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嗎?師父叫你修這個,就是針對你的機的。海公上師安排的這個科頌,針對現代人機的,你不要,“我要另外搞一個”,你師心自用,不依止善知識的教誡,你怎麼會得把煩惱息下去呢?所以說,你們《五字真言》經常在念,這兩句話曉得起了作用沒有?
我們總經常看到有些人拿個條子來,“我要傳這個法,傳這個法。”好象我是一個賓館的老板,你要吃什麼菜什麼菜什麼菜,“給我點出來”,這個好象不是如理求法了。如理求法是你要到學到這個水平了,需要那個法,還要殷勤地求,西藏是要磕頭不算。你們看到密勒日巴沒有?他們開一個什麼,每年聚一次會,他大弟子什麼家産全部拿去供養,還有一個敗了腳的山羊,他認爲這個是不好的東西,不要供養了,結果,他的師父說:“你還有一個東西呢?”趕快回去拿回來,連夜跑出去,背它回來,這樣子供養。“我說我要傳法”,條子一張,就好了,就給我傳,不傳是生氣了,跑掉了。這樣你怎麼得加持呢?那麼,這是外邊的,不懂了,我們自己裏邊的,是不是把這個如理依止能夠真正地體會到?恐怕不多了。
那麼,你說:“我麻煩重,什麼,你給我對治了,什麼東西。”醫生給你開了藥方,不吃,你說“我要對治,你給我弄好,怎麼怎麼”,恐怕佛來了也沒辦法,個你法也教給你了,你不去修,“四皈依我修不起,我煩得很不想修,金剛薩埵不要修,我想是另外要求一個什麼法。”什麼法了,我都沒有了,我法那麼多法,教了你那麼多了,你都不對你胃口,要修什麼我也不知道了。
那麼,這個地方,就是說“細而徐”,就是說念經要好好地念,把經裏邊的東西要吸收,把融化成自己的思想,這個,你加持決定來。(9A)我們在念《五字真言》,雜,文殊師利是請著來的,每一座經文殊都來的。你怎麼不得加持呢?你就是當他沒有來一樣的,你,人家在請,你根本在打瞌睡,或者是什麼東西,或者在想“念好了,我好去做啥其他事情去了”,不耐煩地在念,這個加持哪裏來?所以說,這個念經要徐而細,我們這個思的心所多用點,考慮考慮。
是知令安則用思無慧,不安則用慧無思。
所以說,尋伺裏邊使我們身心安的,那就是你用的是思心所,沒有用慧心所,如果你不安的,令你不安的,那就可以說你用的是慧心所,沒有用思心所。那麼,這是一個解釋。
若通照大師釋有兼正。若正用思,則急慧隨思,能令心安。若正用慧,則徐思隨慧,亦令不安。是其並用也。
“若通照大師釋有兼正”,通照大師的說法,就是當時一個大德,他就是說這個尋伺裏邊並不是絕對地用這個不用那個,有兼有正,就是一個主要的,一個是兼的、附的、附帶的。
“若正用思,則急慧隨思能令心安。”假使你主要的正面的是用思心所,慧心所不是沒有,前面是用思沒有慧了,他說慧有,但是兼的,主要力量在思上,那麼,這個急的慧,“急而粗”的慧,它要跟了思心所,因爲思心爲主,它就跟了它,也起了心安的作用;假使你用慧爲主,正面的是用慧,那麼,兼帶的用思,那麼,思心所,本來是“徐而細”的,也跟了這個慧也就“急而粗”了,也使心不安了。
“是其並用也”,所以說並不是單是一個起作用,兩個作用都起的,但是一個正、一個兼,正的作用是主要的,兼的作用次要的。那麼,這是一個,第二個解釋,這個我們可以,想起來好象是第二個是合理一些,怎麼可能把一個排斥掉呢?完全把它排掉是不大可能的,就是說,它沒有起正作用,起副作用,那就是兼帶的,作用小一點,就隨了那個主要的,同樣起這個安不安的作用。
那麼,這個就把四個不定法又講完了,下邊色法就容易了。所以說,我們這《百法明門》,有《五蘊》的基礎講起來是很快的。今天是幾號了,我看初八都不要了,就講完了。講完了之後,大概過了,又要辯論了。我感到辯了有味道了,我看昨天辯得也很好。昨天,有收獲,反正有收獲就是好了,那麼,有些地方感到不足之處自己改進了。那麼,我們《百法》,講完之後,還是展開一次(辯論),在兩邊辯,再是如果有問題的,焦點的問題的,就是展開地答辯,個別地答辯。那麼,還要加一個筆試,以前《五蘊論》沒有考筆試了,這一次要筆試,但是筆試你不要問我幾分,我實在沒有時間看(師笑),這個時間,什麼東西都堆在那裏,我抓這個,那個就堆那裏,抓那個,這個就堆在那裏。考試的時候,我要去抓抓其他的了,你叫我看卷,一時看不下來,但是也會,過年的時候,沒有事了,我還是要看。那麼,東西是還擺在那裏的,那麼,下邊,我們還有幾分鍾,把它色法開個端。
色法
第叁色法,略有十一種。
這個跟《五蘊論》一樣。
言色者,有質礙之色,有顔色之色。
“言色者”,什麼叫色?有質礙的色、有顔色的色,它就把色分了兩種,一種是有質礙的,就是有體的,一種是有顔色的。我們說是光,紅的光,盡管它顔色有,質礙沒有;有的東西,它就有質礙,那麼,這是不一樣的,兩個色。
所依之根唯五,所緣之境則六。即二所現影。
“所依之根唯五”,依的根,我們色法,能緣的根有五個,所緣的境六個。“即二所現影”,這個兩個色法就是心王心所所現的影子,就是相分。
此別標章,下別列名。
那麼,這是說一個總數,下邊安名字。
一、眼,二、耳,叁、鼻,四、舌,五、身,六、色,七、聲,八、香, 九、味,十、觸,十一、法處所攝色。
那麼,這裏是色法爲什麼所緣的境有六個呢?色、聲、香、味、觸,法裏邊還有一個無表色,所以說所緣境是六個。所依的根,眼、耳、鼻、舌、身,只有這五個了。所以,這是十一個,一共是十一個。下邊就一個一個講。
眼、耳、鼻、舌、身,就是前面五個根。色、聲、香、味、觸、法六個境,法就是法處所攝色,無表色還有極迥色、極略色等等。
那麼,法處所攝色,上一次我們寫的那個,給大家的講義,五個,就是這裏來的,當我們以後講到後頭,就會看到了法處所攝色。
十一色法表解
色
法
根、境
名
釋義
梵文
義譯
五根
眼
耳
鼻
舌
身
照矚義
能聞義
能嗅義
能嘗義
積聚依止二義
斫刍
莎噜多羅戍縷多
伽羅尼羯羅拿
舐若時吃縛
迦耶
行盡
能聞
能嗅
能嘗
積聚
五境
(五塵)
色
聲
香
味
觸
可見義,眼根所取,眼識所緣。
可聞義,耳根所取,耳識所緣。
可嗅義,鼻根所取,鼻識所緣。
可嘗義,舌根所取,舌識所緣。
可觸義,身根所取,身識所緣。
法塵
法處所攝色
十二處中法處之色,意識所緣。(極略色 、極迥色、受所引色、定果色、徧計所執色)
五根
眼根
言一眼者,照矚之義。梵雲斫刍,此翻行盡。眼能行盡諸色境故,是名行盡。翻爲眼者,體用相當,依唐言也。
那麼,今天我們講一個“眼”。“言一眼者,照矚之義。”眼睛能照矚了,就能照能看了。它跟你梵文講了很多,這個我們念是念過去,但是不要那麼死板板,它說,“梵雲斫刍”,這是印度話,“此翻行盡”,翻了我們中國話,不是眼睛,“行盡”就是做完了,什麼做完了呢?“眼能行盡諸色境故”,眼睛能把一切色境都能看完,叫行盡。它的意思,跟我們的眼睛,意思是有,但是眼的一個概念是沒有。所謂叫“行盡”,他的眼睛一切色境都能看完了——行盡。那麼,我們這漢地的話,就翻了個眼睛。“體用相當,依唐言也。”它的體、用是跟它是相稱的,但是沒有用直接的翻,如果直翻一個行盡,那麼,我們說五根第一根是什麼?行盡。這梵語倒是很對,你說了人家更不懂了。我們說“眼耳鼻舌身意”都很多人退掉了,趕快回去了,煩,腦筋裏裝不下去了。你說個“行盡”,那個更不好說了。那麼“唐言”眼,我們就用眼睛了,這個通俗一點,耳朵一樣的,我們念兩個了。
耳根
二耳者,能聞之義。梵雲莎噜多羅戍縷多,此翻能聞聲。數數聞此聲至可能聞處。翻爲耳者,體用相當,依唐言也。
耳是“能聞之義”,這是它意思這個,梵語叫“莎噜多羅戍縷多”,這個很長一個字,那你說翻譯,把人家將了軍,“唉,這個佛學是難學了,這個東西,名字都不好記”。“此翻能聞聲”,我們的意思,能夠聽到聲音,耳朵能聽聲音了,它是意思印度話就叫“能聞聲”,我們叫耳朵,那個是好象我們習慣一些。
“數數聞此聲至可能聞處。翻爲耳者,體用相當。”他經常聞這個聲音,到這個可聞處就是聞得。什麼東西來聞呢?能聞的東西就叫耳朵。“體用相當”,我們漢地,這是唐朝翻了,實際上是我們漢人翻的,我們漢地的翻一個耳朵。那麼,“體用相當”它的體用對它個梵文的這個“能聞聲”都相稱的,那麼就翻個耳朵算了,我們大家一般都叫耳朵,你翻個“能聞聲”,人家又搞了個搞不清楚了。
好了,今天講兩個。
第八講
《大乘百法明門論本地分中略錄名數解 》。昨天,我們講到色法,色法裏邊眼、耳、鼻講了。今天講“鼻”。
鼻根
叁鼻者,能嗅之義。梵雲伽羅尼羯羅拿,此雲能嗅。嗅香臭故,數數由此能嗅香臭故。翻爲鼻者,體用兼之,依唐言也。
這個,都是翻譯的話,我們念一下也可以,不念也無所謂,它是梵雲是什麼,那麼,印度的原來意思是什麼,那我們翻就翻這個,翻的跟它是不是一個絕對相同的名詞,但是體用都相當的,有它的體、有它的用,那麼就用我們漢地的通俗的名字來翻過來,那麼,大家能夠理解了,如果翻了個能嗅,他就是一下子是不能體會到是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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