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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筆錄 第叁章、所知相▪P7

  ..續本文上一頁樣子。我們緣色法也好,緣聲香味觸法也好,就有色法或者有聲香味觸法的境界出現,是這樣子。這樣子怎麼能夠說「無有少法能取少法」呢?這底下說個譬喻。

  

  「如質爲緣還見本質。」

  這是說這個譬喻。這個「質」就是本質。譬如說我們用自己的面目,用自己的面貌做本質,我們面對水或者是明鏡,就看見水裏面有自己的面貌的影像了,或者是明鏡裏面看見這個影了,這叫「如質爲緣還見本質」。譬如我們用面貌做本質爲條件,在水裏面、在鏡子裏面又看見了我們的面貌。那麼所看見的水裏面、鏡子裏面的那個面貌,就是你原來那個本質的面貌,從那個面貌裏面現出來。

  這就是我們的心分別一切境界的時候,也還是從自己的心裏面現出來種種的相貌,我們的心就分別這個相貌,分別自己所見的相貌。離開了自己的心所現的種種影像,另外沒有所取的少法,另外是沒有,「無有少法能取少法」。所以「如質爲緣還見本質」,這表示你所緣念的那件事是從你自己那邊出來的,從你自己心裏面出來的,所以「如質爲緣還見本質」,這個譬喻倒是很直接,不是外面原來有的,不是外面本來有的,是你本身出來的,「如質爲緣還見本質」。譬如照鏡的時候,鏡子裏面現出來自己的面貌,鏡子裏本來沒有的,那個所緣境的鏡子上沒有,是你自己變現出來的。自己變現出來,是什麼變現的?當然是名言種子了,所以「如質爲緣還見本質」。

  

  「而謂我今見于影像,」

  但是不明白的人,就是我們凡夫,就說我現在看見了,我在鏡子裏面看見出個影像。

  

  「及謂離質別有所見影像顯現。」

  我們還說,離開了本質另外有一個所見的影像顯現出來,那當然這是說錯了。這是別體的,能緣與所緣是別體的,所緣與能緣是各有各的體性,這叫別體。現在「如質爲緣還見本質」,這不是別體。別體的少法能取少法,是沒有的;沒有別體的少法能取別體的少法。所以那「余」字,「無有余少法能取余少法」,那個「余」那個字就是「別體」的意思,也就是「異」的意思。

  從這個譬喻上倒是很明顯地知道這件事,就是自己的分別心要仗托所緣境,心裏面一動的時候,就是內心裏的名言種子在活動,所以「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這前後文倒是非常地契合,一點也沒有矛盾。所以「無有少法能取少法」,那意思就是這個意思-「無有余少法能取余少法」。

  如果我們不從這一方面去理解,「而謂我今見于影像」,我看見影像了,而那個影像是另外的事情和我沒有關系,「離質別有所見影像顯現」,那就是不對了,那就錯了。這是說「如質爲緣還見本質,而謂我今見于影像,及謂離質別有所見影像顯現」,這是個譬喻,舉出來這個顯示這個「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的道理。

  

  「此心亦爾。」

  這底下合法。「此心亦爾」,我們這一念虛妄分別心,或者說在禅定裏面的人,他的心所行的影像「亦爾」,也是這樣子,和這個譬喻是一樣的。

  

  「如是生時,相似有異所見影現。」

  「如是生時」,我們這一念分別心這樣活動的時候,這樣現起的時候,「相似有異所見影現」。這個「相似」就是好象,好象是有一個別體的「所見影現」顯現出來,與我們的能緣心沒有關系的東西出現了。好象是那樣,好象是一個別體的所分別的境界現出來。但是呢,不是!不是別體的,不是另外的,是我們自己的心變現的,所分別的境界是自己的心變現的,而不是外面有什麼境界、有真實的境界。

  

  「即由此教理亦顯現。」

  前面是說有教有理,用教理來顯示,「其有未得真智覺者,于唯識中雲何比知?由教及理應可比知」。前面是引教,引《華嚴經.十地品》的教、引《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的聖言聖教。這以下就是說這個道理。「即由此教理亦顯現」,就由前面的聖言,由前面的聖教,這個唯識義的道理也顯現出來,也就明白了。

  

  「所以者何?」

  所以然是什麼呢?這是問。這底下就舉出一件事來表示這個道理。

  

  「于定心中隨所觀見諸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無別青瘀等事,但見自心。」

  「于定心中」,這是說叁摩地成功了的人,在禅定裏面「隨所觀見」,隨你所能夠觀想,所分明地顯現出來的境界。「諸青瘀等」,這是以不淨觀爲例,修不淨觀的人,他或者是到野外死屍所在的地方,看那個死屍青瘀膿爛的那個汙穢的境界,然後在禅定中再去觀察這個青瘀膿爛的境界,這種影像,也就是「所知影像」。這個「影像」還是剛才說的那個,不是那個本質,只是那件事的影像,這樣觀察。

  「一切無別青瘀等事」,在禅定裏面觀察這個青瘀膿爛的影像,這個影像是「無別青瘀等事」,不是離開你的心,另外有一個自體的青瘀等事,不是的,不是在心外的,不是心外之法,不是心外的東西。「但見自心」,你在禅定裏面所觀見的境界,就是看見你自己自心變現的事情,是你心作如是觀就有如是影像顯現,是這樣意思。

  

  「由此道理,菩薩于其一切識中,應可比知皆唯有識,無有境界。」

  由這個在禅定裏面的境界,我們就看出這樣的道理,「菩薩于其一切識中」,這前面說十一種識,那麼在一切的識中,不只是在禅定裏面,也不只是不淨觀,其他的叁昧;就是一切散亂心,一切識中。「應可比知」,你應該可以比而知之「皆唯有識,無有境界」,只是你內心的分別,另外沒有獨立的境界的,離開你的心是沒有境界可得的,「皆唯有識,無有境界」。那麼這一段文的意思和前面文也是一樣,就是由于你自己用功的修行裏面來證實這件事,是唯識無義的,是這樣子。

  

  「又于如是青瘀等中,非憶持識見所緣境,現前住故。」

  這一段文也是有一個問題,就是還不同意,你這個說法我不同意。這修不淨觀的人,他是因爲修不淨觀之前,先去看那個死屍汙穢的境界,然後你能把那個境界憶念攝持,記住了那個相貌,然後在禅定裏面去觀察,那怎麼能說這是自己的心識的變現呢?這是外面的境界,你記住了,然後在禅定裏面觀察,這不是唯心所現,就是這樣意思。反對這種說法,你說是唯識無義,這不對!

  「又于如是青瘀等中,非憶持識見所緣境」,你不同意,但是你說的不對。這個青瘀等相,不是那個記憶力所見的境界,不是的,記憶力所見的境界和禅定裏的境界是不同的。有什麼不同呢?「現前住故」,就是這一句話,因爲禅定裏面這個青瘀、膿爛、散壞、骨鎖這些境界,顯現在禅定裏面是非常的分明、非常的穩定,是「現前住故」。若是我們記憶力記的境界,不穩定、不明顯;有的時候記住,有的時候記不住,有時候清楚,有時候不清楚,忽起忽滅,靠不住的,不是那麼分明。而現在禅定裏面的境界不是,他是「住」,就是很穩定、很分明的。這個「現前」就是很分明的出現在禅定裏面,這個「住」是很穩定的意思。

  譬如說這個燈光,光度低的時候,這個境界顯現的物相就不分別;光線的度高了時,這個境界就分別。我們一般的這個散亂心的記憶力不行,不分明,有的時候也會忘了,不清楚。但是禅定不是的,得了禅定,在禅定裏現出來的境界是很清楚、也還是很穩定,所以和記憶力不同,「非憶持識見所緣境現前住故」。所以從這一方面來證實,禅定裏面的境界是唯識無義的。前面是約定裏面的境界是定心所現,這底下第二段。

  

  「聞思所成二憶持識,亦以過去爲所緣故,所現影像得成唯識。」

  這底下用散亂心、沒得禅定的人來做例子說。「聞思所成」,在禅定裏面是修慧,聞思修是修慧,禅定裏面的境界。現在這裏用聞思二慧,聞所成慧和思所成慧的時候,這個時候禅定還沒成就,心還是散亂的,他現出來的一切事情都是要由記憶力,這個「憶持識」,由憶念攝持的識才能現出來境界。譬如說我把經背下來,就是我憶持的力量,那麼就能背下來,不是你心裏能變現出來經的,可以這樣講。

  「亦以過去爲所緣故」,這底下說,也還是唯識無義的。因爲「憶持識」他也是以過去的境界做所緣境的,就是以前緣念境界的時候,已經過去了,是過去的事情,不是現在。這個「過去」這句話什麼意思?就是已經過去了,不是現在。我以前緣念的時候,在今天來說那件事已經過去了,已經沒有了。而現在從心裏面「所現影像」,過去的所緣能使令自己現在現出來影像,但是現出影像的是現在,不是過去。既然是現在,那還是唯心所現的意思,就是你以前緣念,最初開始的時候與那個所緣境接觸的時候,熏在心裏面,把這印象熏習在心裏面。等到再觀察思惟的時候,就從那個所熏習的那個影像-那個印象再現出來,那麼還是唯心所現嘛!所以所現的影像「得成唯識」,還是可以成立唯識無義的道理的,還是可以成立的。

  說是,我當時去看那個境界,不是靜坐閉上眼睛,是睜開眼睛看那個不淨的境界,那個境界是外面的境界,不是心裏現的。現在不是,現在那個境界已經過去了,現在靜坐的時候從心裏面現出來,那麼還是「得成唯識」,還可以成立唯識無義的道理的,還是可以這樣講的。

  

  「由此比量,菩薩雖未得真智覺,于唯識中應可比知。」

  前面是問,我們沒得真智覺的人,我們怎麼可以知道唯識無義的道理呢?「由教及理應可比知」。現在就結束這一段。「由此比量」,由于前面佛的聖教,加上修行人或者是定中,或者是散亂心裏面的道理,你就可以比量出來,可以知道、比知。這個「量」在這裏還是可以當思惟講,思量。比對、思量、觀察,那麼這樣的菩薩雖然還在凡夫的位置,但是他沒得到真智覺,但是由此比量,「于唯識中應可比知」,于唯識無義的道理,能由此比量就可以明白了,是唯識無義的,是這樣子。

  

  3、通釋妨難4

  A、有色非識疑

  「如是已說種種諸識,如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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