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心心所也。谓道类忍,是向道摄,至道类智,是果道摄,得果道中,舍向道故,故道类忍,无法后得。
第四类,就是“有所得法,唯有(法)俱得、(法)前得,如道类智忍等。”那么“道类忍”,“等”呢,就是说道类忍生的时候,它的随行,“等取相应心心所也”,它的心王、心所。“谓道类忍,是向道摄”,向道是什么?我们说果道、向道了。初果没有得到之前,叫初果向;二果没有得到的时候,叫二果向;乃至四果没有得到的时候,叫四果向。这个果道跟向道,就是它还不是果道,他在向道里边,道类智是得果了,道类忍呢,正要得果,无间道,还没得果,叫向道。那么属于向道所摄。“至道类智,是果道摄”了,初果须陀洹才成就。
“得果道中,舍向道故,故道类忍,无法后得。”果道得到了,向道就舍了。道类忍虽然势力很强,但是到了道类智之后,道类忍就舍掉了;法去了,得也没有了,为什么?道类忍到了道类智去了,得了道类智了,那个道类忍没有了,所以法后得没有了。因为法过了之后,得也没有了。那个法没有了,得也没有了,“故道类忍,无法后得”,那么它法前得、法俱得都有。这是第四类。
第五、所余善染等,等取通果等无记也。除前四类外,名所余也。势力强故,通三种得。
第五类,“有所得法,具有前后俱得,如所余善染等”,法前得、法后得、法俱得都有。“所余善”的、“染”的法,善的就是好的善法,染的就是染污的法;“等”,还有变化心——神通果了,这个力量强,法前得、法俱得、法后得都有。虽然通果是无记法,因为它是神通变化的,三种得都有。“除前四类”以外,“所余”的,假使势力强的,善的,或者是染污的,或者神通变化的心,那些都是“势力强故,通三种得”,法前、法俱、法后都有。
第六、择灭、非择灭法,非三世摄故,不可说前后及俱。而有诸得,谓证择灭时,择灭上有得也。于缘阙位,非择灭上有得也。
第六类,什么都没有的。“择灭、非择灭”的“法”,它不是三世所摄,没有时间性的,所以不能说法前得、法俱得、法后得,谈不上。这个法没有时间的嘛,怎么说法前、法后呢?“不可说前后及俱”。但是你说有没有得了?我们前面说“自相续二灭”,这两个灭上有得的,既不是法前得,也不是法俱得,又不是法后得,而得还是有的。“而有诸得,谓证择灭时,择灭上有得也。于缘阙位,非择灭上有得也。”那么这两个,得是有,但是不能说法前、法俱、法后。这是第六类。
那么把能得的得分四种:法前得,法俱得,法后得,还有一个是非彼前后,就是无为的得。所得的法又分六种,或者是祗有法俱得,没有其他两种的;或者祗有法前得,没有其他两种;或者有这两种,没有那一种;乃至三种都没有;或者三种都有。就是分了六类。
那么这一段呢,这个问题基本上讲好了。下边又一个问题:
问:现在道类忍,如何得有法前得耶?
答:现在道类忍,虽复唯有法俱得,未来道类忍,即有法前得在现在世。今言现在忍有法前得者,约忍种类说,以所得法,据种类说故。
又解,此现在忍,虽唯法俱,脱不现前24,即有法前,约容有说,言现在忍有法前得。
又解,此现在忍,虽唯法俱,而无法前,由此现在忍有法前得在未来世,此未来得,约世横望,实在现忍后。而名法前,不名法后者,谓由此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现在忍前,约容起用,说有前得。
“问:现在道类忍,如何得有法前得耶?”道类忍,你说法后得没有,因为它道类智起来之后,这个道类忍(向道)舍掉了,它已经没有了,舍掉了,当然不能说得了。法之后没有得了,就是法后得没有。那么法前得怎么会有呢?你既然说法后得没有,这个讲得通的;法俱得,它道类忍生起的时候,当然同时生起一个得,也可以讲得通。而现在的道类忍,怎么有法前得呢?
“答:现在道类忍,虽复唯有法俱得”,一个道类忍生出来,当然是法俱得了。法也在了,得也有了,法俱得。那么你这个怎么叫法前得呢?法前得就是说,法还没有出来,得已经起来了。他说这个法,“未来道类忍,即有法前得”,还没有生的道类忍,它有这个力量,可以有法前得“在现在世”。“今言现在忍有法前得者,约忍种类说,以所得法,据种类说故。”现在的道类忍,道类忍是在现在的,它已经生出来了,当然没有法前得了。但是未来的——道类忍很多啊,未来的、还没生出来的,它有法前得的,这个法前得“在现在世”。“今言现在忍有法前得”,我们说现在道类忍它有法前得呢,就是说,它同样的、同类的道类忍,在未来世的,有法前得。那么它也是道类忍,照规矩,也可以有法前得,但是它生出来了,当然法前得没有了。“约忍种类说,以所得法,据种类说故”,因为我们所得的法呢,根据它的种类来说的。那么根据法类忍的种类说,它可以有法前得,所以说道类忍有法前得。这是一个解释。
“又解:此现在忍,虽唯法俱”,这个现在的道类忍了,当然法生出来了,是法俱得。假使“不现前”的话,那么法前得是可以有的,“即有法前”。“约容有说”,就是可能性,因为它没有机会有法前得;假使它有机会的话,它这个法前得是可以有的。从它可能性来说,它是有法前得,“言现在忍有法前得”。
“又解”,另外一个解释,这是第三个解。“此现在忍,虽唯法俱”,因为法已经出来了,祗有法俱得了,“而无法前”,法前得是没有,不能再说了。
“由此现在忍有法前得在未来世,此未来得,约世横望,实在现忍后。而名法前,不名法后者,谓由此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现在忍前,约容起用,说有前得。”这个又是一个说法(这个就是有部的说法了)。他说这个现在忍,当然生起来了。但是呢,它有很多的法前得,还没有生起来的法前得,“在未来世”,还没有生出来。这个没有生出来呢,当然是不能生了。这个没有生的得呢,它在现在来看,还没有生了,而这个道类忍已经起来了,当然时间在后,但是从作用来说,它要么不生,生的时候,决定在它的道类忍之前的——假使起作用的话呢,它决定在道类忍之前,那么说它有法前得。
(35A)这是三种解释。那么随便使用一种都可以。
又《婆沙》一百五十八云:一切非得,总有三种:一、在彼法前,二、在彼法后,三、非彼前后。所不得法,亦唯三种:一、有所不得法,唯有法前非得。谓未来情数25毕竟不生法,及入无余涅槃最后剎那心等。等取相应心所,及无生智也。二、有所不得法,通彼法前法后非得。谓余随应有情数法。三、有所不得法,无法前后,而有非得。谓择灭,非择灭法,必无非得可与法俱,以法现前,是所得者,必有得故。非所得者,无得非得,亦无唯有法后非得,非无始来恒成就彼,未舍必起彼类尽故。
下边又是一个问题。“又《婆沙》一百五十八”卷说,讲非得。这是圆晖法师故意把《大毗婆沙》引了很多,来充实这个内容。因为得的问题很复杂。那么《大毗婆沙》里边讲得很多,他把里边摘了几句紧要的,来补充我们这里的颂。
“一切非得,总有三种”,法前非得、法后非得、非前后的非得。
法俱的非得有没有?我们在序里边讲过的,你们看看法俱的非得能不能有?不能有,法都出来了,怎么还有非得呢!法前、法后可以有非得,法俱不能有了。你说这个法,既然生出来了,你怎么还有非得呢?前面在序文里边,说过去的真谛三藏翻的里边有法俱非得,他(玄奘法师)说这个绝对不可能的,这里就正式讲这个问题了。大家可能还记得吧,法俱非得,在真谛三藏翻译里说有,他(玄奘法师)说这个是不可能,翻错了。为什么错?这里就把这个问题讲了。《大毗婆沙》也这么说,祗有法前的非得、法后的非得、非彼前后(无漏法)的非得。
“所不得法,亦唯三种”,这个能得的非得有三种,所不得的法(非得就是得不到的那个法了)也有三种。
“一、有所不得法,唯有法前非得”,有一种法,祗有法前非得。“谓未来情数毕竟不生法”,这是一种,还有一种就是“入无余涅槃最后剎那心等”,这两种,祗有法前非得,没有其它的(法后、非彼前后)非得。那么这是什么意思呢?“未来情数毕竟不生法”,有情,他身上的、将来毕竟不生的法,祗有法前非得——他这个法还没有生出来嘛,怎么有法法后非得呢!祗有法前非得。入无余涅槃最后一剎那心也祗有法前非得,“等”,“等取相应心所,及无生智也”,这个后边要解释,不要急。
“二、有所不得法,通彼法前法后非得”,有两种法前、法后都有,“谓余随应有情数法”,其余的随其所应的有情身上的法。
“三、有所不得法,无法前后,而有非得”,就是“择灭,非择灭法”,就是无为法,没有什么前后的。“必无非得可与法俱”,这就是讲这个问题了,必定没有一个非得可以与法同时俱(同时一起)的——既然法生出来了,怎么说有非得呢!所以说是不可能的。“以法现前,是所得者”,既然法现了,就是得了。那么得与非得是反的了。有了得了,怎么说有非得呢?所以说法俱的时候,非得是不可能的。“是所得者,必有得故”,假使你这个法是现前所得到的法了,那么这个法上就有这个得。
“非所得者,无得非得”,你没有得到一个——假使你不是这个所得的,那么得到一个非得,这个东西不好说了。“亦无唯有法后非得”,祗有法后非得——这个也没有的,这种情况也没有!
“非无始来恒成就彼,未舍必起彼类尽故”,这十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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