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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 智品/定品▪P52

  ..續本文上一頁,他說這個東西把它排排看,拿這個分子把它一排,排出來了,那就是什麼?加持。哪個的加持呢?當然是一些善神,天神的加持,因爲天人聰明的也有,你搞不出,我教你,從夢中就搞一個方式,他一排就排出來了。這也是靈感之類的東西,這個能不能算開悟呢?當然談不上。真正開悟的條件自己知道,就不會自己自高自大的,增上慢就不會生起來,所以學法很要緊。

  

  

  

  

  己五、明等至依身

  

  從此第五,明等至依身。論雲:此諸等至,依何身起。頌曰:

  

  諸定依自下  非上無用故  唯生有頂聖  起下盡余惑

  

  “從此第五,明等至依身”,依什麼身,能夠生什麼定?

  

  “論雲:此諸等至,依何身起”,論裏邊又提一個問題:這些等至,什麼身能修?超等至是叁洲的無學能修,那麼一般的等至,哪些人能修?

  

  “頌曰:諸定依自下,非上無用故,唯生有頂聖,起下盡余惑”,一般的定,自地,自己那個地方,或者下地的身修那個定。上面的人修這個定不會修,下邊過都過了,你修它幹什麼?沒有用。上面的勝,下邊的劣,勝得到了,修個劣幹什麼呢?不需要。你說一個大學生到幼兒園去報名上課去,會不會?他大學的功課都念過了,跑到幼兒園幹啥?要麼發神經,其它的不會的。所以依自下地身,上地的身修下地的定,那沒有這個意思,沒有用的,不要修了。

  

  “唯生有頂聖,起下盡余惑”,那麼是不是絕對不生下地定呢?也有個例外,生在有頂的那個聖者,他要斷煩惱的時候,有頂這個定沒有無漏定的,那麼他要借一個無漏定來斷煩惱,就修下邊的、挨著它的無所有處的定來起無漏定,來斷有頂煩惱,這個是有的。那麼說是除了這個例外,因爲有頂沒有無漏,他只好借下邊的,修下邊的;如果不是這個例子的話,得了上邊的不會去求下邊的。

  

  

  

  

  釋曰:初兩句者,諸等至起,依自、下身,依上地身,無容起下。一、上地起下地,無所用故,二、自地有勝定故,叁、下定勢力劣故已上通簡,淨與無漏,四、于下地已棄舍故,五、下地法可厭毀故此二唯簡淨等至。

  

  “釋曰:初兩句者,諸等至起,依自、下身,依上地身無容起下”,那麼開頭兩句就是說,那些修等至的,依自身,自地的身或者下地的身。自地身,假使初禅的修初禅的定,下地身,欲界的身修初禅的定,這個都可以的,但是上地的人修下地的定,不會的,“依上地身,無容起下”,二禅修欲界初禅的定,這個不會有,無容,不能。

  

  第一,“上地起下地,無所用故”,好幾個原因,第一個原因,上地起下地沒有用,你上地的有了,殊勝的有了,起個下地啥用處呢?沒有用。

  

  第二,“自地有勝定故”,自己的定比下地勝。好的有了,要個劣的幹啥呢?更不需要。

  

  第叁,“下定勢力劣故”,這個都是同樣的,上地勝,自地的勝,下邊的劣,那麼不會去求下邊的。

  

  第四,“于下地已棄舍故”,下地的已經舍都舍掉了,還去修它幹什麼?

  

  第五,“下地法可厭毀故”,下地的法一個是可厭,一個是可棄,所以說下地是劣,這個跟上面都有一定連帶關系的。棄舍了之後,爲什麼棄舍的?可厭了,棄舍的,可厭可毀才棄舍的,那麼所以說已經棄舍了,不會再起其它的定,既然是可厭可毀的,你還修它幹什麼?

  

  所以說這五個原因,上地的身不會起下地的。但是有一個例外。

  

  

  

  

  唯生有頂聖,起下盡余惑者,前約總相,此委細說。謂聖生有頂,必起下地無所有處無漏等至,爲盡有頂諸余煩惱,以自有頂無聖道故,于下聖道,欣樂起故。唯起無所有處者,謂最鄰近故。

  

  “唯生有頂聖,起下盡余惑”,生在有頂的聖者,他會起下地的定,爲什麼原因呢?因爲有頂沒有無漏定,他要“盡余惑”,要成阿羅漢,還有有頂的九品煩惱還沒有斷掉,這個余下來的煩惱,有漏定斷不了的,一定要無漏定斷,那麼他既然有頂沒有無漏定,他就生挨著它的無所有處的無漏定,修那個無漏定之後,斷有頂煩惱。所以在這個情況,身在上修下定是有這麼一個特殊的例外。

  

  “前約總相,此委細說”,前面說的是總相,是總地來說,這裏是委細說,是特殊的例子。“謂聖生有頂”,聖者生到有頂的話,“必起下地無所有處無漏等至,爲盡有頂諸余煩惱”,凡是聖者生到有頂的時候,有頂聖,阿羅漢有生有頂的,叁果阿羅漢生到有頂,他的下邊煩惱都斷掉了,那麼有頂煩惱還沒有斷。有頂裏邊無漏定又沒有,怎麼辦呢?不斷了?不斷又不行,那麼他只好修下邊的無所有處的無漏定,無所有處的無漏定得到之後,就能斷有頂的煩惱。(156B)所以說,“以自有頂無聖道故”,因爲有頂裏邊沒有聖道,沒有無漏道。

  

  “于下聖道,欣樂起故”,所以既然自己沒有無漏定,下邊的無所有處的聖道,他要斷煩惱,有個意樂心,要把它喜起來。“唯起無所何處者,謂最鄰近故”,下邊的聖道很多,有頂下邊有七個地,無所有處、識無邊處、空無邊處,還有四禅、叁禅、二禅、初禅,他到底起哪一個呢?最近的那個,最近的最方便,起了他的無漏道馬上就斷煩惱了,你一定要跑到那麼下邊去幹啥?下邊的定就不需要了,目的是斷煩惱,不是遊覽,不是遊山玩水,到處那個定都修一道,他是要急于斷煩惱,當然最近的無所有處定,無漏定得到之後,馬上就斷掉了。“最鄰近故”,最近的,所以有頂聖,他起下地的無漏決定是無所有處的定。

  

  這是說等至依什麼身起。

  

  

  

  

  己六、明等至緣境

  

  從此第六,明等至緣境。論雲:此諸等至,緣何境生?頌曰:

  

  味定緣自系  淨無漏遍緣  根本善無色  不緣下有漏

  

  下邊是第六,“明等至緣境”,這些定,它緣的境界是什麼的?

  

  這很仔細,我們這個定品學過了之後,你再看看其它的書,都知道了,如果把這些頌背下來的話,你可以自己做注解了,有的經書拿來,你可以注,爲什麼?只要不要亂注,你要把《俱舍》搞通了,你好注,沒有搞通,你注的話,你沒有對頭,那個就不對頭了。

  

  “從此第六,明等至緣境。論雲:此諸等至,緣何境生”,這些等至緣哪一些境可以生起來?

  

  “頌曰:味定緣自系,淨無漏遍緣,根本善無色,不緣下有漏”,這是那些等至裏邊,它緣什麼境界也講得很仔細。

  

  

  

  

  釋曰:味定緣自系者,味定唯緣自地有漏,不緣下地,謂已離故;亦不緣上,愛地別故;不緣無漏,應成善故。

  

  第一個是最下的染汙定說起,“味定緣自系”,這是最簡單的,味定,只緣自己的有漏,他又不緣下地,他緣的最簡單,只緣自己的有漏的那個。爲什麼不緣下地呢?“謂已離故”,他已經下地離掉了,再去緣下面幹啥呢?得了上地,下地就拋棄掉了,不要了。“亦不緣上,愛地別故”,那麼下地不緣,一定要緣自地嗎?你可以緣上地啊?“愛地別故”,既然是味定,貪著自己那個定,就愛著這個,就愛不到那個去了,愛地別故,你愛這個地,不會愛上邊的地去了。

  

  那麼無漏緣不緣?不緣無漏。“應成善故”,如果緣了無漏法,你成了善法,不叫染汙。既然它是染汙法,當然不緣無漏。所以說,從這幾個地, 方,一個排除緣下地,一個排除緣上地,一個又排除緣無漏,那逼下來,非緣自地不可,那就是本來是緣自地的。

  

  

  

  

  淨無漏遍緣者,淨及無漏,俱能遍緣自、上、下地,有爲、無爲,皆爲境故。有差別者,無記無爲,無漏不緣,非谛攝故。

  

  “淨無漏遍緣”,淨,有漏的善定跟無漏的善定,可以緣一切。“淨及無漏,俱能遍緣自、上、下地,有爲、無爲,皆爲境故”,凡是善定,它所緣的境,自地、上地、下地,不管有爲的、無爲的,都是它的境界,都可以緣。但是這裏邊有一個簡別,“有差別者,無記無爲,無漏不緣,非谛攝故”,但是有爲、無爲裏邊,有一個無記的無爲法,那就是說虛空、非擇滅。無爲法裏邊,擇滅是勝義善,勝義的善,最高的善法,一切法是涅槃是最高,就是擇滅無爲。所以說法處,爲什麼叫法處?包含最殊勝的涅槃這個勝義善法,這個法處叫法,法處。這個前面都講過的,都是有聯系的。

  

  叁個無爲法裏邊,善的是擇滅,虛空無爲、非擇滅是無記的。那麼虛空、非擇滅兩個無爲法是無記的,無漏法不緣的。爲什麼不緣呢?“非谛攝故”,無漏的緣四谛十六行相,這四谛十六行相裏邊沒有它,所以說無記無爲是不緣的,無漏裏邊不緣的。這是一個例外;其它都能緣,上、下、有爲、無爲都能緣。

  

  

  

  

  根本善無色,不緣下有漏者,根本地攝善無色定,不緣下地諸有漏法,自、上地法,無不能緣,唯能緣下類智品道無漏法也。無色近分,亦緣下地,彼無間道,必緣下故。

  

  “根本善無色,不緣下有漏”,根本的善無色定,善的無色定,不是有染汙的,根本,不是近分,這個無色定,“不緣下有漏”,不緣下邊的有漏法。“根本地攝善無色定,不緣下地諸有漏法,自上地法,無不能緣”,自地的、上地的都能緣,下地的它不要緣了。

  

  “唯能緣下類智品道無漏法也”,但是無漏的,它類智品道有個九地的法,這個裏邊緣一又能緣九,所以說從無漏的這個類智品道,這個九地的法,那麼它這個能緣的。其它的有漏法,這不緣的,只緣自地的跟上地的,那麼下地有漏法不緣的,但是無漏,它可以緣九地,這個前面講過的。類智品道有九個地,法智品道有六個地,這個經常要用。

  

  “無色近分,亦緣下地”,那麼無色的近分定,當然要算下地了,下面的粗苦障,上面的淨妙離一比較,他要修上面去,往上爬,如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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