離開了分別心,所分別的境界是不存在的,所以叫做「唯識」,就是這麼一句話。

  『雖沒有實義,然有相見俱時現前。』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裏面就是有這樣的事情,我總感覺有所見的境界、有能見的分別心的。我們感覺所見的境界和我心沒有關系,我們凡夫是這樣意思。『所以又得成二種;二種就是二性。眼等前五識現似色等的境相,就以色等識爲相。』因爲色是識所現,色是識、是分別心所變現的,所以也名之爲識;色識、聲識、香識、味識、觸識。『以了別色境的眼識識爲見。』這個眼識,「眼識」上面又加一個「識」,加一個識就是眼、耳、鼻、舌、身、意這六識,六根,六境,這十八界,十八界都是識,所以「眼識」那地方又加一個「識」,是這麼意思,其實就是眼識。因爲前面那個「眼根」,現在不說「眼根」,說「眼識」,那個眼根也是識,叫做眼識。那麼原來那個眼識爲了不同于眼根的識,所以加上一個識,叫眼識識。如果原來那個眼識若不再加「識」,也叫眼識,所以眼根也叫眼識,那不行了,就混亂了,就沒有分別了。所以再加一個識,就是眼識識,那是眼識、眼識識,耳識、耳識識。說耳識識就和耳識就不同了,是這樣意思。『乃至以了別觸境的身識識爲見。』就是觸爲相,那麼身識爲見。

  『意識呢?它以一切法,從眼到法的諸(十二)識爲相。』十二識爲相。這個意識還有一件事,他也能夠去反緣這個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的,這個意識。意識能緣色、聲、香、味、觸、法,眼、耳、鼻、舌、身、意,同時他也能緣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的,但是這樣子也就包括在裏面了,包括那個色聲香味觸法,包括這個「法」裏面,所以意識能緣十八界的,是這樣。『意識呢?它以一切法,從眼到法的諸(十二)識爲相。換句話說:一切眼根識,一切耳根識,乃至一切法識,凡是意識所緣的,都是意識的相,而以了此一切相的意識識爲見。』是這樣意思。『意識識爲什麼能遍以諸識爲相呢?由此意識有分別故。』有分別心故。『五識是有漏的現量性。』前五識說他是無分別的,所以叫做現量,但是那還是有漏的,不是無漏的現量,無漏的現量是聖人了。『只有自性分別,不能分析,綜合,推比,聯想等,所以說它無分別。意識就不然,具有叁種分別。』就是它也有自性分別,也有隨念分別,也有計度分別。「隨念」,就是過去所思惟過的,他現在還能再憶念,叫做「隨念」。「計度」,就是通于過去、未來、現在,一切都在虛妄分別。『所以名爲有分別』。『有分別,不但現在能遍緣一切,因遍緣一切而熏成的意識種子,在它現起時,也自然似一切識而生起。意識上似現一切法的義相,所以它能以一切法爲相。』這一段文就是這樣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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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就是第65頁,正文第65頁這個頌:「如法實不有,如現非一種,非法非非法,故說無二義」,這個頌。這個頌,印老講記286頁的最後一行:『第一頌解說無二。』解說這個無二的道理。『第叁句的非法非非法。』這個頌的第叁句:「如法實不有,如現非一種,非法非非法,故說無二義」。「第一頌解說無二」,這一個頌的大義是解說無二。『第叁句的非法非非法,結釋前二句。』就是前面「如法實不有,如現非一種」,把前面這兩句把它結束。『如義顯現法的實性是不有的。』這底下解釋這第一句,『如義顯現法的實性是不有的』,這句話呢,應該說就是似義顯現的法的實性是沒有的。似義顯現就是遍計所執,遍計所執的實性是不有的,所以叫做「如法實不有」,可以這樣解釋。『所以說非法』,所以那第叁句有個非法就是這個意思。「如義顯現法的實性是不有的」,若這樣講這句話指什麼說的?就是指遍計執說的。「如義顯現法的實性是不有的」,但是若說它是圓成實性,就是前面也有解釋,說是這個金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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