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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P21

  ..續本文上一頁在《五蘊論》講過了,本來想不講了,但是也有參考的價值,可以回去跟《五蘊論》參照,可以有新的意義、含義,可以互相發明的,所以講一下也好。

  

  徧行心所

  一 徧行五者。

  

  下面是徧行五者。

  

  此別標,下列名。

  五個徧行心所,這是別標,標一個名,標一個題。

  

  一、作意,二、觸,叁、受,四、想,五、思。

  

  徧行心所:

  作意……警覺應起心種爲性——引心令趣自境爲業。

  觸……令心、心所觸境爲性——受、想、思等所依爲業。

  受……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爲性——起欲爲業。

  想……于境取像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

  思……令心造作爲性——于善品等役心爲業。

  

  這五個心所,一切心都有它。我們在學法相的時候,範老居士就這麼說:它這五個心所,就像太陽光,太陽光我們拿個叁棱鏡一分析,有七個顔色,紅橙黃綠青藍紫。這個顔色,都在太陽光裏邊是同時存在的。這個徧行心所跟心王是同時存在的,它有心王的時候,這個五個心決定是就在裏邊的,就在太陽光裏邊決定有這幾種顔色一樣的。那麼,所以叫徧一切心的。

  

  作意心所

  言作意者,謂警覺應起心種爲性,引心令趣自境爲業。

  那麼什麼叫作意?“言作意者,謂警覺應起心種爲性。”它是什麼體性呢?“警覺應起心種”,應該起這心,這個種子把它警覺起來,把這個心生出來,這是它的作意。“引心令趣自境爲業。”那麼,就是叫你注意了,你這個事情,你該注意什麼自境去了,你現在該上班了,就是說做你的工作去了。那麼,“引心趣境”,把這個心引到它該住的地方去,那就是說你該上班了。假使你是看門的,你該值班了,值班室你該坐在那裏,不要去玩去了,這個門開在那裏,等一下賊來偷了東西,你有責任的,叫你好去上班去了。“令心趣境”,把你心,你該緣什麼境,“自境”就是你該緣的境你去緣去了。所以說,我們在修定的時候,有幾個作意,那就是說你該修什麼定,你好好地把心放在定上去。

  這是作意心所,它的體性——警覺應起的心種,把它警覺上來,那麼,業用——引導它應該去緣的境上去。

  

  觸心所

  觸者,令心、心所觸境爲性,受、想、思等所依爲業。

  第二是觸,“令心、心所觸境爲性”,令心王、心所去觸那個境。什麼叫觸呢?叁和合,變異爲性。根、境、識,叁個和合之後,然後就産生變化,這個就叫觸。那麼,觸境就是産生的變化。“受、想、思等所依爲業”,那麼,觸心所起了之後,那麼受心所、想心所、思心所就跟了它就生起來,心的動態就來了。如果根境不對的話,沒有對起來,心王的識不生起來,那些心所法都不起作用的,一生起來之後,觸把它起了變化了,那麼,受心所、想心所都跟著就來了。所以“受、想、思等所依爲業”。受、想、思依了這個觸心所,它就生起來了。這是它的業用。

  

  受心所

  受者,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爲性,起欲爲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

  那麼跟下去,底下是受。什麼叫受呢?“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爲性。”受是領納爲性。領納,就是說,觸心所的變化,把它接受下來,表面化。觸心所,有一個變異:假使它一個變異是屬于苦的變異,那麼你受領納出來,你就感到苦受;觸心所,一種快樂的一種變異呢,你領納下來就感到樂受。這是“領納”。“順”就是好的,“違”就是不好的、不順的。順就是快樂的,不順就是苦惱的,“俱非”就是既不樂也不苦的,就是苦、樂、舍。領納這個苦樂舍的境相,對境的苦也好、樂也好、或者俱非(不苦不樂),領納這個東西爲性。我們說領納爲性,領納什麼呢?就是“順、違、俱非”這些境。

  那麼,起什麼功能呢?“起欲爲業。”起一種欲,就是欲心所,起一個要求,就是一個意樂。那麼,什麼欲呢?“能起合離非二欲故。”“能起合”,順的(就是樂受),起一個跟它要合的欲。假使一個很舒服的東西來了,你就不想離開,就最好一輩子跟它粘了一起;如果一些不好的東西來了,你趕快離開,最好是一刀兩斷,永遠不要再看到它;俱非的,那要對它沒有什麼,既不要離,也不想跟它去和合:這叁個都叫欲。那麼,引起的欲就這叁種。順的引起合欲,違的引起離的欲,俱非的境引起非合離欲。這是一種解釋。

  

  亦雲令心等起歡、慽、舍相。

  那也是同樣的。一個是欲,從欲來說。一個呢,“令心等起”,令心生起一種歡喜的、憂慽的,或者舍(就是一種不歡不慽的)這個相。也是就是一個是引起欲,一個是引起他的歡慽跟不歡不慽的那些心的狀態。這是受心所。

  

  想心所

  想謂于境取像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

  想心所,“謂于境取像爲性”。對境,把它取了心裏來,這個形相把它取到心裏來,取進來之後幹什麼?“施設種種名言爲業”,它就安名字了。

  假使我們看到一個圓圓的、長長的,可以泡茶的一個東西,我們就叫它茶杯,給它安個名字。我們現在發明一個東西,本來沒有發明之前沒有名字的,都是人安上去的。一個摩托卡,什麼叫摩托卡?這麼一個東西,兩個手把手的,會得響的,會跑的,我們就安名,叫摩托卡。一個汽車,它跟轎子一樣的,有四個輪盤的,它後頭噴氣的,這個汽車,就是裏邊汽缸裏開的時候,那個汽要排出來的,我們中國人就叫汽車,實際上,海外又不叫汽車的。這個都是安名字,有了一個東西,才安名字,外邊一個相,看到了之後,就要安個名字。小孩子生下來了,取個名字,(師笑),這個小孩子取好之後,他叫笨蛋,他一輩子叫笨蛋,如果取個聰明,他就一輩子叫聰明。實際他笨不笨、聰不聰明跟你名字毫不相幹,那你安上去的。它(想),就是看到一個東西,把它吸取過來,再安個名字,是它的業用。

  

  謂安立自境分齊故,方能隨起種種名言。

  “自境分齊”,就是對那個境,要把它安立它的界限,把它範圍肯定之後,才能起名言,你自己對那個對象還糊裏糊塗,根本認不清楚,你名字就亂安,就不好亂安的。你若看見一個瘦瘦長長的人,你說這是電線木杆,這個不對頭,他不是電線木杆,他是長一點、瘦一點就罷了,是個人,不能叫他電線木杆了。那麼,一定要把這個境搞清楚,分清它的範圍、它的界限,搞清楚了,那麼你起名言,給它安上去,也不是亂安。這是想心所。

  

  思心所

  思謂令心造作爲性,于善品等役心爲業。

  那麼,思心所,“謂令心造作爲性”。使這個心去造作,造善業、惡業等等,就是都思心所的作用。“于善品等役心爲業。”對善的事情去做它,就是做善事;對惡的、不善的事情叫心去做,那就是說造惡去了;那麼,不善不惡的、無記的事情叫它做,那是無聊得很的事,耽擱時間。那麼,這個促使它動的,就是思心所。

  我們現在說“這個人壞得很,經常害人”,他什麼地方壞了?就是思心所叫他做壞事。思心所爲啥叫他害事了?煩惱的習氣叫他動、推動他。所以,追根到底並不是這個人壞。我們在講《律海十門》的時候,大家又是很多人聽過了,就是一個附了體的人,他如果打人罵人的話,這個人壞嗎?還是那個附在他身上的鬼壞了?他這個人如果鬼離開了,是個很好的好人,但是這個鬼附他身上了,他什麼都來了。那麼,你還是把這個人打死呢,還是把他鬼趕掉呢?當然,把鬼趕掉就對了。把那個餓鬼驅起走了,這個人還是個好人,又不是壞人。你如果把他槍斃了,這個冤枉了一個人,他蠻蠻好一個人,你沒有把他病治好,反而把他槍斃掉了,這不是可惜了嗎?所以我們對人,也要這樣子想。

  所謂魔、魔、魔,他都是有情,都是父母。我們不要忘記掉。我們發的菩提心,雖然沒有真的發起來,但是天天《五字真言》在念,總算也是嘴巴裏也在發菩提心,發菩提心是一個衆生也不漏地去度他。你是不是說魔王這是不度的?我發菩提心只度那些一般的人,是魔我就不度的。沒有這個。你如果離開一個不度的話,這就不叫菩提心。那麼,我們要成佛,都要發菩提心,魔也要度他。所以你魔也要度的話,你怎麼用這個降魔那麼樣,現那個忿怒相,拿刀、弓箭、手槍、手榴彈、原子彈,把魔消滅了,你不是在造罪嘛?他還是一個有情,他是有情,他的煩惱使他做壞事,做魔的事情。你要斷煩惱了,你要斷自己的煩惱,才能斷他的煩惱。你從自己斷煩惱下手,然後,你有這功能、有這個力量之後,你慢慢教化他,使斷他的煩惱,這個是降魔。如果他的煩惱斷掉了,他的魔也不幹了,他做了好人了,不是降掉了嗎?如果你把他打下去了,他死掉了,下一輩他又投一個什麼有情,更厲害,瞋心更大,更要跟人家作對。這個你降了啥東西呢?沒有降掉。

  我們說在這個四分律藏裏,有一個小軍比丘,他以前殺過一條蛇。這個蛇懷恨在心,一定要報他,結果這個蛇,又變了一個蛇,想毒死他。這個蛇,越是毒蛇越小,它就變了個比較小、更小的蛇,要害死他。這個也是業報,它跟了他後頭要害死他,結果,他進了門之後,把門一關,這個蛇恰巧夾在門板中間,“啪”一記,被門夾成兩段了,又沒有報到仇,又給他害死了,那更氣,氣得不得了。總幾世沒有報到仇,越氣越氣,瞋心越大,最後就變了那麼一點小小的蛇,我們五臺山看到過,很小的蛇,跟蚯蚓一樣的,那個是毒得不得了。最後,他成了阿羅漢了,在打坐,它把他一口,一咬就死了,這個毒得很,這個是業報。

  這個煩惱在的時候,你把它(魔)消滅了,但並沒有消滅,仇更結得深。它下一輩子還要盯著要害你,越來越深,越來越深,結果最後還是害到了。所以這個不是降魔,降魔就把他瞋心除掉。

  這是思心所,“令心造作爲性。于善品等……”“善品等”——善品、不善、無記,是“役心爲業”,叫他(心)去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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