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二重障等,經說唯心,遮離心外徧計所執實境是有,不爲遣除依他起性,不離于心;諸心所法,心爲主故,說唯有心,理實亦唯有諸心所。
這是再解釋一番爲什麼這個唯心並不是說唯心王,而還包涵有心所法。因爲我們這個“唯”,是遮外境,把“心外是有實在境相的”這個執著去掉,並不排斥跟心相應的心所法。它也是依他起性的,這個是有的。
爲什麼要排外境呢?“爲諸愚夫,不知心外無實境相”,因爲愚夫不知道心外那些境都是虛妄的,是執著産生的徧計執;“便執實有”,以爲它是實有;因爲執實有外境,就要造業:“起諸惡業、二重障等”,煩惱障、所知障都要起了。因爲執著外境,要追求、或者是要消滅(敵人),這樣就造了很多惡業,也起了煩惱障,也起了所知障。
“經說唯心”,所以經裏邊爲了對治它們,就說唯心;心外的境是沒有的,不必追求,也不必排斥。“遮離心外徧計所執實境是有”,“唯心”的意思是說,心外的徧計所執的實在的境是沒有的。凡夫執著爲實有,實際上是沒有的;既然是沒有的,你就不要去追求了。
這個徧計執雖然是沒有的,但是並不排除依他起,“不爲遣除依他起性,不離于心”,不離于心的就是心所法。心所法跟心一樣,與心相應,也是依他起性,這個並不遣除、不排除。以徧計執執外境是實有,這個要排除;跟心相應、依他起的心所法,並不是我們要排除的對象。“諸心所法,心爲主故,說唯有心”,因爲心是主,我們說一個主,就把它所屬的那些從屬都攝在裏邊了,所以不必再說心所法了。“理實亦唯有諸心所”,實際上說,不但唯有心,也唯有心所,心所跟心都是依他起,都是有的。
這是解釋爲什麼經中但說唯心,怎麼知道有心所法?就是這個道理。
問:何名相應?
這就是節外生枝了,你說心所法與心相應,那麼什麼叫相應呢?
答:成唯識論第叁卷說,謂心心所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即具四義,除同行相,乃名相應。彼違瑜伽,及理有別,皆如彼說。
大乘唯識裏邊,心王心所相應,有四個義相應。以前的有部或者經部是五義相應,加一個行相也相同;這裏《成唯識論》——唯識宗的看法,行相是不同的:心王是了別、受心所是領納、想心所是取相,各自的行相是不一樣的,所以行相不同;但是其它的四個是相同的。
“謂心心所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心王心所行相雖然不一樣,但是它的時間是一樣的,同時生起來;依同,都同時依這個根;所緣的也相同,同緣這個所緣的境;事是說它的數量,心王一個,心所也是一個,絕不能同一個心所法同時起兩個、叁個,一刹那之間每一個心所法跟心王一樣,都是一個,所以“事等”。因爲有這四個相同,所以叫相應,“故名相應”。就是說,時同、依同、所緣等、事等,這四個是相同的。“即具四義,除同行相,乃名相應”,因爲這四個意思(行相不一樣,要除開),就叫相應。以前我們講《百法明門論》的時候,好象也講過了。
“彼違瑜伽,及理有別,皆如彼說”,它這個裏邊跟《瑜伽》有一點不一樣,因爲它講的,各具異意,依據的道理不一樣,所以說有一點不同之處;跟《俱舍》也不同,《俱舍》裏邊是五個義(五義具足,名爲相應),它這裏是四個義。這是唯識宗的正宗的說法,四義相應,行相是不同的。
什麼叫行相?“行相,見分也。相者體也,即謂境相;行于境相,名爲行相;或相謂相狀,行境之相狀,名爲行相(《成唯識論述記》卷叁)”,相是相狀(那個樣子),就是見分,它在緣境的時候,這個心的見分它起那個樣子,叫行相;就是行所緣的境的時候,它的心的一個相貌,叫行相。《成唯識論》就舉幾個例,“了謂了別,即是行相,識以了別爲行相故”,識,心王以了別爲行相;那麼心所就是受、想……等等,它們各有各的行相。所以說行相是不一樣的,而其它(四義)是同的。(資料1)
問:若遮外境,豈複亦遮自身諸識各所變耶?
答:今亦遮此諸識相緣,不能親取。非遮體有離自外境,亦非或一向遮體都無,但說自心不能親取。心親所取,定不離心;若離自心,定不親取。
他再提一個問題。你說要除開外境,那麼一個補特伽羅身上(它有八個識,這八識各了各的,不是一個)自己識所變的那些是不是也要排除?就是說,這幾個識是不是能夠互相緣的?
“答:今亦遮此諸識相緣,不能親取。非遮體有離自外境”,不但要遮止離開自己心的那個外境,即使是一個有情身上自己有的那幾個識也不能互相緣,還是各了各的。如眼識只緣眼識的相分,不能緣耳識的相分;耳識只能緣耳識相分,不能緣鼻識的相分,各是各的,每一個識都有界限,不能超出自己的範圍。所以說即使是自己身上的幾個識也不能緣它以外的境。“亦非或一向遮體都無,但說自心不能親取”,並不是說,離開自己識以外的東西都是沒有的;這僅僅是說,識以外的東西,不能親自去取(不能親緣),要隔一層。親自能緣的是自己那個識所變的相分,而外邊的那個東西只能是增上緣,不能親取。
“心親所取,定不離心;若離自心,定不親取”,這個是決定的。心的見分,它所取的相,決定是自己本識所變的相分,不能離開心以外去取境。就是說,我們的眼睛看東西,只能看眼識裏邊的相分,眼識以外的東西是看不到的。假使說山河大地,是阿賴耶識的相分,你眼識能不能直接看到?看不到的!眼識只能看以阿賴耶識的相分爲增上緣使眼識裏邊變起一個跟它一樣的相分,然後,眼的見分就緣自己眼識裏變的相分,不能直接緣阿賴耶識的相分。這是每一個識都有,不能超出自己的識以外去緣其他的東西。所以說心親自所取的,一定是不離自己那個心的;假使離開自己的心,決定不能親取,只能是所緣。阿賴耶識的相分(山河大地)對我們的眼識來說,它是一個疏的緣(增上緣),不是親的因緣,以眼識以外的山河大地爲增上緣,使我們的眼識變一個相分,與它是一樣的,然後我們緣自己眼識相分的這個山河大地,不是緣阿賴耶識變的那個山河大地。所以說離開心,一定不能親取,只能是疏緣(增上緣);而親心所取的,決定不離心。這個是我們唯識宗決定的一個道理、原則性的東西。
問:其心所法,唯既不遮,其真如性,經中不說,應非唯識。
答:成唯識說,識之實性,不離識故,名爲唯識;非如心所,名唯心所,不名唯識。真如亦是心所實性,亦得名爲唯心所法,此理通故。
這裏都是考究這個“唯”,它的範圍到底多少?前面在說唯心的時候,沒有說心所法,那麼應當沒有心所,後來講了一大套的道理,說心所法是不排斥的,是與心相應的,也是依他起,就在唯識(唯心)裏邊,因爲心是主,說了主就等于把它的隨從一起附帶說了,所以說唯心實際上也包含心所。這個道理講通了。現在他又提一個問題:你說唯心已經包含心王、心所,我也承認,但是這個識的性(真如),你沒有說唯真如,“其真如性,經中不說”,既然說唯識、唯心,沒有說唯真如,那麼真如這個無爲法應當不是屬于唯識裏邊的東西——真如不是唯識了?
“答:成唯識說,識之實性,不離識故,名爲唯識”,這個真如是識的性,前面我們講過,叁個唯識,真如也是唯識的一種(真實唯識),它是識的性;識的相、識的性都沒有離開識。我們說唯識,不能說單是唯識的相,而把識的性排除;性、相是識的兩方面,識的性(真如)也在裏頭,也屬于“唯識”!所以說真如也屬于“唯識”這個名字所包涵,因爲真如是識的實性,並沒有離開識;我們說“唯識”這個話,也已包涵了它的實性真如。
“非如心所,名唯心所,不名唯識”,這是打比喻了。假使心所,我們講唯心所的時候,心所跟識是兩個東西,不叫唯識;但是說唯識的時候,真如是唯識裏邊的性,已經包涵在裏頭,不用再另外說一個。這跟心所不一樣。
“真如亦是心所實性,亦得名爲唯心所法”,這裏再進一層說,真如就是識的性,我們說唯識、說唯心,包涵真如;即使是說唯心所的時候,也包涵真如,因爲真如也是心所法的實性。心所法,它的相是心所——受是領納、想是取相、行是造作……,各式各樣的相,但是它的性都是真如,說唯心所的時候,也不排斥心所的性(真如)。所以說,即使你說唯心所法,也包涵有真如。那就是說,我們說唯心,心的實性是真如,固然包進去了,而唯心裏邊還包有心所法,心所法的實性也是真如,所以真如都包在裏頭。“此理通故”,這個道理是通的,因爲都是性。
舊論此中別說一頌,以立論宗。真谛頌雲:實無有外塵,似塵識生故,猶如翳眼人,見毛兩月等。菩提流支雲:唯識無境界,以無虛妄見;如人目有翳,見毛月等事。理雖不違,勘叁梵本,並無此頌,但譯家增。
這一段是說以前的論裏邊多一個頌。這個頌,根據梵文的本子看,原本是沒有的,他說是翻譯的人加的。這個我們就不管了。
丙四 顯唯識義,舉喻以成………
內識生時,似外境現。
如有眩翳,見發蠅等。
此中都無少分實義。
論曰:內識生時,似外境現,如有眩翳,見發蠅等,此中都無少分實義。
述曰:自下第四,顯唯識義,舉喻以成。舊論此中,設爲外難,方顯正理。此譯家增,非梵本有。內識生時,似外境現,此中都無少分實義,顯唯識義。如有眩翳,見發蠅等,此中都無少分實義,舉喻以成。或前雖引教,今以理成。
“自下第四,顯唯識義,舉喻以成”,下邊是講唯識的道理了,先舉一個比喻來成立這個唯識的道理。前面講理,這裏講喻,喻是比較容易懂一些。
“內識生時,似外境現”,這是唯識…
《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八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