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二講▪P4

  ..續本文上一頁,卻不能這麼做。佛教裏邊,能夠繼承佛的原來的說法,那是最好的,尤其是佛在世沒有廣說的,把它闡發出來,這也是可以的。但是離開佛說,自己要“創造”一個新的,那絕對是外道。不能離開佛說的一個字:“離佛一字,即同魔說!”這個不能離開一點點!所以在佛教裏邊,不要搞發明,不要搞創造,要把佛的原意繼承下來,就是最好的,不能搞發明創造的事情。這個很多,現在很多人在發明新的東西,認爲自己比佛還高一等。這些實際上早就已經脫離了佛的軌道,自己成了外道。這很多啊!什麼*輪功之類的東西,都認爲他自己是出于佛而超出佛教,好象青出于藍而勝于藍那樣的。這個就是笑話了,你比佛還厲害?不可能的!這樣的人很多。

  

  在唯識學說發展中又有兩個系統。“其一是比較偏于保守的,注意保持世親學說的原來精神”,第一個比較保守,不敢超越世親菩薩的學說,“甚至連文字上也盡量保持原貌”,文字上也不改變。精神的原貌不改動,文字上也不隨便動,這是比較保守的一派。“由于他們與另一系比較起來,偏于重視舊說”,這“舊說”就是世親原來的說法,“所以一般稱之爲“唯識古學””,他們是保守的、忠實世親的原說的,所以稱它爲“唯識古學”。那麼相對的另外一個就是“今學”了。這裏先講“古學”。

  

  唯識古學的代表,先有難陀,他的思想,淵源于《攝大乘論》。《攝論》中成立唯識的理由,主要叁點:

  (一)由唯識無義,“義”就是境。即是說,心法中只有識而無境。心法的對象都是無體的,不實在的,所以成立了唯識。

  (二)由有見相二,雖無實境,但它有個來源,這個來源,仍然是識。因爲心與境是以“見”、“相”的關系,而統一在一種識裏的,如眼識屬于“見”,所見的各種色識就是“相”,色識也統一在眼識中,成爲一組,總的謂之眼識,因此,這也成立了唯識。

  (叁)由種種相生起,前五識都各有自己的確定對象,如眼限于見色,耳限于聞聲等,到第六意識,範圍就寬了,它可徧緣十八界,但仍屬于“相” 的一邊,所生起的種種相,仍在識的範圍內,所以也成立了唯識。

  

  “唯識古學的代表,先有難陀”,他們都是世親菩薩的弟子,“他的思想,淵源于《攝大乘論》”,難陀的思想是從《攝大乘論》裏邊發展出來的。“《攝論》中成立唯識的理由,主要有叁點”,這是解釋《攝大乘論》的主要內容了。《攝大乘論》建立唯識學的主要論點有叁個。

  

  第一個理由,“由唯識無義”,只有識,沒有境。沒有客觀的外境,一切境都是識的變相(《二十唯識論》也是發揮這個道理)。““義”就是境”,在法相唯識裏邊,談到這個“義”,一般就是用來指“境”,二者是通用的。“即是說,心法中只有識而無境,心法的對象都是無體的,不實在的,所以成立了唯識”,就是說,整個的宇宙,只有那個能認識的心(識),所認識的那個外境,並不離開那個心(識),僅僅是這個識的相分,並不是離開識之外還有一個客觀的外境。所以這第一個就說“唯識無境”,只有識,沒有外境。

  

  第二個理由,“由有見相二,雖無實境,但它有個來源,這個來源,仍然是識。……因此,這也成立了唯識。”這是把前面的總的綱要再明細地解釋一下。若說沒有境,那麼我們看到的是什麼東西?

  這個我們上一次也講過,一個識生的時候,兩個作用同時起來,如蝸牛二角,要生一起生,要不生就都不生。哪兩個作用?一個是能見,一個是所見,能見的叫見分,所見的叫相分。

  只有識,沒有外境。雖然沒有實在的境,但是我們所看到的東西,是有它的來頭的。什麼來頭?就是相分。並不是說我們什麼都沒有看到,自己構成一個東西。好比我們看到桌子,好象這桌子是我們想象出來的,實際沒有看到,是我們心裏邊想象這麼一個桌子……。不是那回事!還是看到有桌子。這個桌子是什麼來頭呢?就是相分。我們這個識裏邊,一部分是能見的見分,一部分是所見的相分。這個相分是存在的,我們看到的就是相分,並不是虛構的。但是這個相分並不離開識,就是識所變的,所以說還是唯識,沒有境,外境是沒有的。

  “因爲心與境是以“見”、“相”的關系而統一在一種識裏的”,心就是見分,境就是相分,沒有離開識,都在識裏邊,統一在識裏邊。不管是能見的見分也好,是所見的相分也好,都是識,所以說“見”、“相”就是統一在一種識裏邊。

  打個比喻,“如眼識屬于“見””,眼睛看東西,能觀的眼識,那是見分;“所見的各種色識,就是“相分””,我們看見紅的藍的、桌子凳子等等,都是相分。這個相分,在講《五蘊》、《百法》的時候是色法;到講唯識的時候,這個色法也屬于識,所以叫色識。眼識固然是識,色法也是識,叫色識。這個色識,“也統一在眼識中”,眼識生的時候,能觀的見分是眼識,所觀的相分就是色識,所以看到的這個色,並沒有離開識,只是眼識的一部分變成色了。所以這個色也是識。“色識也統一在眼識中,成爲一組,總的謂之眼識”,總的名字叫眼識,眼識裏邊能觀的還叫眼識,所觀的就是色識。“因此,這也成立了唯識”,從這個眼識看色的一方面來說,還是“唯識”了。

  

  現在再簡單地跟大家說一下,我們眼睛看東西,是不是看到外邊的東西?這個大家想一想,我們講過了。我們眼睛看到的,從生理學上說,是看到眼珠裏邊的影子,並沒有看到外邊的東西。這個影子是哪裏來的?外邊的光線聚在裏邊的,所以眼神經碰到的是眼珠上的東西。當然我們眼識的色識不是這個眼珠上的東西,但是可以比喻一下,即使沒有往外看,還是看到裏邊的東西。我們眼識看東西,能看的眼識,它變了一個相,這個相就跟外邊的——外邊的這個也不是實在客觀的,是阿賴耶識變的,阿賴耶識變的這個山河大地,我們眼識去看的時候,眼識的相分就跟外邊的阿賴耶識變的山河大地一樣,變的一個相,統一在眼識裏邊。眼識看自己的相分,看到的是這個,阿賴耶識的相分都沒有看到,只看到自己眼識裏的東西。打個比喻,眼睛看到的是眼珠裏邊的那個倒影子,並不是看到外邊的東西。這個就是唯識。我們看到的境不在識外,就在識裏邊,用眼識來作比喻,成立唯識。

  

  第叁個理由:“由種種相生起,前五識都各有自己的確定對象,如眼限于見色、耳限于聞聲”,還有鼻子限于聞香等等,“到第六意識範圍就寬了”,一切都可以緣——這個我們在講《五蘊》《百法》的時候也說了,眼睛的對象是色,耳朵的對象是聲,鼻子的對象是香,舌頭的對象的味,身的對象的觸,意的對象是法,這個法很寬,什麼東西都包在裏頭,乃至無爲法都可以包在裏頭。以意識的範圍來說,境是特別寬,“它可遍緣十八界”,十八界都可以緣。“但仍屬于“相”的一邊”,雖然緣得那麼寬,也還屬于相,也是識變的,“所生起的種種相仍在識的範圍內,所以也成立了唯識”。前面是用眼識作比喻,那麼我們推廣,耳識聽到聲音,能聽的見分是耳識,所聽的相分就是聲音,這個聲音還是在識(耳識)裏邊;乃至意所接觸的法,這個法也是意識的相分,都沒有離開這個識。所以從多方面歸納起來,一切都是唯識,沒有外境。

  

  這是《攝大乘論》裏邊的論點,難陀就是根據《攝大乘論》的這叁個論點來成立他的唯識學。到這裏就告一個段落了,下邊再說它的發展,就是闡釋難陀對《攝大乘論》裏邊還有的一些更深的看法。

  

  難陀根據《攝大乘論》的說法,有了發展。他把見相固定了,把八識分開來講,說每種識都個別的有其見相,如眼與色相對,耳與聲相對,分工明確,不相紊亂。就是說,每一種識生起時,都有兩種作用:一是能取境的,叫做“見分”;二是它轉變成爲所取的境,叫做“相分”。難陀認爲:二分中,見分爲識的自體,相分是轉變出來的,所以是不實在的虛像。如以叁性區別,相分是虛像,屬徧計所執性;見分因有分別作用,屬于依他起性;只有到它轉變成淨的性質以後,即認識到這相分是不實在的以後,那時所顯的纔是圓成實。

  

  “難陀根據《攝大乘論》的說法,有了發展”,這個“發展”,我們要明白,不是難陀自己發明,而是佛本來就有的意思,經過他把佛陀本來就有的意思闡發出來。在佛教裏邊,沒有發明,也沒有發展,如果離開了佛的軌道(教導)就是外道。這個話一定要記住!盡管書裏邊說有 “發展” 等等字眼,但是我們要知道,僅僅是表面上的發展,實質上是佛早就說了的,它的意思隱在裏邊,後人把它闡發出來,並不是新的、以前沒有的“發展”。

  “他把見相固定了,把八識分開來講,說每種識都個別的有其見相”,他說每一個識都有一個見分、一個相分,八個識各有見分、相分。假使眼識來說,有眼識的見分,有眼識的相分,眼識的見分就是能觀的眼識,眼識的相分就是所觀的色識,都是識。那麼耳朵,能聽的是耳識,所聽的是聲識,這個聲識就是耳識的相分……乃至阿賴耶識,也有見分相分。

  

  (3A)打比喻,“如眼與色相對,耳與聲相對,分工明確,不相紊亂”,這是對凡夫說了。到了六根清淨位的時候,六個根互用,眼睛可以聽,耳朵可以看,乃至鼻子可以思考問題。在凡夫有其局限性,到了六根清淨位(那還沒等地呢)的時候,六根已經可以互用了。所以我們看到世間的一些現象,某些特異功能,他腋下能夠看字,好象是很稀奇,實際上僅僅只是六根互用的某一個很小的體現,因爲這個人的業報特殊,在這方面他有一些特殊的功能。這個是很局限性的現象。實際上到了我們真正證了六根清淨位的時候,那時候我們的六根互用範圍比這個廣的多。這裏對凡夫來說,眼與色、耳與聲等等六根對六境是“分工明確、不相紊…

《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二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