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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 賢聖品▪P45

  ..續本文上一頁凡夫,沒有證到過,現在第一次親證見到了,這個叫見。

  

  “至道類智,無一谛理,未見今見,如修曾見,故修道攝”,到道類智的時候,這個上、下八地,沒有一個沒有看到過。因爲上邊的道谛,道類忍的時候也見了,那麼道類智,“如修曾見”,好象修道一樣,他已經看過了,再看一次。那麼這個屬于修,擺在修道裏。所以十六心歸在修道,並不是它斷修道的煩惱,正因爲它不是第一次見,修道,不是第一次見,見過了。凡夫的見,我們前面都講過的,你觀察四谛的道理,來對治迷事的惑,不斷地觀照四谛的道理,把迷事的惑斷掉,就是修道。那麼就是四谛道理是見過好幾次了,那麼第十六刹那的道類智,也是跟修道一樣,曾見,不是第一次見。因爲它是曾見,就把它歸入修道,並不是它斷修的煩惱。我再次強調這一點,就是因爲很多人要混淆,“它是修斷的煩惱,要斷修道了,那預流果也斷修道煩惱也斷了,有道類智,它能斷啊,它是修道”。不是的!它是道類智,屬于修道,因爲它不是第一次見,它是曾見,第二次見了,修道都是曾見。所以說,從這一點說,把它歸入修道,不是它斷的迷事惑,修道的九地八十一品,沒有動,道類智的時候,不是斷那些的。它的任務是到上二界的道谛下見所斷的煩惱的解脫道,還是從屬于見惑的解脫道,但是因爲第二次見,所以說歸入修道。

  

  

  

  

  問:如道類忍是道谛理,此道類智,緣道類忍,于道類忍,未見今見,何故道類智,非見道攝耶?答:此中約谛,不約剎那。雖于道類忍,一剎那心,未見今見,于上下八谛,皆已曾見,故修道攝。如刈畦稻,唯余一科,不可名爲一畦未刈。

  

  “問:如道類忍,是道谛理,此道類智,緣道類忍,于道類忍,未見今見,何故道類智,非見道攝耶?”這是進一層問。這個道理,一般粗心的人,還不知道他問啥東西。那麼你們沒有預習的人,恐怕這裏講一道,也不是很能夠親切會到它的意思。他的意思什麼呢?在見道的時候,四谛的道理,固然前十五刹那都看到了,但是道類忍本身,這個能觀的忍,它對道類智來說,也是未見今見,道類智是,能夠觀察道類忍的。這個道類忍,以前沒有人觀察它過,那麼道類智,第一次看到道類忍,那麼它也是未見今見。這個道類忍,我們無始以來是沒有的,道類智,第一次看到它,也是未見今見,爲什麼說它是修道呢?它也是未見今見,第一次見,應該屬于見道了,爲什麼不是見道攝呢?

  

  “答:此中約谛,不約刹那。雖于道類忍,一刹那心,未見今見,于上下八谛,皆已曾見,故修道攝”,那麼他的意思很明確,下邊一個比喻不比也可以,比了之後反而有的人生混淆。我們把比喻慢慢講。他說我們是講見谛,不是以刹那的心來看的,不是見十六刹那的心,而是看四谛的道理,從來沒見過的,今天見了,那麼叫見道,不是約那個刹那心來說的。雖然這個道類忍的這一刹那的心,以前沒見過,道類智見了,這個屬于刹那的心,不是四谛的道理。所以說上、下八谛,在十五刹那,都第一次見到,全部見好了,第十六刹那是重見,所以說,是修道攝。這是強調,我們所謂的見不見,是見的四谛的道理,見谛、見谛嘛,見道理,不約刹那說的。那麼這個刹那,雖然也屬于見道的事情,但不是四谛的道理,我們就把它撇開了。

  

  “如刈畦稻,唯余一科,不可名爲一畦未刈”,他打個比喻,他說整個的一畝地,它裏邊割稻的時候,全部割完了,還有一枝稻沒有割掉,你不能說,這一畝地還沒有割,這不好說了,那一枝就算了。那麼這裏還有一個道類忍沒看到,算了,不好說他沒有見道。道類智,還是見道攝,他還沒見過,這個就不必那麼吹毛求疵。

  

  

  

  

  問:忍于谛理,未見今見,可名見道,中間七智,已見今見,何緣七智,亦見道攝?答:知谛未盡,中間起故,亦見道攝。

  

  再問一下,“問:忍于谛理,未見今見,可名見道”,忍對四谛的道理,從來沒有見過,現在看到了,叫見道。這個話沒有問題。但是裏邊還有問題來了,“中間七智,已見今見,何緣七智,亦見道攝”,我們說忍,見道十五心裏邊,有八忍、七智,八個忍都是第一次見四谛道理,苦法忍,見苦谛的道理,欲界的,苦類忍見上二界苦谛道理,那麼苦法智、苦類智,不是曾見了嗎?苦類忍見過了,苦法智見的時候,已經重複了,那麼這個什麼又是見道攝的呢?你這個話還是有毛病。你說從來沒見過,這次第一次見,叫見道,明明這個七個智,苦法智,苦類智,集法智,集類智,一直到道法智(道類智不是的,放開了),所以八個智裏邊,這七個智都是見道攝,它們見的都是重複的,你怎麼說它也是見道呢?這個還是有問題。

  

  “答:知谛未盡,中間起故,亦見道攝”,它們幾個,雖然就它們本身來說,當體是重見,但是四谛還沒有見完,既然沒有見完,中間夾了起來的,只好攝在見道裏邊,擺到修道去了,這個不好說了。他四谛都沒有見完,你怎麼好開始修道,就開始起來了呢?這個不成話的,你說苦谛見到了,你集谛還沒有見;你集谛見了,你滅谛還沒有見;你這個滅谛見了之後,道谛還沒有見。那麼苦法智,苦類智,這些東西,不能說修道啊,你後頭還要見的,你見谛還沒完,你修道就跳出來,這個不對頭了。所以這個七個智,都屬于見道所攝,到第十五刹那的時候,上、下八谛都見完了,道類智再挨近來,我來一個見道,不行了,挨不進了,一定要把你拿出去了,修道。因爲都見完了,前面七個智是沒有見完,只好攝在見道裏邊,現在八忍七智十五刹那見完了,你道類智再挨來,挨不進了,這時見道的事情就完成了,你再來占一個位置,都占不到了,你非到修道去不可了。所以《俱舍論》把這個道類智歸入修道。

  

  但是也有的法相裏邊,十六刹那都是見道,他的依據,就是它們都是搞的是見道斷的煩惱,是不屬修道的,修所斷的範圍的,所以都屬于見道,十六心見道,其它書上也有的。這個,我們要看它的依據在哪裏?《俱舍論》依據是“見所未見”,沒有見的,第一次看見,叫見道,那決定是十五刹那。他說的是搞見道所斷煩惱的事情,同屬于事現觀的,都叫見道,那麼十六刹那。

  

  所以兩個的依據觀點不同,十五也對,十六也對,但是你把這個依的觀點都沒有搞清楚,十六也對,十五也對,什麼都對,馬馬乎乎的,沒有界限的,那就錯了。說十五有十五的依據,說十六有十六的依據,還有一心見道的,見道只是一心,沒有十五、十六的,也有這個話,他有他的依據,不要亂扯。你說一也可以說,十五也可以說,十六也可以,我說一百也可以,亂說,那是不行的。你說一個話要有依據的,沒有依據的話,胡扯,不要亂來。法裏邊有很多矛盾,十五、十六就是矛盾。但是矛盾,你說爲什麼有矛盾?把它一清理的話,就不矛盾了。他依據的觀點不一樣,一個是見的觀點來說,十六刹那不是見了,它是重見,那是十五刹那見道;一個是說事現觀是搞見所斷煩惱的,這十六刹那都是見所斷煩惱,無間道,解脫道。那個十六刹那是道類忍的解脫道,那也搞的是見所斷的煩惱嘛,所以十六心也可以說。那麼這是各有依據,不能亂扯。

  

  所以學法就要這些學好了,你學了個糊裏糊塗,十五也可以,十六也可以,那麼馬而虎之,什麼都來了。你十五有十五的依據,十六有十六的依據,這個你懂了,就行了。有部,這麼說的,有部的依據,經部說的,經部的依據,那你不是胡彈琴。那你講的時候,根據這個觀點說來,有部是這麼說的,但是從經部又從那個觀點說,它是這麼說的,矛盾有沒有?沒有矛盾,觀點不同。我們的桌子,上面看下來,是個長方形,旁邊看過來,是那個腿,很瘦瘦的腿,扁扁的一個形,從裏邊看上去,又是不一樣。反正這個東西,站的地位不同,當然說的東西不一樣。但是桌子畢竟還是一個桌子,並沒有兩個桌子了。把這個學了,法就學好了,這個學不好的話,永遠是個糊塗蟲,看這本,這麼說,看那本,那麼說,結果到底怎麼回事?不知道。你白看的,這個書你看再多也沒有用。

  

  

  

  

  戊二 依位建立

  

  己一 依十五心

  

  從此第二,依位建立。就中有二:一、依十五心,二、依第十六心。且依十五心者,論雲:且依見道十五心位,建立衆聖,有差別者,頌曰:

  

  名隨信法行  由根鈍利別  具修惑斷一  至五向初果

  

  斷次叁向二  離八地向叁

  

  “從此第二,依位建立”,依據一個位建立那些聖者。“就中有二:一、依十五心,二、依第十六心”,來建立他們聖者。那麼先說,“且依十五心者,論雲:且依見道十五心位,建立衆聖,有差別者”,就在見道十五刹那的心的時候建立聖者,他是屬于哪個聖者?那麼這下面就是根據這個見道、修道、無學道來安聖者的名字。那麼見道的時候,十五刹那叫什麼名字呢?安立什麼樣子的聖者?

  

  “頌曰:名隨信法行”,見道的時候,叫隨信行、隨法行,都是聖者。“由根鈍利別”,根鈍的叫隨信行,根利的叫隨法行。“具修惑斷一,至五向初果”,修所斷的煩惱,一個也沒有斷。或者是這個先斷了一到五,這是屬于初果向,或者一個也沒有斷,或者斷了一個,或者斷了五個,都屬于初果向。“斷次叁向二”,斷了次叁,就是五數過去,再挨過去叁個,就是六、七、八,斷了六、七、八的,後邊叁個的叫二果向,向二,二果向。“離八地向叁”,從九品,欲界的九品煩惱開始,一直到無所有處的煩惱,八地全部斷完,這樣子的人,他是叁果向。這是按地位來說。那麼,就十五刹那裏邊,就有那麼多分別,所以說,我們不要看簡單地很,見道裏還有很多名堂。

  

  

  

  

  釋曰:名隨信法行,由根鈍利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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