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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 世間品▪P53

  ..續本文上一頁文有叁個解釋,這個其實我們以前講受心所的時候,已經講過了,這裏呢重複一下,就把它分了叁層來講。

  “一雲此叁能引樂等叁受故”,第一個解釋,他說這個叁個觸,能夠引生叁個受,就是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能夠引叁受。所以叫順,因爲它能夠引生那些受的,是順了那個受的叫順受。

  “解雲:此則能引順所引也”,能引觸,所引受,能引的是順了所引的受,這個兩個東西,本來是互相那個影響的了。這裏就是,觸順那個受,這是第一意思呢,就是觸是順受的。那麼我們也可以說,受是順觸的,也可以這麼說。現在這裏說呢,能引樂等叁受故,那就是能引的是觸,所引的受,能引的觸是順著所引的受的,因爲受是什麼樣的受就産生順它的觸。

  第二個解釋,“或是樂等受所領故”,這個領納我們前面講過的噢。

  “解雲:受領于觸,觸名順受,此約所領順能領也”,受納領它的觸,就是孩子啊,他接受他父親的相好,那麼受呢,等于孩子,觸嘛是他的父親。受的,苦樂差別,受就順著它把它領納下來,噢,接受下來,那麼受嘛叫,所以這個觸叫順受。這個呢是說所領的,能領的是受,所領的是觸,所領順能領,觸能夠順受,這是又一層意思。前面說能引是觸,所引是受,這裏是所領是觸,能領是受,能所顛倒一下,但是順還是觸順受,反正觸順受的,這個是肯定的。

  第叁解釋,“或能爲受行相依故”,這個觸是受的行相所依的,受就是依據觸行相而來的。

  “解雲:受之行相,依觸而生,名爲順受,此據所依順能依也”,受的行相是根據觸來的,也是父親呢,孩子順著父親的相好,一樣的噢,父親怎麼的相,他的孩子就會有那麼的相。那麼依了觸,他的父親有這麼的行相,孩子也會有那麼的行相,受也是這麼的行相,順苦受的觸,産生就是苦受,順樂受的觸産生的是樂受,這個叫順受。

  “此據所依順能依也”,反正順受有叁個解釋,能所的關系,顛來倒去說,總的一句話,觸是順受的,觸爲什麼叫順受?就是叁種方式來講:那麼從引的方面說觸是能引,受是所引,那是能引順所引。從領納的關系來說,觸是所領,受是能領,那是所領的順能領。那麼從依靠的來說,受是能依,觸是所依,受依觸的。那麼這個觸,所依的順著能依的。那麼這裏關系講了那麼多呢,總的來說,這個觸總是順著那個受的,受的行相是依觸而生的,那麼這個觸就是順受的。我們前面講受心所的時候,講過很多,這個不過是重複一下,也不過把它打得開一點,用幾個能所來講這個意思,大概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又論雲:如何觸爲受所領行相依?問第二第叁釋也。行相極似觸,依觸而生故。答也。解雲:行相極似觸者,答觸是受所領也,如世子孫媚好似父,名能領父,受似觸相,說領觸也。依觸而生故者,明觸受所依也。

  “又論雲:如何觸爲受所領行相依”,(這個所領的,你們這個什麼字?頌,大概是領字,因爲這是因爲兩個差不多的,可能在寫的時候寫錯了,或者印的時候印錯了。)這個前面也講過的,所領的行相依,這是解釋,第二,第叁個解釋。“行相極似觸,依觸而生故”,這個受的行相跟觸十分的相似,而且依了觸而生的,依觸而生的,就是第叁個解釋。這個是論文的原文,那麼圓晖法師又把它解釋一下。

  “解雲:行相極似觸者,答觸是受所領也”,這是第二個解釋,能領所領的關系。“依觸而生故”,第叁個解釋,能依所依的關系,觸是受所領,受是孩子,觸是父親,,他的相貌是孩子領納下來的。“如世子孫媚好似父”,世間上,子孫相貌總是跟父親一樣的,“名能領父”,子孫是能領的,父親是所領的。受也是,受的樣子像觸一樣的,那麼受就是領觸的那個行相,跟孩子繼承父親的相貌一樣,你,這個受能繼承觸的行相,這是能領所領的關系。“依觸而生故者”,若第叁個,能依所依的關系,“明觸受所依也”,觸是所依,受是能依,觸是受的所依,那麼依它而來的。

  如是合成十六種觸也。初明六觸,次明二觸,又說明等叁觸,其次愛恚二觸,後說順樂等叁觸,故成十六。

  如是合成十六種觸,總的來說這裏是八觸了,前面是六觸,再加上二觸,一共是十六個觸,那麼我們加一加就出來了,六加二是八,再加這個八個觸嘛,二八十六了,觸有那麼多變化。

  這些爲什麼要講?因爲我們經上看到的,明觸啊,什麼觸啊?有的講禅定裏邊,經常有出現這些,明觸啊,什麼東西?那麼就是這裏把所有觸的名相,經上出現的,全部講好了,以後經上碰到這些名相呢,你自己可以有心裏有一個概念,不會糊塗了。下邊是講受了,噢,受支,受裏邊我們不是前面講受心所時,講過了嘛,心受,身受分了五個受,那麼這裏呢,就分六個受。

  

  辛四 明受

  壬一 總明

  從此大文第四,明受支。一總,二別。

  第一總者,論雲:受何爲義?頌曰:

  從此生六受  五屬身余心

  釋曰:從此生六受者,從此六觸,能生六受,謂眼觸爲緣,所生諸受,乃至意觸爲緣所生諸受。五屬身余心者,六中前五爲身受,依色根故,色根名身,聚集義也。受依身起,名爲身受,身之受故,是依主釋也。意觸所生受,說名心受,但依心故,名爲心受。心之受故,亦依主釋。此上二受,俱從所依爲名,思之可解。

  “從此大文第四,明受支,一總,二別,第一總者,論雲:受何爲義”,受什麼意思?

  “從此生六受”,“從此”,從前面那個六觸生六個受。“五屬身余心”,前面我們說的苦樂憂喜舍,苦樂是身受,憂喜是心受,舍是兩邊都可以,心受身受都是舍。那麼從身心的不同,分了五個受。總的來說是苦樂舍,那麼由身心來分呢,苦、樂、憂、喜、舍。這裏是根據六個根,六個觸産生的六個受,眼觸、耳觸、鼻觸、身觸、舌觸,那麼眼等産生的受,那麼這樣子又分了六個受。

  “從此生六受者”,從此,前面那個六個觸了,就生六個受;“謂眼觸爲緣,所生諸受”,就是眼觸所生的受,耳觸所生的受,“乃至意觸爲緣”,所生的受,那麼這個是六個觸,生六個受。

  這裏邊分析起來,“五屬身余心”,五種受是屬身的,另外一種屬于心的。“六中前五爲身受”,眼觸所生的,乃至身觸所生的,都是身受。“依色根故”,因爲眼耳鼻舌身,這是色根,是物質。“色根名身,聚集義也”,色根叫身,這個身不是一定身體的身,集聚的意思就叫身。“受依身起”,受依了這個物質集聚而産生的受,叫身受。“身之受故,依主釋也”,這個很容易。

  “意觸所生受”,那當然是心裏狀態了,它所依的是意根,意根不是物質,意根是無間滅意,是心法,所以叫心受。“但依心故,名爲心受”,這個受是依托在心上的,不依色根,所以叫心受,“心之受故”,也叫心受,也是依主釋。

  “此上二受,俱從所依爲名”,這兩個受,身受,心受,都根據它所依的根,所依的是色根叫身受,所依的是心,意根叫心受。“思叁可解”,這很容易。

  

  薩婆多宗,受之與觸俱時而起,觸生于受同時因果。若經部宗,觸既爲因能生于受,故觸與受必不同時。彼宗不許同時因果,論有相破,煩而不敘。

  這就是比較經部跟有部的不同點,在有部裏邊觸心所跟受心所,同時而起。我們在十個大地法裏邊,就有觸,受都有。“受想思觸欲,勝解叁摩地”,這裏邊受觸都有它,同時都生起來的,就是觸心所,受心所同時生,它們一個是因,一個果,噢。從六個觸生六受,怎麼同時生起呢?同時因果,這個有部裏邊,就是講同時因果,兩個法同時存在的,它有因果關系。

  而經部就不行了,經部認爲既然是因果的話,一個在前,一個後,不能同時,所以說經部裏邊呢,認爲觸是因,受是果,那麼觸與受不是一個時間,不允許在一個心裏邊,同時,俱時存在,同時起不可以。因爲經部宗裏邊,“不許同時因果”的,“論有相破”,在這個裏邊辯論呢,《俱舍論》的原文裏邊互相的辯論,互相的破,很多,這是很繁了,就不詳細寫了。

  那麼我們來說呢,照現在眼光來看呢,同時因果應當擺進去。一切法它不但有時間上的關聯,又是空間的關聯,因果也有的了。同時因果,就是空間的一定的它們的關系,就是因果的關系,所以說有部這一方面,是比較深刻的,講同時因果。這是很科學化,對現在說,因果不一定在前後,同時,一個時間裏邊也可以有因果,他後邊解釋的。辯證法就這樣說的,就是同時有因果。

  

  壬二 別明

  癸一 開定數

  從此第二,別明。于中有二:一、開定數,二、義分別。且初開定數者,頌曰:

  此複成十八  由意近行異

  釋曰:此複成十八,由意近行異者,此前心受,由意近行異,複分成十八,應知此複聲,顯乘前起後。意近行異,有十八者,謂心受中,有喜憂舍緣六境起,各六近行,故成十八。且喜緣六境,有六喜近行;憂緣六境,有六憂近行;舍緣六境,有六舍近行。

  “從此第二,別明”,就是前面是總的,這是分開,分開就多了,噢。總的說六受,六受裏邊歸納起來兩種受,身受、心受。那麼廣開呢,有十八個受,十八個意近行了。“從此第二,別明,于中有二,一開定數,二、義分別”把它數字打開來,數定下來,然後它的意思,把它分別下來,“且初開定數者,頌曰:此複成十八,由意近行異”,這個受又開了十八個,這十八個是怎麼來的?由意近行的不同來的,什麼叫意近行?下面要說。

  “釋曰:此複成十八,由意近行異者”,是前面的那個心受啊,由意近行的不同,又分了十八個,單是心受又分十八個,這就更廣了。“應知此複聲”,此複這兩個字,“顯乘前起後”也,就是順了前面的文字裏邊打開後邊的話,“乘前起後”。

  “意近行異,有十八者”,因爲意近行的不同,開了十八,什麼意思?“謂心受中,有喜憂舍緣六境起,各六近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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