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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六講▪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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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于叁住中”, 叁住即初地(極歡喜住)、第八地(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及佛地(最上成滿菩薩住),他們“能斷煩惱障品所有粗重(種子)”。

  “于極歡喜住(初地)中,一切惡趣諸煩惱品所有粗重,皆悉永斷”,初地之後,再也不墮惡趣了,墮惡趣的所有煩惱種子都斷掉了;“一切上中諸煩惱品皆不現行”,一切上中品的煩惱不會現行了。雖然種子沒有斷掉——上品、中品的煩惱(如發脾氣之類),雖然種子沒有斷完,但是現行(發脾氣)不會出來了。

  “于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八地)中, 一切能障一向清淨無生法忍諸煩惱品所有粗重,皆悉永斷,一切煩惱,皆不現前。”八地相當于阿羅漢,煩惱種子都斷完了。

  “于最上成滿菩薩住(佛地)中,當知一切煩惱習氣隨眠障礙皆悉永斷,入如來住”,一切習氣也斷完了,才能成佛。

  煩惱斷完、成阿羅漢,相當于八地那麼高;最後習氣(所知障)也斷完——煩惱早就斷完了,到習氣也斷完,一切種子都沒有了,就是成佛了。這一段是說叁個住裏邊他們能斷煩惱障品所有粗重的叁種情形。

  

  “當知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亦有叁種”,所知障的所有粗重也分叁種情況。“一者在皮粗重,二者在膚粗重,叁者在肉粗重”,他就是用這個皮、膚、肉來說明了。第一種是在皮的粗重,這是在表面上的;第二種是在膚的粗重,在膚內層了;第叁是在肉的粗重,在皮膚裏邊了。

  

  “當知此中,在皮粗重,極歡喜地住皆悉已斷”,這個在皮的粗重,在初地的時候斷完了;“在膚粗重”,相當于膚這個位置的煩惱種子,在“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八地)”的時候“皆悉已斷”,斷掉了;“在肉粗重”,就在“如來住(成佛)”的時候“皆悉已斷”,這個時候,“得一切障極清淨智”,一切如來的智慧都出現了,都顯出來了。

  

  這裏就是說,菩薩修唯識的六度萬行的時候,時間是叁大阿僧祗劫(這是大家知道的),在初地的時候,斷皮的所知障粗重;在八地的時候,斷膚的所知障粗重(種子);在成佛的時候,最裏邊的肉的所知障的種子也斷完了。就是說,菩薩修六度萬行的時候,在初地斷皮、八地斷膚、佛地斷肉,所有一切所知障的種子,在這叁個時候斷完。那麼末有德,“即至佛位”,就是成佛的那個(第十叁住、佛地)了。

  

  這是瞿波論師把“唯識”用叁層來講,相當于天臺的般若分成叁層來講,意思是相近的。當然,天臺宗的祖師,他的理論是有依據的。那麼“唯識”的道理講好了(前面我們講了很多,這裏就是補充一下)。

  

  唯,獨但義。識,了別義,體即五法心心所等。所以者何?總說諸法,略有叁性。謂即遍計所執性,虛妄唯識;依他起性,非有似有,因緣所生,因緣唯識,即是識相;圓成實性,依他起上遍計所執空無之理,真實唯識,即是識性。

  

  什麼叫“唯”?“獨、但義”,獨獨是這個,或者單是這個,沒有其它的。就是簡別其它的了:叁界只有識,獨獨是識,單就是識。

  

  什麼叫“識”呢?“了別義”,這個我們知道,識是了別。“體即五法心心所等”,這個識的體並不單是一個心王。唯識的識,它的體是比較寬的,五位法——心王、心所、不相應行,乃至色法、無爲法都在裏邊。無爲法是識的性,色法是識的相分,不相應行、心王心所(心王心所就是心)跟色法的分位差別,都沒有離開識,都屬于識的體裏邊的東西,所以這五位法都在識裏邊,識的體就是這五位法。

  

  “所以者何”,爲什麼這麼說?“總說諸法,略有叁性。”這就是講叁自性了。爲什麼說五位法都在識裏邊?五位法就包含整個的宇宙的一切萬法了,爲什麼說一切法都在識裏邊呢?一切法,可以用“叁性”來分判。這個我們在講《簡介》的時候,大家已經有一個粗的概念,這裏是第二次見面,應當是不太陌生了;如果把《講義》搞得很清楚,這個是毫無問題了。哪“叁性”呢?

  

  第一,“徧計所執性”,這叫“虛妄唯識”。這都沒有離開唯識。徧計所執性是虛妄唯識,它是唯識所顯的虛妄相。

  

  第二,“依他起性”,是一切法的緣起,因緣和合它就顯,因緣沒有和合就沒有它的東西,所以說,“非有似有”——本來是沒有的,“似有”,好象是有。那就是假有了。我們前面講過的,一個是沒有,確實是“無”;一個是有,但不是真的有,“非有似有”,那就是說“假有”。因爲是“因緣所生”的,因緣和合就生、因緣離散就滅,不能說它沒有,但是不是有自性的有、不是永遠的有,叫非有似有(假有)。這個叫什麼唯識?叫“因緣唯識”(這叁個名詞是新的,徧計所執性是“虛妄唯識”,它沒有離開唯識,但是虛妄爲性;依他起性也是唯識,但是“因緣唯識”,因緣和合的唯識),“即是識相”,識有性有相,它表面的相(緣生的幻相)就是依他起性。

  

  第叁,“圓成實性”,“依他起上,徧計所執空無之理”,依他起(因緣和合而生的法)上,把我們執爲實在有的那個徧計執去掉了,所顯的空性的道理,就是圓成實性。“真實唯識,即是識性”,這個圓成實性叫真實的唯識,是唯識的真實性。

  

  所以說這叁個性,都沒有離開唯識。這叁個性包涵一切法,一切法都是唯識。徧計所執性是虛妄唯識;依他起性是因緣唯識;圓成實性是真實的唯識(也就是識的性)。依他起性是相,圓成實性是性,性相兩個是不離的。所以說五位法也是唯識。

  

  諸異生等,迷圓成實,執依他等是一是異,謂離心外,定實有法,是心所取,無明所蔽,正智不生。今爲顯彼所說離心徧計所執實法非有虛妄識現,但有有爲依他識相因緣唯識,及有無爲圓成識性真實唯識,故今總說諸法唯識,令知有無,證轉依果。此則相性各別體說。若攝諸境皆從于心名唯識者,真如既是識之實性,亦名唯識。此約叁性。

  [名相注釋]:

  證轉依果:《成唯識論》(卷九)雲:“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粗重,故能轉舍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

  

  這是說凡夫。凡夫因爲無明,對于圓成實性的這個真如的道理,迷惑掉了,“迷圓成實”,看不到;“執依他等是一是異”,而對依他起——依他起本來是因緣和合、如幻顯現,卻把它執爲實在,執爲實在有自性之後,就要說它是一是異、是生是滅、是斷是常……,這些分別就來了。怎麼會産生這個分別呢?因爲執爲實在了,“謂離心外,定實有法”,一定有實在的心外的法,“是心所取”,心是能取,所取的就是外境或他所對的對象;“無明所蔽,正智不生”,因爲無明所覆蔽,正真的智慧就生不起來。

  

  “今爲顯彼所說離心徧計所執實法非有”,現在我們要顯示他所說的這個離心之外遍計所執的實法是沒有的,我們就要把這個道理——一般凡夫所執著的這個離開心之外有實在的東西(因遍計執而産生的實在的法)是沒有體、沒有自性的,這個道理要告訴他,就需要唯識了。“虛妄識現”,凡夫執爲心外實在有的那個法,是我們的遍計所執的虛妄顯現,是虛妄的識變現出來的、是沒有體的,是凡夫的無明執著才有的。

  

  這個就是說“無”,否定了遍計所執的東西是假的、是沒有的,是虛妄所現,沒有體的。那麼“有”什麼?沒有的、虛妄的去掉之後,顯示真實的是什麼東西?“真實”的就是“有”的。

  

  虛妄唯識遍計所執性是沒有(無)的,那麼什麼是“有”的呢?“但有有爲依他識相因緣唯識”,“有爲”(有生滅)的“依他識相”,依他起這個識的相,這是“因緣唯識”,它是“有”的;“及有無爲圓成識性真實唯識”,還有“無爲”的“圓成識性”,這是識的性,是“真實唯識”——叁個唯識之一,真實唯識。

  

  因緣唯識、真實唯識是“有”的,虛妄唯識是沒有(無)的,要告訴凡夫這個道理,所以要講一切法都是唯識。因緣唯識是識的相,緣生的相;真實唯識是識的性,就是它的真如、無爲法。有爲法是如幻如化、有生滅的,是識相,它是有爲的;而識的性(本性)就是真如,不生不滅,是無爲的,這是識性。就是說,要告訴凡夫,我們所執著的實在有的外境什麼東西的,都是虛妄唯識所顯現,是沒有體的,是“無”。“無”從哪裏來?當然依“有”才有“無”,那麼“無”去掉之後,到底還剩下什麼是“有”的呢?如幻顯現、緣生的那個識的相——依他識相因緣唯識是有,以及識的性——無爲的識性、真如,圓成識性真實唯識也是有的。就是前面介紹過的:依徧計所執是無,依依他起是假有(似有非有),而圓成實是真實有。要把這個道理告訴凡夫,所以要說叁界都是唯識,都離不開這叁個唯識。

  

  “故今總說諸法唯識,令知有無,證轉依果。”叁界如此,都是唯識,所以要講“諸法唯識”,講這個道理。講唯識道理起什麼作用?

  “令知有無”,使我們知道哪些是有的、哪些是沒有的。現在我們執著一個沒有的東西,就在沒有的東西裏拼命追求、貪著、鬥爭、造罪,這真是劃不來了。既然是沒有的,那就應放下、不要了。所以說我們對世間上的事情看不破,就是執著它是有,如果我們知道這是徧計所執(虛妄唯識),都是空的、做夢一樣的東西,你拼命追求幹啥呢?追了半天,都是如夢如幻的東西,你實在什麼也沒有得到,但是卻造了很多罪、受了很多苦,實在是劃不來!如果知道唯識的話,那些該貪的不貪,該瞋的也不要瞋了,趕快把這個真的因緣唯識跟真實唯識認識到,那就解脫了。

  

  怎麼解脫?就是“證轉依果”。什麼叫“證轉依果”?這裏有一個注解,都是其它經論裏邊相類的東西,可以作參考。

  

  《成唯識論》第九卷裏邊說:“由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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