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心心所也。謂道類忍,是向道攝,至道類智,是果道攝,得果道中,舍向道故,故道類忍,無法後得。
第四類,就是“有所得法,唯有(法)俱得、(法)前得,如道類智忍等。”那麼“道類忍”,“等”呢,就是說道類忍生的時候,它的隨行,“等取相應心心所也”,它的心王、心所。“謂道類忍,是向道攝”,向道是什麼?我們說果道、向道了。初果沒有得到之前,叫初果向;二果沒有得到的時候,叫二果向;乃至四果沒有得到的時候,叫四果向。這個果道跟向道,就是它還不是果道,他在向道裏邊,道類智是得果了,道類忍呢,正要得果,無間道,還沒得果,叫向道。那麼屬于向道所攝。“至道類智,是果道攝”了,初果須陀洹才成就。
“得果道中,舍向道故,故道類忍,無法後得。”果道得到了,向道就舍了。道類忍雖然勢力很強,但是到了道類智之後,道類忍就舍掉了;法去了,得也沒有了,爲什麼?道類忍到了道類智去了,得了道類智了,那個道類忍沒有了,所以法後得沒有了。因爲法過了之後,得也沒有了。那個法沒有了,得也沒有了,“故道類忍,無法後得”,那麼它法前得、法俱得都有。這是第四類。
第五、所余善染等,等取通果等無記也。除前四類外,名所余也。勢力強故,通叁種得。
第五類,“有所得法,具有前後俱得,如所余善染等”,法前得、法後得、法俱得都有。“所余善”的、“染”的法,善的就是好的善法,染的就是染汙的法;“等”,還有變化心——神通果了,這個力量強,法前得、法俱得、法後得都有。雖然通果是無記法,因爲它是神通變化的,叁種得都有。“除前四類”以外,“所余”的,假使勢力強的,善的,或者是染汙的,或者神通變化的心,那些都是“勢力強故,通叁種得”,法前、法俱、法後都有。
第六、擇滅、非擇滅法,非叁世攝故,不可說前後及俱。而有諸得,謂證擇滅時,擇滅上有得也。于緣阙位,非擇滅上有得也。
第六類,什麼都沒有的。“擇滅、非擇滅”的“法”,它不是叁世所攝,沒有時間性的,所以不能說法前得、法俱得、法後得,談不上。這個法沒有時間的嘛,怎麼說法前、法後呢?“不可說前後及俱”。但是你說有沒有得了?我們前面說“自相續二滅”,這兩個滅上有得的,既不是法前得,也不是法俱得,又不是法後得,而得還是有的。“而有諸得,謂證擇滅時,擇滅上有得也。于緣阙位,非擇滅上有得也。”那麼這兩個,得是有,但是不能說法前、法俱、法後。這是第六類。
那麼把能得的得分四種:法前得,法俱得,法後得,還有一個是非彼前後,就是無爲的得。所得的法又分六種,或者是祗有法俱得,沒有其他兩種的;或者祗有法前得,沒有其他兩種;或者有這兩種,沒有那一種;乃至叁種都沒有;或者叁種都有。就是分了六類。
那麼這一段呢,這個問題基本上講好了。下邊又一個問題:
問:現在道類忍,如何得有法前得耶?
答:現在道類忍,雖複唯有法俱得,未來道類忍,即有法前得在現在世。今言現在忍有法前得者,約忍種類說,以所得法,據種類說故。
又解,此現在忍,雖唯法俱,脫不現前24,即有法前,約容有說,言現在忍有法前得。
又解,此現在忍,雖唯法俱,而無法前,由此現在忍有法前得在未來世,此未來得,約世橫望,實在現忍後。而名法前,不名法後者,謂由此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現在忍前,約容起用,說有前得。
“問:現在道類忍,如何得有法前得耶?”道類忍,你說法後得沒有,因爲它道類智起來之後,這個道類忍(向道)舍掉了,它已經沒有了,舍掉了,當然不能說得了。法之後沒有得了,就是法後得沒有。那麼法前得怎麼會有呢?你既然說法後得沒有,這個講得通的;法俱得,它道類忍生起的時候,當然同時生起一個得,也可以講得通。而現在的道類忍,怎麼有法前得呢?
“答:現在道類忍,雖複唯有法俱得”,一個道類忍生出來,當然是法俱得了。法也在了,得也有了,法俱得。那麼你這個怎麼叫法前得呢?法前得就是說,法還沒有出來,得已經起來了。他說這個法,“未來道類忍,即有法前得”,還沒有生的道類忍,它有這個力量,可以有法前得“在現在世”。“今言現在忍有法前得者,約忍種類說,以所得法,據種類說故。”現在的道類忍,道類忍是在現在的,它已經生出來了,當然沒有法前得了。但是未來的——道類忍很多啊,未來的、還沒生出來的,它有法前得的,這個法前得“在現在世”。“今言現在忍有法前得”,我們說現在道類忍它有法前得呢,就是說,它同樣的、同類的道類忍,在未來世的,有法前得。那麼它也是道類忍,照規矩,也可以有法前得,但是它生出來了,當然法前得沒有了。“約忍種類說,以所得法,據種類說故”,因爲我們所得的法呢,根據它的種類來說的。那麼根據法類忍的種類說,它可以有法前得,所以說道類忍有法前得。這是一個解釋。
“又解:此現在忍,雖唯法俱”,這個現在的道類忍了,當然法生出來了,是法俱得。假使“不現前”的話,那麼法前得是可以有的,“即有法前”。“約容有說”,就是可能性,因爲它沒有機會有法前得;假使它有機會的話,它這個法前得是可以有的。從它可能性來說,它是有法前得,“言現在忍有法前得”。
“又解”,另外一個解釋,這是第叁個解。“此現在忍,雖唯法俱”,因爲法已經出來了,祗有法俱得了,“而無法前”,法前得是沒有,不能再說了。
“由此現在忍有法前得在未來世,此未來得,約世橫望,實在現忍後。而名法前,不名法後者,謂由此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現在忍前,約容起用,說有前得。”這個又是一個說法(這個就是有部的說法了)。他說這個現在忍,當然生起來了。但是呢,它有很多的法前得,還沒有生起來的法前得,“在未來世”,還沒有生出來。這個沒有生出來呢,當然是不能生了。這個沒有生的得呢,它在現在來看,還沒有生了,而這個道類忍已經起來了,當然時間在後,但是從作用來說,它要麼不生,生的時候,決定在它的道類忍之前的——假使起作用的話呢,它決定在道類忍之前,那麼說它有法前得。
(35A)這是叁種解釋。那麼隨便使用一種都可以。
又《婆沙》一百五十八雲:一切非得,總有叁種:一、在彼法前,二、在彼法後,叁、非彼前後。所不得法,亦唯叁種:一、有所不得法,唯有法前非得。謂未來情數25畢竟不生法,及入無余涅槃最後剎那心等。等取相應心所,及無生智也。二、有所不得法,通彼法前法後非得。謂余隨應有情數法。叁、有所不得法,無法前後,而有非得。謂擇滅,非擇滅法,必無非得可與法俱,以法現前,是所得者,必有得故。非所得者,無得非得,亦無唯有法後非得,非無始來恒成就彼,未舍必起彼類盡故。
下邊又是一個問題。“又《婆沙》一百五十八”卷說,講非得。這是圓晖法師故意把《大毗婆沙》引了很多,來充實這個內容。因爲得的問題很複雜。那麼《大毗婆沙》裏邊講得很多,他把裏邊摘了幾句緊要的,來補充我們這裏的頌。
“一切非得,總有叁種”,法前非得、法後非得、非前後的非得。
法俱的非得有沒有?我們在序裏邊講過的,你們看看法俱的非得能不能有?不能有,法都出來了,怎麼還有非得呢!法前、法後可以有非得,法俱不能有了。你說這個法,既然生出來了,你怎麼還有非得呢?前面在序文裏邊,說過去的真谛叁藏翻的裏邊有法俱非得,他(玄奘法師)說這個絕對不可能的,這裏就正式講這個問題了。大家可能還記得吧,法俱非得,在真谛叁藏翻譯裏說有,他(玄奘法師)說這個是不可能,翻錯了。爲什麼錯?這裏就把這個問題講了。《大毗婆沙》也這麼說,祗有法前的非得、法後的非得、非彼前後(無漏法)的非得。
“所不得法,亦唯叁種”,這個能得的非得有叁種,所不得的法(非得就是得不到的那個法了)也有叁種。
“一、有所不得法,唯有法前非得”,有一種法,祗有法前非得。“謂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這是一種,還有一種就是“入無余涅槃最後剎那心等”,這兩種,祗有法前非得,沒有其它的(法後、非彼前後)非得。那麼這是什麼意思呢?“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有情,他身上的、將來畢竟不生的法,祗有法前非得——他這個法還沒有生出來嘛,怎麼有法法後非得呢!祗有法前非得。入無余涅槃最後一剎那心也祗有法前非得,“等”,“等取相應心所,及無生智也”,這個後邊要解釋,不要急。
“二、有所不得法,通彼法前法後非得”,有兩種法前、法後都有,“謂余隨應有情數法”,其余的隨其所應的有情身上的法。
“叁、有所不得法,無法前後,而有非得”,就是“擇滅,非擇滅法”,就是無爲法,沒有什麼前後的。“必無非得可與法俱”,這就是講這個問題了,必定沒有一個非得可以與法同時俱(同時一起)的——既然法生出來了,怎麼說有非得呢!所以說是不可能的。“以法現前,是所得者”,既然法現了,就是得了。那麼得與非得是反的了。有了得了,怎麼說有非得呢?所以說法俱的時候,非得是不可能的。“是所得者,必有得故”,假使你這個法是現前所得到的法了,那麼這個法上就有這個得。
“非所得者,無得非得”,你沒有得到一個——假使你不是這個所得的,那麼得到一個非得,這個東西不好說了。“亦無唯有法後非得”,祗有法後非得——這個也沒有的,這種情況也沒有!
“非無始來恒成就彼,未舍必起彼類盡故”,這十六字…
《俱舍論頌疏講記 根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