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叁講)
上智下敏上師 講授
精彩語錄:
我們要想學法相的話,一定要把心沈下來,把心揉得很細致,然後才能深入理解經藏法相裏邊的道理。如果心很浮躁,那你要深入經藏、要把法相學好,那是困難的。所以希望大家學的時候,不要不耐煩;搞不懂的,就鑽;還搞不懂,再鑽!就像參話頭那樣。我記得圓瑛法師,他一輩子研究《楞嚴經》,他遇到某個問題想不通的時候,就寫在牆上,或者地上,緊盯著這個問題想,……喔!這個想通了,再接著學下去。這樣子弄,搞了幾十年,曾經吐了好多次血,下了很大功夫,最後把《楞嚴經》學通了。我們學法,也要有這個精神,心要細一點、專一點。
本講內容(綱要):
(一)唯識學簡介 • 唯識學的兩大系統之
⑵唯識今學(有相唯識說)代表人物:陳那,主張“叁分說”;護法,主張“四分說”。
(二)論主• 譯主• 疏主事略
1.論主(世親菩薩)事略
2.譯主(玄奘法師)事略
3.疏主(窺基法師)事略
唯識二十論述記
(卷一)
唐京兆大慈恩寺翻經沙門窺基撰
序
本講內容(細目):
(一)唯識學簡介 • 唯識學的兩大系統之
⑵唯識今學(有相唯識說)
代表人物:陳那,主張“叁分說”;護法,主張“四分說”。
瑜伽行學派的另外一系,態度比較自由、進取,在不喪失無著、世親學說基本精神的範圍內,對其學說大加發揮。這比之難陀、安慧等古派來說,是一個新派,所以可稱之爲“唯識今學”。
這一系的代表人物首推陳那。他所作的著述很多,其中有許多講到唯識的地方,特別是《觀所緣緣論》就是成立“唯識無境”的著作。陳那說的“所緣”就是境,此境不是在心外。
陳那認爲,能夠稱得上“所緣緣”的,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有實體,令能緣識,托彼而生,就是說,所緣(境)必須是實體性的事物,還必須能夠引起能緣(心)攀緣而生;(二)“能緣識帶彼相起”,就是說,在能緣識生起以後的分別中,要有它的行相,這個行相雖然似境,但卻是從心中生出來的;如鏡顯影的分別中,要有它的行相,這個行相雖然似境,但卻是從心中生出來的。如鏡顯影,但産生影的功能卻在于鏡子本身。
陳那根據這兩個條件推究,得出結論,認爲境不可能是心外的實物,只能是在心內,是心的一部分(心的相分)。陳那唯識論的特點是:相分引起見分,見分所得的行相與相分一模一樣,因此這個相分(所緣)也就是內境。這樣,第一、相分是有實體的實在的;第二、見分也有其行相。這種唯識說,一般稱之爲“有相唯識說”。
在《集量論》裏,他對見相的關系還有所發展,在見相分之外,陳那又加上量果一分,也叫“自證分”,而組成“叁分說”。
這一系的另一家是護法,他主張“四分說”。這是在陳那叁分說的基礎上,引用後出的《密嚴經》的說法構成的。他認爲“見”、“相”二分是一重關系,對于心的全體來說,這是比較外圍的一部分。到了“自證”就屬于心的核心部分,屬于內緣。而內緣複有能所,“能”就是“證自證”,“所”就是“自證”,這又是一重關系。由這兩重關系就構成了“四分說”,唯識學發展到“四分說”算是最完備的了。
關于“種子說”,護法認爲種子既有本有,也有新熏。既同意本有種可以有無漏的,也同意新熏種能熏成無漏。不過,難陀新熏說連帶認爲種姓是不固定的,而護法卻認爲種姓是固定的。最後關于唯識的性質問題,一般認爲唯識的含義是:一切法說到究竟,性質上屬于識的一類,以識爲性,所以是唯識;護法則認爲一切法只要不離識就可以,不單獨離識而存在就是唯識。
“有相唯識說”和“無相唯識說”的觀點,有很多不同。玄奘譯傳的是“有相唯識說”,因其譯文風格特殊,名曰“新譯”。他之前所傳譯的,是“無相唯識說”,屬于“舊譯”。二者所宗各別,說法自然就不會一致。這就不單是華梵語文的通徹與否,及譯文表現方法不同的問題了。
(二)論主• 譯主• 疏主事略
1.論主(世親菩薩)事略
婆薮盤豆(世親法師),約公元320-400年間,北天竺富婁沙富羅國人。爾時,國師婆羅門,姓憍屍迦,有叁子,長子阿僧伽,即無著菩薩,叁子比鄰持跋婆,法師居中。法師在那爛陀寺,依薩婆多部出家,博學多聞,遍通墳籍,神才俊朗,無可爲俦,戒門清高,難以相匹。既已精研一切聲聞叁藏,爲欲究竟婆沙深義,複往迦濕彌羅學習四載,精通《大毗婆沙》。于是十八部各部不同之經律論藏,乃至六師外道諸說,無不曉了,並善巧因明論辯之術,旋返中印,爲衆多聲聞僧,開示教法,造著名之《俱舍論》。
《俱舍論》雖宗有部,乃取經部之長,彌補其失,而複自成體系,是阿毗達磨之結晶,在佛教史上,有其極爲重要、崇高之地位。斯論複是法師由部派佛學進入瑜伽行派過程中最後之代表作。而《唯識二十論》則爲法師作爲瑜伽行者之創著。二者對照學習,于研究法師思想體系之發展,有特殊重大之意義焉。
先時有外道名頻阇诃婆娑,從龍王處學得僧佉論,心高佷慢,自謂其法最大,無複過者,欲破佛法,入阿緰阇國,擊論議鼓,天親法師,造《七十真實論》,破其所造僧佉論,首尾瓦解,無一句得立,因而獲得阿緰阇國王叁洛沙金之賞,法師以作叁分,起叁寺院。
有新日王妹夫婆羅門名婆修羅多,是外道師,解毗伽羅論,以此論義,破俱舍文句。法師乃造論,破毗伽羅二十二品,始末皆壞,新日王崇信皈依,並令太子就師受戒,王妃亦出家爲法師弟子。
後時,法師見聖者無著所造《五地部論》(即《瑜伽師地論》)心不理解,不信是聽受于本尊之教法。傳說法師,見而歎曰:“嗚呼無著在林中,十二載修習禅定,禅定無成卻造作,創立背馱子宗派。”
無著菩薩聞已,認爲機緣已熟,遂派二比丘前往調伏。法師聞《十地經》,信悟大乘,悔昔毀謗,積造大罪,思截其舌以謝,菩薩教以滅罪之法,謂廣說大乘教法,注釋多種經典,持佛頂尊勝明咒十萬遍。于是法師,從無著菩薩聽受一切大乘經典,複從一密乘阿阇黎,傳受真言法門,而獲得成就。能憶持當時世間所有之佛法,相傳自釋迦世尊涅槃以後,從未有多聞如世親阿阇黎者,所憶持之經典,有聲聞叁藏中五百部,大乘經五百部,又陀羅尼咒五百部。每日課誦《般若八千頌》。無著菩薩示寂後,法師繼任那爛陀寺堪布之職,曾往憍利國等多處弘化,廣建大乘教法,使彼時印土大乘比丘倍增,總達六萬人之多雲。凡法師所造論、釋,文義精妙,有見聞者,靡不信求,故天竺及余邊土學大小乘者,悉以法師所造爲學本,異部及外道論師,聞法師名,莫不畏伏。于阿緰阇國圓寂,年終八十(一說住世近百年),雖迹居凡地,理實難思議也。
┌安慧──德慧───調伏天
│ ┌─無性───護法─┬─戒賢─玄奘
世親┤陳那┤ └─親光
│ └─商羯羅主─法稱
└────難陀────────勝軍
2.譯主(玄奘法師)事略
玄奘法師(公元600-664年)俗姓陳名袆,洛陽東南缑氏縣人,父慧,英潔有雅操,早通經術,性恬簡,無務榮進,加屬隋政衰微,遂潛心墳典。州郡頻貢孝廉及司隸辟命,並辭疾不就。母宋氏,生叁子一女,法師列最幼,其第二兄名素,先出家,法名長捷,住東都淨土寺,察法師堪傳法教,會師十歲喪父,因將詣道場,教誦習經業,年十叁,有敕于洛陽度僧,時業優者數百,法師以幼少不予取限,立于公門之側,時使人大理卿鄭善果有知士之鑒,見而奇之,問出家意,答曰:“欲遠紹如來,近光遺法。”果深嘉其志,特而取之,始行出家,法名玄奘。
旋從景法師聽受《涅槃經》,又從嚴法師學習《攝大乘論》。年十五,專門受業,聲望逾遠。十九歲,以中原兵亂(瓦崗農民起義,攻陷洛陽東北興洛倉——河南鞏縣,進奪洛陽),乃啓兄入蜀,從道基請益問業。二十一歲,在成都受具足戒,並坐夏學律。嗣後,對南傳新學——真谛叁藏在南方譯傳之《攝論》、《俱舍》,及北傳之《涅槃》、《成實》、《毗昙》等,均從名師,飽經參學。法師既徧谒衆師,備餐其說,詳考其義,各擅宗途,驗之聖典,亦隱顯有異,莫知適從,乃誓遊西方,以問所惑,並取《十七地論》,以釋衆疑。二十九歲,從長安首途,曆經艱辛,入中印度,禮那爛陀寺戒賢論師爲師,學習《瑜伽》等論,先後五年。最後二年,又從杖林山勝軍論師抉擇唯識,廓清余疑,中間各地參學,前後經十七年,于貞觀十九年,返回長安。京城留守左仆射梁國公房玄齡遣右武侯大將軍莫陳實、雍州司馬李叔慎、長安縣令李幹佑前往歡迎。萬民奔湊,觀禮盈衢。
法師回國後,即開始翻譯事業,前後約二十年,從未中轍。翻譯內容,大致可分叁個階段:(一)前六年,以《瑜伽師地論》爲中心,同時譯出與此論相關聯之《顯揚論》、《佛地論》、《攝大乘論》等;(二)中間十年,以翻譯《俱舍論》爲中心,及其相關著作如《發智》、《大毗婆沙》、《順正理》、《顯宗》等論,並糅合護法等十大論師,集注世親《唯識叁十論》本,而成《成唯識論》十卷;(叁)最後四年,以《大般若經》爲翻譯中心,將瑜伽學說,上通至般若,顯其淵源之深厚,就中又譯出《集異門論》、《品類足論》、《辨中邊論》、《異部宗輪論》等重要論典,《二十唯識論》即在此期翻譯,以龍朔元年六月一日始筆,八日完成。總計二十年中,共譯出經律論藏,暨勝論學派之典籍共七十五部一千叁百四十卷。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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