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獄裏邊,卻是毫不相幹、一點也不受苦,什麼原因?那就是說,獄卒不是真的有情。這個裏邊,尤其是大衆部,他們認爲地獄的獄卒是實在的有情,爲了要對他們的這個不正之見加以駁斥,所以也要造這部《唯識二十論》。
“或說獄卒等非實有情,業生大種,大種相異,如薩婆多等。”或者有的人說獄卒不是真有情,他生的大種不一樣,他的這個大種特別堅牢,碰到大火什麼的也不會受損。我們以前在學化學的時候,老師也講過,我們地球上的人,身上的物質都是碳水的化合物。如果太陽裏邊有有情,那我們若想到太陽裏去會見他們,早就燒成灰了;如果說太裏陽有有情的話,他們身上的結構,根本是另外一種物質,不是我們身上的這些物質。那就是“大種相異”,不同的大種,獄卒可以在大火的地獄裏邊,根本不受損害。這是薩婆多部的執著,他們是這樣子認爲。
“或說獄卒等,雖非有情,然熏習所起,非是識變,如經部等。”還有的說,獄卒雖然也不是有情,但他是在我們身心上熏習的力量而産生的另外一種大種,並不是識變的。這個是經部宗,經部的說法,與唯識宗的唯識有點相近了——也是“熏習所起”,唯識宗說,熏習在識裏邊、是識變的;經部則說,雖然是“熏習所起”,但不是熏習在識裏;“非是識變”,並不是識變的,是四大種變的。那麼還差一點點。這些錯誤的觀點,也要把它批判。
“或執外境體是一物,如吠世師等。”這是勝論外道,他們執著外境體是渾然一物(一合相)。這是外道的一種執著,也把它破除。
“或執境多念,心唯一刹那,如正量部等。”部派裏邊,正量部“執境多念”,他們認爲境可以連續多念,不是刹那刹那改變的。比如說,這個茶杯,它可以連續地住持一段時間,一直到它老化、變質,才會改變;在沒有老化、變質之前,它是不動的。“心唯一刹那”,而心是刹那刹那都在改變的。就是說,正量部認爲,物質(外境)可以持續一段時間存在下去,不必刹那轉變,而心則是刹那轉變的。這個觀點也是錯的。我們說物質也是刹那刹那轉變的。
“或執極微,有相資相,爲五識境,如衆賢師等。”衆賢論師,就是新有部,有部裏邊執著“極微”的那一派。極微是什麼?當一切物質把它分到最細,分到物質的極小的一個單位(猶如現在的原子、電子之類),再也不能分下去,再分下去就要變空了,這個就叫極微。極微很細,是五識緣不到的。但是這個衆賢論師(新有部),他說,極微互相資助,可以産生一個相,五識可以緣它,叫合集相(後文會講)。這個也是錯誤的觀點。
這裏舉了很多不正之見。“此諸論師,皆由邪知無知二種”,這些論師,由于他們的邪知(外道)無知(佛教內部),智慧不夠,總的來說就是由于煩惱障、所知障兩種,“于義不了”,對這個道理不能徹底了解,“遂于二果覆藏不證”,正因爲于義不了,那麼兩個果——菩提、涅槃也被蓋住了,不能證到。
所以說我們佛教是著重智慧的。如果你有邪知,當然不能證果證道;無知,也不能證果證道!一般漢人的習慣,總認爲一個人假使老老實實的,雖然笨一點,也沒有關系。在我們佛教裏邊說,這是不好的,你笨了之後,無知的話,就不能證到果,涅槃果、菩提果都證不到。《成唯識論》(卷九)有一句話:“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把煩惱障去掉之後,得到大涅槃的果;所知障去掉去後,證無上的菩提之果。這兩個果,要把煩惱障、所知障除盡,才能證到。現在因由邪知、無知(煩惱障、所知障)還把它障住,這個“二果”(菩提、涅槃)被它蓋住,那麼就證不到了。所以說像這些,他們的見不正,要證到菩提涅槃,那是做不到的。
“今爲遮此種種異執,令于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作斯論。”針對前面例舉的各式各樣不同的執著、不正之見,爲使他們在唯識的深妙的道理裏邊,能夠得到如實的理解,所以造這部《唯識二十論》。這是這部《唯識二十論》特殊的一個造論的目的。前面是總的,後面是具體的、特殊的目的,就是對外辯論的,駁斥、去除外道、二乘的不同的執著、不正之見。這個我們學下去就看到,這部書幾乎都是辯論。“隨下破中,一一別顯,故不預釋”,再下邊我們就要破了,每破一個外道、二乘的執著的時候,一個一個都要分別地講清楚,所以預先不要講,把名字提一下就行了。
二叁十論意差別
問:此與叁十意有何差別,乃更造論以明唯識?
答:彼叁十論廣顯自宗,此中二十廣破外難,雖俱明唯識,二論有別也。又彼叁十廣顯正義,此中二十廣釋外難。又彼叁十天親後造,有頌無釋;此中二十天親先作,有頌有釋。又明唯識二論雖同,開設千門令隨一入,故須別造二部論也。又妙理幽玄,叮咛始顯;宗趣雖一,二論重明。是謂二論緣起各別。
這是問題來了。“問:此與叁十意有何差別,乃更造論以明唯識?”《叁十唯識》講的也是唯識,那麼這部《二十唯識》跟《叁十唯識》有什麼差別?爲什麼《叁十唯識》之後,還要造這部論?——實際上《二十唯識》是先造的,而他是這麼問:有《叁十唯識》了,何必還要這個《二十唯識》呢?都是講唯識嘛。就是這麼個問題。
回答:“彼叁十論廣顯自宗,此中二十廣破外難。”兩者任務不同。《叁十唯識》廣顯自宗,對自己唯識宗內部,詳細地闡明、建立自宗的道理;而《二十唯識》是破外邊的問難,就是對唯識宗以外(二乘、外道、凡夫)的那些執著、他們的問難,一個一個地都把它們破掉。一個是對外的,一個是對內的。“雖俱明唯識,二論有別也”,雖然它們講的都是說明唯識道理,但是兩部論不一樣,一個是建設自宗,一個是廣破外難,所以說它們任務不同。這是一個回答。
“又彼叁十,廣顯正義;此中二十,廣釋外難。” 這是第二個原因(意思基本上跟第一個回答差不多)。《叁十唯識論》詳細地說明自宗的道理,而《二十唯識論》廣釋外難,對外邊的問難一個一個地把它仔細地解釋、駁斥,兩者重點不同,所以在《叁十唯識》之外還要說《二十唯識》。
“又彼叁十,天親後造,有頌無釋;此中二十,天親先作,有頌有釋。”這是第叁個原因,也是說兩部論的不同之處。《叁十唯識論》是世親菩薩最後造的,頌造好了,還沒有解釋就圓寂了;而《唯識二十論》是世親菩薩先造的,轉入大乘之後馬上就造《二十唯識論》,“有頌有釋”,作了二十個頌之後,自己又解釋了長行,所以說這又是一個不同。
“又明唯識二論雖同,開設千門令隨一入,故須別造二部論也。”這又是一個原因。兩部論說的雖然都是唯識道理,這點是相同的,但是我們要接引衆生,開設的方便之門需要多一些,“開設千門”,隨哪一類衆生、他與哪一個門相應的,就從這個門進去。《叁十唯識》開的是一個門,是唯識;《二十唯識》開的也是一個門,也是唯識,哪一個衆生跟哪一部論相應的,就隨他自己從哪一部論進去——亦即“方便有多門”,所以要造兩部論,分別造。就是多開設一些門了。
最後一個原因:“又妙理幽玄,叮咛始顯;宗趣雖一,二論重明。是謂二論緣起各別。”前面說了很多原因,最後再說一個原因:這個微妙的道理(唯識)很“幽玄”,很不容易領會(幽,甚深、玄妙),那麼就要仔細地叮咛(不斷地說),才能夠明顯。說了《二十》,再說《叁十》,就是再再地給你們講清楚。“宗趣雖一”,它的宗旨、它的趨向雖然同是一個,都是唯識,但是“二論重明”,這個地方說,那個地方再說,反複地叮咛,使我們能夠理解、趨入,所以要造兩部論。
這裏舉了很多道理,說明爲什麼同樣是講唯識,世親菩薩一個人作了《二十唯識》,又作《叁十唯識》,就是因爲有那麼多的原因。
這就是“造論所由”。這一科講了很多。首先,最大的目的(是總的體),一切經論,都是爲了正法久住、利益有情。其次,我們叁時教的教理,是中道教,有別于先前的二時——初時、二時,講有、講空,都沒有契入中道,爲了使大家悟入中道,就把叁時教的唯識講出來,使大家聽了之後,對執有執空的初時、二時教,把它放下,趨入非有非空的中道。再次,就是很多的執著、不正之見,那麼世親菩薩一個一個地把它們擊破,這是講《二十唯識》的特殊的任務。所以“造論之由”,就是有這麼多。
最後提一個問題:“此與叁十意有何差別,乃更造論以明唯識?”就是說,世親菩薩作了《叁十唯識》,又造《二十唯識》,爲什麼要重複地造兩部論?那麼又講了很多理由。《叁十唯識》廣顯自宗,是對自己、講自宗的,《二十唯識》是廣破外難的,所以要別造。《叁十唯識》廣顯正義,是講正面的,《二十唯識》是解釋外難的,這個又有不同;《叁十唯識》是世親後造的,有頌無釋,《二十唯識》是世親進入大乘之初造的,有頌有釋,所以說又是一個不同;再一個原因,雖然兩部論都是講唯識的,但是爲了接引衆生,需要開設千門的方便,那麼開這兩門,並不算多。最後一個原因,唯識的道理非常玄妙、非常幽深,那麼你說了一次,恐怕人家還不懂,要再叁地叮咛,才可以把它的道理顯出來,所以說了《二十》,又說《叁十》。這是菩薩的悲心,所以要講那麼多。這都是說爲什麼要造《唯識二十論》的理由,基本上都講清楚了。
叁依論所明判文別釋
第叁,依論所明判文別釋
第叁依論所明判文別釋者,菩提鹘露支此雲覺愛.先雲覺熹,即魏時菩提流支法師;或雲魏時有居士,名般若流支此雲慧愛所譯。梁末陳初,有拘那羅他此雲家依.親依亦得,即真谛叁藏也,並各翻此唯識二十。覺愛法師,文…
《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四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