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显内种非如外种,复说二颂:外或无熏习,非内种应知;闻等熏习无,果生非道理;作不作失得,过故成相违;」
这又说到种子假实的问题。「为显内种非如外种」,本论的作者说:为了显示这个内种不同于外种,虽然都是具足六义名为种子,都是有生因和引因,好象内种和外种完全一样了,其实不完全一样,也有不同。为了显示这个不同的意义,复说两个颂:「外或无熏习,非内种应知」。这外面的种子,「或」就是不决定,有的是有熏习,有的是没熏习的,像前面说到这个胡麻受到花香的熏习,所以制造出来的油有香味;但是这个莲花生在淤泥里边,那么莲花有香,但是不是淤泥的熏习的,那就不是熏习。所以这个「或」,或者有熏习,或者没有熏习。
这里边的意思就是谈到,世界上万物里边种子的问题。我们居住这个地球,世界坏了,过了一个长时期,这个世界又出现了,出现了的时候,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万物的种子呢?那么,在小乘佛教里边的说法,有两种:一种是说,这万物不一定非要有种子,也就可以生出来,生出个莲花来,生出一棵树来,各式各样就可以生。什么道理呢?就是在这个世界上的众生,共业所感,大家的业力,没有种子,这个业力就能把它生出来,就能把这世界各式各样的万物就会生出来,这是一个说法。
第二个说法呢,就是一定要有种子,没有种子是不能生的,那么种子从哪儿来的呢?从他方世界来的,他方世界有风吹过来了;吹过来了嘛,所以万物就生长了,就是有这两个说法,两个说法也都有道理。这样说「外或无熏习」,没有熏习怎么会有呢?这是业力所变,就是这样意思。
「非内种应知」,这个是不同于内种的,内种就是一切有情本身心意识的活动,一定要有种子,没有种子是不能有成就的,一定要假借熏习才能有成就。那也就等于说一定要学习,无论什么事情都不是自然的,你一定要学习以后才能有成就,就是有这个意思。「应知」,你应该知道。
「闻等熏习无,果生非道理」,这是举出一个例子。说是我们佛教徒,如果你不努力地学习闻思修,你不在佛法里边努力地用闻思修学习的话,没有这闻思修的熏习,也就是没有闻思修的这些努力地学习。闻等熏习没有的话,「果生非道理」你就会自然的有闻思修所成的果立,得到一种利益,那是不合道理的,没有这回事情!所以一定要熏习才能有成就,这就和外种不同。外种或者没有熏习,但是内种一定要有熏习。
「作不作失得,过故成相违」,内种如果说是不承认一定要熏习,不承认需要熏习,那就会有什么现像呢?「作不作失得」如果不承认熏习的话,如果这一个人他努力地去创造一些事情,结果失掉了,没成功!说是他不做,不去劳作,他成功,他得到了,他成功了!那就会有这样的过失!这有什么过失呢?就是你努力地去工作,你没有成就,就是你所成就的断灭了,有断灭的过失,有因而无果了!这不是断灭了吗?说是不劳作,自然地就来了,那就是无因而有果,前面是有因而无果,这是无因而有果,这也是不合道理,所以有这么多的过失。「过故成相违」,那就和佛法的非要熏习不可的这种道理是违背的,所以一定要努力才可以。这一段文,你读世亲菩萨的释,和无性菩萨的释,有不同的解释,有另一种解释。
「外种内为缘,由依彼熏习。」
这个外种、内种,有这样的不同,其中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不同呢,「外种内为缘,由依彼熏习」。这外面的种子,实在是假名为种子,它是内为缘,以内种的阿赖耶识为它作因缘的。《大智度论》也是说:外法以内法为因缘,也有这句话的。
怎么叫做外面的种子以内种为因缘呢?这句话怎么讲呢?「由依彼熏习」,一切众生要依彼阿赖耶的熏习才有外种的出现,外面的种子也是阿赖耶识的变现。说是这个种子生芽了,芽也是阿赖耶识的变现。假设这个时候,众生的业力应该要受饥馑的苦,那种子就不生芽;或者就是生芽了,它不开花结果,就是得不到,就是不能成就。业力就是阿赖耶识的种子,所以还是以阿赖耶识为万法的生因。这个来说呢!这个内种,阿赖耶识的种子是真实的;外面的种子是世俗的,就是假名字的一种说法,不是真实的。
三、四缘料简
「复次,其余转识普于一切自体诸趣,应知说名能受用者。」
这一大段文,第一段说大乘的甚深缘起,第一段说二种缘起:分别自性缘起,分别爱非爱缘起,这是第一段。第二段是说种子。现在是第三段「四缘料简」,用这个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来观察这几种缘起。前面说出两个缘起,分别自性缘起、分别爱非爱缘起,这里又增加了一个缘起,就是能受用缘起。说到这个受用缘起,然后再去分别四种因缘,会使令我们更清楚一点。
「复次,其余转识」,这个阿赖耶识前面说了很多,现在说到,除了阿赖耶识,其余的就是转识。这个转识和阿赖耶识的关系究竟是怎么回事?「其余转识普于一切自体诸趣,应知说名能受用者」。这个转识是普遍地在这个一切的自体诸趣,或者把这「诸趣」提上来,诸趣的一切自体。或者三界的一切自体,欲界众生的生命体,色界、无色界的生命体,乃至诸趣,在欲界里面有五趣。这么多众生的生命体,这个转识在这么多的生命体上,「应知说名能受用者」,这么多的自体都是阿赖耶识的种子识所变现的,种子识变现了以后,由转识依止这个生命体享受苦乐的果报。这个转识对阿赖耶识来说就是这么一个关系。
阿赖耶识变现了苦乐的境界,也变现了根、身、器界这些事情,然后转识依止这个根身,或者受乐,或者受苦,所以转识是能受用者;它来享受阿赖耶识所变现的一切,它也可以起作用,重新的创造。这个转识在活动,这杂染品法就是转识,再去贪求乐受,或者合理的贪求乐受,或者非法的贪求乐受,所以就有了恶业、或者有善业、或者有不动业的活动,这一活动又熏习了阿赖耶识,阿赖耶识因为它的熏习又去创造三界一切自体,五趣的主体,就是这样轮回。这个受用缘起和阿赖耶识的关系就是这样,若没有阿赖耶识的变现,这个转识没有成功好享受的。那么阿赖耶识自己不享受吗?他自己不享受,阿赖耶识变现了以后,它不享受,因为它不去分别苦乐的事情。你苦的时候,阿赖耶识不苦;乐的时候,阿赖耶识也不乐。苦乐不动其心,阿赖耶识是这样的。但是这个前六识,那就不同;苦的时候它就不得了,乐的时候也不得了!它就是随着一切境界活动,不能自主的。
「如中边分别论中说伽陀曰:一则名缘识,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别、推心法。」
前面是无著菩萨这样子把「受用缘起」立出来,这底下引证。我说这转识是能受用者,不是我说的。在「中边分别论中」,《辨中边论》那个颂说弥勒菩萨说的,这是圣人说的,就引它来作证明。
「一则名缘识,第二名受者」,《中边分别论》的论主,他把众生的识分成两类:第一类叫「缘识」,第二类叫「受者」。「缘识」是谁呢?就是阿赖耶识,这个一切种子阿赖耶识是万法的因缘,万法因阿赖耶识的种子而出现的。「一则名缘识」,这阿赖耶识名缘识。
「第二名受者」,第二个识就是受者识,这个受者识,就是像前面说的,受用诸趣的果报,那么这就是转识了。「此中能受用、分别、推心法」,这两种识,第二个识是受者识,它能受用,怎么它能受用呢?因为它能分别,它会分别。这个能受用就是受心所,也就是色受想行识这个受蕴;就是转识用这个受蕴去受一切苦乐的境界,苦乐的果报。那么应该说受蕴,为什么说心是能受用者呢?心为主,心所是帮助心作事情的,而心是主,所以还是说心是受者。
「用」这个字,可以有两个解释:一个是发生作用,因受的关系而发生作用。刚才说的,因为贪求这个乐受,希望有更美满一点,因为不知足,所以更去作种种事情,去增加这个受。第二个意思呢?受就是用,它能够起受的作用。这个境界能发出来一种作用给我享受,给我享受就是它的作用,可以这么解释。
「分别」就是想心所,色受想行识─想蕴,它能够去取,去观察思惟种种境界的相貌,种种的体用,然后安立种种的名言,同其他的众生去联系、去沟通,所以那叫做「分别」,就是想心所。这样当然与受很有关系,心若没有这些分别,也很难说是受用的。
「推心法」,「推」是推动,就是五蕴里面的行蕴,行蕴里面当然有很多心所,主要就是指思心所,这思心所能推动我们的心,发动出来种种的活动,发起种种的活动,所以叫「推」。就是思心所,也就指那个行蕴。这样说呢,「受用」是受蕴,「分别」是想蕴,「推」就是行蕴。这个受想行是心法,是唯识才能有这样的事情,是心法;不是色法。唯心所生出来的差别作用,也就是这个受想行帮助那个心去受用一切苦乐的境界,所以叫做受者,这是说明能受用者,那么这就是受用缘起,原来是《辨中边论》上解释的,说明的。
前面只用这个受用缘起,说明转识和阿赖耶识的关系,说明这件事。这底下再说明这两种识更互为缘的道理。
「如是二识更互为缘,如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说伽陀曰: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
「如是二识更互为缘」,这个缘识和受者识,也就是那个本识和转识,这两个识互相为因缘,互相为因缘的道理,因为我才有你,因为你才有我,谁也离不开谁。「如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说伽陀曰」,如《阿毗达磨大乘经》上说,说伽陀说:「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
《《摄大乘论》笔录 第二章、所知依》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