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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 賢聖品▪P80

  ..續本文上一頁擇而做的,這兩種人。那就是前面說的,隨信行是鈍根,隨法行是利根。從加行裏安兩種,隨信行、隨法行。

  

  “依根不同,立次二種”,根機的不同,立兩種,那是隨信行,進入這個修道的時候就是信解,隨法行到修道的時候,他的利根叫見至。這是根利鈍的不同,又安信解、見至兩種。

  

  “依得滅定,立身證名”,最後一個滅定,得了滅盡定的安一個身證,前面我們講過的,阿羅漢或者是不還果,得了滅盡定的,就專門叫爲身證。

  

  “依解脫異,立後二聖”,解脫的不同立後面的兩個聖者,一種慧解脫,一個俱解脫。“謂由慧力,離煩惱障,名慧解脫”,以無漏的慧斷除煩惱的,把煩惱障斷掉的,這一種阿羅漢叫慧解脫。“兼得滅定,離解脫障”,假使他慧解脫之後又得到了滅盡定,把解脫障也斷掉,那麼這叫俱解脫,定慧兩個都解脫了。

  

  什麼叫解脫障呢?就是定障。“即滅定障,名解脫障,不染無知爲體”,定裏邊的障滅掉了,這個障就是滅定的障,解脫障。它的體不是煩惱,是不染無知,前面講的,“諸一切種諸冥滅”裏邊的,不是諸冥,那是不染無知的一類的。這樣子的,就是慧解脫的阿羅漢,煩惱障是斷完了的,諸冥是斷掉的,但是不染無知,一切種冥是沒有碰到的。

  

  那麼俱解脫的阿羅漢,不染無知的一部份,就是定障除掉,滅定障除掉,名俱解脫。“離定慧障,名爲俱”,這個阿羅漢,既離定障,又離慧障。智慧的障,煩惱,除掉了;定的障,得了滅盡定之後,除掉了。那麼這樣子,叫俱解脫。

  

  一共是七個聖者,依據加行的不同、根的不同、得不得滅盡定的不同,最後是他解脫的不同,列了七個聖者。

  

  那麼名義是七個,實際上只有六個。“此名雖七,事體唯六”,總地說,它的體只有六種。“謂叁道各分二故”,叁個道,見、修、無學道,每一種道是兩種。見道的兩種,“謂信、法二行”,隨信行、隨法行是見道的時候兩種根器。修道的時候兩種,是信解、見至。這個我們都知道的。無學道的兩種,時解脫、不時解脫。那麼這個六種,就把前面七個也包完了的。真正七種的體就是這麼六個,時解脫,鈍根阿羅漢,不時解脫,利根阿羅漢;信解是鈍根的修道有學,見至是利根的有學;那麼隨法行、隨信行,就是見道的鈍根、利根。所以這兩種,見修無學道,每一個都有利鈍二根,一共加起來六種,這六種是根本的體,變化就無窮了。

  

  

  

  

  丁二 明俱慧解脫

  

  從此第二,立俱慧解脫者。論雲:何等名俱及慧解脫?頌曰:

  

  俱由得滅定  余名慧解脫

  

  “從此第二,立俱慧解脫者。論雲:何等名俱及慧解脫?”什麼叫俱解脫、慧解脫?前面說的兩種,我們這裏再把他分辨一下,這《俱舍》就是從來沒有把一個名相舍掉的,前面提到了,還沒講透,後面馬上跟著就給你講。

  

  “頌曰:俱由得滅定,余名慧解脫”。

  

  

  

  釋曰:六種羅漢,得滅定者,名俱解脫。先由慧力,解脫惑障,又得滅定,解脫定障,故名爲俱。余名慧解脫者,余謂未得滅盡定阿羅漢也,此名慧解脫,唯由慧力,于煩惱障,得解脫故,未離定障,不得名俱。

  

  “釋曰:六種羅漢,得滅定者,名俱解脫”,六種阿羅漢裏邊,不管你哪一種,只要得了滅盡定的就叫俱解脫。所以說俱解脫,不一定就是利根。

  

  “先由慧力,解脫惑障,又得滅定,解脫定障”,他爲什麼叫俱呢?這個俱是兩種,先是用智慧(淨慧、無漏慧)的力量,把煩惱障去掉,解脫惑障;然後得了滅盡定,把定障也去掉,解脫定障。這個兩個俱,全了,定慧的障全部除掉,叫俱解脫。

  

  這是俱解脫,就是得了滅盡定的阿羅漢,凡是證到阿羅漢,決定是煩惱滅掉的,那麼再把定障滅掉,那就是俱解脫的阿羅漢。

  

  那麼另外余下的叫慧解脫。他就是沒有得滅盡定的,得了滅盡定除掉以外,就是沒有得滅盡定的,這些叫慧解脫,單是用淨慧的力量把惑障(煩惱障)除掉的。

  

  “余謂未得滅盡定阿羅漢也”,沒有得到滅盡定的阿羅漢,叫慧解脫。“唯由慧力,于煩惱障,得解脫故”,就是淨慧把煩惱障斷掉了,“未離定障,不得名俱”,定的障還在,沒有除掉,那麼這樣子的解脫,只能是慧解脫,慧是解脫,定裏邊的障沒有除掉,不能叫俱解脫。

  

  所以說阿羅漢裏邊有俱解脫、慧解脫,這個裏邊各有利鈍二根。

  

  

  

  

  丙叁 明學無學滿

  

  從此大文第叁,明學無學滿。論雲:如世尊說,五煩惱斷五下分結,那含斷也,不可牽引不爲欲惑牽引,未名滿學已上經文,下依經問也。學無學位,各由幾因,于等位中,獨稱爲滿?頌曰:

  

  有學名爲滿  由根果定叁 無學得滿名  但由根定二

  

  “從此大文第叁,明學無學滿”,怎麼樣子的學算是圓滿的?怎麼樣的無學是圓滿的?

  

  “論雲:如世尊說,五煩惱斷,不可牽引,未名滿學”,這個問題怎麼說的呢?在經裏邊有這麼一句話,佛說過的,五種煩惱斷,就是五順下分結了,這個五順下分結斷了之後,“不可牽引”,那麼欲界的煩惱不能牽住它了。“未名滿學”,這樣子的人不是很圓滿了嘛?但是還不能叫圓滿的有學。那麼這是經文引了這麼一句,下邊又提出問題來了。“學無學位,各由幾因,于等位中,獨稱爲滿?”學也好,無學也好,他們各個有幾個因素,在等位,就是他們相對的位上(學假使初果、二果,或者叁果,無學就是阿羅漢),他們裏邊哪些是稱到滿的?各各相應之中叫滿了?

  

  “頌曰:有學名爲滿,由根果定叁,無學得滿名,但由根定二”,有學稱滿的有叁個原因,有根滿、果滿、定滿。無學的滿,只有兩個因素,一是根滿,二是定滿,“根定二”。果,這個不說。爲什麼不說?下邊要說的,因爲無學就是阿羅漢果,一樣的。

  

  

  

  

  釋曰:有學名滿,具由叁因:一、由根滿,謂是利根;二、由果滿,謂得不還;叁、由定滿,謂得滅定。有有學者,唯由根滿,謂諸見至,未離欲染,由見至故,名爲根滿,未離欲故,無余二滿。有有學者,唯由果滿,謂信解不還,未得滅盡定,是不還故,名爲果滿,謂是信解,不名根滿,未得滅盡定,非定滿也。有有學者,由根果故,亦得滿名,謂見至不還,未得滅盡定,由見至不還故,名根果滿,未得滅定,不名定滿。有有學者,由果定故,亦得滿名,謂諸信解,得滅盡定,非見至故,不名根滿。有有學者,具由叁滿,謂諸見至,得滅盡定,夫得滅定,必是不還,故具叁滿。

  

  “釋曰:有學名滿,具由叁因”,有學,他叫滿有叁種原因,就是要滿足這叁個條件,叫有學的滿。

  

  “一由根滿,謂是利根”,在根一方面是滿足的、圓滿的。

  

  “二由果滿,謂得不還”,不還果,在有學裏邊是圓滿的。初果、二果不圓滿。初果只有見惑斷,二果斷了六品惑,欲界的惑。叁果是欲界的斷完了。(143A)上面再斷是無學了。所以說果上滿,最高的滿,在有學裏邊最高的果是不還果,所以果滿得不還。

  

  “叁由定滿”,定裏邊能夠圓滿的,得了滅盡定的。

  

  所以說,“有有學者,唯由根滿”,這個有學裏邊要叁種都滿,圓滿的叫圓滿的有學,有學叫滿。那麼這個叁個條件不夠的,就不能叫滿。所以說下邊就簡別,有些有學只有根滿,見至,他的根是利根,根是滿,圓滿的。但是,“未離欲染”,但是還沒有離開欲界的煩惱,沒有離完,就是沒有得叁果,雖然根是圓滿,根滿,沒有離欲的,不還果沒有得到,那就是果不滿。不還果沒有得到,滅盡定肯定得不到,那麼定也不滿。所以說只有一個根滿,那不能叫圓滿。

  

  “有有學者,唯有果滿,謂信解不還,未得滅盡定”,他是不還果,果是滿了,有學最高的是不還果,圓滿了;但是,他是信解,根不滿,鈍根;又沒有得滅盡定,定也不滿。那麼這也是不圓滿。

  

  “有有學者,由根果故,亦得滿名”,他根是滿的,果也滿的,但是滅盡定沒有得到。根滿,是見至,利根。果滿是不還果,有學最高的。但是他滅盡定沒有得到,滅盡定沒有得到,定不滿。“謂見至不還”,這個見至不還,還沒得滅盡定。所以說根也滿,果也滿,定不滿,也不能叫滿。見至不還果的,未得滅盡定的,根果是滿的,但是滅盡定沒有得到,定不滿,叁個裏邊缺了一個,也不能叫有學的滿。

  

  再有一些有學,“有果定故,亦得滿名”,果是滿的,不還果,滅盡定也得到的,定也滿了,但是鈍根。“謂諸信解,得滅盡定”,他信解是鈍根,根不滿,滅盡定得到了,滅盡定得到的決定是叁果,這個不要說了,如果不是叁果,得不到滅盡定的。因爲“非見至故,不名根滿”,不是見至,根不滿。

  

  那麼這樣子就是說,舉了很多例,都是不能叫有學的滿。

  

  那麼真正有學滿,要怎樣子叫滿呢?“有有學者,具有叁滿,謂諸見至,得滅盡定”,見至,利根,得滅盡定。那麼還有果滿,不要說了,滅盡定的人決定是叁果,沒有叁果是得不到滅盡定的。也不是無學,因爲他說的是有學,當然無學也得滅盡定,但是他說的是有學,而且說的是見至,見至是修道裏邊的,那麼當然了,決定是得了不還果。“夫得滅定,必是不還,故具叁滿”,滅盡定得到,有學裏邊決定是不還果。所以說這個叁種都滿的,果也滿、根也滿、定也滿,這個叫有學的滿,就有學滿要叁種條件具足。

  

  那麼前面,我們再回過去看,經裏說的話,五個煩惱斷,這是得了阿那含,這是果滿。“不可牽引”,欲界的煩惱牽不動了。那麼是不是鈍根、利根呢?沒有說,滅盡定得了沒有呢?也沒有說。那麼所以說,“未名滿學”,這個還不叫滿。

  

  等于說他條件是沒有完備,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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