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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 賢聖品▪P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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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曰:名雖叁十七,論實體唯十:一慧,二勤,叁定,四信,五念,六喜,七舍,八輕安,九戒,十尋。叁十七中,且慧攝八,謂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也,此八以慧爲體。勤亦攝八,謂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也,此八以勤爲體。定亦攝八,謂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此八以定爲體。信但攝二,謂信根、信力,以信爲體。念唯攝四,謂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此四以念爲體。喜唯攝一,謂喜覺支,以喜爲體。舍亦攝一,謂舍覺支,行舍爲體。此言舍者,非是舍受,是大善地中,行舍名舍也。輕安攝一,謂輕安覺支,以輕安爲體。戒但攝叁,謂正語、正業、正命,以戒爲體。尋唯攝一,謂正思惟,以尋爲體。

  

  “釋曰:名雖叁十七,論實體唯十”,哪十個呢?一個是慧,二個是勤,第叁是定,第四是信,第五是念,第六是喜,第七是舍,第八是輕安,第九是戒,第十是尋。這個裏邊包含得很多,就是慧、尋、定等等是心所法,輕安是身輕安、心輕安又分兩種,戒是色法。尋,又是心所法。

  

  

  

  叁十七種,“且慧攝八”,那麼這叁十七道品,十個怎麼攝呢?十個裏邊慧心所,它包含八個東西。四念住,四念住都是以慧爲體的,前面講過的,雖然是念住,它的體是慧,那麼四念住四個都是慧爲體。慧根、慧力,五根、五力裏邊的慧根、慧力是慧爲體。那麼七覺支裏的擇法,是慧爲體。八正道裏邊的正見以慧爲體,這八個都是慧爲體。那麼叁十七道品裏邊,八個東西歸納起來只有一個體,都是慧,“此八以慧爲體”。

  

  “勤亦攝八”,勤,這個精進的這個心所法,也包八個東西。四正斷、四正勤,這個名字就擺出來,它是勤。精進,這是在這個七覺支裏邊一個精進覺支。精進根、精進力,五根、五力有精進,信勤念定慧。七覺支裏邊也有一個精進。八正道裏邊也有一個正精進。四正斷,四個;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又是四個。八個。這八個法又歸納籠來,只有一個東西,就是勤,“此八以勤爲體”。

  

  “定亦攝八”,定也包八個。四神足都是定。定根、定力也是定。定覺支、八正道的正定。(143B)所以說,叁八二十四,只有叁個東西,叁十七裏邊,二十四個法只有叁個爲體,一個是慧,一個是勤,一個是定。“此八以定爲體”。

  

  “信但攝二”,信心所就包兩個,信根、信力,它以信爲體。

  

  念包四個,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八正道裏的正念),這四個法以念爲體。

  

  喜,那就是一個,喜覺支,以喜爲體。

  

  舍也是一個舍覺支,行舍,這不是舍受。“行舍爲體,非是舍受”。它這裏給你講了,這個舍不是苦樂憂喜舍的那個舍,是大善地法當中的行舍心所法,不是受的舍,是行的舍。

  

  輕安攝一個,輕安覺支,以輕安爲體。

  

  戒叁個,正語、正業、正命。這是八正道裏邊的叁個核心,以戒爲體。

  

  尋只有一個,正思惟,尋。伺不在,伺沒有的。爲什麼不用伺?尋的力量大,以尋爲體。

  

  

  

  

  上來所明,慧勤定叁,各攝八種,叁八二十四也,信攝二,足前成二十六也,念攝四,足前成叁十也,喜攝一,舍攝一,輕安攝一,戒攝叁,尋攝一,此七足前成叁十七,故體唯十也。毗婆沙師,說有十一,謂戒分二,以身語業不相雜故,分身業、語業爲二也,余九同前。

  

  “上來所明,慧勤定叁,各攝八種,叁八二十四也,信攝二,足前成二十六”,這是算帳了,念攝四個,加上二十六,足前成叁十,喜一個,舍一個,輕安一個,戒叁個,尋一個,七個,“此七足前成叁十七”。所以說體是十個,而它的分別的名相有叁十七個。這叁十七個,它的實體是十個。“毗婆沙師,說有十一”,在毗婆沙,有部裏邊的毗婆沙論師,這是東方的有部,西方是健馱啰,那麼東方有部說這個體有十一個。他十一個,爲什麼多一個呢?“謂戒分二,以身語業不相雜故”,身業、語業把它分了兩個,那麼裏邊,正語是語業,正業、正命是身業,那麼這個分了兩個,“分身業、語業爲二也,余九同前”,那麼其余沒有動,加了一個,就是戒分了兩個。

  

  

  

  

  丁叁 明念住等

  

  從此第叁,明念住等。論雲:念住等叁,名無別屬,如何獨說,爲慧勤定解雲: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此叁名無別屬,如何念住獨說爲慧,正斷獨說爲勤,神足獨說爲定也?頌曰:

  

  四念住正斷  神足隨增上  說爲慧勤定  實諸加行善

  

  “從此第叁,明念住等”,叁十七道品一個一個講,就是講“念住等”,“等”下邊。

  

  “論雲:念住等叁”,叁種,先說叁個,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都是叁個四。“名無別屬,如何獨說,爲慧勤定”,“解雲: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此叁名無別屬,如何念住獨說爲慧”,它裏邊並沒有標出來是慧、勤、定,那麼念住是念,你怎麼說是慧呢?正斷是斷,怎麼說是勤呢?神足是神足,怎麼說定呢?它明明標出來慧、勤、定,你怎麼說四念住是慧,四正斷是勤,四神足是定呢?

  

  “頌曰:四念住正斷,神足隨增上,說爲慧勤定,實諸加行善”,就是說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從它的力量殊勝方便說是慧勤定,其實它裏邊還有很多的法,所有加行的善法都包在裏邊,不一定是單個的叫慧、勤、定。

  

  

  

  

  釋曰:四念住等叁,隨增上義,說慧勤定。若論實體,叁位遍攝諸加行善,謂念住等,相應俱有五蘊,名加行善也。且四念住位,慧爲增上;于正斷位,勤爲增上;于神足位,定爲增上。

  

  “釋曰:四念住等叁,隨增上義”,根據它殊勝的地方來說,這是慧,這是勤,這是定。“若論實體,叁位遍攝諸加行善”,假使真正的體來說,這叁個一切的加行善都包在裏邊。“謂念住等,相應俱有五蘊,名加行善也”,念住它本身是慧,但是它慧心所,還有相應的法,還有俱有法,相應法就是心王、心所,俱有法就是得、生住異滅那些不相應行,跟它一起生起的,這些法全部包進去叫加行善。實際的體,加行善都在裏邊,中間主要的是慧。“且四念住位,慧爲增上”,力量最強的是慧心所,所以說叫慧。

  

  “于正斷位,勤爲增上”,在四正斷的地方,精進這個勤心所是最增上、最殊勝。“于神足位,定爲增上”,四神足的時候,定心所最增上。所以說叫慧、勤、定。那前面也是說,在四正斷、四神足的時候,它所有的那些相應俱有的五蘊,它相應的俱有法,五蘊都全的,這些都是加行善的。總的來說,應當是所有加行善都在裏邊,從它力量特別強、特別殊勝來說,四念住是慧,四正勤是勤,四神足是定。

  

  

  

  

  問:何緣于慧立念住名?答:薩婆多釋,慧由念力,持令住故。依論主解,理實由慧,令念住境,如實見者,能明記故。

  

  下邊又提問題。“問:何緣于慧立念住名?”這個前面講過,既然說念住是慧,爲什麼叫念住?念是念,慧是慧,兩個心所法不同的,它是慧,爲什麼安念呢?

  

  “答:薩婆多釋,慧由念力,持令住故”,薩娑多就是有部的說法,慧由念的力量把它執持,能夠住在這個境上,靠念的力量強了,從鄰近的念的這個念心所來安名,叫念住。

  

  但是依論主解,“理實由慧,令念住境,如實見者,能明記故”,實際上說,根據世親菩薩說,采取經部的說法,他說是慧的力使念住在境上,這是反過來。有部認爲是念的力量,使慧住在境上。而經部說是慧的力量,使念住在境上。因爲你“如實見”的人,就是有慧的人,他能夠明記,如果不如實見,就不能明記。這個我們很有體會的,這本書你懂的,你記起來很容易,你不懂的,像念咒一樣的,你肯定背起來困難的。所以說因爲有慧在“如實見”,能夠明記,慧力量使念住在境上,這是兩種解釋。世親菩薩采取的後邊的,經部的解釋。

  

  

  

  

  問:何緣于勤,名爲正斷?答:于正修習,勤斷二惡,勤修二善,此勤力能斷懈怠故,或名正勝,于正持策身語意中,此最勝故。

  

  再提問題。“問:何緣于勤,名爲正斷?”這個勤跟正斷有什麼聯系?正斷,斷煩惱;勤是精進。它們怎麼聯系起來呢?

  

  “答:于正修習,勤斷二惡,勤修二善,此勤力能斷懈怠故,或名正勝,于正持策身語意中,此最勝故”,修行的善,要把它生起來增長,這是要精進的修,這個精進力量能夠斷除懈怠,這斷惡、修善都要精進,所以標這個勤的名字。或者叫四正勝,“于正持策身語意中”,持策就是說策勵自己斷惡修善。這個方法是最勝的,最殊勝的,叫正勝;也叫四正勤,正當的精進,就是斷惡修善,正的精進,其它的精進都不正的。這個是四正勤的名詞,爲什麼斷叫勤。

  

  

  

  

  問:何緣于定立神足名?答:神謂神變,靈妙德也,足即是定,神所依也,神依定發,定爲神足,故名神足。

  

  “問:何緣于定立四神足名?”再後一個:四神足是定,爲什麼定叫神足呢?

  

  “答:神謂神變,靈妙德也,足即是定,神所依也,神依定發,定爲神足,故名神足”,這個很簡單,很合邏輯的。所謂神,四神足的神就是神變,那些神通變化,是靈妙的德,那些很不可思議的一些殊勝的功德,這些功德就是叫神。那麼足就是定,爲什麼足就是定呢?神通依靠什麼?依靠定來的,“神依定發”,神通是依定而發出來的。“定爲神足”,是神的足,依靠的地方。那麼就是叫神足。所以說這個神足是很好理解的。在這裏我們也看出來,如果你得了定,能夠起神通變化,如果你沒有定呢?你神通哪裏來呢?

  

  我們看一個修什麼香功的,他身上會出香,他練那個功,練到後來香氣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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