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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P56

  ..續本文上一頁”的話,那“我”要成很多了,那就有過失,這是第二個過失。

  第叁個過失,五蘊是有爲法,有生有滅的,那麼,你這個“我”就是五蘊的話,這個“我”就有生滅了。“我”有生滅,那麼,有沒有過失呢?那過失很多,這些都是《入中論》跟《廣論》裏邊,中觀論裏邊的一些道理,很深,我們只介紹一下它的結論,中間的辯論現在也不能講,講了也不好懂的。那麼,所以日常法師把止觀章是略掉了,也是因爲一般的人講了也聽不懂沒啥意思,打瞌蟲了。他又說假使“我”是有生滅的,那麼,這裏邊有叁個過失,哪叁個過失呢?

  第一個,宿命就不成立了,因爲“我”是有生滅的,這個“我”,後面那個“我”,跟前面那個“我”,各是各的了,一斷掉了前面,那麼你說,假使你說過去“我”是……,佛在世了,他過去他行菩薩道的時候,在什麼什麼時候他做什麼樣的,在歌利王的時候割截身體等等,這個就記不起來了,因爲兩個隔開了,就是依宿命的事情就不成立了。

  第二個過失,你造了業之後,你說前面這個“我”造了業,後面這個“我”已經斷掉了、滅掉了,那麼,這個受,它的業就沒有人承當了,造了業就受果的人就沒有了,他已經沒有了,哪個來受果呢?

  第叁個過失,你假使說,雖然是他滅掉了,還可以下面生的那個“我”,可以承受那個業報——受果。那麼,這個裏邊又有過失了,你說這個“我”是有自性的,前面那個“我”滅掉了,後面那個“我”生起來了,各有各的自性,那麼,這個不是一個東西了,不是一個東西,那麼,你說他造的業他受果,那麼,也可以說某某人造的業,第二個人他去受果去了,這個也是講不通的。

  所以說“我”有生滅,也是有過。這樣子,這樣分析之下,“我”跟五蘊是一個的話,決定不能成立。

  

  “我”跟五蘊是異的過失

  那麼,下邊就是說“我”跟五蘊是異,假使“我”跟五蘊不是一個,那麼,有沒有過失呢?這是外道了,外道就是看到佛教徒跟你說,你說五蘊是跟“我”是一個的話,有很多很多過失,六個過失,那麼,這六個過失他也承認,認輸了。那麼,他不甘認輸,他就說五蘊不是跟“我”一個東西,就是離開五蘊之外還有個“我”,這是另外的。

  那麼,你執異蘊的“我”,就是跟五蘊跟“我”是不一樣,那麼,這個有沒有過失呢?同樣有過失。它的過失是怎麼說呢?他說五蘊是跟“我”不是一個東西的話,那麼,我們知道五蘊就是一切有爲法,一切有爲法有所造作了,那麼,你這個“我”跟五蘊不是一個東西,那麼,他就不是有爲法了。不是有爲法,那就是無爲法差不多的東西了,那他是沒有生滅的了,他是常的了。固然常是對了,“我”是常的,但是這個“我”沒有作爲的,無爲法的常,雖然是常,沒有造作的,就是不會動的,這麼一個東西。這個“我”有啥意思?一個“我”雖然是常的,但沒有變化的,也不能造作的,你這個“我”是毫無作用的“我”,這個也是毫無意思了,所以說,你說執了五蘊 有“我”呢,是一個離開五蘊之外還有個“我”,那還是不能成立了,你這個“我”有什麼意思呢?這個無爲法一樣的東西。

  那麼,假使說,再一個說,假使五蘊跟這個“我”是兩個東西,有兩個東西的話,那麼,這個,假使是我們說,桌子跟凳子是兩個東西,那麼,離開桌子決定有一個凳子可以看得到了,或者是能夠了解得到了,但是我們說離開五蘊之後,我們再怎麼追求,六根去探討,都不能探討出一個“我”這個東西。所以說離開五蘊之外,還有一個“我”,那也是不成立的。

  那麼,這樣子,我們是講的是結論了,中間要經過辯論,要因明的方法去辯出來,這才能夠得到這個結論。那麼,我們說這樣,爲什麼要這樣子做呢?我們說,這個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我們要從這一方面看五蘊是對“我”是一的,有什麼過失,五蘊對“我”是不是一個東西的,有什麼過失,這兩邊一看,就可決定出五蘊之外沒有再是一個“我”,是一個也不是,是兩個也不是,那就是沒有了,這個“我”是沒有的,一定要經過這樣的辯論,要知道五蘊是一有什麼過失,五蘊是異也有什麼過失,那麼,這樣子決定了的了解得到了,那才可以說這個“我”是決定沒有的,假使你沒有經過這般細的辯論,你就是說糊裏糊塗地說補特伽羅是沒有“我”的,你這樣子的樣子,沒有這個,單說一個結論沒有辯論的話,沒有論證的話,你終不能得到清淨見,這個很重要的。你瞢裏瞢懂地得了一個結論的話,這個是不可靠的,這個清淨見不能生出來的,所以說,西藏的辯論不是搞遊戲、爭勝,是要得到清淨見必須要經過因明的辯論。

  那麼,我們如果自己內部不辯論,沒有把這個事情搞清楚,你說你要得到清淨見——得不到,清淨的見得不到的話,也證也證不到,前面我們昨天講的,你這個知見,正的知見沒有生起的話,那你要證到這個正知見也不可能的,所以說,決定要生起清淨見,決定要經過反複的辯論,是一是異,這樣子抉擇下來,知道它決定是一也不對、異也不對,那就是說“我”是沒有的,這樣子清淨正見生起之後,然後你定中去修,才能夠證到這個見。

  如果你沒有經過這一番的探討,你單是糊裏糊塗地“一切法空”,“我是沒有的”,不行的,這個是證不到清淨見的,所以這個問題非常重要,也就是說我們學佛法,不是說不動腦筋了,馬馬虎虎可以學到的,是要經過艱苦地分析推理,然後得到這個知見,這個知見得到之後,決定不移,成了勝解,然後你定中去熏修,那就成證到空性的無我見。如果你不經過這些手續的話,這些過程沒有的話,是證不到的,這個是決定的,我們說是一切經論裏邊都是這麼說的,這是一個問題。破我與五蘊是一和五蘊跟我是異,用這個方式證到無我,補特伽羅無我的一個道理。另外還有七支的喻,以車的比喻,這個比較難了,就不說了。

  那麼,下面我們說一個法我了,人我是破掉了,這個法我該怎麼破?法我的破也是比較一個、相當之複雜的一個問題。那麼,在《菩提道次第廣論》裏邊,他是就說,第二個抉擇法無我,補特伽羅假使說是爲五蘊、六界、六處,這些,十八界,等等,這是法了,就是我們要安立一個補特伽羅在什麼地方安立呢?五蘊上安立,那麼,六界,地水火風空識這六界,十二處十八界,只是不外乎這些地方安立一個補特伽羅。那麼,在這個地方補特伽羅是破掉了,那麼,這些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是不是實在有的?就是這個問題了。

  那麼,這個也要破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也沒有一個獨立自在的自性,這個方式怎麼破呢?要就是“諸法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以這個四個方式來達到一切法無生,這個道理是中觀道理,當然一下子講不清楚,但是這個方式可以告訴大家,用這個一切法不能自生,也不能是從他生,也不能合起來生(合起來生,兩個瞎子加起來還是個瞎子,還是看不到的),那麼也不能無因生,無緣無故就生出來了。那麼,既然自也不生,他也不生,共也不生,無因也不生,那麼,怎麼生呢?因緣和合而生,所以一切法是無生,實際上是無生的,那麼說它如幻的這個緣起,和合而生,並不是說有自性的法,沒有自性的和合生是可以的,有自性的法它就不能生了,要自生也不行,他生也不行,共生也不行,無因生也不行。那麼,以這個四個方式探討一切法,決定是沒有自性,就是無生,這個也是一個很比較重要的問題,但是中間的論證是很複雜的,也不能說幾句話說完的,介紹一下。

  那麼,我們再看一看關于空性的問題了。我們昨天講過了,要出叁有,決定要證到空性,照見五蘊皆空,才能出生死,度一切苦厄,所以說,空性是一定要成立空性之後,才能滅煩惱,才能夠解脫,所以說,空性是我們解脫道的命根子,離開空性就不能解脫了。那麼,離開菩提心也就不能成佛了,這兩個都是,一個是母,一個是父,般若是母,一切空性叁乘共的,有了空性才能解脫生死,有了菩提心才能成佛,這兩個東西是我們的修行的命根子。

  那麼,龍樹菩薩說的,就是回複、回到我們這個問題了,聲聞緣覺證不證法空的道理?那麼,根據我們應成派中觀見,龍樹菩薩他的說法,一切聲聞緣覺也證到一部分法無我的空性的,不但是證到人空了,還證到法空的。那麼,這個跟菩薩有什麼差別呢?有差別。他,龍樹菩薩的一些他的經論裏邊很明顯地論證到一切聲聞緣覺也是證了法空性的道理的。所以說,解脫生死你沒有這個法空的見是解脫不了的,單是證人空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證人空不聯系到法空,也是做不到的,人空跟法空不是截然分割的,有一定聯系的,你要證得補特伽羅空,必須牽涉到一部分的法空。所以說真正要解脫生死,那必定要得到法空的道理,知道,才能夠成辦。聲聞緣覺他在斷煩惱的時候也要修法空見,但是煩惱斷完了,以此爲足,他不要再修這個了(不要行菩薩道了,不要長時修叁大阿僧祗劫了,所以一切的法空的道理沒有斷完),那就是煩惱障斷掉了,所知障沒有斷完。

  所知障什麼?障我們的法空的那些障礙,所知就是人法二空的道理,把你障住了。那麼,這個障,聲聞就在要證到人空的時候把這個障斷了一部分,當他人空證到之後,他再不繼續斷下去了,所以聲聞緣覺斷的法空數量少,而菩薩要斷盡一切所知障,要成佛,自己生死了了還不滿足,要度盡一切衆生都出生死,都要成佛,那必須把所有所知障斷完,要經過叁大阿僧祗劫時間,不但是斷完,種子也滅完,這樣子才能夠達到成佛的一個高度了。

  所以說,我們在這裏得一個結論,就是說,聲聞緣覺並不是不斷所知障,他也是斷了一部分,但是就是沒有圓滿地斷完,而菩薩圓滿地斷完的,這就是說人空、法空兩個都證,但是菩薩證的、成佛證的是圓滿的,而聲聞緣覺把自己的生死了了之後,對法空那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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