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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筆錄 第二章、所知依▪P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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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爲顯內種非如外種,複說二頌:外或無熏習,非內種應知;聞等熏習無,果生非道理;作不作失得,過故成相違;」

  

  這又說到種子假實的問題。「爲顯內種非如外種」,本論的作者說:爲了顯示這個內種不同于外種,雖然都是具足六義名爲種子,都是有生因和引因,好象內種和外種完全一樣了,其實不完全一樣,也有不同。爲了顯示這個不同的意義,複說兩個頌:「外或無熏習,非內種應知」。這外面的種子,「或」就是不決定,有的是有熏習,有的是沒熏習的,像前面說到這個胡麻受到花香的熏習,所以製造出來的油有香味;但是這個蓮花生在淤泥裏邊,那麼蓮花有香,但是不是淤泥的熏習的,那就不是熏習。所以這個「或」,或者有熏習,或者沒有熏習。

  

  這裏邊的意思就是談到,世界上萬物裏邊種子的問題。我們居住這個地球,世界壞了,過了一個長時期,這個世界又出現了,出現了的時候,這世界上怎麼會有萬物的種子呢?那麼,在小乘佛教裏邊的說法,有兩種:一種是說,這萬物不一定非要有種子,也就可以生出來,生出個蓮花來,生出一棵樹來,各式各樣就可以生。什麼道理呢?就是在這個世界上的衆生,共業所感,大家的業力,沒有種子,這個業力就能把它生出來,就能把這世界各式各樣的萬物就會生出來,這是一個說法。

  

  第二個說法呢,就是一定要有種子,沒有種子是不能生的,那麼種子從哪兒來的呢?從他方世界來的,他方世界有風吹過來了;吹過來了嘛,所以萬物就生長了,就是有這兩個說法,兩個說法也都有道理。這樣說「外或無熏習」,沒有熏習怎麼會有呢?這是業力所變,就是這樣意思。

  

  「非內種應知」,這個是不同于內種的,內種就是一切有情本身心意識的活動,一定要有種子,沒有種子是不能有成就的,一定要假借熏習才能有成就。那也就等于說一定要學習,無論什麼事情都不是自然的,你一定要學習以後才能有成就,就是有這個意思。「應知」,你應該知道。

  

  「聞等熏習無,果生非道理」,這是舉出一個例子。說是我們佛教徒,如果你不努力地學習聞思修,你不在佛法裏邊努力地用聞思修學習的話,沒有這聞思修的熏習,也就是沒有聞思修的這些努力地學習。聞等熏習沒有的話,「果生非道理」你就會自然的有聞思修所成的果立,得到一種利益,那是不合道理的,沒有這回事情!所以一定要熏習才能有成就,這就和外種不同。外種或者沒有熏習,但是內種一定要有熏習。

  

  「作不作失得,過故成相違」,內種如果說是不承認一定要熏習,不承認需要熏習,那就會有什麼現像呢?「作不作失得」如果不承認熏習的話,如果這一個人他努力地去創造一些事情,結果失掉了,沒成功!說是他不做,不去勞作,他成功,他得到了,他成功了!那就會有這樣的過失!這有什麼過失呢?就是你努力地去工作,你沒有成就,就是你所成就的斷滅了,有斷滅的過失,有因而無果了!這不是斷滅了嗎?說是不勞作,自然地就來了,那就是無因而有果,前面是有因而無果,這是無因而有果,這也是不合道理,所以有這麼多的過失。「過故成相違」,那就和佛法的非要熏習不可的這種道理是違背的,所以一定要努力才可以。這一段文,你讀世親菩薩的釋,和無性菩薩的釋,有不同的解釋,有另一種解釋。

  

  

  「外種內爲緣,由依彼熏習。」

  

  這個外種、內種,有這樣的不同,其中還有一個更重要的不同呢,「外種內爲緣,由依彼熏習」。這外面的種子,實在是假名爲種子,它是內爲緣,以內種的阿賴耶識爲它作因緣的。《大智度論》也是說:外法以內法爲因緣,也有這句話的。

  

  怎麼叫做外面的種子以內種爲因緣呢?這句話怎麼講呢?「由依彼熏習」,一切衆生要依彼阿賴耶的熏習才有外種的出現,外面的種子也是阿賴耶識的變現。說是這個種子生芽了,芽也是阿賴耶識的變現。假設這個時候,衆生的業力應該要受饑馑的苦,那種子就不生芽;或者就是生芽了,它不開花結果,就是得不到,就是不能成就。業力就是阿賴耶識的種子,所以還是以阿賴耶識爲萬法的生因。這個來說呢!這個內種,阿賴耶識的種子是真實的;外面的種子是世俗的,就是假名字的一種說法,不是真實的。

  

  

  叁、四緣料簡

  

  「複次,其余轉識普于一切自體諸趣,應知說名能受用者。」

  

  這一大段文,第一段說大乘的甚深緣起,第一段說二種緣起:分別自性緣起,分別愛非愛緣起,這是第一段。第二段是說種子。現在是第叁段「四緣料簡」,用這個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來觀察這幾種緣起。前面說出兩個緣起,分別自性緣起、分別愛非愛緣起,這裏又增加了一個緣起,就是能受用緣起。說到這個受用緣起,然後再去分別四種因緣,會使令我們更清楚一點。

  

  「複次,其余轉識」,這個阿賴耶識前面說了很多,現在說到,除了阿賴耶識,其余的就是轉識。這個轉識和阿賴耶識的關系究竟是怎麼回事?「其余轉識普于一切自體諸趣,應知說名能受用者」。這個轉識是普遍地在這個一切的自體諸趣,或者把這「諸趣」提上來,諸趣的一切自體。或者叁界的一切自體,欲界衆生的生命體,色界、無色界的生命體,乃至諸趣,在欲界裏面有五趣。這麼多衆生的生命體,這個轉識在這麼多的生命體上,「應知說名能受用者」,這麼多的自體都是阿賴耶識的種子識所變現的,種子識變現了以後,由轉識依止這個生命體享受苦樂的果報。這個轉識對阿賴耶識來說就是這麼一個關系。

  

  阿賴耶識變現了苦樂的境界,也變現了根、身、器界這些事情,然後轉識依止這個根身,或者受樂,或者受苦,所以轉識是能受用者;它來享受阿賴耶識所變現的一切,它也可以起作用,重新的創造。這個轉識在活動,這雜染品法就是轉識,再去貪求樂受,或者合理的貪求樂受,或者非法的貪求樂受,所以就有了惡業、或者有善業、或者有不動業的活動,這一活動又熏習了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因爲它的熏習又去創造叁界一切自體,五趣的主體,就是這樣輪回。這個受用緣起和阿賴耶識的關系就是這樣,若沒有阿賴耶識的變現,這個轉識沒有成功好享受的。那麼阿賴耶識自己不享受嗎?他自己不享受,阿賴耶識變現了以後,它不享受,因爲它不去分別苦樂的事情。你苦的時候,阿賴耶識不苦;樂的時候,阿賴耶識也不樂。苦樂不動其心,阿賴耶識是這樣的。但是這個前六識,那就不同;苦的時候它就不得了,樂的時候也不得了!它就是隨著一切境界活動,不能自主的。

  

  

  「如中邊分別論中說伽陀曰: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法。」

  

  前面是無著菩薩這樣子把「受用緣起」立出來,這底下引證。我說這轉識是能受用者,不是我說的。在「中邊分別論中」,《辨中邊論》那個頌說彌勒菩薩說的,這是聖人說的,就引它來作證明。

  

  「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中邊分別論》的論主,他把衆生的識分成兩類:第一類叫「緣識」,第二類叫「受者」。「緣識」是誰呢?就是阿賴耶識,這個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是萬法的因緣,萬法因阿賴耶識的種子而出現的。「一則名緣識」,這阿賴耶識名緣識。

  

  「第二名受者」,第二個識就是受者識,這個受者識,就是像前面說的,受用諸趣的果報,那麼這就是轉識了。「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法」,這兩種識,第二個識是受者識,它能受用,怎麼它能受用呢?因爲它能分別,它會分別。這個能受用就是受心所,也就是色受想行識這個受蘊;就是轉識用這個受蘊去受一切苦樂的境界,苦樂的果報。那麼應該說受蘊,爲什麼說心是能受用者呢?心爲主,心所是幫助心作事情的,而心是主,所以還是說心是受者。

  

  「用」這個字,可以有兩個解釋:一個是發生作用,因受的關系而發生作用。剛才說的,因爲貪求這個樂受,希望有更美滿一點,因爲不知足,所以更去作種種事情,去增加這個受。第二個意思呢?受就是用,它能夠起受的作用。這個境界能發出來一種作用給我享受,給我享受就是它的作用,可以這麼解釋。

  

  「分別」就是想心所,色受想行識─想蘊,它能夠去取,去觀察思惟種種境界的相貌,種種的體用,然後安立種種的名言,同其他的衆生去聯系、去溝通,所以那叫做「分別」,就是想心所。這樣當然與受很有關系,心若沒有這些分別,也很難說是受用的。

  

  「推心法」,「推」是推動,就是五蘊裏面的行蘊,行蘊裏面當然有很多心所,主要就是指思心所,這思心所能推動我們的心,發動出來種種的活動,發起種種的活動,所以叫「推」。就是思心所,也就指那個行蘊。這樣說呢,「受用」是受蘊,「分別」是想蘊,「推」就是行蘊。這個受想行是心法,是唯識才能有這樣的事情,是心法;不是色法。唯心所生出來的差別作用,也就是這個受想行幫助那個心去受用一切苦樂的境界,所以叫做受者,這是說明能受用者,那麼這就是受用緣起,原來是《辨中邊論》上解釋的,說明的。

  

  前面只用這個受用緣起,說明轉識和阿賴耶識的關系,說明這件事。這底下再說明這兩種識更互爲緣的道理。

  

  

  「如是二識更互爲緣,如阿毗達磨大乘經中說伽陀曰:諸法于識藏,識于法亦爾,更互爲果性,亦常爲因性。」

  

  「如是二識更互爲緣」,這個緣識和受者識,也就是那個本識和轉識,這兩個識互相爲因緣,互相爲因緣的道理,因爲我才有你,因爲你才有我,誰也離不開誰。「如阿毗達磨大乘經中說伽陀曰」,如《阿毗達磨大乘經》上說,說伽陀說:「諸法于識藏,識于法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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