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情居,這是經上也說的一個名相。因爲有相仿的地方,要帶便一起說一下。那麼這個九有情居,哪九個?
“頌曰:應知兼有頂,及無想有情,是九有情居,余非不樂住”,那麼就是前面的七識住,再加上有頂天,再加上無想天的有情,這樣子就是九有情居。九個地方,有情歡喜住的地方,“余非”,其它的地方不是,因爲有情不想住,不歡喜去住,這個“樂住”呢,當然是無想有情是外道樂住,不是我們內道裏邊不樂,有的有情希望去住的,擺在九有情居裏邊。
“釋曰:前七識住,兼有頂天”,加上有頂天,再加上“無想處”,那麼共有九個。這有九個地方,是有情。“唯于此九,欣樂住故”,有一類的有情,在這個九個地方,歡喜住的,所以叫有情居。
那麼其它的地方,還有叁惡道等等呢,“非”,爲什麼不想去住的,“言余處者,謂諸惡處非有情類自樂居中,惡業羅剎,逼之令住故,彼如牢獄,不立有情居”。先說叁惡道,有情居,這九個地方有情樂于去住,我們已經說過的。就是無想天,也是外道很歡喜去住,有情想住的地方。那麼叁惡道,就不是了。叁惡道,哪個有情說,我歡喜到叁惡道去。沒有那個人,除非地藏菩薩去惡趣去度生。他不是歡喜叁惡道,他是度衆生,是他的任務在度衆生,不是歡喜叁惡道,這個不在此例。
真正歡喜叁惡道住的人,有情恐怕沒有的。他自己樂于去住的是沒有的,那麼爲什麼惡趣有情那麼多呢?惡業,這是根本原因。因總是惡業,造了惡業之後,你不去也得去。那麼這個現象方面就是羅剎,羅剎鬼就是叫你受苦了。地獄裏邊,不是羅剎把你叉到這個油鍋裏去煎了,把你弄磨裏磨了?羅剎鬼推你去的,你自己不想去。那麼刀山也是,前面一片刀山,哪個想去走了?很尖的刀鋒,那個腳又是光了個腳板子。這樣跑著去,一走的話,腳板要刺穿了,腿上的肉都挂掉了,那痛得不得了的,哪個願意去走呢?那你不走不行,羅剎拿了個叉子,把你叉過去。你不走,他就叉你了。那當然是很害怕,跑,祗有往前跑。跑!就上刀山呢,這是羅剎鬼逼搞的,那麼過去的惡業所造成的。所以惡業跟羅剎逼你去的,並不是自己樂于去住的。“彼如牢獄”,這個地方跟人間一個監牢一樣。他不是享受的,一心要出來,並不是自己要住,這叫有情居。
那麼第四靜慮爲什麼?不叫有情居呢?“除無想天,所余八天,非有情居。如識住釋”,除了無想天之外,是外道要住,外道願意去。其他八個天,就是什麼廣果天了,無雲天了,福生天,廣果天還有五淨居天,這八個天,他不是有情居。這個前面說過了,凡夫呢,他不想住;聖者呢,有的想到淨居天去,有的想到無色界去;而淨居天的聖者呢,又想證涅槃,都不想久住,所以說,第四靜慮也不是有情居。
那麼我們這裏,“有情居”跟“七識住”,差別在哪裏?識住,識歡喜住,對識有好處的,叫七識住。有情居,有情歡喜住,雖然有頂跟那個無想天對識有損壞,但是有情歡喜這樣子,那就是有差別,就在這裏。一個有情的,它的外道,他的邪的知見,歡喜到無想天去,雖然這個無想天對識有損壞,但是他歡喜去,叫有情居。有頂天一樣,有頂天是外道,也是修那個有頂天,壽命最長。這裏邊又想又不想,很舒服。那麼他也想去,實際上對識來說,有損壞的。識把它弄得倒想不想的,有點暧暧昧昧的,對識不相應,但是對有情卻是有歡喜去。所以有情居跟七識住的定義是不一樣的,所以說一個是七,一個是九。
丁五 明四識住
從此第五,明四識住。論雲:前所引經,說七識住,複有余經,說四識住,其四者何?頌曰:
四識住當知 四蘊唯自地 說獨識非住 有漏四句攝
“從此第五,明四識住”,還有一個經上說的叫四識住,這些都是經上的名相。那麼我們都要辨清楚,什麼叫四識住?“論雲:前所引經,說七識住,複有余經,說四識住”,前面我們引的經裏邊叫七識住,那麼哪七識住也講了,還有的經它講四識住,四個識所住的,是哪四個識住?
“頌曰:四識住當知,四蘊唯自地”,“四識住”我們要知道,這個“當知”就是通上通下的;“四蘊唯自地”,識住在哪個地方呢?四個蘊,地方這就是色、受、想、行這個四蘊,識就住在色裏邊,住在受裏邊,住在行裏邊,住在想裏邊。這個四識住“唯自地”,這個四個蘊,是自己的哪個地,你生在欲界,就是欲界地;生在初禅,初禅地。“說獨識非住,有漏 四句攝”,那麼這個識呢,不是被住,是能住。像前面色、受、想、行是所住,叫四識住。這個四個地方,是識所住的,能住的識不是所住的地方,兩個不能混淆。“有漏四句攝”,那麼四識住跟七識住,哪個寬?哪個窄?要四料簡來簡別。下邊我們看下去:
釋曰:言四識住者,標名也。當知兩字,流入下句。如經說言:識隨色住,識隨受住,識隨想住,識隨行住,四是所住,識是能住,識所住故,名四識住。當知四蘊者,辨體也。色受想行,名爲四蘊,有漏四蘊,爲識住體。自地者,唯取自地四蘊爲體,以自地蘊愛所攝受,識隨愛力,依著于彼,得名識住。若于他地,無愛攝受,故非識住。故論雲:非于異地色等蘊中,識隨愛力,依著于彼。
“釋曰:言四識住者,標名也”,一個頌裏邊第一個四識住,標個名。我們講什麼東西呢?講題目就是四識住。“當知”,這兩個字通下邊。下邊就是,當知什麼呢?你要知道下邊怎麼怎麼那些內容。
“如經說言,識隨色住”,經裏邊有那個話,它說“識隨色住,識隨受住,識隨想住,識隨行住”,這就是四識住。這個是經上的話,他就是引經據典地說,先把經上的依據拿出來,就像經上這麼說,“識隨色住”,就住在色裏邊;“識隨受住”,住在受裏邊;“識隨想住”,住在想裏邊;“識隨行住”,識隨著行而住。
四是所住,識是能住。四個地方,色、受、想、行,識所住的地方。識本身是能住的,等于說我們坐一個凳子上,你坐的凳子可以是木頭凳子,也可以是沙發、椅子,可以鐵的,那個我們買的那個鐵架子的椅子等等,各式各樣的不同,但是能坐的卻是人,這個不能混淆。四個是識住,是識所住的地方,能住的是識。所以說,四識住裏邊不能把識包進去,它是能住嗎,不是所住。“識所住故,名四識住”,什麼叫識住呢?識所住的地方叫識住。那麼一共有四個,叫四識住。
我們現在看看六離合釋,先講識住是什麼釋?識一個概念,住一個概念,什麼釋?依主釋。那麼四識住呢?帶數釋,這個很容易,不要說了。帶數釋,一個數字,一共識住有四個嗎,是四識住。
“當知四蘊者”,四識住什麼東西?你要知道,下邊就一個一個說:四蘊,它的體是四個蘊,色、受、想、行,五蘊裏邊把識除掉,還有四個蘊,是識所住的地方。色、受、想、行,就是這四個蘊。“有漏四蘊,爲識住體”,有漏的四蘊,識住在裏邊,就是四識住的體,這是從它的體上說。無漏的爲什麼不住?我們前面講六界的時候講過,都是講有漏的。無漏出叁界的,不是樂住。
“自地者”,這第二句頌不是“四蘊唯自地”,什麼叫自地呢?“唯取自地四蘊爲體”,這個四蘊有範圍的,要本地的四蘊,纔是它所住的;下地的或者上地的不能是它所住的。對識來說是一個地的。“以自地蘊,愛所攝受,識隨愛力,依著于彼,得名識住”,因爲自地,我們前面說自地的愛,把它攝受了,識隨著愛的力量,就依附在它們的四個身上,住在裏邊叫識住。他地的,沒有愛,沒有愛就不依附它,就不能住,“若于他地,無愛攝受”。因爲屬于他地,跟它不相幹,這個染著的愛沒有去攝受它,“故非識住”,它也不會住在裏邊。
我們一般的凡夫來說,自己家裏,他攝受的,他總挂在那裏。總之,什麼都是爲自己家裏著想,晚上也回去,也不會走到另外地方去,就回家裏去了。其他人家不相幹,他既不爲他們的經濟著想,也不爲他們的安全著想,晚上也不會走到人家家裏去,這個沒有愛嘛,他不相幹了。
“故論雲:非于異地色等蘊中,識隨愛力,依著于彼”,那就是解釋爲什麼要本地呢?異地的,其它地的地方,這個色、受、想、行四個蘊裏邊,識沒有愛著力,也不會依靠他們去住,所以說一定要是自地、本地,這是解釋“唯自地”。
說獨識非住者,此明識蘊非是識住。謂此識蘊,是能住識,不可能住立爲所住,故識非識住。論雲:非能住識,可名所住,如非即王,可名王座。或若有法,識所乘禦,如人船理,說名識住。非識即能乘禦自體,是故不說識名識住,毗婆沙師所說如是。解雲:王喻能住識也,王座喻所住四蘊也;如人船理者,人喻識蘊,船喻色等四蘊,義可知也。又佛意說,此四識住,猶如良田,總說一切有取諸識,猶如種子,不可種子立爲良田,仰測世尊教意如是已上論文。
“說獨識非住”,識不是所住的。“此明識蘊非是識住”,識蘊能不能做四識住呢?不是五蘊嗎?該五識住了,識蘊不是識住。“謂此識蘊是能住識”,它是能住,識住是所住,能住的不能做所住的。“不可能住立爲所住”,既然它是能住的,能住就是能住,不能把它當所住。“故識非識住”,識蘊,不能做識住。
“論雲”,這是《俱舍論》的話。“非能住識,可名所住,如非即王名王座”,他打個比喻,能住的識不能叫所住的識住。像我們說做國王,不能說就是王座.國王是能坐,寶座是他的座位,你不能說國王就是寶座。這個是鬧笑話了。那麼你說,識是識住,那也是一樣的鬧笑話。
“或若有法,識所乘禦,如人船理,說名識住。非識即能乘禦自體,是故不說識名識住”,這又舉了個比喻。他說假使一個法,“識所乘禦”,“識”住在裏邊的,“乘禦”就是騎馬,或者是乘船。他說這個法,識所乘禦的,它所駕駛的,那麼叫識住。那麼識本身不是那個所駕駛的東西。打個比喻,“如人…
《俱舍論頌疏講記 世間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