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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筆錄 前叁章──複習與問答▪P22

  ..續本文上一頁叁性的決定。『善的功能唯生善的現行,惡的功能唯生惡的現行,無記功能唯生無記的現行。引自果看爲引生自類的現行:賴耶種唯引賴耶識,榖麥唯引榖麥果(成唯識論約色心辨)。』色的種子生色的現行,心的種子生心的現行,那麼這就叫做引自果,那麼與這個性決定就分別開了。『無性把引自果解說爲唯在能生自果的意義上建立種子之名。這雖與性決定不同,又似乎與俱時有相混。』

  『(5)「待衆緣」:種子,雖恒時隨轉,有它功能性的存在,但並不即刻生果。』不是即刻果就生現行。『要等待衆緣的助成。』大概印老前面那個解釋,可能是從這裏得到的靈感。就是前面說是:『必須建立在種生現的現,與現熏種的現行上』,來說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的。這樣的解釋可能就是在這裏來的,就是『要等待衆緣的助成』,種子才能生現行的。就是現行是熏種子了,但是種子不能立刻就生現行,因爲什麼呢?因爲它要待衆緣。它沒有因緣的時候,種子就是停在那裏不動了,它不能生現行,這樣子就沒有無窮無盡的過失了。所以我們靜坐的時候,這時候明靜而住,忽然間不明靜而住了,就是因緣不夠了,也是要待衆緣的,是這樣解釋。『要等待衆緣的助成。不然,賴耶中有無量的差別種子,便會一時頓現了。這衆緣,雖說可以通說到一切,但世親說要由善惡業熏它,才會生起現行,這才是待緣的本義。』這個地方解釋,主要還是業力,要是業力的熏習,善惡業的熏它,它才能生起現行。不然的話,這個名言種子還不容易生起現行的,要業力的熏習它。

  『(6)「唯能引自果」:賴耶中的種子雖然很多,但引生果法的時候,沒有絲毫的紊亂,各自種子引各自的果法。這如世間的榖麥等種,唯生榖麥等果一樣。種子雖有等流(名言)種子、異熟(有支)種子兩種、但具有六義,是依名言種子說的。業種約增上緣建立,它不具足恒隨轉、決定、引自果等義。』這個地方,我不知道你們明不明白這個意思?這樣說呢,名言種子有這六義。這個有支種子,這個業種不行,業種不具足六義,它不具足恒隨轉。剛才我說它具足恒隨轉,就是從開始有種子到受果報,當然要待衆緣,你業力種子成熟了,但是其它的種子不能現前。譬如說是現在這個人做轉輪聖王,做了八萬四千歲轉輪聖王,那麼他這個轉輪聖王他也有叁惡道的種子,叁惡道的種子不可以動,不可以變動,它不能去得果報。不能得果報就是要等,它就是要等才可以,就是要等到這個八萬四千歲過去了,這個叁惡道的種子來了,或者是到叁惡道去,轉輪聖王他不會立刻到叁惡道,一定是生天了,因爲他修十善法。那麼生到天那個種子,也是要等,在八萬四千年之間那個善法的種子要停在那裏不要動,一定這轉輪聖王的果報結束了才能生到天上去,那麼這也是一個待衆緣。那麼在這個因緣沒有到的時候,這個種子也不失壞,而還是繼續恒隨轉的。但是若對名言種子來說呢,那它就是不能恒隨轉。名言種子能到對治道生的時候,能那麼久。所以『業種約增上緣建立,它不具足恒隨轉』,它也不是『決定、引自果等』,也不是決定,也不能決定。這個「不決定」的意思呢,就是它遇見因緣的時候,它也會變。譬如說有一件事:我們做了善業,做了善業可以生到天上享天福,但結果沒有生天享天福,做一個大象,做大象享福,享了很多福。或者現在是有錢人養的狗,他和有錢人一樣的享受。但是不是人,做了這個善業應該得人的果報,結果是得了畜牲的果報享福。這就是有點變化,不決定,所以『它不具足恒隨轉、決定、引自果等義』。有的人生到天上去,在哪個經上說:天上的人也有貧苦的人,就是沒有飯吃。沒有飯吃怎麼辦呢?他就跑到人間來樹林子裏面摘個生果吃吃。他說到有這件事。那麼這也就是有一點問題。譬如說在人間受貧苦,但是不是,他生到天上去受苦,受一點貧窮之苦,這就是也有這種變化。

  『(五)種子的所熏:熏習,必有能熏和所熏;要怎樣的所熏才能受能熏的熏習?本論說,凡是爲所熏的,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l)「堅」:堅是安定穩固的意思,並非沒有變化,不過在變化的一類相續中,有相對的固定。凡過于流動性的東西,它沒有保持熏習的能力,那功能性就會散失。世親以風和油來譬喻固定性和流動性。油是比較固定的,它就能任持香氣到很遠的地方而不散;風是最流動不過的,它就不能保持香氣,立刻要消散無余。賴耶是相續一類,固定一味的,所以可被熏習。這簡別轉易間斷的轉識,不能受熏。』

  『(2)「無記」:這表示中庸性的東西才能受熏習。善不能受惡熏,惡不能受善熏,善惡都不是所熏法;唯有無覆無記性,能受善惡的熏習,才是所熏性。這和極臭的大蒜,極香的檀香,都不能受熏,只有不是香臭所可記別的才能受香臭的熏習一樣。本識是無覆無記性,所以賴耶是所熏習。這簡去善法與惡法的受熏。』

  『(3)「可熏」:有容受熏習的可能性,叫做可熏。和教育學上的可塑性相近。凡是和別法俱生俱滅,後念生起的時候,它能感受另一法的影響,而起限度內的變化,才能受熏習,否則是不能熏習的。阿賴耶識是種識和合的瀑流,它非堅密的不可入的個體,能受轉識的熏習,所以是所熏。這簡去體性堅密的真實常住法,不能受熏。』那就是真如不能受熏了,就有這個意思。《起信論》它就說真如受熏,是這樣意思。『成唯識論又說要有自在爲主才是可熏,所以又簡去不自在不爲主的心所法。』也不受熏。

  這個種子的六義和受熏的四義,你若把它熟悉了,你能解答很多問題。誰問這個問題、問那個問題,你就知道怎麼解答。這裏有這些事情。所以應該注意這一共是十義。

  『(4)「與能熏相應」:所熏的還要爲能熏性同時同處,不即不離。假使剎那前後不同時,它身間隔不同處,雖具備了上述的叁義,那還不能算是所熏。所以唯有自身與轉識同時的阿賴耶識,才是所熏性。』

  所以這個所熏的有四個定義,種子的六義,應該把它多多的讀,常常讀,思惟它的義,然後你就會增長了一些智慧,能解答一些問題的。這一段就講到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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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第叁章,印老提到依他與遍計的關系,及見識、相識。在186和189頁,這個印老是發揮了很多,我們念一遍這個「附論」。

  『【附論】依他與遍計,論中的解說似乎有些不同,因之,後代的唯識學,也有不同的诤論。但據我看來,這完全是一貫的。且先說似乎不同:(一)虛妄分別心中,現起似義的影像,似義是遍計性,分別是依他起,這像本文及中邊的『境故』、『心故』;成唯識論卷一的『或複內識轉似外境;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

  『內識轉似外境;我法分別熏習力故。』這句話怎麼講?「內識轉似外境」,這句話就是,我們識是在內,但是我們在所緣境上起種種分別的時候,那個所分別的外境是由內識現出來的,這句話這麼講──「或複內識轉似外境」。爲什麼內識能現出來種種境界,作爲自己的所分別呢?『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就是無始劫來這個「我」的執著、「法」的執著,在「我」上、在「法」上作種種分別,就熏習了種種的種子在這阿賴耶識裏面。熏習這個種子,這個種子在諸識生時,在我們的分別心活動的時候,這個種子就發生作用,就變出來種種的我,變出來種種的法,作自己的分別。就是「以質爲緣,還見本質」這個意思。這個唯識上說「一切法唯心所現」,主要就是這樣意思。「內識轉似外境」,這個「內識轉似外境」這句話怎麼講呢?就是「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是這樣意思。「變似我法」,那就是似義顯現。這個識在似義顯現上起種種分別,這就是依他起。其實都是依他起,似義顯現的所分別也是依他起,能分別也是依他起。但是這個分別心在似義顯現上去分別的時候,就是遍計執了。這個依他起和遍計執就是這麼回事。能遍計也是依他起,所遍計也是依他起,可是你在能、所相交接的時候、執著的時候,就是遍計執了,不名爲依他起,而名爲遍計執。怎麼叫「遍計執」?是這樣意思。

  『十卷的『然相分等依識變現,非如識性依他中實;不爾,唯識理應不成』。』這《成唯識論》的第十卷上說:「然相分等依識變現」。「相分」就是所緣相,眼識的所緣相,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的所緣相,那就叫做「相分」。這個「相分」依識變現的;這個識這樣如是如是分別,就如是如是變現,「非如識性依他中實」,這個地方有點分別。「非如識性」,這個能分別的心,這個了別性,是依他起中的,他是自相安立的有,是實性。這個「實」不是那個圓成實的「實」,就是他自相安立的。『不爾,唯識理應不成。』如果這個「實」也像遍計執是畢竟空的,那唯識的道理就不成就了,「非實有全無」。這個了別性的識,「非實有全無」,不是實有,也不是全無,就是假有的,它是有法,但是不是遍計執的畢竟空。如果它是實有,那也是不行。如果它完全沒有,依他起完全沒有,也不能有圓成實,也不能有遍計執了。《成唯識論》第十卷又這樣子分析了一下。『楞伽經的『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說唯心』:都是這個見解。』《楞伽經》這個說的也是很清楚。「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轉」,由心裏面現出來一種境界,而不知道這個境界是心現,好象是外面境界有這種現相,實在是心現的。「彼所見是非有」,不是有自性體性的,「是故說唯心」。「都是這個見解」,都是和《成唯識論》的見解也是相同。

  『(二)從虛妄分別心中,生起能所取,能取所取是遍計性,虛妄分別是依他起。』由種子所生的是依他起,名言安立的就是遍計執。有別體的能取、所取,那都是遍計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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